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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出口信保福建分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
《福建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2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1.落实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税收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按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适用政策的中小微企业范围:一是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标准为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二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标准为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三是其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落实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负责)
3.落实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政策,按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费优惠政策,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对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按规定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负责)
5.降低企业社保负担,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畅通社保缴费业务“网上办”渠道,实现降费率优惠政策“免申即享”。(省人社厅、财政厅,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特殊困难”缓税条件的煤电和供热企业,加快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核准;落实对煤电和供热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负责)
二、加强调度保供稳价,畅通工业经济循环
7.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厅际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省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落实各主力燃煤电厂企业保供主体责任,提升厂内存煤水平,加强机组运维管理,推动煤电企业提高发电出力;实现发电用煤、用气中长期合同全覆盖,提高合同兑现率。(省发改委负责)
8.优化电力运行调度,组织开展2022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保障企业用电需求;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合理安排错峰用电,探索建立需求响应市场调节机制,保障民生和重点用户用电需求。(省发改委,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9.有序推进永安、可门、漳平、坑口等电厂升级改造和南埔电厂智慧电厂试点建设,进一步降低燃煤电厂平均供电煤耗;推动闽粤联网工程2022年建成投产,加快江阴、泉惠、古雷等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核准开工,满足园区用热及区域电力需求。(省发改委负责)
10.整合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阶梯电价,加价电费专项用于支持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省发改委、工信厅,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落实《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依法依规开展价格指数评估和合规性审查,促进价格指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密切监测大宗原材料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持续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过度投机炒作。(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支持企业投资开发铁矿、铜矿等具备资源条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产开发项目;推动废钢、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城市矿山”对资源的保障能力;推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工艺,提升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省发改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支持省内供应链企业申报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鼓励大型国有企业打造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平台;持续跟踪钢材、水泥等重点企业产销存和价格情况,协调企业对接重点工程项目。(省商务厅、国资委、工信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动态更新《福建省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对经认定属于国内、省内首台(套)的省级财政给予资金补助,促进科技含量较高的首台(套)、首批次应用;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项目。(省工信厅负责)
15.充分发挥计量、标准、认证检测、质量管理等技术机构的支撑作用,全面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深化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鼓励提质增效升级,增强创新发展动力
16.全年组织实施500个以上省重点技改项目,由设区市统筹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项目实际设备(含技术、软件等)投资额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省级工业龙头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完工投产后,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0万元以上,且完工投产当年企业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有增长的,再按照项目实际设备(含技术、软件等)投资额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省级工业龙头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省工信厅负责)
17.组织实施200个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和协调服务,力争全年建成投产项目30个以上;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争取再推动一批省级产业集群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省工信厅、发改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支持企业入规升级,对2022年新投产纳统规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鼓励各地市配套出台扶持政策。(省工信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制定省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推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等重点行业存量项目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研究出台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鼓励省内相关单位主导或参与能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规定给予补助。