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关于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以下简称CBAM)的讨论由来已久,但迄今并未被真正付诸实施。3月15日,欧盟理事会宣布,欧盟CBAM获得通过,表明欧盟在CBAM问题上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欧盟很可能成为全球首个正式实施CBAM的地区。作为《欧洲绿色协议》计划的一部分,该机制是指严格实施碳减排政策的国家或地区,要求进口(出口)的高碳产品缴纳(返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因此,表面来看,欧盟CBAM实施的初衷是应对气候变化,直接目的是激励贸易伙伴国的生产商改善生产工艺、实施节能减排,从而降低碳排放导致的风险和影响。
但不可否认的是,欧盟CBAM的实施将会改变国际贸易体系和国际产业格局,其本质是基于气候变化的贸易竞争,而其更深层的目的之一则是保护欧盟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CBAM的政策要求,欧盟将根据进口产品的含碳量来进行价格调整,从而降低欧盟企业与发展中国家企业在碳排放成本上的不对等,这将削弱发展中国家企业在产品价格上的比较优势,进而降低发展中国家的出口量和贸易能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欧盟CBAM无疑是一种更为复杂的隐形碳关税,其真正意图是以应对气候变化之名来行贸易保护之实。
欧盟CBAM一旦实施,将从三方面影响我国
我国是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国,欧盟CBAM的实施必将对我国的出口贸易产生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欧盟CBAM将增加我国企业的出口成本。CBAM一旦实施,对于我国的钢铁、铝加工等高碳排放行业必将产生潜在影响。一方面,CBAM与欧盟碳价直接挂钩,而目前中国碳交易市场的碳价水平远低于欧盟,且二者的差距在短时间内难以缩小。换言之,即使中国对欧的出口商品已在国内支付了碳价,但因中欧碳价差距较大,中国企业出口时仍需支付高昂的碳价差额;这是来自碳市场的“显性碳价”;另一方面,为了降低出口产品的含碳量,中国出口企业需进行工艺改善、创新研发和技术改进等,而这些支出无法通过碳市场来体现;这是来自企业自身投入的“隐性碳价”。可见,在全球尚未形成统一的碳市场定价体系的当下,欧盟CBAM实施以后将增加中国企业对欧的出口成本,抬高出口产品在欧盟的市场价格,直接降低中国出口产品在欧盟市场上的竞争力,减少市场份额。这种传导性将会产生多米诺效应,影响中国的贸易发展和经济增长。
二是欧盟CBAM将成为新型绿色贸易壁垒。CBAM的实施将促进低碳产品贸易,削弱以出口为导向的发展中国家的价格优势,从而致使发展中国家的高碳产品出口面临较大障碍。显然,欧盟CBAM的另一个目的是以此来增强欧盟在全球气候变化领域的综合竞争优势,掌握绿色标准体系的制定权和国际贸易的主动权,并借此主导全球绿色贸易新趋势。这种单边实施CBAM的行为会将减排成本和贸易风险转嫁给发展中国家,这在某种程度上违反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甚至可能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比如说,其他贸易大国为了降低欧盟CBAM的税费成本,可能对等征收碳边境调节税,从而难以避免地诱发各种贸易摩擦,冲击自由开放的多边贸易体系。从这个角度来看,欧盟CBAM的实施无疑是试图借助“气候外衣”来加剧对发展中国家的“绿色打压”,其本质是一种变相的绿色贸易壁垒。
三是欧盟CBAM将重塑全球贸易及产业链格局。欧盟CBAM的实施将拉开气候贸易规则时代的序幕,也是欧盟在后疫情时代谋划全球竞争战略的手段之一。一方面,欧盟试图通过CBAM的实施来创建新的全球贸易规则,引导供应链从高碳国流向低碳国,从而抢占低碳产业价值链制高点,构建符合自身利益的低碳体系,重塑全球产业竞争格局;另一方面,欧盟实施CBAM的经济收入不仅可以增加自身的财政收入,同时会迫使发展中国家引进欧盟的绿色技术和生产设备,进一步促进欧盟的绿色产业发展,从而有利于实现其在绿色竞赛领域的良性循环。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全球生产网络下,欧盟CBAM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利益失衡局面,导致发展中国家不仅要面临被发达国家阻挡在价值链低端环节的风险,同时还要背负欧盟CBAM等气候贸易规则带来的高碳包袱。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应对新型碳关税挑战
对于欧盟CBAM的实施和其他发达国家可能出台的各种新型碳关税政策,我国需要积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应对:
一要优化贸易结构,提升产业绿色低碳竞争力。
首先,持续优化出口贸易结构,加强出口产品的碳排放管理。通过税收政策和出口规划等方式限制高碳、低附加值产品的无序出口,提升符合国际绿色标准的商品出口比重,减少出口产品隐含的碳排放量,推动出口贸易向高端化、绿色化发展。
其次,完善促进绿色贸易发展的配套政策,细化政策内容设计并推动其真正落地,如对高耗能、资源型和污染严重的产品出口加征环境关税,降低或取消重污染行业的出口退税,充分发挥绿色贸易发展政策的导向性作用等。
再次,加强与欧盟的对话与协调,规避新型绿色贸易壁垒。一方面,需要加强我国与欧盟的伙伴关系,促进关于低碳政策、规划和实践的相互交流,在国际多边气候治理框架中,打造更具影响力的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促进中欧联合气候行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欧盟的绿色投资、绿色贸易等绿色发展领域的合作,将应对气候变化打造成中欧合作的重要支柱,降低欧盟CBAM对中国出口贸易和经济发展的负面冲击。
二要健全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完善国内碳交易市场。
