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9日,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发布《塔城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出2022年起新建居住区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到2025年,全地区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充电接口与新能源用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城市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建成投运不少于7个城市(城际)公共充换电站,开展加氢站示范建设。
到2025年,地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其中全地区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80%,到2035年,地区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占汽车新车销售总量比例达50%以上,其中公共机构和公共服务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私人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40%;氢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
原文如下:
印发《塔城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塔城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塔城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
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政发〔2022〕12号)精神,加快推进塔城地区优势电力资源转换,有效促进以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深化电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构建绿色交通体系为方向,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加快建设绿色高效、智慧便捷、融合开放的产业发展新生态圈,为地区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支持。着眼于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和地区推广应用实际,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布局、快慢充电结合的方针,稳步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建立并完善“互联网+”服务平台,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服务和应用环境。
坚持统筹推进、示范引领。分领域、分区域统筹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区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引领,公共服务领域同步推进,“乌-昌-石”“奎-独-乌”大气联防联控区域为重点,加快推进交通领域电动化和氢燃料示范建设,有效带动地区新能源汽车持续稳定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推进现有汽车工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引进和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工艺、产品和运营模式的创新,构建绿色产业发展新体系。
二、发展目标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到2025年,地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其中全地区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80%,地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置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非特殊用途,原则上应配备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0%,尤其是乌苏市、沙湾市大气联防联控区域在基础上再提升5%;私人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5%。到2035年,地区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占汽车新车销售总量比例达50%以上,其中公共机构和公共服务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私人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40%;氢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
(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稳步推进全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起新建居住区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到2025年,全地区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充电接口与新能源用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城市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建成投运不少于7个城市(城际)公共充换电站,开展加氢站示范建设。
(三)产业发展目标。结合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及市场实际,加快引进、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引导汽车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扩大产品品系,研发生产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1.制定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换计划。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应统筹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广应用目标,逐年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工信局
2.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推广应用示范引领。地区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要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率先垂范,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因地制宜持续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增及更新一般公务车和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优先配备新能源汽车。确定塔城市、沙湾市为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试点市。自2022年起,地区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启动新能源公务用车租赁工作。
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公安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3.加大新能源汽车出行便捷性支持力度。探索新能源汽车在城市通行便利措施,研究新能源汽车通行分类管理制度。鼓励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办公区、城市密集区路边、公用停车场、大型商场和超市等区域研究划定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研究出台停车优惠或减免措施。
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公安局、住建局、发展改革委、机关事务管理局
4.加快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引导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按照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有关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规范和废旧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立上下游企业联动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二)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
1.加强规划统筹引领。各县(市)根据城市发展和居民区、道路及公共停车场所等统筹规划,制定配套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全地区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稳步实施居住区设施建设,同步实施道路和服务领域公共充换电站建设,同步推进加氢站试点建设。结合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契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按照规划开展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逐步建成车桩比例适宜、充电高效便捷的充电服务网络。
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塔城供电公司
2.开展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充电设施建设示范。鼓励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通过自筹资金或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合作,采用租赁模式建设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开展内部充电设施建设,研究职工新能源汽车充电优惠政策,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创造有利环境,地区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区域、办公楼等场所按新能源汽车数量1:1比例建设充电接口。积极探索鼓励公共机构和企业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对外错峰开放管理机制,进一步释放停车资源,提升充电便捷性。
牵头单位: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国资委
3.加快建设城市公共充换电设施。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应从城市中心向边缘、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充换电站。鼓励在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中心城区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探索推广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商务局,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塔城中石化兴塔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4.积极开展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设施建设。对于公交、环卫、出租、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和社区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积极推广“光储充放”(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充放电)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鼓励支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制造等企业参与开放式独立占地充换电站的建设,结合城市公共充换电电设施,实现高效互补。