(省发改委、工信厅、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分期分批发布重点行业能效、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征集发布国内领先的节能技术、产品、装备目录,依托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平台、节能标杆现场交流活动等,加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先进适用工业节能减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省工信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力争2022年全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9000家;对购买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的企业,按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的30%予以补助,最高300万元。(省科技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对本年度单项研发经费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一事一议”申请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对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按上年度核定补助额实行预补助,由省级财政预拨经费全额垫付。(省科技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工程,力争全年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家以上、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以上,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奖励;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八闽行”活动,为每家企业配备一名服务专员,为每家企业至少解决一项困难。(省工信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对新认定的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15万元资金奖励,筛选一批“5G+工业互联网”典型案例,通过现场会、对接会、专家问诊咨询等,加快成熟应用场景复制推广。(省工信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5.鼓励企业对接国家基金,对企业获得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或其一级子基金股权投资支持的,按照实际到资额分别给予5‰、1%奖励,最高100万元。(省工信厅、财政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6.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培育建设,积极争取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年度认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3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5家、省企业技术中心50家。(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7.综合运用“揭榜挂帅”等政策举措,鼓励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搭建产业链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每年实施10个以上省级科技重大专项专题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每年实施50个左右省级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省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拓展市场需求潜力
28.抓好635个省级工业增长点项目,推进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上下游产业链延伸集聚发展;全面梳理年度计划开工重大重点项目,实行“清单化”台账管理,筛选有代表性、示范性、导向性的重大项目,列入季度全省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省工信厅、发改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9.组织召开2022年央企合作座谈会,做好地方专场央企招商项目推介会,推进我省与央企深化拓展全面战略合作关系,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省发改委、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0.举办第十二届民企产业项目对接洽谈会,全年对接民企产业项目投资额5000亿元以上,其中制造业项目投资额3500亿元以上;力争当年新对接民企产业项目开工率达50%以上;加强民企招商正向激励,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绩效排名靠前、引进大项目好项目、开展多场次专场招商活动等给予奖励。(省工信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1.有序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持续开展近海“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试点;加快福州、漳州、莆田、宁德、平潭海上风电开发,推动平潭外海、漳浦六鳌二期、宁德霞浦B区等项目尽早开工,组织开展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支持福州江阴海上风电产业园做大做强,推动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加快发展。(省发改委负责)
32.优化数据中心布局,重点推进中国电信(长乐)东南信息园数据中心、中国移动(福州、厦门)数据中心、中国土楼云谷等区域性数据中心建设,积极发展面向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边缘数据中心;支持5G行业虚拟专网在传统行业的建设应用;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鼓励建设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省发改委、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建设福建省算力资源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纳管省内各算力平台资源,实现统一调度、统筹管理,实现全省算力资源、数据资源、算法模型、软件应用共享;积极推进基础算力领域的示范应用,加大数据资源供给;争取国家支持我省纳入国家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体系,在福州、厦门建立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省发改委、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4.实施省北斗综合应用示范工程,推动北斗在气象、交通、生态环境、农林、电力、自然资源、应急通信等领域规模化应用,加快推动国家北斗导航位置福建分中心建设。(省发改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5.持续开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打造面向主要产业集群的两业融合发展服务平台,打造一批两业深度融合的新型产业集群、优势产业链条、示范企业和载体。(省发改委、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6.深化“三品”专项行动,引导纺织鞋服、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强品牌建设和网络营销,积极开拓市场;支持各地开展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等活动,进一步挖掘省内市场潜力,对各地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和“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按规定给予财政资金补助。(省工信厅、商务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7.健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家电等领域推出新一轮以旧换新行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下乡行动。(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外资利用水平,推动外贸稳定发展
