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指出,严格落实能效要求。参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见附表),突出标准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我省重点领域能效要求。建立能效水平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国内外生产企业先进能效水平、行业发展情况、技术改造能力以及装置整体能效情况、国家及地方能效标准更新情况,统筹考虑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保持生产供给平稳、便于企业操作实施等因素,适时动态调整行业能效水平。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源头把控,建立健全重点领域能效和碳排放监测与评价体系,稳步推进企业能耗和碳排放核算、计量、报告、核查和评价工作。强化日常监测和现场检查,统筹推进重点行业节能监察,确保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到位。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通报批评、用能预警、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完善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监管体系。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加强对违规企业的失信联合惩戒。
强化政策协同支撑。落实节能专用设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行差异化要素扶持机制,对于改造后能效降幅较大且能达到标杆水平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加大用能、土地、税收、金融等要素的倾斜支持。发挥电价信号引导作用,对于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实施阶梯电价,倒逼企业加快提升装置(生产线)能效水平。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充分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碳减排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低碳发展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鼓励政策,探索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数字化场景建设支持政策。
详情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实施方案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广电局、省统计局、省大数据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省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精神,推动重点行业加快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针对我省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含光伏玻璃,下同)、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五大行业重点领域和数据中心,开展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能效引领、统筹部署。深刻认识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重点领域能效引领纳入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整体布局,坚持全省“一盘棋”,实干争先、加压奋进,统筹抓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
(二)坚持对标标杆、整体提升。突出标准引领作用,对标国内外生产企业先进能效水平,确定各行业重点领域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以量化标准为牵引,推进开展节能降碳行动,助力全行业加快转型提升发展。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聚焦综合条件较好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先行先试,率先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待相关机制及整改路径运行成熟后再研究推广至其他行业其他企业。
(四)坚持一体推进、分工协作。加强省级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做好系统谋划和统一部署,落实属地监管指导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行业协会的指导帮助,强化多方联动、协同作战,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五)坚持综合施策、平稳有序。整合创新政策工具,加强财政、金融、投资、价格、能源等政策与产业、环保政策的协调配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稳慎有序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避免“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降碳,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行动,全省逐步建立起以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工作体系,工作基础不断夯实,配套政策加快完善,推动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五大行业重点领域和数据中心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节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具体地:
到2023年,力争重点领域达到能效基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100%。
到2025年,力争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50%。
到2030年,各重点领域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标杆水平企业比例大幅提高,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建立企业能效清单
1.明确重点行业领域。坚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指导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3个行业重点领域和数据中心的能效行动工作,由省经信厅牵头指导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2个行业重点领域的能效行动工作。待上述行业取得阶段性突破、相关机制运行成熟后,结合国家下一步主攻行业,研究确定我省下一批开展此项工作的重点行业。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加强能效引领,开展其他重点行业能效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2.严格落实能效要求。参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见附表),突出标准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我省重点领域能效要求。建立能效水平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国内外生产企业先进能效水平、行业发展情况、技术改造能力以及装置整体能效情况、国家及地方能效标准更新情况,统筹考虑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保持生产供给平稳、便于企业操作实施等因素,适时动态调整行业能效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
3.建立企业能效清单。省市县联动对全省重点领域能效水平组织开展摸底调查,认真排查现有项目、在建项目,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重点装置(生产线)逐一登记造册。委托专业机构并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赴企业开展实地核查,逐一对照主要产品、主要用能设备等核实能效水平,于2021年12月前梳理形成重点领域装置(生产线)能效清单目录。(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能源局)2022年1月前,组织企业申辩和专家评审,能效达到标杆水平和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分别列入能效先进和落后清单,经省级有关部门联合会审后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
(二)稳妥组织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1.分类推动项目提效达标。对拟建、在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对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运行能效。(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能源局)
2.制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2022年3月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根据分工分别牵头制定省级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引导能效水平相对落后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科学合理制定不同企业节能改造时间表,明确推进步骤、改造期限、技术路线、工作节点、预期目标等。(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发挥属地政府责任,指导督促各技术改造企业对照行业总体方案制定周密细致的具体工作方案,重点明确技术改造路线、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等。(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3.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升级和淘汰。按照“整体推进、一企一策”要求,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升级和淘汰。对于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的装置(生产线),鼓励企业结合检修等时机参照标杆水平要求实施改造升级。对需要开展技术改造的项目,各地要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以及年度改造淘汰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坚决遏制高耗能项目不合理用能,对于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升级的项目,限制用能。鼓励国有企业、骨干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开展节能降碳示范性改造。(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能源局)
(三)积极引导过剩和低效产能有序退出
1.引导低效产能退出。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规定,加大重点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重点推动200万吨/年及以下炼油装置、30万吨/年及以下乙烯装置、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艺制合成氨加快退出。严禁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制合成氨装置。新建炼油项目实施产能减量置换,新建电石、尿素(合成氨下游产业链之一)项目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大闲置产能、僵尸产能处置力度,提高企业综合产能利用率。综合发挥能耗、排放等约束性指标作用,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政策,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2.科学调控粗钢产量。落实国家压减粗钢产量要求,完善产量压减月报制度和亮灯预警机制,防范化解过剩产能的复产和已取缔地条钢死灰复燃。以产量调控为契机,指导全省钢铁行业加快布局调整、产能整合、装备升级、技术创新,加速推进钢铁产业升级,进一步提升行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
