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分析目前有关电力市场改革红利的表述,以降低电价为依据计算改革红利首先在方法上不对,没有体现资源配置效益;其次,在电力市场交易价格根据政府要求只能低于上网基准价和目录销售电价的情况下,根据降电价程度计算的改革红利按照资源配置效益原理可能不正确,甚至完全不对。如果降电价是基于资源配置效益基础上的,可以简单理解为降电价后发电企业的收益不变,那么降电价可能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益的结果。如果降电价后发电企业收益降低,那么,降电价只是发电企业让利的结果,让利部分不能作为资源配置效益。极端情况下,如果降电价后发电企业的收入按降低的电费等量减少,那么,以降电价计算的改革红利实际上不存在,完全是发电企业让利的结果。不能把发电企业降价让利作为改革红利,因为用户用电成本降低等于发电企业收入减少,整体上看没有产生净效益。
发电企业让利的合理性分析
如果发电企业收益率高于社会平均报酬率,由于电力市场中发电企业市场占有率较高,即使在电力市场条件下,政府也应该通过收益率管制或价格管制等措施对发电企业的收益率进行限制。但是,实际上,发电企业近年来收益率并不高,五大发电集团公司主营业务特别是燃煤火电业务连年微利或亏损。《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0》的数据显示,2019年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国电投集团公司火电业务和煤电业务分别亏损83、91,18、27,33、20亿元;华电集团、国能集团2019年火电业务和煤电业务分别获得107、107和20、14亿元的微利。五大发电集团多种业务合并后净利润除国能集团外都比较低,净资产收益率除国能集团外都低于4.0%。因此,发电企业实际上没有降低电价的经济基础,作为国有企业,在电力市场中不得不按政府要求按价差报价。根据这种分析,以发电企业降价为前提的电力市场改革红利其实是不合理的。进一步分析,目前电力市场改革红利的计算也反映了一种认识或政策缺陷,似乎中央企业在电力市场改革中的经济损失可以不考虑。如果是这种情况,发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的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建立,发电企业把市场竞争中产生的降价损失按照政策性亏损的方式传递到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再通过预算考核方式传递给国家,结果所谓的电力市场改革红利本质上来源于国家国有资产收入。
电力市场改革红利的正确计算方法及其示例
电力市场改革红利的正确计算方法
根据上面的分析,电价变化至少不能作为直接计算电力市场改革红利的依据。理论上,改革红利来源于制度变迁所形成的要素配置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必须从配置变化或者要素替代入手研究改革红利的形成机理和计算方法。电力市场改革包括体制改革和市场交易两个主要方面。体制改革涉及比较笼统的资源配置变化,其红利等于体制变化的收益与成本的差。国外一般使用成本收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简称CBA)方法具体是净收益或“收益/成本率”指标计算体制改革的效益和价值。如2019年新西兰电力局(New Zealand Electricity Authority)对拟实施的新输电定价方法(Transmission Pricing Methodology,简称TPM)运用CBA方法进行了两次评估。CBA以现有政策为基准线,估算了新TPM方案所产生的6项成本和6项收益变化的中值及变化范围,并计算了相应的净收益值,如表2所示,表中数据为各种估值的中位数,括号内数据为估值的最小与最大值。结果表明,不管主观要素还是客观要素,也不管不同主体采用不同方法对不同成本要素和收益要素的估值存在多大差异,新的TPM方案是可行的。实际上,比评估结果更重要的是,CBA加深了政府对政策的全面把握,有利于政策批准后的有效执行。目前我国缺乏对电力体制改革的红利的定量分析,这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展并不顺利的方法论原因。
对于电力市场交易的改革红利计算,可以按照微观经济学原理,针对具体的电力交易品种所体现的资源配置机理变化分别计算。国外电力市场改革的CBA分析中把市场交易的改革红利作为收益项目进行计算,基本的方法是以特定市场供求平衡场景下市场交易结果为基础计算改革后要素变化所形成的市场主体或交易品种的净收益。要素变化的核心是要素替代。与其说电力市场比其它商品市场复杂和特殊,不如说电力市场中要素替代的种类和形式更加多种多样。有电量替代,也有容量替代;有空间替代,也有时间替代;有发电替代,也有用户替代。一个市场或一个交易品种可能同时发生几种替代,如现货市场中几乎存在以上所有的替代。同时发生的替代越多,电力市场改革红利也越大。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信息劣势等原因,政府计划管理难以发现和实现这种替代。电力市场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替代的平台,让市场主体实现自由和充分的替代,并以市场竞争的方式分享替代所产生的收益。可以认为,替代是电力市场改革红利的唯一来源;没有替代,就没有改革红利;限制替代,就是阻碍电力市场改革。经济学意义上的红利计算与会计学中净利润计算有所不同,要计算机会收入和机会成本。基于替代的电力市场改革红利的计算方法原理上很简单,等于替代后新的资源组合状态的收益减替代前的资源组合状态的收益,但具体的计算方法要根据交易品种及典型场景确定。下面,以三种典型交易品种为例,说明电力市场交易的改革红利的计算方法。
跨区跨省交易的改革红利计算方法
