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9月浙江电力市场异常热闹。
《浙江省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零售意见稿”)8月底发布以来,讨论已接近尾声,最大争议焦点仍在零售用户电量电费结算权归属,与正在执行的2022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截然不同的是,结算权极有可能从售电公司手里重新回归电网。
(来源:微信公众号“享能汇” 作者:享能汇工作室)
一、浙江售电公司零售结算权来龙去脉
售电公司拥有结算权是浙江电改的亮点,多次被全国各地关注。2022年售电公司依据《2022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以下简称“2022市场方案”)将代理用户的月度结算依据提供给电网,视为自主结算权,具体条款如下:
“零售市场结算由售电公司按照其与零售用户购售电合同约定,经与零售用户核对确认后,将月度结算依据提供给电网企业进行结算。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的应付费用和零售市场的应收费用两笔资金分别记账、结算。
截图:《2022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相关条款
所谓自主结算权,简单解释,即售电公司的某用户某月实际结算电量电价,由售电公司说了算。曾接触初期浙江电改方案的人士阐述,之所以赋予售电公司结算权,初衷就是把售电公司定义为交易商,而非中间商,更易与现货市场作衔接。这一放权的背后,一来极其考验售电公司的市场交易能力、负荷管理能力,抵抗风险能力;二来,需要政策变更作前提,打破全国惯用的价差结算模式(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根据标杆电价拿到降价,在零售侧根据工商业目录电价把优惠传导给零售用户),改用顺价模式(度电价格=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政府基金及附加+其他分摊费用)结算终端电价。
时间总是作弄人。
可喜的是,2021年下半年,为顺价结算模式打通奇经八脉的两份重磅顶层文件1439号文、809号文先后印发,到了2022年,顺价结算终于在全国各省铺开,长达6年的价差结算模式同时取消;可叹的是,最早提议顺价结算模式的浙江,近三到四年却一直身处政策的博弈,迟迟没有培育出有实力的售电公司群体,作为第一批八个现货试点之一,省内多次现货结算试运行也未真正引入用户侧参与,现货运行更迭远远慢于山东、山西、广东等省。2019年-2021年,省内售电市场份额仅130亿、300亿、600亿千瓦时,与全国排名第四的全年用电体量相比(下图),规模甚小。
享能汇根据公开数据制图:浙江全社会用电量
而当初设计的零售市场自主结算权,成为了浙江售电公司在左摇右摆的政策环境中抵抗风险的利器。经过3年的摸索和发展,浙江售电公司形成了多种多样被市场接受的套餐模式。到了2022年,浙江省售电市场总算“扬眉吐气”,中长期交易体量取得突破——售电规模一跃升到2000多亿千瓦时,达成交易的售电公司总量也超过60家。
有售电公司发声:“至今每种模式都有大量的用户选择并签约,在履约过程中也被大多数用户所认可。”
但出人意料的是,售电公司自主结算权似乎要告终结,根据“新零售意见稿”,“电网权力和义务”一章(见下方条款)明确提出,由电网开展零售用户和售电公司电量电费结算,售电公司执行确认权。即省内议论的从“主动”变“被动。
第二章【市场成员及其权利与义务】第九条【电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二)负责开展零售用户和售电公司电量电费结算;
第五章【零售交易结算】第三十三条:电网企业根据交易平台传递的绑定关系、零售套餐、绿电量价等信息及抄表电量,计算零售交易电费,叠加辅助服务费用、输配电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基本电费等费用后,形成零售用户结算总电费,出具零售用户电费账单。电网企业原则上每月4日前将零售用户市场化电量电费信息分批推送至售电公司核对确认。售电公司应在收到电量电费信息后48小时内进行审核确认或异常反馈,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
二、自主零售结算权为何重要?
