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央行等六部门发布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推动碳金融市场发展。培育优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探索初始配额有偿使用制度,发展农林行业碳汇,探索碳资产配额回购、核证自愿减排量置换等融资业务的可行性。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2022年8月19日
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任务要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助力重庆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更加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以金融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为主线,深化绿色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绿色投资国际合作,促进绿色转型和生态发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经验与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高标准,发挥政府推动和引导作用,统筹财政、金融、产业、环境等各类资源,营造适宜绿色金融发展的制度环境。
坚持服务实体,产融协同。围绕能源、建筑、交通、制造和农林等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和科技升级的目标,推动绿色产业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完善绿色金融配套激励机制,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科技引领。尊重市场主体首创精神,坚持数字化发展方向,围绕关键领域和重点区域,促进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激发各类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金融资源绿色化配置效率。
坚持重点突破,靶向施策。按照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并重的“双效益”原则,以重庆市两江新区、万州区、渝中区、江北区和南岸区为重点,着力解决金融支持产业绿色转型的痛点和堵点。
坚持先行先试,风险可控。按照稳妥有序、精准务实、风险可控的思路,稳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气候与环境风险识别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促进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经过5年左右努力,在重庆市基本建立组织多元、产品丰富、政策有力、市场运行安全高效的绿色金融体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参照国际通行绿色金融标准,识别主要产业部门绿色低碳转型机遇。金融资源绿色化配置畅通高效,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规模加快增长,绿色金融产品、工具及服务模式创新不断涌现,绿色产业融资环境逐步改善。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深度融合,绿色金融数字化建设成效显著。探索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区域生态资源资本化转型。建立可满足能源、建筑、交通、制造和农林等主要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投融资服务体系和配套激励机制,支持重庆市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为金融助推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国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树立典范。
二、培育发展绿色金融市场体系
(一)培育和丰富绿色金融组织体系。鼓励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渝分支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多渠道补充资本,增强绿色投资能力。丰富绿色金融服务主体,引导激励认证机构、评级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中介业务,引导社会资本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形式或股权形式参与绿色投资。
(二)提升绿色金融业务发展水平。引导金融机构科学制定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规划,健全绿色金融治理框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绿色信贷计划,对绿色资产实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按不同资产的绿色程度差异化设定经济资本占用比例等,引导信贷资源绿色化配置。
(三)增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管理能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高绿色金融业务在内部业绩考核中的比重,支持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纳入信贷发放审核流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绿色金融业务管理,健全绿色信贷环境效益测算方法和制度,推动环境效益外部性内生化,探索环境效益价值实现可行路径。
(四)推动碳金融市场发展。培育优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探索初始配额有偿使用制度,发展农林行业碳汇,探索碳资产配额回购、核证自愿减排量置换等融资业务的可行性。
(五)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围绕重庆市中长期绿色低碳发展规划,构建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将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发行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蓝色债券等创新产品,研究探索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拓宽绿色融资渠道。稳妥开展环境权益抵押融资,建立集体林权收储市场化担保机制,规范发展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研究探索发行林权支持票据的可行性。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建筑性能保险等保险产品创新,丰富绿色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绿色供应链融资服务,助力中小企业绿色转型。鼓励创业投资基金孵化减污降碳、节能降耗、改善生态类项目和企业,支持私募股权基金参与绿色项目投资和绿色企业并购重组。鼓励现有重庆市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三、建立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体系
(六)建立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示范体系。探索金融支持产业生态化示范路径,对接国内外主要绿色金融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建立金融支持碳减排重点项目清单,鼓励开展零碳示范园和示范项目建设,打造净零排放示范样本,探索金融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的机制和模式。探索金融支持生态产业化示范路径,围绕长江大保护,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推动生态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打造金融服务“三资转化”示范样本。聚焦“低碳城市”“无废城市”“海绵城市”“交通强国”等试点和任务,优化金融供给,打造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样本。
(七)推进金融资本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根据重庆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布局,制定绿色低碳项目投融资规划,打造“1+N”绿色产业发展体系。完善绿色金融功能,打造“解放碑—江北嘴—长嘉汇”绿色金融核心区。开展金融服务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试点,在两江新区先行先试,引导金融资源支持高效节能装备制造、先进环保装备制造、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和绿色船舶制造。实施金融服务产业园区绿色升级示范工程,在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先行先试,支持清洁能源替代、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废气废物治理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零碳工业研发和示范,推动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开展金融支持绿色建筑试点,在两江新区和渝中区先行先试,重点支持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开发与使用,创新融资服务,支持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材生产与使用、区域集中供冷供暖设施建设等。开展金融支持绿色交通试点,在渝中区和江北区先行先试,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智能绿色交通体系、城乡公共交通系统、绿色货运、航电枢纽、共享交通设施以及充电、换电、加氢等设施建设和运营。开展金融支持生态农林和生态旅游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在万州区和南岸区先行先试,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发展农林行业碳汇、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发展自然资源指标及产权交易等,支持打造长江“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引导金融支持循环农业、山地特色农业发展、农林业产业园建设、农业绿色技术创新,加大金融对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农村电商等支持力度,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严控绿色金融资源投向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
