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售电服务政策正文

重庆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标准 6月15日起执行

2022-06-16 17:06来源:重庆市发改委关键词:电费电力用户重庆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重庆市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标准的通知,对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回及以上多回路供电,或增加供电回路达到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且各供电回路在高压或低压受电侧有电气联络的用电客户(不含电源客户),除供电容量最大一条回路外,其余供电回路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

详情如下: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经研究,现就降低我市高可靠性供电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回及以上多回路供电,或增加供电回路达到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且各供电回路在高压或低压受电侧有电气联络的用电客户(不含电源客户),除供电容量最大一条回路外,其余供电回路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

二、供电接入点电源侧线路同时存在地下电缆、架空线路的,按架空线标准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

三、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50.png

四、本通知自2022年6月15日起执行。《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改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渝价〔2004〕68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费查看更多>电力用户查看更多>重庆售电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