顺价模式全国通行,本该利好自主零售结算,然后浙江却要逆转这一特色,令人揶揄。省内售电公司解释到:“新的意见稿,不仅取消我们的零售结算权,而且所有合同都要通过一个类似网上商城的交易平台来签,这两个加在一起,才是最致命的。”
浙江售电公司之所以如此看重零售结算权,与中长期购电方式有关。根据2022市场方案,售电公司向发电企业购买年度长协,需要按尖、峰、谷三段交易。(见下图)。
截图:来自上述方案
售电公司总经理老胡解释到:“批发侧与零售侧不平衡的地方在于,我们向电厂买三段电,统一采用的是大工业尖、峰、谷系数,但是卖电给用户,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都有,也就是有两套浮动系数。而一般工商业用户用电特性集中在高峰段,时长10个小时,所以批零这么一算,我们代理一般工商业分时电价的用户,在峰段这块是亏损的。一般工商业用户的峰电比例一旦超过我们测算的点,它每多用一度电,售电公司就要倒贴5-6分钱。”(见下图)
享能汇根据浙发改价格【2021】377号文制图:
浙江两类用户分时电价时间段和价格浮动比例
当被问到明知亏损,又为什么做了那么多用户后,老胡接着解释:
“一来好不容易等到售电市场规模开放了,大家都急匆匆的做客户,二来,通过行使自主结算权,我们还是规避掉这个风险。
其实我们在年头签合同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问题,我们给(工商业)用户的方案就是,如果签约,按大工业的比例系数计算,再增加补充条款。用户会在我们的方案和退市1.5倍代购电价之间做衡量,一般情况下,都会同意我们的零售方案。
但是按照新的意见稿来,电网把结算权收回去,那么我们是无法调整用户的峰谷系数的。那岂不是签一家亏一家?”
享能汇工作室继续问道:如果不签这些用户呢?
老胡继续说道:“用户入市是顺应趋势,我们肯定想办法在不亏的前提下,把用户带到市场里来。况且”,老胡调侃:“现在不是签不签的问题,新的意见稿还有个明显的变化,我们以后连定制合约的自主性也没了,以后买电可能像网上商城一样,用户自主下单。”
老胡所描述的“网上商城”,就是“新零售意见稿”第三章“零售合同”的新规定:
第十条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应在电力交易平台零售交易模块(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签订电力零售交易合同(以下简称零售合同)。
第十四条零售套餐是售电公司向零售用户销售电力并约定资费的一种销售形式。
第十六条 市场初期,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应按照《浙江省电 力零售套餐模式》规定的零售套餐种类开展零售交易,除另有规 定外不得约定套餐外条款。
第十九条 根据套餐参数的形成方式,零售套餐可分为标准套餐和定制套餐。标准套餐指售电公司按照规定的套餐种类,明确套餐各项参数并在交易平台中进行挂牌的零售套餐。定制套餐指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按照规定的套餐种类,协商确定套餐各项参数并在交易平台提交的零售套餐。
“所以取消零售结算权,以及把合同转成网络套餐,这两个加在一起才是最致命的。” 老胡追加解释:“现阶段,我们在批发侧签合同有范本规定,而在零售侧,由我们自行和用户约定合同内电量电价、合约外电量电价等等补充条款。
而在新的零售意见稿呢,合同不叫合同,叫零售套餐,比方标准套餐,要在电力交易平台挂牌,供用户下单,比方定制套餐,也是和用户商议改一些参数,提交到平台。意见稿里明文规定,应按照规定的零售套餐种类开展零售交易,除另有规定外不得约定套餐外条款。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碰到我刚才提到的工商业用户呢?零售套餐里的峰谷系数肯定是跟着377号文件走,不可能改成大工业系数。那么我们做一家工商业分时电价的用户就是亏一家。更何况,用户只要网上确认就算双方绑定了,到时候,到底是谁,找我们买多少电量,网上一确认就行,我们根本没法以盈亏为标准提前判断。
也就是说,按照新的意见稿执行的话,售电公司面对由中长期批发侧签约方式带来亏损风险,没有了解决方案。
三、像淘宝一样的电商售电模式是时候启动了吗?
