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中长期分时段交易机制设计
为落实国家发改委于2020年四季度提出的电力中长期分时签约要求,结合山西中长期交易与现货结算试运行衔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山西电力市场的建设者们经过数轮次小组讨论、集中攻关、模拟推演、征求意见和专班研讨,历时半年,创新设计出一整套中长期分时段交易机制,经过模拟运行、试运行后推广实施,使山西电力中长期交易的面貌焕然一新。经过近半年的迭代完善,山西电力中长期分时段交易机制已全面替代了原有的中长期交易模式,明确成为2022年适应山西现货市场全年结算试运行的中长期交易方式。
中长期分时段交易的涵义
山西市场开展的中长期分时段交易,是一种与电力现货市场不间断结算试运行一体协调的中长期交易机制,其关键是将每日的中长期合同按小时分为24个时段,以每个时段的电量为交易标的,开设24个子市场,各子市场互不影响,在24个子市场分别组织发电侧与用户侧开展电量交易,各市场主体可根据自身需求自由确定各时段的交易电量,各市场主体24个时段的交易电量依次组合形成的阶梯式曲线即为中长期交易曲线。
分时段交易方式和交易周期
中长期分时段交易的交易周期包括年度、季度、月度、旬和日。年度、季度交易方式包括双边协商、挂牌、集中竞价和滚动撮合,双边协商与挂牌交易的合同曲线为全天一条水平直线,集中竞价和滚动撮合均按24个时段分别组织。月度、旬交易方式仅包括集中竞价和滚动撮合,均按24个时段分别组织。日交易方式为滚动撮合,在工作日每日滚动组织(D日为现货运行日,日交易在D-2日开展),交易标的为D日至D+2日72个时段的电量。除双边协商交易外,各方式交易过程中均采用匿名交易的方式;挂牌交易结束后成交的双方可以看到对手方信息;集中竞价、滚动撮合采用中央对手方交易,结束后也无法看到与己方成交的主体名称。
年度、季度的双边协商和挂牌交易均为传统一口价交易方式,在集中竞价和滚动撮合交易前开展,其合同曲线不能自由确定,为标准化的水平直线;在月度交易之前,年度、季度的双边协商和挂牌交易合同均需进行分时段标准化处理,即均匀拆分为24个时段的合同。集中竞价交易为各市场主体自主申报购、售电量和电价,在申报截止后进行统一边际出清,形成该时段的统一出清价格,申报价格等于统一出清价格时按申报量等比例成交。滚动撮合交易在集中竞价交易之后开展,以集中竞价统一出清价格为参考,市场主体自主申报购、售电量和电价,采用类似股票交易的滚动撮合方式即时成交,成交顺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在集中竞价与滚动撮合交易中,发电侧、用电侧均可以买入或卖出电量,根据自身需求通过进行交易自由调节各时段合同电量,因此不需再开展合同转让交易或回购交易,也不需对合同进行电量或曲线的调整。
分时段交易合同分解办法
年度、季度交易的双边协商和挂牌交易结果分别按年度、季度日历天数平均分解至合同期限内的每日每个时段(因合同曲线为全天一条水平直线,每个时段分解的电量相等)。年度、季度、月度、旬交易的集中竞价和滚动撮合交易24个时段的交易结果分别按年度、季度、月度、旬日历天数平均分解至合同期限内每日相应的时段。日交易结果已明确为某日某时段,不需进行合同分解。
市场主体D日某个时段的中长期合同电量为相应时段年度、季度、月度、旬交易分解电量与日交易电量之和,如下所示。
中长期分时段交易风险防控
中长期分时段交易风险防控的主要措施包括价格限制、成交(申报)量限制和金融化限制。
价格限制包括最高、最低限价与逐时段限价。最高、最低限价是在燃煤发电基准价基础上考虑峰谷系数及上下浮动范围确定,分别为764.89元/兆瓦时、96.04元/兆瓦时,任一批次交易任一时段的申报及成交价格不超出此范围。逐时段限价根据现货结算试运行过去12个月价格曲线的均值,考虑满足国家关于中长期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的规定(发改价格〔2021〕1439号)、交易的流动性要求等因素,逐个时段设定限价范围。逐时段限价应用于月度、旬交易,对于更长周期的年度、季度及更短周期的日交易,仅应用于最高、最低限价。
周期越短的交易,其价格趋势将越趋同于现货价格,为充分发挥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的“压舱石”作用,设置约束:批发用户年度和季度交易在某一旬某时段的分解电量与该用户在月度、旬交易集中竞价阶段中申报的该旬的买入电量之和,不得低于该旬该时段实际用电量的90%;同步对发电企业在旬及以上交易集中竞价阶段中申报的卖出电量设置最低约束。由此保障用户90%以上的电量在旬及以上交易采购,对发电企业卖出申报量进行要求是为避免发电企业惜售的情形,申报要求在集中竞价阶段是为了存在限价的情况下保证同类市场主体之间成交的均匀性(集中竞价为同价格时按容量等比例成交)。为解决容量机制缺位下发电企业固定成本回收的公平性问题、避免个别批发用户囤积电量进行价差套利的情况,设置约束:发电企业最大成交电量不得超出按供需比计算的可卖出电量上限;批发用户月度(旬)集中竞价阶段某时段的申报买入电量,不得超过当月(旬)该时段实际用电量的150%与当月(旬)以上交易的分解电量之差。为防止日滚动交易中批发用户脱离实际开展交易,对D日每个时段批发用户的中长期合同电量与实际用电量的比例设置不超70%~120%的约束。上述各成交(申报)量约束除发电企业可卖出电量上限为事前计算外其余均为事后计算,若超出则进行超额获利回收。
金融化限制条款主要包括:一是每个时段发电侧净卖出电量不得为负,不得超出装机容量,用电侧净买入电量不得为负;二是同一交易批次内同一时段的电量,发用两侧市场主体只能选择卖出与买入中的一种,不能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三是年度、季度交易发电侧仅可卖出电量,用电侧仅可买入电量;四是发电侧月累计卖出总电量不得超过累计买入总电量的50%,用电侧月累计卖出总电量不得超过累计买入总电量的30%。金融化限制条款均通过技术系统在事前事中进行约束。
中长期分时段交易机制应用分析
分时段交易与原中长期交易对比
中长期分时段交易与山西电力市场原开展的中长期交易在交易角色、品种、方式、标的、价格、周期和偏差处理、合同分解、合同管理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如表所示。虽然中长期分时段年度、季度双边和挂牌交易与原方式相同,但其明确合同曲线为水平直线,且在月度交易前需对合同进行分时段标准化处理,主要是针对全天有一定基础负荷的批发用户,使其可以较为便捷地开展基础负荷部分的交易。
中长期分时段交易的优势
中长期分时段交易机制具有标准化的合约时段划分及合约分解方式,以集中式的场内匿名交易为主,具有多方面的优势。
一是在中长期交易中凸显电能的分时价值。分时段交易能够解决原有中长期“一口价+曲线”交易方式中电能分时价值难以量化的问题,实现中长期交易价格与现货市场价格在时间尺度上逐次逼近、一体衔接,构建出能够体现全电量分时价值的电力市场。月度、旬交易分时价格逼近市场预测的月度、旬现货日前分时均价,日交易分时价格逼近市场预测的现货日前分时价格。实际运行数据证实,日交易对日前分时价格的预测有相当的准确度,其次为旬交易对旬日前分时均价的预测。
