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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逐步关停改造分散燃煤锅炉以及小火电、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

2022-05-13 10:58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键词:煤电热电联产煤炭清洁利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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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吉林省发布公开征求《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吉林省“十三五”以来,全面完成全省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部淘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159台燃煤小锅炉,相继关停大唐长山、桦甸热电等机组,共淘汰落后煤电机组109.3万千瓦。

规划要求,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实行煤炭消费指标管理。加快清洁能源和外来电力替代,大力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优化调控煤炭消费,逐步关停改造分散燃煤锅炉、热电联产以及小火电,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推进煤炭清洁利用

详情如下: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及《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我厅起草了《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8749552@qq.com。

2、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邮编:13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2日。

附件: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12日

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二〇二二年五月

目 录

一、规划背景

(一)工作基础

(二)主要问题

(三)机遇与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三、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臭氧和柴油货车攻坚战

(一)全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二)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四、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

(一)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二)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

(三)推进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四)开展传统产业集群综合整治

(五)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五、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

(一)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二)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三)进一步强化燃煤污染治理

(四)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

(五)继续推进清洁取暖

六、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

(一)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二)加快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

(三)推动车辆全面达标排放

(四)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

(五)强化重点工矿企业移动源应急管控

(六)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

七、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一)加强大气面源污染治理

(二)加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三)突出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

(四)强化噪声污染治理

八、加强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

(一)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建设

(二)有效降低采暖期大气污染负荷

(三)强化应急减排清单化管理

(四)深化区域应急联动机制

九、强化多污染物减排,降低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水平

(一)实施VOCs污染治理达标行动

(二)实施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

(三)强化农业源氨排放综合管控

十、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一)坚持PM2.5与O3协同控制

(二)坚持CO2和CO协同控制

十一、提高大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

(二)着力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

(三)强化大气环境执法监管

十二、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严格监督考核

(三)加大资金投入

(四)依靠科技支撑

(五)强化宣传引导

(六)推进信息公开

《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根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及《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编制。总结“十三五”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和蓝天保卫战的成效,分析新发展阶段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新形势,提出“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重点工程,是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一)工作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奋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全省大气环境管理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各项目标任务,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实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0年,全省6项空气质量因子年均值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省环境空气中6项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较基准年均呈下降态势,9个市(州)中有6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长春市、吉林市和辽源市除细颗粒物外,其他空气质量因子均达到二级标准。全省优良级天数比例为89.8%,与2015年相比上升13.7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2%,与2015年相比下降2.9个百分点。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三五”以来,全省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不动摇,加快推进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绿色服务业,淘汰高消耗、高污染的落后产能,精心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绿色产业体系,从源头上节约资源消耗,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工业结构性污染和大气煤烟型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累计下降16.96%和25.24%。

能源结构不断改善。深入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全面落实能源消耗任务控制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强化燃煤污染治理,全面完成全省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部淘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159台燃煤小锅炉,相继关停大唐长山、桦甸热电等机组,共淘汰落后煤电机组109.3万千瓦。全省总清洁取暖面积达到8.54亿平方米,清洁取暖率78.3%,全省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1504.6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45.91%,比上年同期提高2.68个百分点,我省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65%标准,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执行比例均达到100%。全省新建绿色建筑占全省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60%。

绿色交通健康发展。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完成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限(禁)行区域划定,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完成油品质量升级工作。推动各地对现有机动车监管平台升级,建立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护(I/M)制度,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强化车辆维修机构检查,构建现代“蝴蝶型”的铁路网格局,推动大宗物料运输“公转铁”。完成铁路货运量6843.97万吨,22家电力、钢铁行业重点企业开通铁路专用线。累计淘汰柴油货车2.97万辆。大力发展新能源公共交通,推进老旧车淘汰和车船结构升级。2020年新增、更新公交汽车1237辆,其中新能源公交汽车1182辆,占比95%。建成覆盖柴油车通行主要路段的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点位124个,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有序推进。

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全省大气环境管理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全面完成49161家排污单位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组织各地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强化源头管控,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十三五”期间,完成2965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对5家钢铁企业、42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对512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实施全面整治,全省加油站油库的油气回收系统改造全面完成,大力推广秸秆“五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全量化处理模式,强化秸秆禁烧管控,严格实行扣款和量化责任追究,秸秆露天焚烧问题得到一定遏制。持续加强扬尘管控,进一步强化道路扬尘和建筑扬尘管理,2020年全省机械化清扫率稳定达到80%,