首先,扩大碳交易市场的参与主体范围,降低企业进入碳市场的交易门槛。加快推动碳排放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以国内碳市场为主的碳定价机制,扩大碳交易行业的覆盖范围,特别是将欧盟CBAM可能覆盖的产品纳入国内碳市场,努力推动国内碳市场与国际碳市场及早接轨。
其次,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定价机制,充分发挥碳价格对碳配额的优化配置作用。针对《欧盟关于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立法提案》修正草案,在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推行配额有偿分配,让碳价更好地反映市场供需,并促成其在欧盟CBAM实施中顺利抵扣,从而抵御欧盟CBAM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再次,并行推进碳交易市场与碳税,两者互为补充,协同助力碳减排。目前,碳交易市场覆盖的是碳排放量大、排放源集中的行业,尚未覆盖碳排放源较为分散的行业。因此,在推进碳交易市场建设的同时,可以适时推出碳税,以降低欧盟CBAM对未能被我国碳市场覆盖的行业的影响。
三要实施企业碳中和战略,推动企业低碳转型。
首先,引导企业加速实现碳中和,促进国内企业增强碳排放管理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碳减排路线,同时鼓励企业积极进入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以便更从容地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发展新趋势。
其次,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减少产品中的隐含碳。比如,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加快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数字技术与传统制造流程的融合,拓宽数字技术在生产流程中的覆盖率,提高数据要素在产品生产中的占比,不断增强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优化生产流程、提升产品的环境标准。
再次,突破价值链的低端锁定,实现绿色价值链攀升。比如,鼓励国内企业加强与国外大型跨国公司的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到全球绿色价值链的塑造过程当中,以实现国内企业绿色价值链攀升;同时,充分利用新能源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巨大优势,引领能源产业变革,力争占领绿色价值链高地。
(邵帅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特聘教授、博导,能源经济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崔兴华系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英国政府日前宣布,将在2027年之前实施新的进口碳税机制,对来自碳税价格较低或无碳税国家的进口货物加征税款,以确保进口商品与在英生产的产品碳税相当。该碳税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钢铁、铝、化肥、氢气、陶瓷、玻璃和水泥等碳密集型产品。英国财政大臣杰里米·亨特表示:“这项征税将确保来自海外的碳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世界各国政府通过各种举措和政策应对气候变化,碳定价是关键举措之一。VirtualCapitalist网站发表信息图,描绘了世界各地的70个碳交易或碳税举措。首先,让我们看看不同类型的碳定价体系:碳税与ETS从广义上讲,碳定价让排放产生的企业在减少碳排放和支付碳排放之间做出选择。提供这
当地时间7月7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在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0届会议(MEPC80)上通过了“2023年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简称战略)。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表示,如果要将全球气温上升限制在1.5摄氏度,航运业将起到关键作用,因为它占据全球排放的近3%。本次战略制定了多个中期减排措施及核查指标,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世界各主要经济体逐渐达成碳排放减排的共识。2015年,巴黎气候协议的签订进一步体现各国对降低碳排放的决心。近年来,一些经济体尤其是欧盟对于碳排放控制的措施已经由某些单一领域逐步扩展到整个经济领域。2022年6月,欧洲议会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立法草案,同月,美国国会参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12月20日,在2022绿色发展峰会上,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会长、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表示,适时稳步推出碳税,要把握好时间、范围和强度,不能因为碳税而挫伤能源行业的积极性,以至于影响能源安全和经济增长。实行碳税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是为了促进减碳减排,所以征收的同时需要