38.贯彻落实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自贸区负面清单,密切衔接即将出台的新版鼓励类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资投向负面清单中新开放的制造业领域;制定出台利用外资保稳促优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制造业项目,省级财政按到资比例给予奖励;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列入国家重大外资项目专班。(省发改委、商务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充分利用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平台,加强“一把手”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等,做好招商信息收集和招商环境推介,便利外籍人员及其家属来华,引进更多外资大项目好项目。(省商务厅、外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引导和支持外资物流、服务型制造、工业设计企业来闽投资,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推荐申报国家A级物流企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及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省工信厅负责)
41.加强与中远海运等大型班轮公司合作,对接重点外贸企业物流需求,鼓励外贸企业与班轮公司签订长期协议;进一步提高港口作业效率,提升船舶、仓位的周转率;支持厦门港等开展海铁联运国际过境业务,承接东南亚与欧洲间的国际物流需求,推动“丝路海运”与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联动发展。(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商务厅,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2.用好“丝路海运”港航发展专项资金,助力企业增开“丝路海运”航线、拓展集装箱国际中转,发展外贸内支线、内贸水水中转、海铁联运等各项业务;定期公布在我省挂靠的国际集装箱航线名单,便利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对接。(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3.面向口岸收费主体推广使用国家标准版“单一窗口”口岸收费及服务信息发布系统,实现收费线上公开、在线查询、直观比价。(省商务厅负责)
44.加快推进福州、厦门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搭建以国家枢纽为核心的骨干物流基础设施和多式联运体系,争取布局更多区域分拨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创建一批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借力RCEP协议的签署,进一步优化海外仓全球布局,鼓励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新建高质量海外仓。(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5.鼓励出口信保福建分公司不断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持续推广“单一窗口+出口信保”“跨境电商+海外仓”“市场采购贸易”等新型承保模式,积极运用出口前保险、进口信用保险、国内贸易险等延伸保障链条,进一步扩大外贸企业承保覆盖面;推进融资增信业务,积极推广“白名单”、“信保贷”等融资模式;支持企业利用出口信保的资信调查服务了解海外市场及买方信息。(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省商务厅,出口信保福建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政策措施保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46.设立第六期100亿元规模的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省级财政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引导有条件的市、县(区)安排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持续推动“纾困贷”“商贸贷”“外贸贷”“技改贷”“科技贷”等政策性产品发放。(省财政厅、工信厅、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7.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向制造业倾斜,结合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融资期限,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力争全省2022年制造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高于上年;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大项目建设;按季度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监测评价,赋予制造业贷款30%的考核权重,持续推动制造业信贷增总量、优结构。(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省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8.省财政安排融资担保发展专项资金1.8亿元,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业务风险补偿、业务降费奖补、再担保费补贴、代偿补偿等,力争2022年末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超过3.3倍,融资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省金融监管局、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9.进一步推进“金服云”平台功能升级和推广应用,提升“担保云”、“不动产在线抵押”、“融资撮合”等功能应用,力争2022年“金服云”平台新增注册企业用户5万户,解决融资需求450亿元。(省金融监管局负责)
50.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向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支农支小再贷款优惠资金支持。(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负责)
51.安排2022年度“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3.6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新能源工程机械和农用机械等产业发展,力争2022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9万辆标准车;研究制定2022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按照不同地区对公共充电桩给予建设补贴,对新建的公共充电桩继续给予电动汽车充电量0.2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开展电动船舶和海洋装备试点示范,加快推动电动船舶示范项目建设。(省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2.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推动落实促进基础设施REITs发展若干措施,鼓励企业申报试点项目。(省发改委、金融监管局,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3.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拓展融资渠道;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融资信用服务省级节点,对上联通全国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对下联通省内各级融资服务平台,促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助力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省发改委、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4.征集企业(项目)融资需求清单,推动各地市组织举办产融对接活动30场次以上,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项目)精准对接;落实应收账款融资奖励政策,进一步推进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上游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帮助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省工信厅、财政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资源要素支撑,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55.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统一区域评估,建立“标准地”控制指标,促进工业项目快速落地;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6.