搜索新闻,确实可以看见本月发布的《浙江零售企业用户跨入“指尖购电”时代》等相关新闻。(见下方截图)
截图:来自百度搜索
对此,售电公司老郑表示:“实话实说,工商业售电市场真的到了新闻里说的‘淘宝式比价’阶段了吗?我对此存疑。”
淘宝面向用户的比价功能延伸到电力市场,则变成了向用户公布企业利润。此前,业界就传出浙江售电企业的度电毛利要向公众透明化的消息,如果真的按照新的意见稿执行,则传言不假。根据方案内的信息披露要求,售电公司要向公众公布每月结算度电价差电费:
老郑表示:“度电利润其实就是结算明细,属于私有信息,并没有义务向社会公布。每家售电公司的购电成本,交易水平,结算价格,用户类型都不一样,度电利润高不代表电价高,度电利润低也不代表电价低,公布交易利润没有比较的意义。反倒会被部分原本因体量小、成本高、交易水平差而要被市场淘汰的售电公司利用,打着利润低的名义误导用户签约,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再说,仔细看了方案要我们挂上去的几种零售套餐,里面并未包含当前市场上用户普遍接受认可并广泛应用的几种约定,等于一刀切地强迫用户按照倒退回简单直白的模式进行签约不符合改革推进由简单到复杂,由粗放到精细的进程。”
也有人看完立刻觉得:“光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售电公司要披露的内容比电网还多!你说是不是奇怪?”
另有接近山东电力市场的人士也坦言:“早期也有朋友在交易中心网上挂了零售套餐,被用户直接拍下后一计算半年亏了5百万。他只好私下找了用户,重新谈合同。”
还有省内售电公司直接表示:“如果真的要这么操作,那我就剩下一个解决方案了,就是提价,把价格提高到可以覆盖风险的程度,这就是做网上商城想要的效果吗?”
对此老郑也抱怨道:“其实现在用户的主要问题是因为电网信息披露不足,市场化经验较少,无法理解合同和一些术语,造成合同理解有误。售电公司与用户经常会对合同进行补充和调整,一旦协商完成还需要对历史已发生电量进行追溯结算,目前的零售系统是否满足执行双方意愿进行追溯的功能,如果可以私下进行,是否意味着,用户和售电公司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不需要通过电网企业进行电费结算?”
《浙江省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接近讨论尾声,除了零售结算权取消、改合同为网络套餐、公开售电公司度电毛利等三大争议点之外,另有人对取消部分用户偏差考核等其他条款也提出异议。但核心焦点在于,新规则让绝大多数售电人觉得风险不仅变大,且失去了风控能力。还有人觉得,不该为了数字化而数字化。
电力市场化交易不同于任何大宗商品,能源成本变化、政策变动风险等等因素都会影响市场价格,在批发侧尚存在较大变动因素的前提下,零售侧却着急进入电商模式,所可能带来的风险是可以预见的。
另外,连续现货运行省份已经开展24小时分时交易,而浙江电力市场的政策摇摆,也反映出一个现状——对尚未开展现货的浙江省来说,市场主体必定只能在中长期规则中博弈。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电力市场配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包括《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以及《广东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细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近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通碳减排量化公示板块。即日起,所有通过交易中心进行的电子招标采购项目均可在线查看其碳减排成效,并获得由“双碳”领域专业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碳减排证书。这是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首次探索开展交易活动的碳足迹管理。据介绍,交易中心碳减排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5月第一批电力用户市场注销的公示,共包括32家电力用户,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5月第一批电力用户市场注销的公示各市场主体: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3〕699号)政策精神,规范交
5月7日,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发布征求《临泽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意见稿中提到,生产用电价格执行国家电网甘肃电力公司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全面放开项目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交易上网电价由发用双方自主协商确定。被认定为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生产用电价格按照甘肃省
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发布,《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已经2024年4月8日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电力交易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电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电力市场配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包括《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以及《广东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细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近日,北京市延庆区正式启动《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绿电示范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将中关村延庆园打造为北京首个100%绿电示范园区。据了解,实施方案围绕能源供应清洁化、绿电交易便捷化、园区建筑低碳化、交通网络绿色化、运维管理数智化、绿色制造体系化等方面,开展绿电供应、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此,记者专访了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问:请问此次修订背景是什么?自2005年10月《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在维护公平、公正的电力市场秩序,规范电力市场成员行为,保障电力交易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市场资源有效配置,推进电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已经2024年4月8日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电力交易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电网
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参加江苏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例会,听取委员会专业工作组月度工作计划、近期市场交易等情况汇报。江苏能源监管办对委员会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严格落实《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要求,电力交易机构要做好信息披露平台运维管理,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南方能监局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与电力市场业务衔接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纳入所在省(区)发电计划放开的未并网发电项目,需在并网前办理市场注册;纳入所在省(区)发电计划放开的已并网发电项目,需在明确发电计划放开范围的相关文件发布后10个工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公布2024年5月列入广西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云南协合售电有限公司、广西特立碳科技有限公司2家公司列入广西售电公司目录。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复牌的公告,5月7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收到河北昙楚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复牌申请。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现恢复河北昙楚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河北南部电力市场交易资格。详情如下:河北电力交易中心
