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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河市2022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发布(附可执行用户明细)

2022-05-17 09:05来源: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键词:有序用电电力供需黑龙江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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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6日,黑龙江黑河市印发《黑河市2022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方案指出,2022年夏季高峰前,黑河地调直调地方电厂20座,总装机容量为337.8MW。其中火电厂4座,装机容量为140MW;水电厂9座,装机容量为111.8MW;生物质电厂2座,装机容量为60MW;分散式风电场5座,装机容量26MW。

2021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完成3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25%。2022年1-3月,全市全社会用电量完成12.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83%,预计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25%以上,全市年内最大负荷将达到79.5万千瓦,同比增长3.11%,如遇极端天气,用电负荷将进一步增加。

其中明确在原则上优先执行需求响应措施,再执行“两高”用户和重点限制类用户,再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执行有序用电措施。当电网出现可预见的周期性、全时段较长时间电力缺口,启用工业用户轮停轮休方案辅助执行有序用电。当电网供电能力发生变化时,均衡有序调整相关电力用户的用电限额,方便客户有计划地调整生产班次或轮休避峰用电,科学组织生产运营,尽量满足合理电力需求,减少限电损失。附件给出101家可执行有序用电的用户明细。

详情如下:

2022年黑河市有序用电方案公示

各县(市、区)发改局、国网黑河供电公司:

为维护正常稳定的供用电秩序,保障全市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了《黑河市2022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现对本方案进行公示。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遵照执行。

黑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附有序用电方案正文(市、县级有序用电方案应有客户明细)

黑市发改函字〔2022〕27号

关于印发《黑河市2022年“迎峰度夏”

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国网黑河供电公司:

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社会用电秩序,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1〕832号)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发改运行规〔2017〕1690号)文件有关要求,根据省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有序用电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指标分配情况,结合我市电力运行实际,编制了2022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现将《黑河市2022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黑河市2022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

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1日

黑河市2022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

为有效应对迎峰度夏(冬)期间可能出现的供用电矛盾和突发情况,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社会用电秩序平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能源保障、供电安全“三个绝不、六个确保”的总体要求,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有序用电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特制定本方案,为本年度电力供需平衡工作提供支撑。

一、编制原则

(一)总体要求

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个绝不、六个确保”工作要求,强化发电端和用电端、供给侧和需求侧统筹,科学分析研判,精准调控调峰,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用电调度,落准、落实、落靠各项有序用电指标,坚决守住电网安全生命线和民生用电底线。

(二)有序用电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有序用电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有序用电工作应坚持以各级人民政府为主导,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发电企业有效配合,电网企业为重要实施主体,指导电力用户落实有序用电限电措施,切实履行电网企业重要实施主体职责。

2、安全稳定。坚持保障电网运行稳定、电力用户人身和设备安全,综合考虑地区经济结构、电网负荷特性、用电构成等因素,科学配置各地区电力资源,合理均衡采取有序用电措施,统筹全社会整体效益。

3、有保有限。优先采用节电措施降低负荷需求,优先保障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服务用电,坚决遏制不合规用能,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及其他产能过剩行业用电,促进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4、注重预防。结合供需平衡情况科学编制预案,保证裕度充足。加强电力供需平衡监测,及时发布电力供需预警,建立健全有序用电工作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精细化制定企业内部负荷控制措施,确保有序用电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5、灵活高效。将需求响应作为有序用电前置手段和柔性方式,优先通过市场化手段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充分挖掘用户侧需求响应潜力,提高电力系统调节灵活性和整体效能,保障企业生产安全运行。

(三)有序用电保障范围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2、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4、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四)重点限制范围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二、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

(一)全市电力供应情况

2022年夏季高峰前,黑河地调直调地方电厂20座,总装机容量为337.8MW。其中火电厂4座,装机容量为140MW;水电厂9座,装机容量为111.8MW;生物质电厂2座,装机容量为60MW;分散式风电场5座,装机容量26MW。

(二)全市用电需求情况

2021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完成3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25%。2022年1-3月,全市全社会用电量完成12.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83%,预计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25%以上,全市年内最大负荷将达到79.5万千瓦,同比增长3.11%,如遇极端天气,用电负荷将进一步增加。

三、调控负荷指标分配

(一)预警等级

Ⅰ级(红色预警):特别严重,电力缺口9.64万千瓦,有序用电规模按照2021年最高负荷20%确定。

Ⅱ级(橙色预警):严重,电力缺口7.13万千瓦,有序用电规模按照2021年最高负荷15%确定。

Ⅲ级(黄色预警):较重,电力缺口5.44万千瓦,有序用电规模按照2021年最高负荷10%确定。

Ⅳ级(蓝色预警):一般,电力缺口2.72万千瓦,有序用电规模按照2021年最高负荷5%确定。

(二)各县(市)有序用电调控指标分配

根据2022年供需形势分析,综合考虑用户侧用电增长、负荷特性、负荷调控能力等因素,并结合有序用电可降负荷达到历史最大用电负荷20%以上的目标,安排2022年有序用电方案最大可降负荷9.64万千瓦。容量指标分解如表1所示。有序用电调控指标可根据负荷实际变化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2022年各县(市)有序用电调控分配指标表