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可不与供地率、批而未供处置率挂钩;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的,园区内工业企业在原有建设用地上通过新建、扩建、拆建或三种方式组合的路径进行厂房升级改造、适当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7.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单一生产功能的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可按照统一配套、依法供应的原则,对园区统一建设的公共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最高可达到30%。(省自然资源厅、商务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8.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区管理,坚持绩效分级差异管控,精准实施企业生产调控措施;实施生态环境领域“一个窗口对外”改革,对大型风光电基地、有利于节能减污降碳等重大项目,加快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进度,保障尽快开工建设。(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59.研究制定“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科学确定全省“十四五”节能减排重点任务,合理分解下达各地市能耗强度指标;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积极争取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省发改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0.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在工业园区周边、劳动力输出城市、产业集中地区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促进产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有效衔接;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行为,规范用工市场,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省发改委、人社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1.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招聘活动,协调解决企业用工热点难点问题;鼓励各类社会机构、个人为重点企业引进劳动力,各地可按规定给予相关机构和个人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省人社厅负责)
62.深化拓展“强服务守安全提质量”再落实行动成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深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扩大试点范围,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组织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63.加大拖欠账款投诉举报行为处理力度,规范欠款年报公示行为,加大对大型企业拖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款项的年报公示制度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清理拖欠账款工作联席机制,强化部门联动、联合惩戒,探索推行工程建设领域资金监理制度,确保“无分歧”欠款及时清偿;加大对涉企违规收费的整治力度,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落细。(省工信厅、人社厅、住建厅、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4.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推进相关审批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数字证书、电子印章互认,持续推进工程审批全流程在线审批;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审批中介网上交易,加强审批服务管理。(省住建厅负责)
65.提升“党政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服务效能,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诉求;深入开展“惠企政策进百园入万企”,用好惠企政策统一发布平台,优化政策和企业精准匹配功能,开展惠企政策“点对点”精准推送服务。(省工信厅负责)
66.实施《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研究制定我省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推出创新改革事项清单;完善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动态监测全省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省发改委,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7.健全完善“旬监测、月分析、季调度”工作机制,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重点产品、重点市场,加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分析研判预警,及时发现并协调处置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省工信厅、发改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8.建立省级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协调机制,设立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省级专项协调小组,加强对行动方案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及政策措施督促落实,统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牵头,省发改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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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为能源企业利用海洋能推动低碳转型指明方向,在氢能端,企业正积极布局。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高级专家冯勤就能源企业如何利用海洋能(如绿电制氢、海上碳封存)推动传统业务低碳转型,以及是否有相关技术路线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4月21日,大金重工公布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报告显示,大金重工的营业收入达11.41亿元,同比增长幅度高达146.36%,净利润达到2.31亿元,同比增长335.91%。海外订单,撑起业绩增长的“大梁”大金重工这业绩爆发的背后,海外海工项目交付量大幅提升可是绝对的“头号功臣”。2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美丽广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完善煤炭油气产供储销体系,积极安全有序推动白龙核电一期项目建设,开展柳城北页岩气区块开
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命脉。2025年一季度,在“双碳”目标和能源安全新战略引领下,我国能源保供扎实有力,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记者调研发现,国家能源行业转型升级浪潮下,越来越多民营企业逐“绿”而行,在加速布局能源领域中开辟发展新空间。阳春三月,湖北大冶。特变电工集团自主研发的±800千伏特高压
4月8日,我国自主研发的“四全”管道焊接检测机器人技术装备系统实现大规模应用,施工效率显著提升,这标志着我国长输管道建设实现从“分段式人工焊”向“全地形自动焊”的跨越。“四全”管道焊接检测机器人装备系统突破了自动焊在管径适应性、地形复杂性和焊口多样性上的技术装备瓶颈,实现了直径33毫
4月17日,石油石化企业文化与品牌引领高质量发展交流会暨中国油气产业系列蓝皮书发布会在扬州举办。发布会上,《中国油气产业发展分析与展望报告蓝皮书(2024-2025》《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报告蓝皮书(2024-2025)》《成品油与新能源发展报告蓝皮书(2024-2025)》《中国天然气行业年度运行报告蓝皮书(20