在欧盟以防止“碳泄漏”为名建立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之时,美国也在推动制定美国版碳边境调节机制。不同国别、地区之间建立与国内碳市场基本衔接的碳关税,可能成为未来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全球性的绿色贸易壁垒正在形成。与欧盟相比,美国版碳关税仍处于构想阶段,基本框架来自于《清洁竞争法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10月26日,日本政府提出了引入“碳定价(CP)”的基本构想方案,通过对二氧化碳(CO2)等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定价和收费促进减排。考虑到对经济的影响,引入后的一定时期内将采取低收费,之后逐步上调。将发行“GX经济转型债(暂定名)”,把CP的收入用作偿还的财源。计划把筹措的资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10月7日,马来西亚毕马威(KPMG)税务主管苏连生(SohLianSeng)在声明中表示,尽管还未宣布政策具体的实施日期,但马来西亚政府正在评估碳定价机制。许多发达国家现已开始征收碳排放税,它将成为政府税收的一个新来源,这无疑是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的一步,将助力马来西亚实现2050
据《曼谷邮报》9月12日报道,泰国将引入碳税,以适应全球碳监管趋势。泰国税务局局长EknitiNitithanprapas表示,因应欧盟国家从2026年起对一些碳密集型进口产品征收碳边境税的计划,泰国正在考虑引入碳税政策,从而为泰国产品在出口市场争取关税减免建立谈判资本。Ekniti解释说,引入碳税也有助于税务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印尼政府近期表示将在年底前征收碳税,这是该国实现碳中和的初步措施,印度尼西亚将成为亚洲第一个对排放征税的发展中国家。官员们此前曾表示,最初将对燃煤电厂征收每吨二氧化碳当量30,000盾(2.01美元)的税。折合人民币大约13.8元。据了解,近期我国碳排放配额交易大致在50~60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积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未来5年,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
一、培训项目背景2020年9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市场配额总量约40亿吨,市
4月2日,湖北世纪新峰雷山水泥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碳配额回购融资业务,为企业实现融资金额1000万元。该项业务既是鄂州市控排企业的首单碳回购业务,也是该企业在绿色金融创新之路上的又一实践。碳配额回购业务对于企业盘活碳资产、拓宽低碳融资渠道、助力碳控排企业的绿色发展等具有积
4月2日,河钢正式印发实施《河钢集团模拟全国碳市场交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模拟碳交易方案》),在行业内率先启动模拟全国碳市场交易工作,以实际行动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开启钢铁行业绿色发展新篇章。模拟全国碳市场交易,是河钢落实“6+2”低碳技术路径的务实举措,旨在通过模拟真实碳市
写在前面的话:在全球范围内,气候变化问题正日益引起关注,人们对碳中和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碳中和是指通过减少、补偿和清除碳排放,实现净零碳排放,从而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在这一背景下,碳中和行业逐渐崭露头角,成为当下和未来最适合年轻人的职业之一。碳中和是必然趋势碳中和行业包括可
3月2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青海省促进绿色算力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依托青海清洁能源资源优势,绿色算力产业用电实现80%以上绿电用能保障。实行双(多)回路供电,提供安全可靠稳定的电力供应。对绿色算力企业执行青海省绿电价格,并长期保持绿色算力企业用电价格处于全国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欧洲地区两大碳排放交易体系价格持续承压。今年以来,碳密集型行业不急于购买更多碳排放配额,导致市场供过于求。今年以来,欧洲地区两大碳排放交易体系价格大幅下滑。其中,欧盟碳价于2月23日创新低,跌至54.21欧元/吨,进入3月虽有所回升,但仍然仅维持略高于60欧元/吨的水平。英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2024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按照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和数智控碳四类专题组织项目。源头减碳专题。针对“新能源+”和能源新技术等源头减碳路径,围绕绿氢、风
由ECVInternational主办的“2024中国企业碳中和最佳实践论坛”,本次论坛将于2024年3月28日至29日在上海隆重举行。1论坛介绍本次论坛将以“中国企业碳中和最佳实践”为主题,通过邀请政府机构,行业专家,工业制造,能源,化工,汽车,钢铁等领域的企业高管,从碳中和与碳交易的政策规划,标准,最新发
综合能源系统有利于实现多能互济、能源高效利用。以含电、热、冷、氢负荷的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可再生能源制氢系统及掺氢燃气轮机运行中多种能源的耦合及梯级利用特性,考虑了掺氢比对燃气轮机效率以及热电比的影响,以系统运行成本最小为目标函数,建立了阶梯式碳交易机制下的园区综合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杨智表示,当前我国碳市场存在支撑碳市场的各类法规和配套制度仍待建立健全;各地碳市场的差异性对统一全国碳市场形成挑战;碳金融市场体系亟待健全,产品服务相对单一等问题。为此,杨智提出如下建议:一、加快制定全国碳市场发展总体规划。近期