管控机制日益完善。成立吉林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协调小组,规范管理和考核制度,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工作考核及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和五级包保责任体系,利用气象、环境监测、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管控。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并形成技术成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同黑龙江省、辽宁省联合建立东北三省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会商制度,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强城市和部门间联动,形成防控合力,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建立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系统,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分级、减排措施、联动措施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实行“一厂一策”清单式管理,开展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着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全省县(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站全部建成,基本形成由126个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自动监测站,15个酸雨监测点、5个沙尘暴监测点及6个科研专项监测站组成的空气质量监测网。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及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均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成“天地人车”一体化监管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进一步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应用,为污染源解析、区域联防联控提供科学依据。

(二)主要问题

我省大气环境质量虽然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按照建设生态强省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清洁空气环境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产业结构和布局仍需优化。我省能耗偏高、碳排放量偏大的产业占比较大,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是1.24吨/万元,远高于0.49吨/万元的全国平均水平。低碳理念还没有形成全社会共识,绿色循环低碳还没有成为主要生产方式,节约适度、绿色消费还没有成为主要生活方式,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监督的社会风尚还没有广泛形成。

能源结构仍需优化。我省能源结构仍然以燃煤为主,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较高,特别在冬季采暖期,燃煤量大幅度增加。2020年我省煤炭消费量比重为65%,非化石能源消费量比重为11.5%,从全国范围来看仍然属于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比重偏高,清洁能源比重偏低的省份。总体看,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任务仍然艰巨。

交通运输结构仍需优化。铁路运输配套设施不完备,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铁路专线尚在规划或前期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体系建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能力建设等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全省机动车保有量呈逐年增加态势,氮氧化物排放量日益升高。全省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禁限行区域监管处罚机制不健全,全省仍有约15万辆国三以下柴油车正在使用。

环境执法监管能力仍需提升。全省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数量偏少,对城市具体区域、点位、行业排放的污染物情况不能形成网格化监测,不能真实反映影响城市空气质量污染源状况,不能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精准施治提供有力支撑依据。挥发性有机物监管处于起步阶段,监管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仍有部分区域属于气象敏感型地区,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受气象条件和传输性污染等因素影响,PM2.5浓度仍出现超标,且臭氧污染日渐突出,呈复合型污染特征。秸秆露天焚烧现象还没有根本上得到遏制,城乡结合部散煤治理还缺少有效手段,钢铁、水泥等行业及大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还未全面完成,煤烟型污染依然较重、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任务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难度较大。

(三)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期间,我省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充满机遇。当今时代,携手应对气候变化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和参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征程正在开启,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了难得的时代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日益深入人心,我国经济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结构将进一步深度调整,绿色转型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为从源头上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吉林省建设生态强省,把持续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作为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为依法、科学、精准治污提供了良好的战略机遇;“十四五”时期,国家和我省都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纳入“十四五”规划,作为民生改善的重要内容,全省各地也都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机遇。

从面临的挑战看,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这些机遇,牢固树立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理念,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推进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和绿色化,加快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从根本上解决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给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带来的严峻挑战;建设生态强省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厉的法制保护生态环境,深入抓好大气多污染物协同管控和区域协同治理,采取综合性的重大举措,妥善应对我省空气质量不平衡、不稳固、不协调的挑战,从根本上解决季节性、区域性、结构性污染问题;国家对空气质量的新要求和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科学精准治污的理念,坚持再接再厉、与时俱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确保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达到国家控制标准;社会广大公众对空气质量的新期待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理念,把环保为民利民惠民作为大气污染防治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圆满回应广大群众对空气质量的新需求,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标志性战役,推动“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全面实施“543221”行动计划,围绕实现优良天数比率、PM2.5排放浓度、重污染天气比率、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臭氧浓度5大目标,精准治理煤烟、油气、生物质、扬尘4类污染源,突出破解秸秆、散煤、柴油货车3大治理难点,抓好PM2.5和O3、CO和CO2 2个协同控制,建设全域秸秆禁烧监控和高排放车辆监测管理2个监控系统,下沉1个管理层级,依托县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数据,开展县级大气质量管理。加大空气污染防治和执法监管力度,推进空气质量稳固提升,进入全国空气质量第一方阵,为实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美好愿景奠定坚实基础,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秋冬季聚焦PM2.5和重污染天气、夏季聚焦臭氧、全年紧抓柴油货车开展攻坚。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为重点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以移动源和工业炉窑为重点推进氮氧化物减排,实现靶向治理和差异化管理。

坚持优化结构、标本兼治。大力推进产业、能源、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提升工业、运输等领域清洁低碳水平,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完善应对机制,精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坚持系统观念、协同增效。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大气污染防治和温室气体减排,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加强区域协同治理、联防联控。

坚持部门协作、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治污合力。加强帮扶指导,严格监督考核,推动大气污染治理责任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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