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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关于推进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十四五”期间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5.5亿吨

2022-05-05 10:02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关键词:碳汇碳汇交易固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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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高质量推进建设森林生态美、林业产业强、林区群众富、生态文化兴、治理能力优的现代林业强区。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5.5亿吨。到2035年,广西基本形成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林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能力显著增强,森林草原生态功能、林业产业发展质量居全国前列。

《意见》提出,提升林业固碳增汇能力。增强森林碳汇功能。强化采伐迹地、火烧迹地造林复绿,积极推进森林城乡创建,多形式多途径增绿增汇。科学提高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大力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和木竹替代,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推广使用木结构和木竹建材。加快完善林业碳汇政策措施,构建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开展增汇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林业碳汇交易

全文如下: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发展林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广西是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重要集体林区、林业产业集中区。为科学推进林业建设,发展壮大现代林业,高质量建设现代林业强区,维护国家森林生态安全,保障国家战略资源供给,保护好广西的山山水水,促进生态振兴、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结合广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林业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林业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林区群众生活高品质提升,加快建设森林生态美、林业产业强、林区群众富、生态文化兴、治理能力优的现代林业强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推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坚持科学高效、创新发展,贯彻新理念、把握新机遇、优化新供给、满足新需求;坚持稳中求进、协调发展,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增优势、提质量;坚持市场主导、开放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坚持民生为本、共享发展,构建共商共建共享林业发展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高质量建设林业生态功能优势区、优质林业资源富集区、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林业改革开放促进区、乡村振兴林业先行区。

到2025年,力争森林覆盖率达到62.6%,森林蓄积量达到10.5亿立方米,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达到2万亿元,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5.5亿吨,红树林面积超过1万公顷,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1万亿元,林草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广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成为全国林业创新绿色发展标杆。

到2035年,基本形成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林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能力显著增强,森林草原生态功能、林业产业发展质量居全国前列,基本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强区和现代林业强区。

二、主要任务

(四)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

1.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系统治理,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草原植被恢复、石漠化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修复、生态公益林功能提升等林草生态建设重大工程,优化提升北部湾沿海生态防护带、珠江—西江生态涵养带、桂西北山原生态保育和珍贵用材林培育区、桂东北山地生态旅游和优质用材林发展区、桂中—桂西南岩溶生态修复和特色经济林培育区,提升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其栖息地(生境)保育。认定公布一批重要湿地名录并划定范围。

2.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科学调查评估、合理确定国家公园候选区域,加快创建国家公园。规范和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形成常态化监管“硬约束”机制;推动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和勘界立标,利用现代化手段提升管护能力和水平,科学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地内人工林赎买或生态改造。进一步完善全区湿地和红树林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全面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保护好、修复好红树林湿地生态区域。

3.精准实施国土科学绿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安排国土绿化地块,科学确定绿化目标任务。坚持适地适树、分类经营原则,根据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科学选择造林树种,定向培育高效、稳定、健康森林。深入实施国家储备林“双千”计划,通过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县级人民政府+区直林场(国有林业企业)”等方式整县推进国家储备林重大项目建设。逐步提高桉树与乡土树种混交林比例,科学改造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林,优化树种结构,丰富林分生物多样性。开展珍贵树种进百城入万村行动。坚持节俭搞绿化,禁止古树、天然大树进城和随意更换原绿化大树;充分利用自然本底,防止乡村绿化盲目“城市化”。依法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开展古树名木地面过度硬化整治和抢救复壮行动。

4.加强林业草原资源监管。科学编制和落实各级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建立完善林长制考核机制,压实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加快理顺林草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健全林草行政执法机构。健全完善“空天地网”一体化林草湿资源监管体系,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林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林草火情监测预警和早期处置能力,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水平,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保障森林生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提升林业固碳增汇能力。深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推广林业沃土保育技术,提高营林作业机械化水平,大力培育混交林、大径材和珍贵材,调整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增强森林碳汇功能。强化采伐迹地、火烧迹地造林复绿,积极推进森林城乡创建,多形式多途径增绿增汇。科学提高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大力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和木竹替代,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推广使用木结构和木竹建材。加快完善林业碳汇政策措施,构建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开展增汇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林业碳汇交易。

(五)加快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6.深入实施现代林草种业振兴行动。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建设认定一批林草种质资源库。加强主要造林树种、乡土珍贵树种、乡土草种的良种选育和品种创新,建设林草良种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培育发展广西特有花卉苗木优势品种,强化种苗花卉质量监督、市场监管和市场流通,加快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防城港、贺州等设区市建设现代种苗花卉产业带。

7.深入实施木本油料产业提质增量行动。坚持油茶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并举,深入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壮大“广西山茶油”区域公共品牌,加快在柳州、桂林、百色、贺州、河池、崇左等设区市打造木本油料产业集群,打造柳州油茶精深加工产业园区及一批示范县域。稳步发展核桃、板栗、澳洲坚果等产业,重点支持南宁、梧州、百色、河池、崇左等设区市建设林业特色干果、坚果产业优势区。

