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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省煤炭消费量控制在9000万吨以内

2022-08-08 10:32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关键词:煤电碳达峰煤炭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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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制定城乡建设领域和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和节约能源为核心,加快推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绿色低碳发展。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明确乡村分类布局,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倡导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提升等城市更新重点工程,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安全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建筑拆除管控,杜绝大拆大建。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结合我省气候特点,加强建筑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适当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相关节能设计标准,推行建筑能耗测评标识和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持续推进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既有建筑和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低碳改造。加大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供给,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落地。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因地制宜开展供热计量收费,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在城乡建筑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积极推动冬季清洁取暖,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推广工业余热供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实现高效消纳利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用能低碳转型。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开展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推进“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构建以电采暖、生物质区域锅炉等为主的清洁供暖体系。加快太阳能、地热能在农用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动示范项目建设。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农机具。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引导新建农房执行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农房节能改造。到2025年,建成一批绿色环保的宜居型农房。(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制定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构建以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为核心,融合智能绿色交通出行链、新型消费链、智慧能源链、新基建链等“五链”一体的汽车生态系统。以一汽集团为重要依托,加快推进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等重大项目建设,深入实施“旗E春城、旗动吉林”行动。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城市配送等领域应用。公共机构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公务用车,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新增及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探索推广氢能等新能源交通工具。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营运车辆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8.5%左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深入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围绕汽车、粮食等大宗货物运输,大力发展铁路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甩挂运输。推进铁路专用线规划建设,扩大铁路专用线覆盖范围,满足大型工矿企业及大型物流园区“公转铁”需求。加强与辽宁丹东港、营口港铁海联运合作,推进长春-四平-营口陆海联运通道建设。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强化城际铁路、轨道交通、地面公交有机衔接,提升公共交通品质与吸引力。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服务系统,倡导绿色出行。到2030年,长春市、吉林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沈阳铁路监管局、中铁沈阳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建设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航空。鼓励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交通基础设施共用通道、线位、桥位,提高通道利用效率。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在枢纽场站和停车场内建设充电设施,进一步完善以哈长城市群和长春都市圈为核心的高速公路充(换)电设施布局。加快机场设施“油改电”建设和改造,全面规范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到2025年,全省力争建成充(换)电站500座,充电桩数量达到1.2万个。到2030年,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等民用运输机场内可电动化车辆装备等全面实现电动化。(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民航吉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围绕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组织园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积极利用余热余压,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应用,推动能源梯级利用。建设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及回用设施,开展污水处理和循环再利用。搭建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将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率等指标纳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评价。到2030年,省级及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为重点,研发推广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及高附加值产品。加快白山市和蛟河天岗石材产业园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加强煤矸石和粉煤灰在工程建设、塌陷区治理以及盐碱地生态修复等领域应用,推动采矿废石制备砂石骨料、陶粒、干混砂浆等砂源替代材料和凝胶回填利用。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利用,推动废旧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构建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快“无废城市”建设。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产品、动力蓄电池等为重点,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加快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推动废旧家电回收线上线下结合,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促进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推进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科学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加快项目建设。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厅、省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构建形成研究开发、应用推广、产业发展贯通融合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格局。

1.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编制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我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纳入省内高校、科研单位、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增加相关成果在高校、科研院所职称评定中所占比重。完善绿色技术全链条转移转化机制,建立绿色技术转移、交易和产业化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中国(吉林)和中国(长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组建重点实验室和科技创新中心,通过合作开发、技术入股等方式,联合承担各类绿色低碳科技研发项目,共建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实施科技创新企业研发投入、转化成果、新产品产值“三跃升”计划和科技企业上市工程。鼓励高校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相关学科建设,提升绿色低碳人才培养能力。深化产教融合,积极创建国家级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绿色低碳技术研究攻关和推广应用。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推进碳减排技术的突破与创新,鼓励二氧化碳规模化利用,支持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智能电网、新型储能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补齐碳纤维、气凝胶等基础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元器件等技术短板,将相关项目纳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谋划实施绿色低碳领域重大科技专项,解决制约产业发展方面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开展示范应用。打造全球卫星及应用产业创新高地,开展二氧化碳遥感监测。(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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