3.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切实履行审批程序,加强对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和审查。严格项目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提升项目清洁生产和低碳发展要求。对五大行业重点领域和数据中心中未落实用能指标的拟建项目,应立即停止。开展在建项目评估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进行处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置换、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要求,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
(四)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应用
1.加强关键节能低碳技术创新攻关。系统梳理重点行业改造提升的技术难点和装备短板,充分利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的创新资源,加强节能低碳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重点企业节能有重大推动作用的节能技术和核心装备。(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能源局)
2.加快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以新一代清洁高效、绿色低碳、可循环生产工艺装备为重点,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突破一批关键绿色装备,发展一批核心节能装备。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机制,发布浙江省重点节能新技术推广目录。深入推进首台(套)认定及推广工作,构建绿色化低碳化首台(套)产品大规模市场应用生态系统。加强产业节能创新链协同,推动企业绿色设备资源库、绿色材料库、绿色工艺库等建设,加大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力度。(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五)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做好重点领域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政策的衔接。推动各重点领域集中集聚发展,提高集约化、现代化水平,形成规模效益,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加快推进钢铁行业兼并重组,做强龙头企业,扶持优强企业,提质普钢企业,退出低效企业,打造一批领跑企业。进一步优化钢铁产业布局,鼓励有条件地区的长流程钢厂通过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优化石化产业空间布局,支持宁波(舟山)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成为更具影响力的石化原料和先进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打造国际一流的炼化一体化生产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六)加强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
鼓励重点行业利用绿色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实现节能降耗。加快存量数据中心的节能降耗改造工作,到2025年,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3,集群内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得超过1.25,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过1.5。加快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在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要统筹好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设置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对于布局在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外的新建数据中心,地方政府不得给予土地、财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同机制保障。2021年12月前,组建我省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专项工作组,明确成员构成、职责分工、工作机制等内容,建立完善定期会商、协调例会、评价激励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浙江银保监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各地参照建立相应行动专班,加强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统筹推进本方案落地落实。同时指导企业落实好装置改造所需资金,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加快技术改造进程,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合理把握政策实施时机和节奏,避免行业生产供给大起大落,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
(二)强化政策协同支撑。落实节能专用设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行差异化要素扶持机制,对于改造后能效降幅较大且能达到标杆水平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加大用能、土地、税收、金融等要素的倾斜支持。发挥电价信号引导作用,对于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实施阶梯电价,倒逼企业加快提升装置(生产线)能效水平。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充分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碳减排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低碳发展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鼓励政策,探索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数字化场景建设支持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
(三)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源头把控,建立健全重点领域能效和碳排放监测与评价体系,稳步推进企业能耗和碳排放核算、计量、报告、核查和评价工作。强化日常监测和现场检查,统筹推进重点行业节能监察,确保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到位。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通报批评、用能预警、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完善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监管体系。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加强对违规企业的失信联合惩戒。(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能源局)
(四)加强示范引领宣传。以争取能效创新引领国家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发挥能效引领作用,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传递以能效水平引领我省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坚定决心。遴选重点行业能效水平突出、整改成效突出企业,发布能效“领跑者”名单,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宣传推介。筛选能效水平领先、整改推进有亮点的示范地区,对其重大改革举措和成功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能源局、省广电局)
附件: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能源局
2022年1月4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进一步提高区域内碳排放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6月19日-21日,广东公司2024年碳排放管理员技能培训班在韶关公司举行,公司市场营销部、生产技术部及基层单位有关人员共计47人参加培训。开班式上,广东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市场营销部主任王璐作动员讲话,韶关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宫全德致欢迎辞
日前,华电国际发布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ESG)。据披露,华电国际累计碳排放总量17,891.41万吨,单位排放强度0.8千克/千瓦时。环保投入49,643万元,用电量140,004.85兆瓦时。[$NewPage$]
尽管风能和太阳能投资大幅增加、电动汽车销量显著增加,但去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再次创下历史新高。这是今年最新发布的《世界能源统计评论》披露的。去年全球排放量增加了2.1%,超过40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直接能源消费排放量超过35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国际能源媒体OilPriceNews报道称,“仅仅几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0日,《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2024修正)》正式发布。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将第四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认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过程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启动零碳产业园区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创建对象为具有较强绿色转型意愿、创建基础较好且示范意义明显的产业集聚区或重点企业产业园区、大型厂区等,重点聚焦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新三样”领域以及智慧化水平较高的园区或大型厂区。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
四川省攀枝花市住建局6月21日印发《攀枝花市实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目标到2025年城乡建设领域直接碳排放达到峰值;间接碳排放控制成效显著;建筑节能水平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打造零碳建筑示范工程,绿色低
深圳市6月20日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61号,《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2024修正)》正式发布,而本次修正,将第四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认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过程中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修改为
在6月20日于国家会展中心(天津)举办的2024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电碳追踪溯源系统”展位前,来自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的专责员江洋讲解的利用“电力碳追踪溯源系统”进行碳流轨迹跟踪,为碳排放监测提供科学依据的讲解,吸引了不少观众纷纷驻足倾听。这个系统是国网天津电力“发展新质生