二是畅通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的价格传导。基于分时段交易在批发市场形成的电能分时价格信号,售电公司一方面可以对应地与零售用户约定分时用电价格,实现分时价格信号向零售用户的传导;另一方面售电公司能够根据用户的用电曲线量化地评估用户的用电成本,以更为直观的收益测算向用户说明进行用电曲线管理的价值。零售市场开展分时交易,将大大激发用户侧需求响应的潜能,助力用电负荷削峰填谷。
三是向市场主体释放更大交易灵活性。一方面,中长期分时段集中竞价与滚动撮合交易中发用两侧市场主体的合同实现了解耦,各市场主体可根据自身发电或用电特性自由开展各时段交易,并可通过开展交易便捷地进行合同偏差调整,不存在双方协商调整合同的矛盾,使市场主体风险管理的手段更为灵活;另一方面,场内集中组织的方式,以及年、月、旬、日多周期、高频次的交易开展,保障了分时段交易具有高流动性。
四是营造价格信号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原中长期以电量、曲线自定的双边协商和挂牌交易为主的方式,可能存在双方通过各种形式返利的行为,即使是匿名开展的挂牌交易也存在双方事先约定挂牌电量、电价、曲线或挂牌时间的情况,由此导致批发市场中长期交易价格信号可能失真,同时对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造成负面影响。分时段交易主要采用集中式、匿名、场内交易的方式,所形成的各时段价格信号公开透明,能够反映市场主体交易的真实价格。此外,原交易模式需在场外频繁进行协商谈判,分时段交易的集中竞价与滚动撮合则完全不需要,能够有效降低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
五是为市场的宏观调控提供了有效手段。基于集中式、匿名、场内的交易组织形式,通过对价格限制、成交(申报)量限制和金融化限制条款相关参数值的改变,可以快速、有力地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对电力交易成交量、价格等的宏观调控政策,并可具体到各个时段,还可根据市场的成熟度平滑地调节中长期交易的物理属性程度或是金融化程度,有效防控市场风险。
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实施的难点及未来展望
山西实践表明,现货试点建设地区在现货结算试运行时期采用中长期分时段交易作为中长期主要交易模式有诸多优势。对于非全年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地区,只需将分时段年度、季度交易改为结算试运行期内的多月交易,并对已按原有交易模式开展的执行期在结算试运行期内的中长期合同进行分时段标准化处理,即可完成原模式与新机制的衔接。
当然,中长期分时段交易机制有其复杂性,其实施可能面临两方面的困难:
一是交易技术支持系统的建设。中长期分时段交易需要电力交易中心对技术支持系统进行大量新功能新模块的开发,并做好与原技术支持系统的衔接过渡。从山西的实践结果来看,虽有一定难度,但可以做到在半年内开发完成。
二是市场主体对新交易机制的接受度。必须重视对市场主体的培训,使其充分理解交易逻辑、流程、时间节点、获利回收等注意事项,熟悉技术支持系统的使用,并开展一定时期模拟交易、试交易后再实施。
此外,虽然子市场数量较多,可能增加参与交易人员的工作量,但各时段交易逻辑较简单,可通过优化操作界面和系统功能(如一键导入所有时段预设量价信息、一键置为统一出清价格或当前价格等)成倍减轻工作量。
中长期分时段交易机制因其多方面的优势,在以现货市场为核心的山西电力市场运营中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在其他现货试点建设地区有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而且,中长期分时段交易的标准化合同分解、场内集中式匿名交易方式,及其价格与现货日前市场价格在时间尺度上的逐次逼近,已经为未来电力期货和期权市场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新疆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等4个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包括《新疆电力市场结算方案(修订稿)》部分修订条款。补充增加独立储能结算相关条款,明确独立储能充放电分别按照用电侧、发电侧进行结算。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7日,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2025年第四批电力市场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2025年3月,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1家售电公司注册申请。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对上述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核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2025年第一批电力市场注销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2025年3月,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1家售电公司自愿注销申请。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5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3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市场经营主体依规运营的风险提示。
