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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新增煤电项目!重庆“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

2022-05-27 14:54来源:重庆市发改委关键词:煤电三改联动火电灵活性改造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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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优化现存煤电运行方式,严控新增煤电项目。到2025年,非化石燃料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25%左右,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至40%左右。

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大力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有序淘汰达不到环保、能耗等标准要求的燃煤机组,各区县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推动企业自备电厂、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

详情如下:

重庆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重大决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把节能减排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以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为抓手,以完善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机制为动力,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力争达到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4.32万吨、0.18万吨、3.68万吨、1.06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

1.着力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拟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高起点设计建设,引导未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和在建项目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升级。以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广富氧强化熔炼、熟料烧成系统优化、高效精馏系统等节能技术,鼓励长流程炼钢厂通过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以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为抓手,引导数据中心绿色化发展。“十四五”期间,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5%。到2025年,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30%。

2.推动重点行业污染物减量化。推动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和升级改造、垃圾焚烧发电厂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完成钢铁、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逐步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有效利用,对于火电、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印染、食品等高耗水项目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要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到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2%以上。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

1.深入开展绿色园区建设。采取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构建循环产业链、推行资源能源数字化管理、加强污染集中治理等措施,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打造静脉产业园区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2.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广园区分布式能源,因地制宜实施热电联产。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新建、扩建一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鼓励年产废量1万吨以上的企业、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较多的园区建设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设施和有机溶剂集中回收中心,引导建设集中涂装中心。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

1.实施城镇绿色建造。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工业化。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

2.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分阶段、分类型提高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培育一批基于整体解决方案的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推动商场、医院、学校、酒店和机关办公建筑等既有公共建筑由单一型的节能改造向综合型的绿色化改造转变。深入推进数据中心、各类园区及冷链物流等领域制冷改造示范工程。到2025年,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持续推进建筑用能清洁化。推进城镇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应用太阳能光伏,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新增可再生能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00万平方米。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

1.发展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方式。优化客货运组织,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周转量。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铁水联运”,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推动高铁、市域铁路、城市轨道、城市公交“零换乘”。到2025年,中心城区公交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3%。

2.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开展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完善充(换)电站、车用LNG加气站、港口岸电、LNG加注码头、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油气回收等基础设施。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率先在九龙坡区、两江新区、南岸区、长寿区、万州区、潼南区、綦江区等示范区域合理布局加氢站。

3.发展清洁能源交通运输装备。城市公交、出租、环卫、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优先采用纯电动、氢能源、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推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运渣车辆纯电动化。严格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引导国四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逐步提高LNG对柴油的替代率。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以上,新增纯电动汽车不少于10万辆。

4.推行绿色仓储及配送。引导发展绿色物流,加快物流设施绿色化改造。推动快递包装产品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模组化,加强快递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推广应用可循环的绿色包装和可降解的绿色包材。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

1.加快推进农业农村节能。积极推广节能型农业设施设备,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太阳能、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结合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管理,提升农村沼气利用水平。

2.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完善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制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鼓励畜禽养殖场(户)采取粪污就近就地还田。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力度。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药、化肥利用率力争稳定在40%以上。

3.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农村集聚点、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集中区域的生活污水治理。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深化“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到100%。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1.强化目标管理。实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推行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市、区(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公共机构实行能耗定额管理。

2.深入推进绿色改造。深入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厨房等重点用能区域及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重点用能系统的绿色改造。率先淘汰老旧车辆,优先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充分发挥公务用车在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中的带动效应,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纯电动汽车占比不低于30%。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

3.推进示范创建行动。开展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进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遴选。“十四五”期间,全市党政机关全部创建成节约型机关,创建5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6家能效“领跑者”。

(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污染共治工程。

1.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污染天气共同应对机制,推进应急响应一体联动。推进毗邻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推进重点区域交通、工业、生活和扬尘污染协同治理,探索实施PM2.5、臭氧污染连片整治。实现车辆超标排放信息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和执法联动,加强油品质量联合监督。

2.推进跨界水体环境治理。联动推动河长制,完善联合巡河和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共同推进琼江、铜钵河、大清流河等流域上下游协同治理。推动毗邻区域符合条件的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在长江、嘉陵江一级支流开展水环境治理试点示范,深化龙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到2025年,渝入川跨界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1.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优化现存煤电运行方式,严控新增煤电项目。合理控制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用煤行业煤炭消费。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削减非电力用煤。到2025年,非化石燃料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25%左右,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至40%左右。

2.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加大建材、冶金等行业利用多通道喷煤燃烧、富氧燃烧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对工业炉窑进行改造的力度。大力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有序淘汰达不到环保、能耗等标准要求的燃煤机组,各区县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推动企业自备电厂、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

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印刷包装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到2025年,全市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替代比例达到40%左右。

2.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管控,将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的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到2025年,完成600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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