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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支持兴义市、义龙新区发展锂离子电池新材料产业链

2022-10-19 11:00来源:贵州省工信厅关键词: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储能材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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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贵州省工信厅在回复人大代表《关于支持兴义市、义龙新区发展锂离子电池新材料产业链的建议》时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兴义市、义龙新区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的发展,从总体布局、发展政策、产业培育、要素保障、园区配套等方面支持产业发展。向兴义市、义龙新区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企业发放新型工业化基金1亿元,新动能基金2.6亿元,撬动投资3.74亿元。为兴义市、义龙新区锂离子电池新材料企业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并安排规划产业用地给予积极保障。成立贵州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由省领导作为召集人,从“一核两区”所在地、省直相关部门抽调人员进行集中办公,负责统筹指导全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把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打造成为贵州新的支柱产业,按照首位产业定位加快发展。

原文如下: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5号建议的答复

蒋蜀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兴义市、义龙新区发展锂离子电池新材料产业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尤其是对兴义市、义龙新区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兴义市、义龙新区锂离子电池新材料产业具有一定基础,振华新材料、晖阳、羚光新材料、广东稀美资源、东岛新能源、鑫茂新能源等一批在锂离子电池行业具备一定影响力和竞争优势的头部企业已在义龙新区落地成长,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发展潜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兴义市、义龙新区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的发展,从总体布局、发展政策、产业培育、要素保障、园区配套等方面支持产业发展。

一、强化要素资源,切实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印发了《2022年推进贵州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在现有新型工业化基金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出资100亿元设立新动能专项基金,制定了《贵州省新动能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让利,推动国有银行优化资本分配,向制造业特别是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倾斜,全力保障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融资需求。今年以来,我们已向兴义市、义龙新区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企业发放新型工业化基金1亿元,新动能基金2.6亿元,撬动投资3.74亿元。为兴义市、义龙新区锂离子电池新材料企业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统筹土地供给,为项目建设提高用地保障

一直以来,我们对于兴义市、义龙新区锂离子电池新材料产业相关项目用地需求应保尽保,对上报的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用地给予积极保障。一是落实国土空间规模保障。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为切实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于2021年3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285号),积极指导兴义市按照规定预安排过渡期空间规模9945亩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截至2022年5月,兴义市已使用预安排空间规模78.35%,有效解决过渡期相关产业项目用地问题。二是建立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等11个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签订用地保障服务合作备忘录,落实专人负责,主动对接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市(州)政府,收集包括兴义市、义龙新区锂离子电池新材料产业在内的有关重点(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和用地需求,纳入台账清单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做到政策共享、信息互通,定期调度。指导各地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和用地需求,精准组织报批用地,助力项目建设依法合规使用土地。同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要求,指导兴义市、义龙新区(按行政区划分属兴义市、兴仁市、安龙县上报)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解决土地征收合法性。三是规范和指导用地管理。印发《关于做好土地精准供应盘活存量土地的指导意见》(黔自然资发〔2020〕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工业化用地保障的若干意见》(黔自然资函〔2021〕541号)、《关于强化开发区规划引领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黔自然资发〔2021〕14号)等一系列支持“四化”项目建设的用地政策措施,围绕降低工业用地成本、创新工业用地方式等制定了一系列用地支持措施,规范和指导用地保障服务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保障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0〕3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0〕874号),积极指导黔西南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重大产业项目业主单位加大用地申报力度,引导项目业主单位合理选址建设用地,落实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等要求,并指导完善用地申报材料,加快审查报批。

三、统筹能耗指标,为重点项目提供支撑

成立贵州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由省领导作为召集人,从“一核两区”所在地、省直相关部门抽调人员进行集中办公,负责统筹指导全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印发《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明确指出在项目备案、环评批复、节能审查等手续办理方面形成联动机制,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我省“十四五”能耗总量指标,强化对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项目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通过省内预留能耗指标予以支持。

四、完善顶层设计,纳入全省总体布局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做出系列批示,提出把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打造成为贵州新的支柱产业,按照首位产业定位加快发展。一是加快完善总体布局。将兴义市、义龙新区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的发展纳入全省“一核两区”总体布局,明确指出“黔西南—六盘水”为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聚集区,以义龙新区为重点,加快培育以三元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及原辅料为代表的电池材料产业集聚区,从省级层面支持兴义市、义龙新区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制定《贵州省“十四五”基础材料产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将黔西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义市清水河-威舍经济开发区纳入“两区六基地”空间布局,全力支持兴义市、义龙新区新能源及电池材料产业发展。印发了《关于推进锂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了《2022年贵州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重点项目名单》,从政策上支持兴义市、义龙新区推动振华新材料、羚光、东岛、晖阳等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强化产业培育。印发了《贵州省聚焦县域特色产业招商“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提出要依托义龙新区、兴义市锂离子电池产业基础,积极引进锂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绝缘材料、电池封装等企业。

下一步,我们将集中各类要素资源,发挥省内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全力支持兴义市、义龙新区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一是发挥系统谋划和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落地建设,协调解决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省有关部门和地方集中要素资源推动产业发展。二是指导兴义市、义龙新区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立足当地资源条件,节约集约用地,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做好存量建设用地的充分盘活使用,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对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三是在统筹谋划全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企业招引工作时,为义龙新区对接、引荐一批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企业,加快义龙新区锂离子电池新产业发展。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后续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意见建议,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力争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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