2021年以来,储能市场风起云涌、群雄争霸,储能行业进入蓬勃发展阶段。与此同时,储能的“商业模式”与“收益率”也成为大家讨论的热点。而这个热点问题,离不开电力市场,可谓是储能收益“成也电力市场,败也电力市场”。仅凭一纸账单,虽能够得知储能收益情况,但这些数字背后的形成原因更值得我们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售电公司国启中能电力(北京)集团有限公司自主注销的公告。售电公司国启中能电力(北京)集团有限公司,初始注册地为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该企业自愿申请注销售电业务。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部分售电公司注销的公示。根据2024年辽宁电力市场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查情况,47家售电公司因未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规定时间整改到位或连续3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启动强制退出程序(已自行注销者除外)。现将相关企业名单予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创新支持陕西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陕西省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创新支持陕西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陕西省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陕西省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2025年,推动全省虚拟电厂接入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平台并参与需求响应、电能量市场和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南方电网公司发布2025年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重点任务,其中包括抓好“十大任务”实施、推进“十大技术”应用。详情如下:·抓好“十大任务”实施1.加快新能源高效开发利用2.构建新能源优化配置大平台3.推动配电网高质量发展4.加快数字电网孪生平台建设5.提升需求侧协同能力6.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能源电力绿色发展成为备受关注的议题之一。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南方电网公司正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步伐,推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甘肃省2025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售电公司3月份第二批新增准入名单的公示。根据《甘肃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甘监能市场〔2023〕161号)、《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已在交易平台完成注
2月省间中长期市场按日连续运营,共达成2月月内及3月月度交易133笔,交易规模316亿千瓦时。01达成向家坝、溪洛渡、白鹤滩等大水电增送交易21亿千瓦时。02达成天中、青豫、鲁固、昭沂等直流配套电源及阳城电厂增送交易134亿千瓦时。03达成华北、东北、西北等省份富余电力送华东、华中、西南交易及各区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甘肃省2025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售电公司准入名单。名单如下:
近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甘肃电力市场年报。2024年,甘肃省内中长期交易按自然日连续运营,交易总成交电量1027.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9%,均价276.08元/兆瓦时。其中电力直接交易837.45亿千瓦时(含绿电、D#x2B;3净增量),同比下降22.89%;代理购电189.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32%。跨省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4年,山西省1/3的电量输送到全国23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的60%通过中长期交易完成,现货市场交易电量累计突破1万亿千瓦时,是全国五个净输出电量规模超千亿千瓦时的省份之一。截至2024年年底,山西省新能源装机达到6189.45万千瓦,占全省发电装机的比重达到50.37%。与此同时,山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中广核贵州安顺关岭新能源有限公司月亮湾储能与贵州金元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签订贵州电力市场首份独立储能中长期交易合同。首份合同合约为期1个月,电量为充电200万千瓦时、放电160万千瓦时,充放电价格按合同执行,该储能企业后续可参与更多的月度、月内中长期交易以及调频、
“交易中心交易部已将2025年3月湖南电力中长期交易方案介绍完毕,请各位委员开展讨论、发表意见并开始投票表决!”湖南电力市场管委会秘书长宣布。2025年2月18日下午湖南电力市场管委会秘书处组织召开了2月份管委会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3月湖南电力中长期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
随着455户地区小水电1月份上网电费的顺利结算发行,标志着甘肃省除低价保供电源之外的550户水电企业全部进入市场接受市场价格结算。根据甘肃省2024年12月19日发布的《甘肃省2025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对水电企业上网电费结算提出重大变革。除低价保供电源清单之外的水电企业,参与年度合约
书接上文,我们在了解一些有关中长期市场的交易名词和规则后就可以展开聊聊新能源主体在当下的电力中长期交易中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依然还是从中长期合约电量×(中长期合约电价-日前电价)这个公式出发,这里因为暂时忽略市场发生电网阻塞的情况,所以各发电主体