四、建设数字化绿色金融基础设施
(八)推进绿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建设“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长江绿融通”)。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出台绿色项目认证评估与推送管理办法,建立绿色项目库,利用数字技术手段智能识别符合中国、欧盟绿色金融标准的绿色项目。建立绿色项目信息共享平台,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建立智能化绿色金融统计监测与评估考核体系,为监管部门实施差异化监管与政策激励提供依据。开发环境效益监测评价功能,量化节能减排效果。
(九)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预警机制,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环境风险压力测试。利用“长江绿融通”健全重大环境风险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负面信息分类管理机制。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绿色项目申请挂钩,依法依规惩戒企业环境违法失信行为。推动建立绿色项目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明确风险分担比例。加强跨部门联动,严格防范“洗绿”“漂绿”等行为。
五、加强绿色金融跨区域合作
(十)扩大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与交流。支持重庆市在碳排放计量和认证、零碳技术孵化与应用等方面加强与欧盟合作。利用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及陆海新通道优势,加强中新双方绿色金融合作。探索绿色金融标准趋同实践,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发行绿色债券、申请绿色贷款,促进绿色金融资源跨境流动。争取多双边国际金融机构支持重庆市绿色发展。
(十一)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依法依规深化跨省市排污权、水权、林权等环境权益和资产交易,探索建立环境效益和生态价值市场化交易机制。依托“长江绿融通”等系统,推动成渝地区绿色金融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推进信息共享、生态共治。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一带一路”绿色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成渝地区绿色发展。
六、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保障体制
(十二)加强组织协调。重庆市成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协调解决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绿色低碳产业规划与绿色金融规划衔接,研究制定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施细则,明确主责部门和时间表,将相关任务纳入重庆市重点督办事项,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评估,确保改革任务有序实施。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环保法治意识,普及绿色金融理念,邀请国内外专家开展绿色金融学术研讨与经验交流,不定期发布重庆市探索实践绿色金融的成果和经验。
(十三)加强政策支持。发挥好货币信贷政策的支持引导作用,研究建立更多创新性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丰富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工具箱。加大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财政激励力度,按照市场化原则,综合运用各项政策工具,引导金融资源绿色化配置。支持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提高绿色投资比重,实施绿色金融机构落户和绿色项目融资主体上市(挂牌)奖励政策。改革试验过程中如遇到重大政策突破事项,根据“一事一报”原则,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十四)加强人才保障。完善高层次绿色金融人才引进政策,深化与国内外专业机构、大专院校以及科研院所等合作交流,积极发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联盟作用,探索设立绿色金融研究机构,合作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打造具有金融和环保技术知识的复合型、高层次绿色金融专业人才队伍。建立绿色金融决策咨询体系,联合政府、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打造重庆市绿色金融决策咨询智库,围绕绿色金融发展突出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十五)加强考核约束。考虑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情况、环境信息披露、压力测试结果等因素,探索完善重庆市绿色金融评价考核制度,并将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监管评级、业务发展、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评价考核工作的参考内容。评价考核结果应及时提供给地方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长江绿融通”等系统,鼓励金融机构将其作为企业贷款授信的依据之一。建立区域绿色金融综合发展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纳入地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考核。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9日,广东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推动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建设助力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市工作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推动外贸企业积极发展绿色贸易。鼓励外贸企业积极采用绿色设计理念,实施绿色制造技术,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太阳能光伏、风电、水电、抽水蓄能、特高压、核能、储能、智能电网、微电网等新能源产业生产、建设和运营以及更新、升级和改造,做好项目对接和信贷支持
关于开展绿色金融和ESG管理职业培训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为满足全国碳市场发展对绿色金融和ESG管理相关人才的需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联合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拟开展绿色金融和ESG管理职业培训项目。一、培训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27日发布关于征集上海市碳普惠专家委员会第二批专家人选的通知,专家委员会面向上海市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及有关单位进行征集。征集方向包括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生产、能源、交通、建筑、工业、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监测计量、绿色金融、碳足迹等与碳普惠工
湖北省人民政府12月13日发布湖北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行动方案(鄂政办发〔2024〕50号),围绕建设全球碳交易注册登记中心、全国碳市场中心、全国碳金融中心“三个中心”目标,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力争到2027年底,初步建成以碳金融为特点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工业企业碳账户体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绿色低碳转型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绿色金融国际枢纽建设,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于10月29日印发《上海市绿色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详情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持首都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见》,已经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关于做好绿色金
最近,针对绿色低碳产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和碳资产持有企业特点,盐城供电公司协同国网数科公司推出绿色电费金融业务,以更低的贴现利率引导企业参与使用,并实现“电费融资+支付销账”全流程线上化操作。据测算,若盐城全市电力交易用电企业参与绿色电费金融业务,预计可降低全市电力交易用电企业年度
10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旨在通过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意见明确,要按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围绕美丽中国先行
9月10日,民生银行湖北咸宁支行举行了乔迁开业暨咸宁首家“碳中和支行”授牌仪式。该家“碳中和支行”的成立,得到了湖北碳交中心的专业指导和资源支持。光大证券债务融资总部副总经理鲁菲,湖北碳交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何昌福,湖北同惠投资咸宁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伟,民生银行武汉分行领导出席了授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不断丰富和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全面提升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水平。《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健全绿色金融服务机制,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发展领域集聚,努力实现全省绿色贷款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9日,浙江省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十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依托杭州市能源“双碳”数智平台,探索实施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重点碳排放单位预算管理,建立市县两级重点企业碳排放管控名单,继续实行重点用能