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谱写新征程美丽海南新篇章争当美丽中国示范样板实施方案》,提出建设清洁能源岛等37项具体措施,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守护好青山绿水、碧海蓝天这一海南最强优势和最大本钱,建设生态一流、绿色低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6月20日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重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的通告,确定了6家机构作为抽查机构开展抽查工作,第一批138家重点碳排放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重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的通告各有关单位:按照2024年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安排,我局分两批开展2024年重点
未来科学城能碳监测管理平台的建设是未来科学城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碳中和战略指导,遵循国家碳排放统计核算的相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北京市和昌平区碳达峰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的重要举措,能碳监测管理平台集监、管、控、调、统等功能于一体,主要是面向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区级各部门,未来科学城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其中提出,上海市将实施绿色领跑行动,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围绕氢能、高端能源装备、低碳冶金等领域,加快低碳零碳负碳等技术创新,突破共性关键技术、重大节能先进装备。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和碳效评价,推
宜宾市人民政府6月20日印发了《宜宾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宜府发〔2024〕4号)。《方案》提出了宜宾市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的十大行动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工业重点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
日前,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19项措施,将从五条路径来推进,包括积极推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提升攻坚、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推进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示范建设、健全美丽江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申报烟台市2024年度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申报烟台市2024年度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的通知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着力打造一批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应用场景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月24日发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计量重点工作的通知》(沪市监计量〔2024〕286号),进一步加快健全碳达峰碳中和计量体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扩大能耗数据采集覆盖面,提升数据质量,促进能耗监测向碳监测转型,推动碳计量重点
四川省攀枝花市住建局6月21日印发《攀枝花市实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目标到2025年城乡建设领域直接碳排放达到峰值;间接碳排放控制成效显著;建筑节能水平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打造零碳建筑示范工程,绿色低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重庆市区域节能评价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加强和规范区域节能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效率,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详情如下:重庆市区域节能评价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
6月19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召开碳达峰与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双碳”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赵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万涛主持会议。赵东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双碳”工作的重大意义。做好“双碳”工作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海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面向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需求,对标全球科技创新前沿,依托中关村科学城优势,集聚区内科研资源和科研力量,打造碳达峰、碳中和基础与前沿技术创新策源地。加强
6月14日,国家能源局在北京组织召开“十五五”能源规划研究工作组启动会及座谈交流会,部署动员“十五五”能源规划研究工作。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向海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能源局规划司、科技司、电力司、煤炭司、油气司、新能源司,“十五五”能源规划研究工作组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海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海淀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总体思路是1+2+2+N,即围绕绿色技术创新一个内核,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和能源两个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主体两个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工业、建筑、交通等N个重点领域低碳发展。北京市海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其中提出,上海市将实施绿色领跑行动,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围绕氢能、高端能源装备、低碳冶金等领域,加快低碳零碳负碳等技术创新,突破共性关键技术、重大节能先进装备。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和碳效评价,推
宜宾市人民政府6月20日印发了《宜宾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宜府发〔2024〕4号)。《方案》提出了宜宾市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的十大行动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工业重点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四川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四川省将全面排查评估排水设施设备情况,合理制定更新改造计划任务,有序改造存在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存在安全隐患、故障频繁、高耗能、技术落后、效率低、性能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厦门市2024年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目录,本批入选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涵盖了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领域的34项技术和产品。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3部门联合发布《聊城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聊城市将实施绿色化提效行动,加强节能降碳改造,加快用能设备更新,推进高效循环利用,推动全市工业设备加快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聊城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推动
2024年5月13日至19日,为2024全国节能宣传周,主题是“绿色转型,节能攻坚”,华润电力盘锦公司发电党支部以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结合生活工作实际,配合公司“节能降碳,绿色生活“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节能宣传各项活动。发电党支部全体党员及青年团员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
近日,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快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容指出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持,推动锅炉(窑炉)煤改电(气)、重点用能设备换新升级和余热余压利用。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引导龙头骨干企业创建绿色工厂,通过典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8部门发布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本次推荐技术应为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的相关技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528号各省、自治区
6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528号),其中提到,本次推荐技术应为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的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委推荐的绿色技术不得超
徐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徐州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提出实施节能降碳绿色转型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降碳改造。深入实施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方案,对标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标杆水平、环保绩效A级水平,鼓励企业应用绿色工艺技术装备和高效环保设施。建材行业在水
国家发改委6月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在会上回答记者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不及预期,请问国家发改委在推进节能降碳工作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的提问。李超介绍,为推进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节能降碳目标,近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