一、年度交易情况2025年3月份年度合同均价为391.14厘/千瓦时。二、绿电交易:1.2025年3月绿电双边协商交易:交易标的为3月的成交电量1.33亿千瓦时(其中由双方约定电能量价格的为0.08亿千瓦时,电能量成交均价386.56厘/千瓦时),绿色环境价值成交均价4.80厘/千瓦时。2.2025年3月绿电集中交易(事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27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电力中长期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由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明确价格上下限约束为维护发、用电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0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4年四季度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依据《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联合印发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及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对2024年四季度参与山西电力市场的售电公司开展了信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0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注册情况。(一)总体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交易平台在册市场主体20202,其中发电企业627家,售电公司452家,电力用户19058户,辅助聚合商39家,独立储能16家,虚拟电厂6家,分布式电源4家。(二)省调发电企业情况按发电类型
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部署绿证核发数据“回头看”核查工作以来,山西能源监管办严格对标《关于夯实绿证核发数据基础进一步提升数据报送质量的通知》要求,迅速行动、统筹部署,联合省内电力交易机构、电网企业及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全面开展历史数据核查整改,着力提升绿证核发数据质量,维护绿证市场公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4年,山西省1/3的电量输送到全国23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的60%通过中长期交易完成,现货市场交易电量累计突破1万亿千瓦时,是全国五个净输出电量规模超千亿千瓦时的省份之一。截至2024年年底,山西省新能源装机达到6189.45万千瓦,占全省发电装机的比重达到50.37%。与此同时,山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自愿退出山西售电市场公示,山西业强售电有限公司等4家售电公司由于企业自身原因,自愿退出山西售电市场。按照《山西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能源电力法〔2022〕183号,以下简称“细则”)要求,山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5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公示拟参与山西电力市场售电公司(2025年第三批)名单。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下列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检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4月5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西临汾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汾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积极拓展段村“交直柔性互联”模式,实施村级智能微电网工程,推进新能源电站与电网协调同步。结合清洁取暖和新能源消纳工作开展县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支持城区商业区、工业园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4月电力用户注册、身份转换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文件明确,新注册用户参与批发市场。新注册用户(包含已在平台注册但未曾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下同)如拟参与4月月度批发市场,须在3月14日12时前完成注册(采用人工审核方式须在3月12日12时前完成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5年2月24日,山西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市长陈向阳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明确2025年工作安排:构建综合能源体系。做好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分类处置,深化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力争供电煤耗全部达标。加快沁南区块煤层气开发,非常规天然气利用量达到6.8亿立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9日,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梁志鹏一行前往山西大同经开区,对绿电园区建设工作开展调研。此次调研旨在了解大同经开区绿电园区建设进展,为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提供指导。梁志鹏副司长指出,绿电园区建设对于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能监办公示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拟参与电力响应交易企业(试点),将辅助服务聚合商山西深电能科技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临汾汾能电力科技试验有限公司、山西凯瑞达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代理的企业(试点)予以公示。详情如下:关于山西独立储能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