因用户生产情况及负荷具有不确定性,所以执行有序用电负荷调控过程中,遇有临时不能执行有序用电方案用户时,应立即对原I-IV级预案中的用户进行调整。为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负荷调控指标。现将黑河市可限负荷100千瓦及以上的用户全部纳入有序用电范围内,明细见附件。

四、有序用电执行

(一)执行范围

经各县(市)供电公司摸排梳理全市可执行有序用电用户共101户,有序用电可限负荷为9.82万千瓦。

(二)执行次序

根据有序用电的IV级(蓝色预警)、III级(黄色预警)、II级(橙色预警)和I级(红色预警)四级预警等级,对应制定四级有序用电方案。依据方案确定的负荷调控指标,安排有关客户实施有序用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六个确保”目标,在原则上优先执行需求响应措施,再执行“两高”用户和重点限制类用户,再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执行有序用电措施。

当电网出现可预见的周期性、全时段较长时间电力缺口,启用工业用户轮停轮休方案辅助执行有序用电。当电网供电能力发生变化时,均衡有序调整相关电力用户的用电限额,方便客户有计划地调整生产班次或轮休避峰用电,科学组织生产运营,尽量满足合理电力需求,减少限电损失。

五、工作要求

(一)职责分工

1、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当地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编制并实施当地有序用电方案,组织方案演练,监督检查方案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出台新型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等市级支持政策。

2、地市公司。负责本地区电力供需平衡监测,发布预警信息,配合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编制、组织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和开展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向供电用户下达启动、变更和取消有序用电措施指令。负责开展用户负荷调研摸排,负荷分轮次接入设计,签订接入协议,指导用户负荷接入终端,并做好内部负荷控制方案,6月底前完成最大负荷5%控制目标和高压用户100%监测目标,落实负荷管理系统技术措施,指导电力用户科学、合理用电,统计上报本地区有序用电工作情况。

3、电力用户。有序用电工作的执行主体,配合安装负荷控制终端、适应性改造负荷侧开关,具备分轮次负荷控制能力。根据下达给本单位的调控指标,编制内部负荷控制措施,执行有序用电指令。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电力使用效能。重要客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应急保安电源。

4、发电企业。负责组织好燃料供应及储备,加强发电机组运行管理和检修维护,服从电网统一调度,提高机组出力水平,确保用电高峰时期机组满发稳供。

(二)组织实施

1、有序用电培训及演练。为进一步提高有序用电管理及重要用户供用电安全服务水平,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供电公司在迎峰度夏(冬)前,至少开展1次有序用电演练,检验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效果,理顺有序用电工作流程和协调机制,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2、有序用电预警。省公司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密切跟踪电力供需走势,预测电网将出现电力缺口时,将用电限额报省发改委,省发改委迅速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立即下达至各市。

3、有序用电方案启动。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组织市供电公司做好有序用电方案的执行落实,依据方案确定的负荷调控指标,安排有关客户实施有序用电。

4、有序用电方案实施。(1)事前通知。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在对用户实施、变更、取消有序用电措施前,要通过公告、电话、传真、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用户。(2)及时响应。方案涉及的电力用户接到有序用电指令时,要积极响应,加强用电管理,按照指令要求采取班次调整、设备检修和生产调休等措施,确保内部负荷调控指标落实到位。(3)监测跟踪。充分利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和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对有序用电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实时监测,严格控制关停淘汰项目以及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等不合理用电需求,保障重要用户电力供应。(4)紧急应对。紧急状况下,各级单位严格执行限电序位表、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黑启动预案,保障应对突发和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5)释放告知。当电网供需平衡、有序用电工作结束时,及时告知方案涉及电力用户,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5、有序用电效果统计及上报。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期间,各市供电公司指导所属区、县级公司认真做好有序用电影响用电负荷、用电量等统计工作,填报有序用电执行情况日报表,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准确。

6、有序用电工作的监督检查。为确保有序用电政策落实到位,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大有序用电工作的监督检查和问题查处力度,确保工作规范有效,切实保障电力供应紧张时期电网运行和供用电秩序稳定。

六、附则

1、对拒不执行调度命令、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用电企业,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在供电企业的配合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止供电。对因不执行有序用电措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责追问。配售电企业和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用电企业应执行有序用电义务,按规定实施有序用电措施,对拒不执行有序用电的用电企业将取消其电力市场交易主体资格。

2、各地要结合本方案,对本地区有序用电方案进一步完善,合理优化有序用电执行用户,做到一月一优化、一用一调整,确保有序用电有效执行。

3、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方案下发之日止。

黑河公司有序用电可执行用户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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