省内批发侧电力直接交易情况2024年4月,组织省内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电网企业开展月度及月内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电量27.74亿千瓦时,成交均价378.88元/兆瓦时。2024年累计开展省内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电网企业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电量1307.01亿千瓦时,成交均价383.12元/兆瓦时。4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的售电公司重新公示的公告,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现申请重新参与市场交易,上海电力交易中心重新对其注册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将基本情况予以重新公示。详情如下: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对连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售电公司注销市场注册的公告,新疆特丰杰售电有限公司由于企业自身原因自愿退出河南电力市场,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该公司的注销申请,现予以公示。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第八十五批申请注册售电公司信息的公告,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山东斯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其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予以公示。详情如下: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第八十五批申请注册售电公司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1-4月北京地区售电公司退市统计表,共5家售电公司退市,详情如下:
2024年一季度贵州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前五的售电公司评价结果AAA的其余售电公司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河南潞泓售电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售电公司提交的注册申请,并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校验,现予以公示。详情如下: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注销市场注册售电公司的公告,详情如下: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注销市场注册售电公司的公告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受理了其他省份推送的大唐山西能源营销有限公司减少冀北业务范围的申请。经核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受理入市的售电公司公示相关信息的公告,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三峡新能源尚义风电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受理其他省份交易中心推送至冀北业务范围新增的河北洪庆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注册申请。详情如下: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
今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4〕21号),工商业用户自3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不涉及居民、农业电价用户。该新政经过一个多月的施行,大工业电价用户削峰降本已初显成效,同时我省面临今夏电力紧缺的严峻局面,亟需加强引导一般工商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的补充通知。其中提到,根据《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对煤电市场化合约电量按月实施超额获利回收机制。以发电企业中长期净合约电量除以月度实际上网电量作为中长期合约签约比例,按
近日,随着8461张电费结算账单全部完成出具,“阳光掌柜”平台电费结算工作在历时7天、3次结算策略迭代升级后落下帷幕,这是浙江省电价新政实施后该平台的首次结算。据悉,自“阳光掌柜”平台上线以来,经历了市场化售电改革、输配电价调整、峰谷分时电价变动等多次电价政策改革。这期间,“阳光掌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售电公司注销的相关信息的公告,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2家售电公司注销申请,经核实,此家售电公司未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参加电力交易,现将公司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如下: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售电公司注销的相关信息的公告按照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换届方案。参与市场管委会发电方成员单位抽签的候选单位(以下简称候选单位)名单如下:1.省内统调公用机组装机总容量(不含核电、新能源)排序前十名的发电集团(企业),且按装机总容量由高到低排序:①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杭州时代大业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信息,详情如下: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杭州时代大业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浙江
4月25日,为助力2024年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做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4〕21号)落地执行工作,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分时电价新政宣贯会在杭召开。根据文件要求,大工业电价用户已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将于2024年6月1日、9
4月22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召开二季度工作会议,会上披露,今年一季度,浙江风光新能源发电110.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88%。其中,风力发电38.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29%;光伏发电72.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67%。(来源:微信公众号“浙电e家”作者:融媒体中心)截至3月底,浙江风光新能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售电公司注销的相关信息的公告,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1家售电公司注销申请,经核实,此家售电公司未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参加电力交易,现将公司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如下: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售电公司注销的相关信息的公告按照
4月10日,随着8461张电费结算账单全部完成出具,“阳光掌柜”平台3月电费结算工作在历时7天、3次结算策略迭代升级后落下帷幕,这是浙江省电价新政实施后该平台的首次结算。据介绍,为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绿电零售合同价格风险提示,详情如下:绿电零售合同价格风险提示广大电力用户:近期,发现部分电力用户所签约的绿电零售合同单价显著高出市场平均水平,存在一定风险。目前,浙江2024年年度市场化批发交易均价约0.465元/千瓦时;1-3月省内绿电批发交易均价约0.4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