目前我国存在较大规模的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如根据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2020年度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市场运营报告》,南方电网范围内2020年西电东送电量2305亿千瓦时,其中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电量351亿千瓦时,占西电东送电量比例15.2%,释放改革红利19.2亿元。根据上面的表述估计,目前我国跨区跨省电力交易的改革红利也是根据降价程度计算的。
年度长协交易的改革红利计算方法及分析
目前我国各省年度长协电量交易比例较大。假设年度长协交易电量为Q,目前各省年度长协电量交易既要降价交易,还要按装机容量比例交易,如江苏2021年电力市场交易方案规定“燃煤机组全年市场交易电量上限暂按3500小时安排,其中年度双边协商及挂牌交易电量不超过2700小时”。如果年度长协电量交易平均电价降低,按照目前的计算方法,改革红利为按市场主体累计的成交电量×成交价差。由于目前发电企业基于市场竞争的激励约束机制基本上没有建立,同时由于成交电量上限规定,不同发电成本的发电企业之间实际发生的替代电量很少,因此,按照成本收益方法或资源配置原理计算年度长协交易的改革红利,改革红利=用户用电成本的减少-发电企业的让利=0。
现货市场的改革红利计算方法及分析
现货市场的改革红利主要来源于正常供求平衡状态下基于现货市场价格变化和差价合同的电量替代,市场供给过剩状态下发电替代和市场紧张情况下的用户替代。电量替代改革红利的形成机理与上面发电权或合同交易的改革红利形成机理相同,计算方法也相同。根据落基山研究所(Rocky Mountain Institute)林若思达的测算,现货市场交易可以为我国北方某省每年节省系统运行成本6.27亿元,占该省电力系统成本的3.6%,这个成本应该就是电量替代节约的成本。后面两种替代改革红利的形成机理我在本系列论文的《电力现货市场价格上下限的经济学依据》(见本刊2020年第8期)一文中做过模型分析,下面补充说明其计算方法。在夜间极端低谷负荷情境下,燃煤火电机组面临停机状态,火电机组需要在两方案之间做出选择:第一种是暂时停机,但第二天启动需要支付较大的温态启动成本;第二种是报负电价请用户用电,不停机,虽然在发电情况下增加了电费支出,但是可节约第二天的启动费用。所有的燃煤发电机组都面临同样的问题并且会进行相同的决策。结果都会报出负电价,启动成本越大的电厂报出的负电价越低,以不超过启动成本为限。调度机构按负电价从小到大排序调度,最小的负电价或最大启动成本的机组会优先调度,直到系统供求平衡,其它电厂停机,直到系统出力满足最小负荷。这种发电替代包括极端供给过剩的情况下高启动成本发电机组停机与运行两种状态的替代,对低启动成本发电机组的替代,用户使用电能的替代三个方面。改革红利=(高启动成本发电机组启动成本-运行状态下负电价的电费支出(充分竞争时为零)+(高启动成本发电机组的启动成本-等容量下没有调用的次高启动成本的发电机组的启动成本)+(用户从发电企业获得的电费+相同电量下用户正常用电应该支付的电费)。
极端缺电情况下的现货市场改革红利来自于用户替代。当供电紧张时,用户面临停电和申报高电价保证用电两种选择。用户申报的高电价取决于用户单位电量的经济增加值。单位电量增加值越大,现货市场中用户申报的电价也越大,以不超过单位电量增加值为限。调度机构按用户申报电价大小排序调度,最大报价用户优先用电,直到系统供求平衡,其它用户停电。这种用户替代包括了极端情况下高单位电量增加值用户的停电与用电的替代,高单位电量增加值用户对低单位电量增加值用户的用电替代和响应速度快的发电机组对响应速度慢的发电机组的替代。相应的改革红利=高单位电量增加值用户单位电量增加值与实际报价的差(充分竞争时为零)+(供电用户的单位电量经济增加值-等容量的次高单位电量经济增加值的停电用户的单位电量增加值)+(响应速度快的发电机组高电价收入-等容量的响应速度次快的发电机组的次高电价收入)。因此,电力现货市场的改革红利来源于许多方面,通过较大的价格变化也具有较大的价值,这就是国外电力市场改革以现货市场为终极目标的根本原因。
改革红利计算方法对我国电力市场深化改革的启示
以促进要素替代为核心,优化交易品种和交易规则
目前我国各省电力市场交易方案中提出了很多交易品种,有些交易方式设计相当复杂,但是,却对交易中的要素替代考虑不充分,结果是市场很热闹,但真正的改革红利却不大;即使有交易电价降低,也只是利益转移,不能作为改革红利。甚至不能认为是电力市场改革的效果,只能认为是用市场的形式完成了管制的任务。比如各省都开展的增量电量交易,对于适用的用户企业,由于用电成本占生产经营的成本的比例本来就小,降低的电价对增量项目或电量其实并不形成决定性影响,因此,增量电量交易更多地表现为优惠电价,不会产生项目或用电量增加的替代,也就不会产生新增电量×(销售电价-单位电量可变成本)的改革红利(假设发电和电网成本都是沉没成本)。对于年度长协交易电量,目前的交易规则中有按发电企业机组容量规定的成交电量规模限制,这种规定限制了不同发电成本机组之间的电量替代。如果交易规则中放开发电机组的成交电量限制,让低成本机组充分替代高成本机组,就可以产生按交易主体累积的替代交易电量×(被替代的单位电量成本-相应较低的单位电量成本)的改革红利。
对电力体制改革进行成本收益分析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有近20年,究竟付出了什么代价,取得了什么效益和效果,有多大的净效益?不能以目前根据降价结果计算的改革红利作为净效益,而应该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进行评估,在收益和成本计算中充分考虑资源配置或替代因素,形成一个明确和客观的结论。对于许多专项体制改革,如增量配电改革,输配电价改革,交易机构改革,优先发电与优先用电制度等,借鉴国外经验,不管是事中、还是事后或者事前,也需要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进行评估。只有评估了,我们才可能更好地把握体制改革的实质,更好地发掘新体制或政策的价值,更好地运行新体制和执行新政策。比如增量配电改革,这种新体制的收益体现在哪里?促进了什么生产要素的替代?是向高效率方向的替代还是向低效率方向的替代?这些基本问题都没有明确和一致的结论,所以,这种体制改革明显是为了“改革”而“改革”,只支付成本,不产生收益。国家要出台相关制度,在中央和省两个层面上,建立电力市场改革决策与执行的成本收益分析与报告制度。
