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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价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499号),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绵阳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什么是分时电价机制?有什么作用?
峰谷分时电价是指——
根据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等多个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
此举旨在鼓励用电客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新的分时电价有哪些调整?
1、调整执行范围
这些用户必须执行峰谷分时浮动电价
◇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含地铁)牵引用电外,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
◇专用变压器在50千伏安及以上、公用电压器在50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
◇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的充电设施用电。
◇特别提醒,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浮动电价或平均电价,一年内保持不变。选择执行平均电价的商业用户用电价格=交易价格(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按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政府基金及附加+原分时电价与目录电价平均差额(差额水平为4.06分/千瓦时)。
这些用户可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浮动电价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民政福利单位和城市公用路灯默认不执行分时电价,也可自愿选择执行。
◇污水处理厂可根据实际用电情况选择是否执行分时电价。
注:可自愿选择的用户若要变更默认执行方式,请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用户选择执行方式后,一年内保持不变。
温馨提示
执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低谷时段电价优惠政策不变。
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不变!
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不变!
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不变!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电网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560号),我省实行“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低谷时段电价优惠继续保留,即——
6-10月低谷时段电价为0.175元/度;
11月-次年5月的低谷时段电价为0.2535元/度。
(低谷时段为夜间23:00至次日早上7:00)
2、优化时段划分
3、调整峰谷价差
分时电价政策浮动的是那一部分电价?
分时浮动方式与平均电价方式有何区别?
四川电网输配电价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401号)要求,现行的四川电网输配电价如下: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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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措施的通知》,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措施。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同步启动实施绿电专项匹配小微企业用电,阶段性降低用能成本、助力小微企业纾困。按照国家规定,电网企业保障性收购的风电、光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9日,西藏发改委发布《关于今冬明春电力保供新建“光伏+储能”项目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出:2022年备案新建“光伏+储能”保供项目,于2022年11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的,上网电量结算电价按每千瓦时0.353元执行。关于今冬明春电力保供新建“光伏+储能”项目上网电价有
7月1日,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关于今冬明春电力保供新建“光伏+储能”项目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明确:2022年备案新建“光伏+储能”保供项目,于2022年11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的,上网电量结算电价按每千瓦时0.353元执行,电力保供项目优先调度,支持“光伏+储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详情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进一步重申电能替代项目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交易电价按照省内电力市场交易相关政策规定确定,输配电价按单一制输配电价0.105元/千瓦时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国家相关规定征收,辅助服务市场建立前辅助服务费用按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四川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重申电能替代项目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电能替代项目用电价格通过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形成,用电价格由交易电价、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交易电价按照省内电力市场交易相关政策规定确定,输配电价按单一制输配电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1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重申电能替代项目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电能替代项目用电价格通过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形成,用电价格由交易电价、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详情如下: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重申电能替代项目电价政策有
浙江2022年4、5月售电公司代理零售用户到户市场化均价如下:
北极得售电网获悉,云南电网公司公布2022年7月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7月1日-7月31日代理购电价格为0.290469元/千瓦时。相关阅读:最新|2022年7月全国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出炉(附电价表)0.3744元/千瓦时!贵州2022年7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公布
2021年6月22日,在四川甘孜州正斗一期200MW光伏项目的竞配中,0.1476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一举创下国内光伏最低上网电价记录,与此同时也似乎打开了低价光伏的“潘多拉魔盒”。近期,四川发改委再度挂出于去年出台的《四川省“十四五”光伏、风电资源开发若干指导意见》(川发改能源规〔2021〕181号),
跟着7月一起到来的除了空调和各种消暑神器还有……不少老板发现到了7月账单上电费信息部分曾经为0的尖期电费会突然出现可不知不觉中它又会随着夏天一起消失(忘了A总和B总是谁?请戳以下图片回顾)尖峰电价政策什么时候实施?什么时间点才会按尖峰电价计算电费?供电蜀黍来具体给大家讲解一下注:日最
近日,澳大利亚能源市场运营机构(AEMO)宣布,根据该国国家电力规则(NER),自澳大利亚东部标准时间6月15日14:05起,暂停全国电力市场所有地区的现货交易。这是澳大利亚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暂停电力市场交易。澳大利亚ABCNews指出,在电力现货市场暂停期间,各州每天都将进行审查与信息更新。AEMO首席执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9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阶段性优惠电价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2]257号),通知指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电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不含执行1.5倍代理购电价格的用户)6月1日-12月31日的平时段电价统一降低3分钱/千瓦时
