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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消纳机制存在缺陷 消纳主体责任如何界定成难题

2021-08-26 08:28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陈华彬关键词:电网企业电力消纳可再生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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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明确电网企业要承担电网建设发展和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的主体责任,电源企业适当承担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责任。但是,如何确保电网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主体责任又该如何界定?

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2.7亿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2.9亿千瓦,同比增长34.4%,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7亿千瓦,同比增长23.6%。与装机量大幅增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利用小时数却变化不大,太阳能发电利用小时数仅比上年同期增加3小时。

8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以下简称《文件》),意在从并网侧为新能源发展扫除障碍。《文件》明确电网企业要承担电网建设发展和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的主体责任,电源企业适当承担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责任。但是,如何确保电网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主体责任又该如何界定,却引发业内热烈讨论。

电网单向保障消纳成本渐高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迅猛发展,但电力系统灵活性不足、调节能力不够等短板日益突出,制约更高比例和更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并网。为此,《文件》强调,每年新增的并网消纳规模中,电网企业应承担主体责任,电源企业适当承担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责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冯永晟认为,一直以来,电网都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唯一并网消纳主体,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快速增长也基本依靠电网的保障性消纳实现。通过依靠电网增加投资来保障各种类型可再生电源的并网消纳,较少考虑电源特性及对系统的实际影响,换言之,完全由电网投资运营来消化可再生能源发展带来的全部影响。

然而,随着可再生能源规模的快速持续增长,电网在保障性消纳并网方面压力越来越大,继续由电网单向保障的社会成本越来越高。“选择社会成本更经济的手段,就成为这次政策出台背后的调整逻辑。”冯永晟说,“电网对可再生能源不再是照单全收,而是有所限制,有所选择,选择标准即增加规模的同时不增加系统运行压力,因此,可以看到《文件》鼓励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电力行业专家则向记者坦言,电网企业和电源企业对可再生能源消纳负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电网要统筹调峰能力建设和资源利用,而电源企业要适应发电技术进步、效率提高的要求,以及系统调峰成本下降之后,电网企业承担的消纳规模和比例有序调减。

“新政策的最重要意义,就是要解决保障性部分之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如何消纳的问题。”该专家表示。

当前消纳机制存在缺陷

引发业内担忧的是,如何保证电网企业不把自身应承担的并网责任推到电源身上,电网企业的主体责任履行能否到位?

“按照《文件》,现在的做法非常类似早期电力系统要求电源预留备用容量的做法,只不过,现在的预留容量可能不是来自同一电厂或机组,而且对容量技术特性有明确要求。”冯永晟表示,“从系统运行要求来看没问题,但症结在于,无论调节资源如何提供,成本仅仅是电源的私有成本,而收益则是系统的社会收益,成本与收益的不匹配会扭曲投资激励,从而最终会影响这一政策的潜在空间。”

冯永晟认为,整体而言,当前可再生能源消纳机制的缺陷在于:首先,仅由供给侧资源来承担;其次,仅由少数资源来承担;最后,成本分摊机制不合理。“支撑可再生能源消纳的调节资源,创造了社会价值,道理上应由全体社会来买单。”

上述电力行业专家表示,归根结底,机制能否确保成本收益匹配,是决定政策是否长效的关键。

“现阶段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准确衡量和科学界定电网企业每年的保障性并网能力,并根据其保障性并网能力合理划定每年的新能源保障性并网规模。”该电力行业专家认为,这些问题需要在后续的政策中进一步厘清。

导致消纳责任向电源侧转移

业内认为,此次印发的《文件》从政策层面对电网与电源的责任进一步明确,电网仍要承担保障性主体消纳责任,但保障性规模之外部分要通过资源组合方式来拓展并网消纳空间。这一政策出台后,系统运营必然会从更多的调峰和储能资源中受益,因此,电网方面乐见更多电源通过这种方式来增加调节资源。

按照《文件》,随着新能源发电技术进步、效率提高,以及系统调峰成本的下降,将电网企业承担的消纳规模和比例有序调减。因此,在未来新能源的年新增装机中,保障性规模的比例将逐渐降低,而市场化规模的比例将提升。

上述电力行业专家表示,从《文件》明显能感受到,想要借助可再生能源投资成本下降而去扶持电化学储能,并且将消纳责任从电网逐渐向电源转移。“但是,仍然缺乏引导电源主体投资灵活性调节资源的经济信号。这就又回到了问题的原点,如何让供求关系引导资源配置?如何构建电力市场?”

在冯永晟看来,《文件》带来的变化有二方面:一方面,明确调节资源成本将由可再生能源企业承担;另一方面,成本由原来的事后分摊转变为事前承担和事后分摊。“整体来说,对可再生能源消纳形势总体利好,但也要意识到,可再生能源消纳绝非一个政策所能解决的。

在业内看来,主管部门后续还需统筹推动相关工作,明确地方、电网、发电企业各方责任,全面跟踪各地可再生能源消纳落实情况,协同解决现有问题。

国网联合宁德时代拓展电网侧储能(延伸阅读)

《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合建、购买储能等调峰资源等方式增加并网规模,且明确提出配置装机容量20%比例、4小时时长储能调峰资源的项目可优先并网。

实际上,作为被政策认可的调峰资源之一,电化学储能日益受到电网企业重视。国网时代华电大同300MW/600MWh储能项目不久前开工,标志着电网侧百兆瓦时级锂电储能运用又迈出坚实一步。

早在去年,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和宁德时代等共同出资的国网时代公司,联手拓展电化学储能业务。

宁德时代如今以动力电池著称,事实上,储能业务是其双轮驱动战略的另一个轮子。早在宁德时代成立之初,就已承接了4MW/16MWh的张北风光储输示范项目。

去年1月,由宁德时代参与合资建设的当时国内规模最大的电网侧站房式锂离子电池储能电站——福建晋江储能电站试点项目一期(30MW/108MWh)顺利并网,为储能产品推广应用提供了创新、经济的解决方案。项目首度成功应用12000次超长循环寿命储能电池,大幅超越了行业3000-6000次循环寿命的现状,大大缩短了电网侧储能的投资回报周期,为电网侧储能的商业化应用奠定了基础。

从6月份开工的国网时代福建霞浦400MWh储能项目到此次国网时代华电大同300MW/600MWh储能项目,则实现了百兆瓦时级锂电储能运用的再次跨越,为更大规模的吉瓦时级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技术基础和落地经验,将在更大程度上支撑新能源并网。

原标题:消纳主体责任如何界定成难题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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