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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1年四季度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月度、月内市场交易继续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机制

2021-10-09 08:41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电力市场电力交易江苏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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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改委、江苏能监局10月8日发布《关于2021年四季度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月度、月内市场交易继续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机制,上浮不超过基准价(0.391元/千瓦时)的10%,下浮不超过15%。

月度、月内交易成交价格高于基准价时,二类用户和售电公司可友好协商,对批发市场增加的购电成本在零售市场进行合理分摊。

对于尚未执行的年度双边交易电量,鼓励双方协商,对价格进行合理调整。

详情如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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