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意见,2021年直接交易电量超过1100亿千瓦时。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探索推动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稳步开展新安江流域(黄山)排污权交易。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于能耗强度达标而发展较快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可适当弹性。
详情如下:
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今年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科技战略支撑,加快建设创新安徽
1.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推动作用。 2021年,省财政继续安排130亿元左右,支持国家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新型省份、“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等。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主要采取项目贷款贴息、股权投资、投资基金、“借转补”、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和园区发展。“三重一创”、制造强省、创新型省份等省级补助资金与市县合力支持,按照一定比例提前预拨市县,年终据实清算。
2.增强科技创新源头供给。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大健康研究院、未来技术研究院、环境研究院和量子中心、科大硅谷建设,扩容升级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推进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开展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赋予科研单位更大的自主权和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支持合肥市设立滨湖科学城发展专项资金和投资发展基金。
3.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对新组建的安徽省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一次性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鼓励各市按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较前两年平均研发投入的增加额给予一定比例资金补助,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全覆盖。各地可对创新型民营、外资企业年研发投入占比3%以上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助。
4.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激励机制和科技评价机制,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相关高校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参与,围绕十大新兴产业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创新。鼓励私募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对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省依据绩效情况给予20万元—50万元奖励。 2021年,省财政分别安排2亿元,注资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有限公司,采取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方式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5.加强人才培育引进。2021年,省财政统筹安排各类人才专项资金6亿元左右,支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平台建设等。对引进急需紧缺高端人才成绩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新引进和扶持提升高层次人才团队50家以上。对来皖工作的产业高端人员及其团队,支持解决岗位设置、职务职称、科研立项、经费保障、薪酬待遇等事项。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流动站联合培养的在站博士后,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10万元和进站补贴3万元。支持各地对在皖缴纳个税的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按实缴个税地方留成部分发放岗位补贴。引导商业银行在经营贷款、消费贷款、住房贷款等方面给予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差异化优惠政策。
二、支持实体经济,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
6.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落实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省级垫付资金,缓解企业和市县财政压力。按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继续执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社保缴费基数。省级立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实行零收费。对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实行零收费。 2021年直接交易电量超过1100亿千瓦时。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取消港口建设费,继续执行船闸收费下调10%。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运车辆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
7.加快产业技术升级。调整优化制造强省资金使用方向,对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和工业互联网升级项目给予奖补支持。支持加速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支持消费领域平台企业挖掘市场潜力。对符合条件的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技改项目按设备购置额给予一定补助,对3年期(含)以上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给予贴息。对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研制企业和示范应用企业,依规分类分档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
8.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推行产业集群群长制、产业链供应链链长制和产业联盟盟长制,分产业链编制十大新兴产业全景图、分布图。优化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子基金体系,按十大新兴产业分别完善、设立子基金。对新认定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国家创新发展试验区,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竞相发展,对质量、效益、动力指标获得全省单项冠军的基地,年度奖励资金提高10%。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新建项目融资贷款,以国家开发银行制造业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贴息40%,省、市(县、市、区)各分担50%,单个项目省级贴息金额最高5000万元。
9.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统筹财政资金,整合信息化、电子政务等专项资金,推动设立大数据中心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产业链构建、重大应用示范和公共平台建设等。鼓励各地设立大数据发展支持资金。鼓励设立投资大数据产业的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大数据发展应用。支持培育发展大数据企业,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按照规定享受数字经济有关用电、用地等政策。
10.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认真落实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延长、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地方法人银行,继续按贷款本金1%给予激励。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广随借随还贷款。推动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鼓励银行扩大“税融通”、无还本续贷等业务覆盖面,支持民营和中小企业利用应收账款融资。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科技型企业担保业务,各级适当给予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
11.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各地对在境内公开市场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省统筹资金在各地奖励基础上再给予奖励。省财政统筹资金对2021年在“新三板”创新层新挂牌企业给予奖励,晋层至精选层、转板至沪深交易所上市的补齐奖励,鼓励各地给予分阶段奖励。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企业资本市场培训。对成功发行债券融资,募集资金用于制造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领域,按其发债金额给予分段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贴息资金由省和项目所在市县财政各按50%承担,省级从“三重一创”和制造强省资金统筹。省级种子基金母子基金对单个企业或项目投资额提高至2000万元,省级种子基金资金募集期可延长至10年。
12.更大力度防范化解风险。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分类施策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支持中小法人银行通过引进优质合格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补充资本。
三、扩大有效需求,增强高质量供给
13.精准扩大有效投资。聚焦“两新一重”等,谋划推进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高标准落实“四督四保”、“三个走”、集中开工、“双招双引”等工作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协调调度,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1800个以上、竣工700个以上。省继续统筹安排基建资金,支持重点工程及重点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继续从“三重一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资金中切块50%,依规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项目。适当放宽专项债券发行时间限制,合理扩大使用范围,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后续融资。
14.促进招商引资提质增效。鼓励各地设立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对上一年度新增地方财力的招商引资落地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补助。对新建具有重大科技创新突破的新兴产业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按“会企分开”原则,依法设立专业化招商公司,加大社会化招商力度。支持各地对招商引资工作发挥重要作用、作出重大贡献的各类机构、行业协会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支持基金招商,基金及管理机构招引省外企业落户的,纳入基金返投统计范围,并支持各地给予奖励。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常态化机制,每半年至少到联系服务的企业调研1次。建立工作微信群,健全与企业家直通联系机制。办好2021世界制造业大会。
15.全面拓展消费需求。支持“快到皖里来”促消费系列活动。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居民给予一定购车补贴。引导企业开展家电更新换代、电脑进村入户、废旧家电回收,鼓励各地出台配套支持措施。统筹安排资金,持续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支持特色商业街区升级改造,培育一批特色商业示范街区,打造一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支持培育在线教育、在线办公、在线健身、在线文娱等新业态。鼓励施行节庆旅游活动门票减免政策。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支持开展全民阅读。适当增加公共消费。
