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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10GW、光伏22GW!湖北省发布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2-05-20 09:04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关键词:湖北风电风电政策风电规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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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

分别新增光伏发电、风电装机1500、500万千瓦,2025年光伏、风电发电总装机达到3200万千瓦,年发电量400亿千瓦时。到2025年,光伏发电、风电装机分别达到2200、1000万千瓦。

大规模发展光伏发电、风电。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承载力、电网消纳特点,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多元发展和多能互补并行的发展模式。加快布局建设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构建区域综合能源供应体系,提高能源供应效率和稳定性。大力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和风光水火互补开发模式。积极推进“光伏+”发展模式,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分别新增光伏发电、风电装机1500、500万千瓦,2025年光伏、风电发电总装机达到3200万千瓦,年发电量400亿千瓦时。

在襄阳、宜昌、荆门、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等风能资源丰富区,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支持已投运风电场扩容改造。加快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在江汉平原、港口、开发区等区域,结合用电负荷需求和接入条件,建设以就地消纳为主的分散式风电项目、风光互补和风电+旅游等项目。鼓励创新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开展“田园风电”“景观风电”项目建设。到2025年,光伏发电、风电装机分别达到2200、1000万千瓦。

结合风电和光伏发电出力特性、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推进一批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持续深化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等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

加快信息技术和能源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广电力设备状态检修、厂站智能运行、作业机器人替代、大数据辅助决策等技术应用,加快发展“智慧风电场”“智能风机”,推进光伏电站数字化与无人化管理,开展新一代调度自动化系统示范。

政策原文如下: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20日

湖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录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取得的主要成效

(二)面临的形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安全多元能源供给体系

1.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2.强化煤炭电力安全托底保障

3.拓展油气供应渠道

(二)建设集约高效能源输送储备体系

1.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2.完善油气输送通道

3.增强能源储备调节能力

(三)建设节约低碳能源消费体系

1.加强节能和提高能效

2.推动能源低碳清洁利用

3.强化能源需求侧管理

(四)建设智慧融合能源科技创新体系

1.提升能源科技创新能力

2.壮大能源装备产业

3.推动智慧能源发展

(五)建设现代高效能源治理体系

1.推动落实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

2.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

3.优化用能营商环境

4.加强能源监管

5.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控

四、重点工程

(一)新能源倍增工程

(二)煤电绿色转型工程

(三)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工程

(四)能源储备调峰工程

(五)“两线一点一网”电网工程

(六)“五纵四横一通道”油气管网工程

(七)数字能源工程

(八)能源惠企利民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三)加强监测评估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斗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湖北实现疫后重振,推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关键时期。能源高质量发展对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的支撑和驱动作用。湖北是能源消费大省、输入大省,能源安全是湖北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科学谋划湖北未来五年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对保障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划根据《“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湖北省能源发展目标、路径和举措,是“十四五”推动全省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不断提升能源供给能力、优化能源结构、增强创新动能、深化能源改革和对外合作,能源保障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较好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供应保障能力明显增强。鄂州电厂三期、汉川电厂三期、江陵电厂、京能热电、江坪河水电站等一批大型电源项目投产,新增发电装机1862万千瓦,发电总装机达到8273万千瓦(含三峡2240万千瓦)。鄂渝柔性直流背靠背联网工程建成投运,21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投产,新增变电容量1493万千伏安,主网最大负荷由2745万千瓦提升至4065万千瓦,总体形成西电东送、南北互济的供电枢纽格局。北煤南运通道浩吉铁路投运,年新增运煤能力3000万吨。华中最大的煤炭中转平台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一期工程建成,全省煤炭储备能力达到1100万吨。新疆煤制气外输通道一期、川气东送增压扩能、荆门-襄阳成品油管道等项目建成,油气管道总里程达到7400公里。武汉安山储气库扩建工程、宜昌力能储气库建成,天然气储备能力达到3.82亿立方米。与陕西、青海、新疆等能源资源大省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能源资源供应渠道。“十三五”前四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8%,2019年达到1.73亿吨标准煤,2020年受疫情影响下降6.2%,为1.63亿吨标准煤。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2144亿千瓦时,“十三五”年均增长5.2%。

清洁低碳进程持续加快。2020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066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达到1309万千瓦,是2015年的5.3倍,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消纳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分别由37%、3.7%提升至43.2%、9.1%。关闭煤矿298处,淘汰落后产能2043万吨。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53.5%,比2015年下降7.7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量61.4亿立方米,年均增长7.6%,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由3.5%提升至5%。油品质量全面升级,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全省20万千瓦级以上56台大型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关停30台总装机7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下降至302克标准煤/千瓦时。电能替代电量达到256亿千瓦时,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由17.2%提升至20.6%。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计下降19.6%。