近日,电网公司陆续公布各省电网代理购电价格。随着夏季来临,多省开始执行尖峰电价、峰谷电价差也在进一步拉大。根据北极星储能网统计,7月有13省份峰谷电价差增大,分别为:安徽、北京、河北、河南、黑龙江、宁夏、山西、陕西、上海、四川、重庆、天津、新疆。海南,上海,广东,广西等多地峰谷电价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2日,河北发改委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的通知》,文件指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平均购电价格按照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基准价(河北南网0.3644元/千瓦时、冀北电网0.372元/千瓦时)执行,不再上浮。峰谷分时电价、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1日,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2〕6号)。方案中提出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完善分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1日,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出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效拉大峰谷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为贯彻稳住经济大盘,保能源安全的部署,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引导商业用户错峰用电,经重庆市政府同意,近日,重庆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商业夏季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2〕679号)。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一、政策出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3日,广东省能源局对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21号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缓解工业用电难、用电贵的建议做出了回答。广东将从以下四点,积极鼓励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发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21号代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健全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原文如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现
随着气温的逐步升高及第三季度即将来临,各地夏季尖峰电价政策也将进入执行期。北极星售电网整理了各地尖峰电价标准,一起来看吧~(来源:北极星售电网整理)广东执行范围: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致,不包括居民用户。即包括大工业用户、普通工业专变用户。执行时间:7、8、9月整月,以及日最高气温≥35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日,广西稳工业保运行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扎实稳住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措施》提出,实施用电用气降费、“欠费不停供”行动。保障重点工业用气供应,协调中石油、中石化按照各地市的工业用气足量保供。对于经各市县工信部门核定的生产经营困难的工业企业,采
为贯彻稳住经济大盘,保能源安全的部署,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引导商业用户错峰用电,经重庆市政府同意,2022年6月1日重庆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商业夏季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2〕679号)。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一、政策出台背景电力是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四川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重申电能替代项目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电能替代项目用电价格通过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形成,用电价格由交易电价、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交易电价按照省内电力市场交易相关政策规定确定,输配电价按单一制输配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2022年四川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实施方案》。方案指出,2022年四川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结果采用“三等五级制”,分为A、B、C三等,下设AAA、AA、A、B、C五级。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0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电力市场主体注册管理规范》的通知,对市场注册条件、市场注册、信息变更、市场注销、公示期异议处理等进行明确规定。详情如下:
6月29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四川睿思共创售电有限公司等3家售电公司重大信息变更的公示。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四川电网试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国网四川电力供区范围试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政策,对主动参与并有效执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的电力用户,其通过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临时减少的电量执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电价标准
为控制市场风险,确保电力市场规范稳定运行,维护市场主体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售电公司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1〕549号)有关要求,
6月28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广元市国开售电有限公司等3家售电公司退市的公示。详情如下:
6月27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2年7月第1次周交易预成交结果的信息快报。详见下表:
7月国网四川工商业代理购电价格行情数据来源: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备注:“执行浮动电价”:“执行浮动电价”为分时浮动平段价格,峰、谷段按峰谷系数浮动。峰段(11:00~12:00、14:21:00)浮动系数为1.6;平段(7:00~11:00、12:00~14:00、21:00~23:00)浮动系数为1;谷段(23:00~次日7:00)
2022年6月13日,四川省发改委、能源局发布了《四川省电力市场2022年保底售电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2】304号)。(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这是继2021年11月11日,国家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文件《售电公司管理办法》重磅发布之后,四川省在电力市场落实保底售电
6月23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集四川电力市场2022年保底售电公司的通知。详情如下:相关阅读:四川电力市场开展2022年保底售电服务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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