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售电服务政策正文

广西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

2022-04-02 09:48来源:广西发改委关键词:电价电价政策广西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西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在向电网企业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用电”等条件限制,受理日期可追溯至因疫情影响企业停产之日。

详情如下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发改价格〔2022〕327号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局),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增量配电网企业:

为积极应对我区多地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缓解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110号)等有关规定,对出现高中风险地区的市域(含所辖区、县)范围内,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在向电网企业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用电”等条件限制,受理日期可追溯至因疫情影响企业停产之日。为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各电网企业要精简办理流程、多渠道宣传告知电力用户并做好服务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高中风险地区的市域(含所辖区、县)范围全部降为“低风险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价查看更多>电价政策查看更多>广西售电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