强化发电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从目前电力市场改革红利的计算中不难看出,发电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利益几乎完全被忽视了,在电力市场中是一个被动的价格、产量接受者,不具备市场主体地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是合理的安排。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如果仍然维持这种制度,没有为发电企业建立适用于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设想这样的电力市场只是一个用户单边竞争的、存在根本制度缺陷的市场。因此,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设计中要维护发电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利益和地位,把发电企业降价损失计入改革成本中,明确发电企业的合理收益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发电企业在电力市场下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监管制度,国务院国资委要制定基于市场竞争的中央发电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并要求中央企业相应制定所属发电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允许发电企业在利益最大化目标下的合理经营行为,包括基于价格信号的投资行为,激励和约束发电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同时,国务院国资委要明确发电企业搁浅成本的处置办法,解决不同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起点公平性问题。按省把不同起点的发电企业整合到一家中央发电企业等于损害了电力市场改革的基础,应该维持现有的产权格局,但是,在政策上明确不同发电企业的市场竞争起点,在中央企业内部通过经营管理办法,如确定不同的业绩目标消除不同发电企业的市场竞争起点差异。同时,国务院国资委也在政策上明确不同中央发电企业的市场竞争起点差异。
减少政府干预和重建电力监管体制
目前较窄范围的价格上下限设置容易达成政府控制价格的目标,但是牺牲了改革红利。扩大价格上下限范围有利于获得更大的改革红利,但是增加了政府控制价格目标的难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产生了对高度专业化和职业化的监管机构和人员的客观需要。西方发达国家反对政府干预经济,也成立了代表政府职能的电力(能源)监管机构,不仅说明电力市场监管十分必要,而且也间接说明电力市场监管的困难和复杂程度。因此,重建专业化、职业化的能源(电力)监管体制机制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本文得到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竞争政策在电力产业的适用性与难点问题研究”(18JJD79001)资助)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1年04期,作者供职于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长沙理工大学电价研究中心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025年,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迎来第十个春秋。这场电力行业的系统性变革,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为核心理念,重构电力行业的运行逻辑。十年间,市场交易规模倍涨,市场主体数量激增,“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初步建立,多层次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雏形初现……一系列成果凸显出我国电力体制改
一、相关行业动态2025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关于2025年电力内容主要有如下方面:2025年我国将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发展海上风电,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通道建设,开展煤电低碳化改造试点示范,并纵深推进全国
紧扣“一条主线”聚力“四个强化”奋力推动山东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共山东能源监管办党组2024年,在国家能源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山东能源监管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紧扣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这“一条主线”、聚力“四个强化”,全