16.完善现代流通体系。支持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工程、冷链产业补链强链工程,建设一批平时服务、急时保障的冷链物流和应急物资储备基地。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优先支持低温物流园区建设,提升生鲜农产品交易、仓储、运输、加工、检测、集中配送等功能。对企业新建(购置)、改造的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车辆、终端冷藏设备等,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各地可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予以适当补助。
17.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合理自住购房需求。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严禁信贷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市场。支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实施城市更新行动,2021年支持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00个以上,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12.63万套。
18.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用好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政策,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加强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管理,完善补充耕地指标激励措施。对各地上报的符合用地条件的重大产业及基础设施类项目用地报件,纳入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快审快报快办。鼓励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并进行研发创新,根据相关规划规定允许增加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等费用。
四、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发展活力动力持续迸发
19.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新型基础设施、新兴产业、公共服务等领域。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省属企业整体上市后的国有股权划转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运作管理,壮大“两类公司”资本实力。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行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全面推进区域评估,努力让企业“拿地即开工”。
20.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2021年,省级权责事项再精简20%。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实现开办零成本。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府投资类、社会投资类、工业类及实施“标准地”改革的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80、60、30和16个工作日以内。低压小微企业获得电力最长不超过8个工作日。建成新型全省政务“皖事通办”平台,完善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实现单一事项100%“最多跑一次”,更多“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大厅入驻用电、用水、用气、通信等报装服务全覆盖。常态化实施 “四送一服”双千工程,2021年4月份、11月份分别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活动。
21.推动外贸外经稳中提质。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努力巩固传统市场,大力拓展“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对外贸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展会、开展国际产品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给予支持。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渗透率,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基本风险统保。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企业建设和租赁使用“海外仓”。设立自贸试验区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企业采取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方式承建境外工程项目,支持企业参加境外投资合作对接活动。
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22.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产品加工业等。稳步推广水稻、小麦、玉米大灾保险试点、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和制种保险试点。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保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继续落实国家产粮大县支持政策,对粮食大县给予一定奖励。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稳定生猪养殖用地、环评、信贷担保等扶持政策。
2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摆脱贫困的县(市、区),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常态化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支持实施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农村生态保护、脱贫地区基础设施、脱贫地区公共服务五大提升行动。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乡村振兴。
24.推进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支持合肥都市圈与上海大都市圈对标,与南京都市圈协同互动、协调发展。深入谋划共建“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协同推进“3+N”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体制机制创新,提标扩面省际产业合作园区。支持各市与沪苏浙相关市(区)共建合作,推动各市城区与沪苏浙相关市城区对口合作。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 “一卡通”,推进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领域同城待遇。
25.增强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和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发展动能。支持集聚区内难以在省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积极申请国家统筹补充耕地。对集聚区申报 “三重一创”、制造强省、创新型省份、技工大省相关补助资金的,补助比例在原有基础上上浮20%。对集聚区内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省“三重一创”等基金积极参与。积极争取国家延续集聚区内重大项目用能需求保障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精神,重点支持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26.推动全面绿色转型。落实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要求,2021年,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对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进行奖补。协同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持续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沱湖流域、滁河流域、地表水断面、环境空气质量等生态补偿制度。支持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在工业领域推进绿色制造、建筑领域提升节能标准、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探索推动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稳步开展新安江流域(黄山)排污权交易。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于能耗强度达标而发展较快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可适当弹性。
六、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27.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投入。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严禁挤占挪用“三保”支出。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增强惠民政策获得感和可持续性。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节用为民,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审核新增财政支出,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节约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基本民生支出。
28.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加大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力度,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贴。稳定提供5万个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托底保障。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助。
29.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动和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返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继续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继续按规定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
30.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省级统筹资金设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引导各地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不低于1000元/床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并按实际入住人员评估结果给予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日常运营补贴,对提供其他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对居家护理型床位建设给予合理补贴。支持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房或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按规定享受相应补助补贴。大型体育场馆、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按规定给予补助。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按规定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度提高救助标准。