3月18日,深圳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利用市场机制推动温室气体减排,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文件提出,上海市建立完善碳普惠机制,基于碳普惠方法学开发相应的减排项目、减排场景,将单位或者个人的减碳行为进行量化并赋予价值,运用商业激励、市场交易等方式,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上海市实行碳排放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政民互动常见问题中,就“已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有哪些?”问题,回答如下:截至2025年3月1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
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最后一年,也是“能耗双控”收官之年。本篇报告延续了我们双碳专题研究历篇报告内容,旨在讨论和收集由“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过度后,碳排放控制的制度和流程。依据截止到2025年2月已发布的政策文件,梳理关于“碳排放双控”,碳排放体系建设,碳排放的核算、核查,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5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强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一年来,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工作的函,其中提到,完成全省3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含2025年投产机组)碳计量监测装置安装、子站建设和电力碳计量与碳核查一体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碳计量平台)数据接入,完善省级碳计量平台碳计量审查等应用功能。
北极星碳管家获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扩大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的通知,将当前天津碳市场工业和航空(机场)行业企业纳入标准,由年碳排放2万吨以上调整为1万吨以上。并新增货运港口行业以及水上及航空货物运输行业。通知如下:各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天津市碳达峰碳中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就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适用什么增值税税目问题给予答复,明确纳税人发生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应按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配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6%税率。详情如下:问题描述: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适用什么
2月7日,针对碳排放权交易及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在增值税政策方面的适用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发布的“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等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执行口径”(以下简称“执行口径”)中明确,纳税人发生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应按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配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5日,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持广州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探索开展以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绿证、绿电等绿色低碳发展相关产品为标的的期货产品研发,并与相关碳市场机构开展合作。依托
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做好天津市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随文公布重点碳排放单位名录,257家。详情如下: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有关区生态环境局,各重点排放单位:为加强我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
项目概况:深圳碳市场2024履约年碳排放核查服务项目A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要求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ZDL20250003392.项目名称:深圳碳市场2024履约年碳排放核查服务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文件提出,上海市建立完善碳普惠机制,基于碳普惠方法学开发相应的减排项目、减排场景,将单位或者个人的减碳行为进行量化并赋予价值,运用商业激励、市场交易等方式,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上海市实行碳排放
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到2027年,出台一批重点出口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初步建立全省重点产品碳足迹数据库、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及分级管理制度,全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到2030年,全省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进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其中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711家,较公示阶段少了5家企业,全名单如下: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碳排放单位筛查,确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
3月1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纳入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月度信息化存证情况的通报发布。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纳入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月度信息化存证情况的通报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按照《生
3月1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重庆地方碳市场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未完成履约重点排放单位名单。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重庆地方碳市场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未完成履约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通知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有关单位:
3月11日,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建设全国碳市场中心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到2027年,碳市场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流动性进一步增强,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中碳登国家级基础设施平台功能进一步发挥,碳金融功能进一步拓展,湖北区域碳市场持续保持领先地位,全国碳市场中心建设初见成效。到2030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纳入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月度信息化存证情况的通报。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43号)要求,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应在每月结束的40个自然日内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度碳排放损失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2024年度有补偿补贴计划发放50万元,于2025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适时组织两期竞价发放,竞价发放具体规则见竞价公告。生态环境厅可根据市场情况按程序调整有
3月1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2024年度纳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的行业企业分别是石化、造纸、民航、陶瓷(建筑、卫生)、交通(港口)和数据中心六个行业企业。本省行政区域内(深圳市除外,下同)石化、造纸、民航、陶瓷(建筑、卫生)和交通(港口)等行业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