立足监管服务大局助推山西能源高质量发展山西能源监管办党组书记、监管专员谢康山西作为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肩负着保障能源安全与推动低碳转型的双重使命。山西能源监管办始终以国家战略为指引,将监管职责融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扛牢能源保供责任,监督政策规划落实,完善市场体制机制,推动能源改
加压奋进攻坚克难以高质量能源监管助力东北全面振兴中共东北能源监管局党组2024年,在国家能源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东北能源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力落实国家能源局各项决策部署,奋力推动东北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问题导
为贯彻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能源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了解山西电力市场运行和市场成员经营情况,完善政策制度,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建设,1月15日至3月20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开展了年度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约访工作。本次约访采取赴企业座谈的方式,围绕企业经营、电力市场交易、新能源消纳及绿电绿证
来自河北廊坊的网民“巴蜀山水”说: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而言,充电桩数量是否够用、布局是否合理等固然很重要,但仍需解决好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充电站管理不到位、油车占位严重,导致资源大量浪费;二是充电运营商品牌较多,电价相差较大;三是充电站周边设施不齐全,遮挡棚维修不及时等;四是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华北能源监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能源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认真抓好国家能源局重点任务,推动“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建设,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实现区域能源高
价格机制的调整将改变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动力机制和市场生态。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136号文”),从国家层面统一推动新能源计划电量全部放开。136号文提出,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
电力市场是现代能源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随着能源转型加速推进,电力市场的金融属性日益凸显。金融服务使市场参与者获得了多样的投资机会与风险管理工具,在电力市场资源配置、风险对冲及资金融通中发挥关键作用,为市场稳定发展和能源结构优化提供重要支撑。然而,金融服务电力市场面临诸多挑战,如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公布2025年具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名单,截止2025年3月24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完成了22家售电公司交易资格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布。详情如下:
2025年,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迎来第十个春秋。这场电力行业的系统性变革,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为核心理念,重构电力行业的运行逻辑。十年间,市场交易规模倍涨,市场主体数量激增,“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初步建立,多层次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雏形初现……一系列成果凸显出我国电力体制改
2015年3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9号文),一场电力领域的深刻变革就此拉开帷幕。十年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从理念到实践,从局部探索到全面推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构建起了崭新的电力市场格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市场化交易
新电改10年成绩单一图了解!