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资委、邮政管理局、塔城机场
5.构建城际快速充电网络。鼓励国有企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或其他社会资本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建设快速充电桩,打造绿色出行交通示范圈。
牵头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塔城中石化兴塔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6.稳步推进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新建居住区所有固定停车位的充电设施满足直接装表接电条件,加快制定供配电设施建设或预留标准,并纳入规划条件设置、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充电设施建设,制定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计划,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推进序时,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鼓励国有企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物业服务等多种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按照临近车位共享和智能有序充电模式,在居住区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服务。各县(市)要积极开展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试点示范,因地制宜建设若干“示范小区”,满足新能源汽车经济便捷高效充电需要。
牵头单位:地区自然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住建局、发展改革委、国网塔城供电公司
7.促进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各景区开展充电设施建设,便利游客使用新能源汽车。探索采取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投资建设“绿色电力+纯电动”共享汽车营地,在用地、供电、通讯等方面给予协调支持。
牵头单位:地区文体广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通信管理办公室、国网塔城供电公司,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管委会、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8.加快充电服务平台建设。各部门要做好充换电设施建设,积极推广网上办理充换电建设服务,统一将公共充电设施位置、扫码付费、故障提示、充电时长等内容加入自治区智慧充电服务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充电设施信息发布机制,实现充电信息共享。
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地区工信局、国网塔城供电公司
(三)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1.加快引进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新型纯电动汽车产业,示范推动氢燃料汽车发展,带动电机、动力电池、电控系统、充换电设施制造等配套项目落户,提升整体配套水平。引导现有汽车企业加速转型升级、优化产品结构、扩大品系和规模,开发生产适应极寒地区的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增程式电动的乘用车、客用车、商用车、专用车。
牵头单位:地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地区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2.积极参加新能源汽车发展论坛。组织企业积极参加自治区举办的中西亚新能源汽车发展高峰论坛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展览会,促进企业协作配合,研究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对策及建议,扩大地区新能源汽车影响力,支撑服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地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地区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3.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工作。引导企业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关键应用技术研发投入,支持适应极寒天气环境下新能源汽车制造和面向中西亚市场汽车出口的新型汽车。将新能源汽车类项目纳入地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支持范围,并提供科技支撑。创建“互联网+汽车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建立新能源汽车质量控制及技术评价体系。
牵头单位:地区科技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国网塔城供电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地区新能源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工信局,负责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组织推进和日常协调工作。建立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配套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开展督查考核,定期统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保有量情况,并通报相关数据。
(二)建立推进机制。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分别报地区工信局、发展改革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地区国有企业要积极响应政府决策,带头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引导社会多方主体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在节能降耗等方面的作用,组织专家解读新能源汽车综合成本优势,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考核机制。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作为稳增长、调结构和增效益的重要任务,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出台各自承担任务的具体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工作的统筹安排,纳入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和创建节约型机关考核范围,并向社会公示。
(五)强化政策支撑。
1.地区财政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落实相关补贴政策,鼓励和引导市场加大充电设施建设。
2.地区税务局贯彻执行国家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
3.地区金融管理部门加大绿色金融在新能源汽车消费端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以融资融物等形式参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4.地区自然资源局推动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鼓励采用多种方式供地,公交和环卫停车场充换电项目,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其他营利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可采取公开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地。
5.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政策,加强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指导,修订完善创建节约型机关评价要求。
6.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要强化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地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塔城供电公司要积极鼓励引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依法依规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17日湖北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工作的通知,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在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基础上,实行分时电价政策。平段7:00—17:00,高峰时段17:00—23:00(其中20:00—2
2024年10月全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1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2024年10月比2024年9月公共充电桩增加6.3万台,10月同比增长34.3%。截至2024年10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充电桩339.1万台,其中直流充电桩153.5万台、交流充电桩185.5万台。从2023年11月到2024年10月,月均新增公共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12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省发改委关于继续做好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工作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4〕34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有效引导充电负荷转移,降低用户充电成本,湖北省自2023年12月1日起对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实行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今年国庆假期高速公路电动汽车充电量达到7215.27万千瓦时,日均充电量1030.75万千瓦时,是今年平日的2.4倍,比去年“十一”日均增长80%。国庆假期高速公路充电量增长,反映出我国绿色出行比例的大幅提升,也间接反映出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蓬勃的活力。近日,TüV莱茵在南京举办光储
“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构建起世界上覆盖面积最广、服务车辆最多、充电桩数量最大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有力支撑了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在10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技术创新大会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动交通与储能分会会长刘永东表示。据了解
10月23日,特锐德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特来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特来电科技为和县县域充电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中标人,中标金额约为13,400万元。本次特来电科技中标和县县域充电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将对和县公共和政府事业单位停车场进行充电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陆续出现“找桩难”“油车占位”等问题。为进一步规划充电建设任务和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大力建设,近日,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为日后更好地加快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运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
