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电力交易评论正文

从火电价格看待2022年电力用户的电费上涨

2022-03-16 08:39来源: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关键词:电价电力用户四川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进入2022年,不少用电侧主体越发感受到了今年的电费有了明显的增加。从四川电力市场来看,造成这种感觉其实存在多方面的因素共振影响,比如配火比例发生改变,新的分时电价机制执行等等。今天小硕将从打捆购入火电的价格这一原因,来看看电价变化情况。

(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 作者:小硕团队)

下表是从去年到今年2月以来,常规直购以及战略长协配火价格随时间的变化情况,表中不同的颜色体现出了火电的价格变化的四个阶段,随着色彩愈发鲜艳,价格都较上一阶段有所提升。

32.png

阶段一:《四川省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为0.4012元/千瓦时。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2020年暂不上浮,确保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2020年后的浮动方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执行。”小硕观察:该阶段主要通过政策手段,稳定工商业电价,提前做好向市场化阶段过度的准备。此外需注意,基准价0.4012元/千瓦时,是川内大部分火电机组的价格,不过还有部分机组由于环保、建造难度等等多方面因素,其基准价高于0.4012元/千瓦时,所以最终加权价格相较0.4012元/千瓦时略高。

阶段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统调统分燃煤发电市场化交易配比电量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7月起,省内统调统分燃煤发电市场化交易配比电量上网电价按川发改价格〔2020〕316号实施浮动,浮动幅度范围为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0.4012元/千瓦时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小硕观察:该阶段逐渐打开市场,通过一定的市场化机制形成火电价格。由于煤价大幅上涨,火电企业为减少亏损,普遍抬高了价格。

阶段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自2021年10月15日起,省内燃煤发电市场化电量交易电价,在现行基准价0.4012元/千瓦时基础上上下浮动原则上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小硕观察:取消目录电价,全面放开市场,进一步拓宽价格空间。为响应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四川于10月中旬进一步放开了限价范围,市场化改革方向也从原先强调改革红利,转变为了通过市场化手段定价的方式。曾经的目录电价,现在的电网代理价也迎来大幅上涨,仅从3月数据来看,平段电价上涨幅度都达到15%以上。

阶段四:《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的通知》,“打捆购入的火电电量包括省内火电电量和省间外购电量两部分”。小硕观察:进一步拓展省内火电市场空间,省间外购电量纳入市场化。工商业目录电价体系完全推翻,电网购电方式发生本质改变,原先外购损益从电网承担转变成了市场化手段消纳的方式,由于煤价持续高位,导致打捆购入火电价格进一步上涨。

从这四个阶段来看,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是导致打捆火电价格上涨的背景,而火电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才是火电价格随之联动的主要原因。市场化的本质不是亏一边赚一边,而是逼近资源的最佳分配,实现供需两侧整体成本最优。所以,当发电成本下降时,也一定将会反应到电价上,届时还原给用户的就是一个能涨能跌的电力市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价查看更多>电力用户查看更多>四川售电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