今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印发十周年。十年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遵循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全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
市场动态2025年3月15日,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迎来十周年。自201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中国电力行业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为核心,构建了多层次市场体系,推动了能源结构优化与产业升级。(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星”作者:莫岭)一、十年改革的核心成就1.市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部署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任务。10年来,电力生产组织方式逐步由计划向市场转变,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快速推进,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初步建立。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由2016年的1.1万亿千瓦
2015年3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开启了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提出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新思路。十年的时间过去,现在我国80%的发电装机容量参与市场交易,工商业用户电价随供需波动,新能源消纳能力大幅提升,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翻天覆地
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蒙西电力现货市场由试运行转入正式运行的通知》,宣布蒙西电力现货市场在连续结算试运行32个月后,于2月24日转入正式运行,成为国内第五个转正式运行的省级现货市场,标志着蒙西电力市场建设迈入全新发展阶段
2月17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数据显示,2024年新疆新能源年度市场化交易电量达517亿千瓦时,突破500亿千瓦时大关,达到“十四五”初新能源年度市场化交易电量257亿千瓦时的近2倍。新疆电力市场化改革成效显著,进一步推动了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和电量消纳,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疆作为我国重要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正式启动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本轮电力体制改革旨在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采用“渐进式”改革路径,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逐步放开各类电源上网电价。2021年
改革: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快构建(来源:中国能源观察作者:本刊记者刘光林)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是进入新发展阶段纵深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也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电力资源,提升系统稳定性、灵活性,提速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必须加快建设全国统
一、相关行业动态2025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关于2025年电力内容主要有如下方面:2025年我国将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发展海上风电,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通道建设,开展煤电低碳化改造试点示范,并纵深推进全国
为贯彻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能源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了解山西电力市场运行和市场成员经营情况,完善政策制度,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建设,1月15日至3月20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开展了年度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约访工作。本次约访采取赴企业座谈的方式,围绕企业经营、电力市场交易、新能源消纳及绿电绿证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华北能源监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能源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认真抓好国家能源局重点任务,推动“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建设,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实现区域能源高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公布2025年具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名单,截止2025年3月24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完成了22家售电公司交易资格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布。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5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2月退市市场经营主体名单,共28家电力用户。详情如下:
2015年3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9号文),一场电力领域的深刻变革就此拉开帷幕。十年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从理念到实践,从局部探索到全面推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构建起了崭新的电力市场格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市场化交易
根据天气预测,未来一周内,前期(3月24日—3月28日)、后期(4月1日—4月3日)风速平均较高,中期(3月29日—3月31日)平均较低,在3月30日附近达到最低水平。太阳辐射水平趋势较为稳定,除3月26日、4月1日太阳辐射水平相对较低外,其余日期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在3月28日附近达到最高水平。短期内(3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2月发电机组装机及发电总体情况,截止2月底,统调火电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571.81万千瓦,水电发电机组装机容量613.75万千瓦,风电发电机组装机容量249.17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18.25万千瓦,储能140.21万千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公示3月退市名单,涉及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内蒙古绍峰煤炭洗选有限公司、内蒙古浩友煤炭洗选有限公司、内蒙古智矿环保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电力用户。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会同电网公司相关部门,对相关企业退市条件进行确认,经请示自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暂停交易资格售电公司相关情况、强制退出市场售电公司相关情况公示。截至2025年2月底,河南飞盛售电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嘉骏售电有限公司等2家售电公司已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经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即日起暂停该售电公司交易资格。若申请重新参与市场交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1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下列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准入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检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时间1个月。本次公示售电公司目录如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