近日,新奥股份与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ADNOC)签署了长期液化天然气(LNG)购销协议。根据协议,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将向新奥股份每年供应大约100万吨LNG,供应期限为15年,LNG资源主要来自RuwaisLNG项目。这是阿联酋与中国合作伙伴签署的有史以来合同量最大的液化天然气协议。在当前国际天然气市场
4月19日,第十五届北京国际电影节游戏・动漫・电影单元奖项揭晓,国网秦皇岛供电公司融媒体分中心创作的动画短片《小恶魔伏法记》一举斩获“精品动画短片”奖项,这是国网冀北电力首次获得系统外国际奖项。▲第十五届北京国际电影节游戏・动漫・电影单元活动现场本次活动征集到来自全国百余家单位的634
近日,贵州能源监管办会同贵州省能源局召开重点煤炭企业智能化建设专项监管启动会,就贵州区域专项监管工作进行安排落实。下一步,贵州能源监管办将按照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的监管范围、监管内容和工作安排,督促贵州重点煤炭企业进一步发挥先进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提升煤矿智能化建设水平。
4月17日,中国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在京会见俄罗斯能源部部长齐维廖夫。双方围绕发展中俄能源合作交换了意见。王宏志表示,在两国元首的战略引领下,经过双方共同努力,中俄能源合作日趋成熟、稳定、坚韧,为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国家能源局愿与俄方积极落实好两国元首关于能源合作的重要共
今年以来,国家电投集团上海电力全面落实“均衡增长战略”,秉持“拼”的精神、“闯”的勇气、“实”的作风,持续深化“质量全面提升、发展全面提速、风险全面可控”。一季度,上海电力新能源装机容量同比提升56%,境外项目利润同比增长35%,可控管理费用同比下降5%。清洁能源规模效益齐升,大基地“扩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美丽广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完善煤炭油气产供储销体系,积极安全有序推动白龙核电一期项目建设,开展柳城北页岩气区块开
周一,环渤海港口市场报价以稳为主,个别货源价格小幅松动;下游零星需求压价还盘,高于指数接货意向不佳,市场买卖双方博弈僵持,成交冷清。在高成本、进口煤缺乏性价比优势等因素支撑下,市场主流报价区间暂无明显变动,配煤和混煤价格小幅松动下跌。(来源:鄂尔多斯煤炭网作者:宫海玲)产地方面,
4月21日,国家能源集团召开2025年一季度工作会暨提质增效动员部署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和中央企业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通报会工作部署,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二季度及今后一段时期
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编制办公室发布的《CECI指数分析周报》(2025年第14期)显示,CECI沿海指数中高热值煤种现货成交价格平盘运行。曹妃甸指数继续走平。进口指数高热值煤种现货成交价继续下行。CECI采购经理人指数连续14期处于收缩区间,分项指数中,除库存分指数处于扩张区间外,其他分指数
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中国华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国资国企的新使命新定位,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
放眼东海之滨,国家电投集团山东公司半岛南风电基地的235台风机叶片迎风起舞。通过开展风电机组整改58台次,大型技改4次,预计减少损失电量568万千瓦时。一季度,该风电基地首次创下单季度发电量超10亿千瓦时的佳绩。遥瞰三湘大地,国家电投集团在湘322万千瓦装机规模的新能源场站已全部接入五凌电力长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能源领域基础性、统领性法律,能源法深入贯彻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集中阐述了我国能源工作大政方针、根本原则和主要制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为能源企业利用海洋能推动低碳转型指明方向,在氢能端,企业正积极布局。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高级专家冯勤就能源企业如何利用海洋能(如绿电制氢、海上碳封存)推动传统业务低碳转型,以及是否有相关技术路线
4月8日,记者从中国石化新闻办获悉,在延布炼厂合资公司成立十周年之际,中国石化与沙特阿美在沙特达曼签署《延布炼厂扩建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该项目将依托现有装置,新建180万吨/年乙烯、150万吨/年芳烃装置及配套下游聚烯烃装置,最大化发挥炼化一体化协同效应,打造全产业链创新生态,投产后将有效
对比2024年、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从去年全国两会提出“降低2.5%左右”到今年“降低3%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预期目标的变化彰显出我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决心和力度,也对各行各业产能优化升级提出新的要求。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能源行业的产能优化是涉及国家战略安全
3月30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01857;香港交易所股票代码:0857)]宣布,2024年公司积极应对形势变化,持续加大勘探开发力度,深入推进炼化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市场营销质量,着力实施提质增效行动,扎实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布局新兴产业,大力提
3月30日,《人民日报》对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表彰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31日,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布水面光伏及绿电制绿氢箱式变电站项目的中标结果。中标单位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6.333万元,评标价格94.1万元。该项目3月9日发起招标,招标范围水面光伏及绿电制绿氢箱式变电站,2套规格为3150kVA6.3/0.8kVSF612回
3月23日中国石化发布2024年度业绩报告。业绩要点✧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7万亿元,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489.4亿元,每股盈利人民币0.404元。公司注重股东回报,预计全年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286元(含税),与回购金额合并计算后年度利润分派比例达到75%。✧油气当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7日,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海河路加氢站通过权威机构评价,获得“碳中和”证书,成为我国首座“碳中和”加氢站。该加氢站位于青岛炼化氢能“产研加”示范园内,除具备向氢能公交、氢能卡车等用氢车辆加注氢气的功能,还能向运输氢气的长管拖车等运氢车辆灌装氢气。
据中国石油网消息,截至3月10日,独山子石化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塔里木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二期的全厂地上管网完成率88%,混凝土浇筑完成率71%。这个项目利用副产氢气生产合成氨,对推动工业领域氢能应用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近年来,独山子石化公司加快推进加氢裂化、加氢精制等环节利用清洁低碳
3月7日,全国政协环境资源界别协商会议在京召开。环境资源界别政协委员围绕“持续推动‘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主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油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戴厚良围绕“着力能源与化工绿色低碳转型,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新贡献”发言。我国是世界最大的能源与化
废塑料化学循环作为解决塑料污染、推动石化及材料领域低碳循环转型的关键技术,已获得全球广泛认同与推广应用,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预计到2030年,全球化学循环产品的需求量将超过1000万吨。欧洲已有数万吨产能处于运行状态,全球范围内在建产能超过五百万吨,其中中国有约一百万吨产能在建设中。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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