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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控碳”面临的现实情况及“控碳”任务的实现路径

2022-08-01 08:46来源:中国电业与能源作者:刘光林关键词:碳排放碳中和绿电交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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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施策,协同发力,促进“控碳”目标实现

——访中国能源研究会研究员、中国能源研究会碳中和产业合作中心主任黄少中

作为化石能源时代的“控碳”政策,能耗“双控”已不再适应现代能源体系下的“控碳”需要。为此,我国作出了“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决策部署。

在此背景下,本刊就我国“控碳”面临的现实情况、“控碳”任务的实现路径,以及市场化“控碳”等话题,采访了中国能源研究会研究员、中国能源研究会碳中和产业合作中心主任黄少中。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业与能源”作者:刘光林)

《中国电业与能源》:

在“控碳”方面,我国与西方国家面对的情况有哪些不同?

黄少中:我国与西方国家相比,在社会发达程度和能源结构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在控制碳排放方面当然也存在诸多不同。

第一是发展阶段不同。西方国家经济发展比较成熟,大部分已经实现碳达峰,有的很早就实现了,碳排放正在走“下坡路”。我国经济还处在成长期,各方面发展比较快,GDP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水平还较低,所以我国碳排放量还处于上升阶段。

第二是碳排放总量不同。我国碳排放总量巨大,2020年占到全球的29%,是美国两倍多、欧洲三倍多,减排任务十分艰巨。

第三是承诺时间不同。我国承诺力争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西方国家从碳达峰到碳中和承诺用时70多年到40年不等,我国承诺用时最短,只有30年。

第四是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同。在产业结构方面,西方已普遍实现工业化,以第三产业为主,并基本进入低能耗社会;而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后期,经济发展仍以第二产业为主,尚处于高耗能发展阶段。在能源结构方面,西方以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为主,碳排放水平相对较低;我国以煤为主,一段时期内还必须依靠煤炭和煤电来发挥兜底保障作用,所以我国碳排放水平相对较高。

第五是体制和制度不同。西方是资本主义制度,我们是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发展和排放相对较晚,“控碳”具有后发优势,既可以借鉴西方先进经验,又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和新型举国体制能集中力量干大事的优越性,做到更有力量、更有能力、更有效率。

《中国电业与能源》:

请介绍一下,我国在落实“控碳”目标方面应选择什么样的实现路径?

黄少中:控制碳排放,实现碳中和的根本路径,一个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或实现有节奏排放。具体来说,一是减煤控煤,加快能源结构转型,控制煤炭生产和利用,控制煤电规模,直至“清零”或作为系统应急备用。二是大力发展新能源,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三是推动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向清洁低碳转型,降低能耗。另一个是靠碳汇。碳汇则是通过植树造林、植被修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稀释空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排放。

此外,我要特别建议的是,“控碳”还需要有政策机制作为保障。首先要立法,要把“控碳”的立法工作提到议事日程。比如研究制定《碳中和促进法》,建构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其次要建立上下左右协同机制。“上下”是指,党中央、国务院层面要做好顶层设计,把握方向、制定原则、设计路径、提出要求,做到纲举目张;地方和基层要严格贯彻落实,上下必须同等重视、形成合力。“左右”是指,中央各有关部门要协同发力,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工信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交通部、住建部等等要形成合力,不仅要部际协同,还要实现部门与地方、各地方之间的协同。最后要发挥市场有效、政府有为的组合作用。因为“控碳”工作毕竟太庞大、牵扯面广,政府在早期应起主导作用;当然,光有政府肯定不够,还应该用市场手段来激发各方参与的积极性,用市场机制来引导投资。

《中国电业与能源》:

就基本国情而言,我国在“控碳”方面面临哪些困难?

黄少中:一是时间紧、任务重。我国是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第一大国。近年来,我国温室气体排放超过经合组织国家的总和。据统计,我国碳排放主要来自能源电力领域,占比达40%;其次是建筑领域,占比超过20%;工业、交通、农业合并占比为5%~10%。在时间方面,我国要用30年完成发达国家50到70多年才完成的“控碳”任务。

二是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控碳”压力很大。煤炭和煤电的“压舱石”作用在短期内不容动摇,能源行业向低碳转型,必须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之下,先立后破。另外,无论是去煤炭还是去煤电,由此带来的就业和经济发展等问题,也会对“控碳”目标落地产生很大影响。

三是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压力很大。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带来巨大的能源需求,在需求侧提高能效并实现低(零)碳项目建设改造,将成为“控碳”的另一个主战场,这需要巨大投入。

四是缺乏一些“控碳”核心技术。虽然我国在光伏、风电和特高压输电技术等方面发展得很好,但在其他一些核心技术领域,如高性能电磁材料、氢动力等方面仍然落后。

五是资金缺口大。据统计,要落实“控碳”目标,未来30年内仅在能源系统就需要新增投资约100万~140万亿元。必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发挥金融杠杆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解决资金投入问题。

《中国电业与能源》:

构建“碳市场”对于落实“双碳”目标能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黄少中:建设“碳市场”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

一是建立市场机制,可以让高碳行业通过碳减排获得收益,从而推动高碳行业实现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向绿色低碳转型。

二是释放碳价格信号,通过分配宽松适度的碳排放权配额指标,达到活跃市场、发现价格的目的,依靠价格激励推动碳排放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

三是构建碳市场抵消机制,促进林业碳汇、甲烷利用、CCUS等产业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生态修复。

四是依托全国“碳市场”提供的价格信号,为资本投向优质碳中和产业提供融资参考,帮助优势产业拓宽融资渠道。

《中国电业与能源》:

如何利用好绿电交易、绿证交易、碳交易这三个市场,以更好地发挥其“控碳”作用?

黄少中:绿证交易和绿电交易,是通过负荷侧消费绿电的方式促进绿色能源更多地替代化石能源,以实现“控碳”;“碳市场”是通过增加碳排放企业生产成本的方式促进化石能源低碳转型来实现“控碳”。三个市场各有特色,功能基本相同,都是为了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个人判断,随着补贴退坡以及以“证电一体”为特征的绿电交易趋向活跃,“证电分离”的绿证市场会逐渐走弱甚至淡出。相对而言,在这三个市场中,“碳市场”的功能更为综合一些。但由于当前我国“碳市场”发育还不够成熟,配额分配有些宽松,以至于各市场主体基本能完成指标任务,即使个别企业遇到困难,其所归属集团还可以通过内部企业相互调剂配额来帮其完成指标,不需要到市场上购买。因此,当前“碳市场”交易规模不大、交易价格不高。此外,目前我国“碳市场”参与主体仅仅是控排企业,而不允许机构投资者和个人入场,也影响碳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

个人建议,三个市场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克服自身缺点,在做大交易规模的同时尽快实现彼此衔接,顺畅绿电、绿证与碳排放权配额的抵扣关系,以免出现重复考核与重复激励。

原标题:黄少中:综合施策,协同发力,促进“控碳”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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