本意见发布后,如国家出台新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5月上海月内电力直接交易安排公告,详情如下:2024年5月上海月内电力直接交易安排公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青海电网中长期安全校核细则》,本规则适用于青海省内现阶段开展的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结合青海电网分区域的特点(特别是针对海南、海西两大新能源基地),安全校核以分区形式进行,电力调度机构提供分区电源可发最大及最小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冀北地区统调电厂优先发电量计划的通知。优先发电用于保障清洁能源资源利用、保障电网安全和民生、保障跨省跨区资源利用及保障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等政策奖励。京津唐电网统调燃煤电厂优先发电量由电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5月上海月度电力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场内集中交易安排公告。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3月省内批发侧电力直接交易情况。2024年3月,组织省内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电网企业开展月度及月内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电量17.35亿千瓦时,成交均价389.7元/兆瓦时。2024年累计开展省内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电网企业电力直接交易成
1-2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944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7%,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7%,同比持平。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748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2月份,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4160.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2%。其中,全国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4月上海月度电力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场内集中交易安排公告。详情如下:2024年4月上海月度电力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场内集中交易安排公告各市场主体: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3年度市场总体情况。全年累计组织开展中长期直接交易80批次,成交电量201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成交均价0.4437元/千瓦时。其中,开展绿电交易11批次,成交电量7.7亿千瓦时。详情如下:
省内批发侧电力直接交易情况2024年2月,组织省内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电网企业开展月度及月内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电量30.48亿千瓦时,成交均价382.88元/兆瓦时。2024年累计开展省内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电网企业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电量1260.6亿千瓦时,成交均价383.15元/兆瓦时。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3月上海月内电力直接交易安排公告,详情如下:2024年3月上海月内电力直接交易安排公告各市场主体: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3〕16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图解2024年全省能源工作会电力改革领跑全国山西电力现货市场全国第一个转入正式运行,是国内率先进入长周期结算运行的省电力现货市场。全年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电量1772亿千瓦时,超年度计划172亿千瓦时。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北京近期发布关于公布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2023年度碳排放单位名单的通知,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2023年度重点碳排放单位共882家,一般报告单位共398家,现予以公布。详情如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2023年度碳排放单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深入领会《条例》主要内容,宣传学习《条例》有关要求,有力保障《条例》落地落实。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就《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下称“《条例》”)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中国的碳排放主要集中在发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重点行业,这八个行业占到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75%左右,这些重点行业工业化程度高,有一定的人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就《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下称“《条例》”)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会上表示,中国的碳排放主要集中在发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重点行业,这八个行业占到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75%左右,这些重点行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和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张要波介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谢应君: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碳排放权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多年探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专项行政法规形式确立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确保碳排放权交易活动有法可依。《条例》的出台是对《中共中央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日前,国务院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出台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中的里程碑事件,开启了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法治新局面,是贯彻落实
2024年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答: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
2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原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5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经2024年1月5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强2024年1月25日碳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经2024年1月5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5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经2024年1月5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强2024年1月25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
2024年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答: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安徽电力现货市场2024年首次结算试运行的通知,结算试运行时间安排为4月24日一5月31日。其中4月24日一4月30日主要用于系统调试,原则上不正式结算,5月1日一5月31日正式结算。安徽电力市场采用电能量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相结合的市场架构。现货市场结算试运
一季度,全省能源供需总体平衡,能源经济运行实现平稳开局。电力保供形势平衡有序。一季度,全社会累计用电量84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增速高于全国5.4个百分点。截至3月底,全社会发电装机容量1.1亿千瓦,较上年末增加260万千瓦。电煤稳产保供扎实推进。一季度,全省累计原煤产量2688.6万吨,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安徽电力现货市场2024年调电运行工作方案》,本次调电试运行期间,出清结果执行、原则上不正式结算。本次调电试运行时间2024年4月24日-4月30日,其中竞价日:4月24日开始,运行日的前一个法定工作日组织日前市场竞价(本次周日上班,周五申报未来2天,时间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安徽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信息披露主体指参与安徽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市场成员,主要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新型主体(独立储能等)、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与电力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安徽电力现货市场准入退出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参加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信用良好、遵从电力直接交易市场主体自律公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安徽电力现货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现阶段信用管理对象为参与电力市场运营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信用评价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信用评价、失信行为管理、信用额度管理、履约担保管理、履约风险控制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对《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配套细则意见的函,包含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信用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对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征求意见。其中,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适用于安徽省现货市场第一阶段市场结算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市场结算主要权责、结算原则、结算流程、中长期交易曲线形成、电能量电费计算、市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对《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配套细则意见的函,包含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信用管
2023年度市场力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安徽电力市场发电企业HHI指数为931,TOP-5指数为59.25%,前五大发电集团为安徽省能源集团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售电公司HHI指数为628,TOP-5指数为45.10%。
1—2月,全省能源运行开局平稳,高质量发展步伐坚实有力。全社会用电增长势头强劲。1—2月,全社会累计用电量568.7亿千瓦时,同比大幅增长17.8%。电力保供能力持续增长。截至2月底,全社会发电装机容量1.1亿千瓦、较上年末增加184万千瓦。煤炭稳产稳供扎实推进。1—2月,全省累计生产原煤1798.5万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