4月18日,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第四次工业革命产业加速器(杭州)揭牌仪式暨中德产业对接会在杭州召开,会上公布了首批入驻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第四次工业革命产业加速器(杭州)项目,国网浙江电力《碳排放预算化管理》项目入选。据悉,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第四次工业革命产业加速器(杭州)旨在利用联合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山东发布关于推荐山东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专家的通知,拟组建专家队伍对有关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开展专项监督帮扶,专家推荐范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核查机构(未中标当年度核查)等单位,了解“双碳”领域的相关政策,熟悉碳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的工艺流程,具有较强专业知识
关于印发中电联2024年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实施方案的通知电力低碳环保服务平台2024-04-1809:30河北电力低碳环保服务平台——权威、专业、创新的电力低碳环保公众号各参赛单位:根据中电联2024年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安排,为办好此次竞赛,确保竞赛公开、公平、公正,电力行业职业技能
浙江省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州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湖州市目标“十四五”期间,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制度创新设计,加快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实施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在制度建设领域推进2项左右制度创新探索,碳达峰碳中和工
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湖北省广播电视局联合发布了《湖北省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明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2年度全国及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企业核查工作考评结果,详情如下: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国及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企业核查工作考评结果的通知各有关机构: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报告核查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广东省碳排放信息核查工作管理考评暂行办法》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月15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南充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南充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北京近期发布关于公布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2023年度碳排放单位名单的通知,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2023年度重点碳排放单位共882家,一般报告单位共398家,现予以公布。详情如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2023年度碳排放单
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引领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我国重要的能源消费区,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机制创新,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程中发挥先行者和示范区作用,为“双碳”目标实现作出积极贡献。目前大湾区能源发展现状如何?未来大湾区能源发展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就《公告》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本次发布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意义。答:电力部门是重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化石燃料燃烧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就《公告》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本次发布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意义。答:电力部门是重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化石燃料燃烧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