普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提前一年完成国家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任务,完成机井通电、贫困村通动力电,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15千伏安,比2015年提升76%,存量“低电压”问题全部解决,农村生产生活用电质量大幅提升。建成5646个总装机123万千瓦的光伏扶贫项目,带动3700个贫困村、26.7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省累计建成充换电站1658座、充电桩11.3万个。天然气实现“县县通”,通气乡镇比例达到37%。用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用能报装简化优化,实行获得电力“321服务”、获得用气“310服务”,高、低压用户平均接电时间由102.2天、4.1天分别压减至34.16天、1.45天。用电成本持续降低,到户均价降至0.6362元/千瓦时,累计下降11.5%,大工业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幅分别达到5.13%、29.52%。

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一网通办”全面落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能源行业治理初步实现从以项目审批为主转向规划、政策、监管、服务并重。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电力市场主体达到4339户,交易电量达到703.8亿千瓦时。推进油气体制改革落实,上游勘探开发加快,管网公平接入启动。能源装备创新发展,拥有国家能源海洋核动力平台、新能源接入、煤燃烧国家能源技术研发中心3家,能源行业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各1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6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56家。海洋核动力技术取得重大突破,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取得积极进展。油气钻采、输配电设备形成较强国内外竞争优势。氢能“研发+制氢+储运+应用”全链条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建成加氢站12座,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车21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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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临的形势。

从国际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地缘政治冲突加剧,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气候治理呈现新局面,能源供需版图深刻变革,能源低碳化、智能化转型加速推进,能源体系和发展模式正在进入非化石能源主导的崭新阶段。

从国内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保能源安全任务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而紧迫的要求。我国步入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新阶段,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安全托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技术水平和经济性大幅提升,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将促进新能源大规模高质量发展,逐步对传统能源实现安全可靠替代。

从我省看,经历疫情严重冲击之后的湖北,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多年积累的综合优势没有改变,在国家和区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没有改变,机遇大于挑战,发展潜力巨大。湖北能源发展进入绿色转型加速期、需求增长延续期、新生业态活跃期、安全风险凸显期、体制改革攻坚期,特别是面临用能需求刚性增长下能源安全保供的压力、碳达峰目标下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的压力、系统复杂化趋势下能源设施安全高效运行的压力等困难挑战,必须坚定发展信心,坚持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全面提升能源保障能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以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一个目标”(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系统),落实“两大要求”(保能源安全、碳达峰碳中和),打造“三大枢纽”(全国电网联网枢纽、全国天然气管网枢纽、“两湖一江”煤炭物流枢纽),建设“五大体系”(安全多元能源供给体系、集约高效能源输送储备体系、节约低碳能源消费体系、智慧融合能源科技创新体系、现代高效能源治理体系),实施“八大工程”(新能源倍增工程,煤电绿色转型工程,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工程,能源储备调峰工程,“两线一点一网”电网工程,“五纵四横一通道”油气管网工程,数字能源工程,能源惠企利民工程),全面提升能源供应能力和质效,为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坚强能源保障,为全省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多元安全。统筹发展与安全,通过“内增、外引、强网、增储”,优化能源布局和结构。提高省内能源自给能力,加强省际能源合作,推进能源输送通道建设,提升能源储备调节能力,加强风险防范应对,切实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坚持绿色发展。供给与消费两端发力,推进“加新、控煤、稳油、增气”,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持先立后破,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终端用能清洁替代,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加快形成节能提效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

坚持创新驱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快能源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提升能源技术水平和产业竞争力。构建智慧能源系统,推动能源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公平开放、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体系,扩大市场准入,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有序进入能源领域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与服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坚持服务民生。加快补齐城乡能源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强化民生领域用能保障,优化用能营商环境,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需求,让人民共享能源高质量发展红利。

(三)发展目标。

展望2035年,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系统,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绿色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广泛形成,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70%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2030年达到25%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提升,新增能源需求全部通过清洁能源满足,能源消费碳排放系数显著降低,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支撑美丽湖北基本建成。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十四五”全省能源发展主要目标是:

供应保障。省内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超过6000万吨标准煤,发电装机达到11400万千瓦,特高压外电输入能力1300万千瓦,油气管道总里程达到8900公里,储气能力达到6.5亿立方米,煤炭储备能力达到1600万吨。武汉城市电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绿色转型。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清洁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全省新增用电量的50%由新增可再生能源电量提供,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至51%左右,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节能增效。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4%以上,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97克标准煤/千瓦时左右,电网线损率控制在5%以内。能源系统灵活性显著增强,灵活调节电源占比达到25%左右,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左右。

普遍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电力和天然气季节性、时段性供需矛盾得到显著缓解,人均生活用电量达到950千瓦时以上,城乡能源基础设施均衡发展,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进一步提升,天然气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

改革创新。能源关键技术和装备取得重点突破,产业技术体系和规模迈上新台阶,智慧能源、数字能源发展取得重要进展。电力、油气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电力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电力现货市场基本建成,油气管网实现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市场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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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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