8.深入实施林下经济产业提产增收行动。推进林上林下产业综合开发利用和立体融合发展。科学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推广林下道地药材及区域特色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大力发展林下中药材。加强林下经济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加快在南宁、梧州、防城港、钦州、玉林、贺州等设区市打造林下经济产业集群,建设一批林下经济特色县域。

9.深入实施木竹材加工产业提档升级行动。优化木材供应结构,提升木材综合供给能力。推进木竹材加工技改升级,优化人造板供给结构,积极延链补链强链,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知名品牌,加快在南宁、柳州、梧州、钦州、贵港、玉林、贺州、来宾、崇左等设区市打造高端绿色家具家居产业集群。沿西江流域、平陆运河等出海新通道新增布局建设木材加工产业园区,打造广西进口木材暨高端绿色家具家居产业园等一批百亿元级、十亿元级林产加工园区。

10.深入实施林化医药产业提量增容行动。加快在梧州、北海、钦州、崇左等设区市打造林浆纸产业集群。加快在南宁、梧州、防城港、贵港、玉林等设区市打造天然香精香料产业集群。推动蛇产业药用转型升级,打造以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为重要基础的医药研发服务产业集群,推进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规模化、集约化繁育利用药用野生植物资源。

11.深入实施生态康养旅游提点扩面行动。加强林业、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环绿城南宁、环西江、环北部湾森林旅游康养圈,打造一批森林康养基地、星级森林人家、森林体验基地、花卉苗木观光基地和林业生态精品旅游线路。培育壮大“广西森林康养长廊”“壮美广西生态旅游”品牌,在南宁、桂林、北海、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等设区市打造林业生态旅游产业集群,创建一批国家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

(六)推动乡村林业全面振兴

12.推动乡村林业增产增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林业产业,优化产业布局,选好主导产业,做大优势产业,打造一批乡村林业产业示范基地。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股份合作林场或合作社,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成员以家庭承包林地林木量化折股入场、入社,拓宽林农增收渠道。

13.培育乡村林业技术人才。建好用好生态护林员队伍。鼓励新乡贤返乡发展林业,创新林业科研院校科研人员到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挂职、兼职和离岗创业制度,建立林业技术指导专家库,完善林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定向培育一批爱林业、懂技术、善经营的乡村“土专家”“林秀才”。

14.提升乡村生态宜居环境。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增加种植美化彩化树种和乡土珍贵树种,依托乡村自然景观、古树名木建设乡村小公园、古树公园,引导和支持创建全国生态文化村、全国生态文化示范基地,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弘扬生态文明。

(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开放

15.激发林业改革发展活力。深化国有林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能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多种形式林地经营权流转,打造一站式林权交易服务体系,探索设立林业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林权收储担保体系,探索建设中国—东盟林业资源全要素交易平台。引导林业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引入股权投资基金、上市等方式融资。扩大林业贷款贴息规模和森林保险覆盖面。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简化速生树种采伐审批流程,强化采伐后水土保持措施。

16.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合作。提升林业融入服务国家开发开放战略能力,积极承接林业产业转移,建设区内外林产品贸易集散地,深化中国—东盟林业产业合作、科技合作。高标准举办中国—东盟林业合作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林产品及木制品展,在防城港、钦州、贵港、崇左等设区市建设国际木材交易中心。用好广西花卉苗木交易会、广西家具家居博览会、广西“两山”发展论坛等交流平台,畅通林业国内国际大循环。

(八)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17.实施林业重大科技攻关。打造林业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在人工林领域建设自治区实验室,推动广西林科院建设成为全国省级一流林业强院。创建国家林业科技创新联盟、国家级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开展林木育种、人工林培育利用、木材精深加工、木本油料精深加工、特色香精香料精深加工、木材采运机械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碳汇开发等重大科技攻关。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建设完善林业智慧云平台,推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18.加强林业科技人才培养。大力培养引进林业领域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培养造就一批卓越的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推进林业类本科及以上层次职业教育,建设现代林业产业研究院,加强林业领域急需专业人才培养,健全林业高端人才引育留用激励机制。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林长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联动、林业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林业建设。

(十)加强政策支撑。引导各类生产要素投入林业,区内关于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文化和旅游、自然资源、中医药等领域的支持政策同等适用于林业领域。推动建立完善森林、草原、湿地管理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和差异化补偿机制,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研究出台自然保护地内项目特许经营制度等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十一)加强要素保障。引导设立林业类产业投资基金,落实林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一批林业重点企业上市。对重点林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按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对纳入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的林业项目和重点林业产业园区新入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支持重点林业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十二)加强考核评价。将林业改革发展相关指标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范围,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免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的,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各类评优创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工作表现优秀、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实行问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推进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务实举措,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自治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对本意见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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