近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大黄山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2024—2027年)》,其中提到2027年,将建成覆盖广泛、规模合适、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开放融合、惠及民生的现代化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更好满足新能源车主高品质、多样化出行需要,更好赋能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以下
2023年岁尾,宁波入选,“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根据计划宁波未来三年内将在公共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6.2万辆。小贴士:公共领域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公交车、环卫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特定场景重型货车等。目前,宁波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新能源车辆占比已经达到80%以上,但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范充换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一、修订背景截至2024年8月底,浙
9月22日,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龙公司”)与宁德时代在北京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祥龙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范宏利,祥龙博瑞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万国,祥龙博瑞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张雷,祥龙物流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桥;宁德时代监事会主席、生态发展委员会主席
作为新能源车主的你是否存在以下这些困扰#x1F447;#x1F447;#x1F447;老旧小区装不了充电桩,没有合适的电源点,市区桩少车多要排队#x2026;#x2026;家住江苏苏州昆山的赵先生也有这样的烦恼。(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苏电牛思作者:王丹许阳青张琪张根源任妍蓓)不过,最近有了好消息!11月12日,赵先生所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天眼查显示,11月20日,上海逸安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唐旭日,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等。股权全景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由北京逸安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由梅赛德
南方电网广西电网公司以服务支撑柳州市打造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全国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试点城市为契机,成功探索并构建了车网互动新生态的“柳州模式”。车网互动是将新能源汽车通过充换电设施与供电网络相连,构建新能源汽车与供电网络的信息流、能量流双向互动体系,对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
11月18日,贵州铜仁市人民政府印发铜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24〕9号),其中提到,2025年底前完成铜仁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指出,构建高质量充电设施体系,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
11月6日,广西贺州市望高电动汽车超级充电站全面焕新升级,正式投入使用。该站是目前广西电网公司在广西全区投资建设的容量规模最大的重卡超充站,总容量达4680千瓦。据悉,广西贺州市望高电动汽车超级充电站是南网首条电动重卡超充走廊核心电能补给站点。该站共分两期建设,一期已于2023年5月建成,此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交通运输部回应了网友关于增加高速服务区充电车位的建议。交通运输部表示,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不断优化服务区充电设施布局,做好充电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及管理,保障充电基础设施状态完好、安全可用。同时,加强公路沿线充电设施位置及实时使用情况等信息的采集与发布,为公众提
推动车网融合互动发展的分析及建议赵宇明1鲁跃峰2熊雄3汪桢子1魏焱2侯金秀3(1.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南方电网新型电力系统(北京)研究院有限公司3.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互动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车网融合互动能够实现充电设施网
11月4日,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有关事项(北发改价格〔2024〕20号),其中指出,电网企业应按照“能改尽改”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充电设施加快改造,尽快实现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直接供电,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电网企业做好“转改直”工
未来几年,重庆新能源车将“化身”储能单元,向电网反向送电,既助力电网削峰填谷,同时还可获得经济收益。日前,重庆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文件,提出到2025年,重庆将打造逾百个双向充放电(V2G)项目,进一步丰富车网互动应用场景,形成以超充为主体、新能源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高质量
11月7日,湖北鄂州发布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鄂州政办发〔2024〕24号),其中指出,以光通信、新型显示、电池正极材料为重点,推动武鄂光电子信息产业链协同发展;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稳步推进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试点。方案提到,到2029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
2024年10月全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1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2024年10月比2024年9月公共充电桩增加6.3万台,10月同比增长34.3%。截至2024年10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充电桩339.1万台,其中直流充电桩153.5万台、交流充电桩185.5万台。从2023年11月到2024年10月,月均新增公共充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2022年度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审核情况公示》,十家新能源汽车企业涉及的8882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涉及中央补助资金15675.9389万元。2022年度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审核情况公示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科技
5月1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原文如下: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省直各
记者从13日举办的2024年北京市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上获悉,北京将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充新能源电”,创新探索促进电动汽车消费绿色电力的交易机制,激发供需两侧潜力,引导和鼓励电动汽车充电负荷购买使用绿色电力,实现电动汽车绿色出行。“绿电”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电能产品,推进“绿电”使用,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5月10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与沈阳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辽宁沈阳举行。根据协议,双方将集聚创新资源,发挥特色优势,以醇氢生态建设为核心,在新能源及醇氢电动汽车推广等领域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沈阳市汽车产业和经济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1日,广东省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关于东莞市2024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共涉及2017年—2022年2264辆新能源汽车。关于东莞市2024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2月12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出租汽车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加快直流快充站(桩)、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形成布局合理、使用便捷的充电网络,满足新能源出租汽
11月7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海南省2023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申报的通知》。《通知》明确海南2023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申报有关事项。运营服务补贴最高可申领3万元,充电费用补贴最高可申领2000元。全文
10月19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鼓励租赁企业加强与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厂商的合作协同,促进电动汽车和储能电池推广和应用。全文如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府办
日前,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府办〔2023〕133号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党政机关公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出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扩大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比,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40%。完善城市公共充电服务
9月8日,江苏看昆山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昆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累计超50000辆,其中私人乘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量超30000辆。全文如下:关于加快推进昆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苏省新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