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北京市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管理,保障储能电站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储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 的通知》(国能发科技规〔2021〕47 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2〕37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新型储能电站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暂行)>的通知》(京政办字〔2022〕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内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额定功率不低于100千瓦或能量不低于100千瓦时的新型储能电站(抽水蓄能除外)的运行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 按照功率和能量将新型储能电站划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划分标准按照《电力储能系统建设运行规范》(DB11/T1893-2021)要求执行。低于小型储能电站划分标准的,参照小型储能电站要求执行。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委统筹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内新型储能电站日常运行实施监督管理;各区城市管理委负责对本地区新型储能电站日常运行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属地政府及应急、消防、住建等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新型储能电站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及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运行安全管理及风险评估,强化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置,确保储能电站运行安全。
根据工作需要,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负责新型储能电站日常运行维护,应与第三方单位签订委托运维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三方单位应具有类似项目运维管理经验,配置的技术人员资历应满足储能电站运维要求。
第二章 运行管理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新型储能电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储能电站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 建设(运维)单位应结合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维护保养、隐患消缺、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做好储能电站运行状态监测,实时监控储能系统运行工况,运行数据出现异常时,应及时组织消缺整改。
第八条 建设(运维)单位应加强新型储能电站备品备件日常管理,定期进行保养、更新,确保状态良好。
第九条 大、中型储能电站应设置现场值班人员。极端天气时,储能电站均应设置现场值班,做好人员值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储能电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
第十条 建设(运维)单位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消防设施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查、检测记录应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大、中型储能电站应建立状态运行及预警预测平台,宜配置主动安全系统,并与消防控制室设置在同一场所。小型储能电站应实现状态运行监测,实时监控系统运行工况。
储能电站应设置远程监控平台(小型储能电站可依托第三方平台实现远程监控功能)和就地监控系统,实现对储能电站的监视、测量和控制,具备遥测、遥信、遥调、遥控等功能,监控数据存储时间应不少于1年。储能电站应配置视频监控系统,视频图像信息应实时记录,存储时间应不少于90天。
储能电站应接入总部级单位监控平台,并依托总部级单位监控平台将相关据信息上传至市级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平台。
第十二条 建设(运维)单位应按照新型储能电站系统设计寿命、安全运行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储能电站退役管理。在储能电站达到设计寿命或安全运行状况不满足相关技术要求时,及时组织评估和整改,整改后仍无法满足相关安全要求的储能电站,应及时采取退役措施,并报告城市管理、发展改革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 建设(运维)单位应加强新型储能电站的日常巡检,确保每天至少巡视检查1次。特殊季节和极端天气前后应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治理责任,落实治理经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 建设(运维)单位应定期组织业务培训,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围绕工作原理、设备性能、故障处理、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维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安全培训合格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消防值班人员须持《消防设施操作员》上岗。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对委托运维单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储能电站日常运行维护中存在的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日常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立治理台账,跟踪督导落实,确保储能电站管理漏洞和运行风险得到及时治理和有效防控。
第三章 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置
第十六条 建设(运维)单位应加强应急能力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结合新型储能电站事故特点,编制本单位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电化学储能电站要定期组织开展电解液泄漏处置、电池热失控、火灾等演练,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 建设(运维)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确保物资装备质量完好。
建设(运维)单位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并开展专业培训,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应与本地区消防救援部门建立消防救援常态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 新型储能电站发生泄漏、火灾、爆炸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建设(运维)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快速组织救援、疏散、抢险和抢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城市管理、应急、消防救援、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属地政府应结合新型储能电站事故情况,按照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及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降低事故影响。
第十九条 新型储能电站发生事故后,应急、住建、消防救援、城市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或参与事故调查,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章 运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新型储能电站监督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宣教培训等相关工作;督促建设(运维)单位定期评估风险等级,对不同等级的风险点、危险源实施差异化治理,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更新隐患台账,确保储能电站日常运行安全。
第二十一条 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组织开展新型储能电站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向建设(运维)单位传达国家、北京市有关新型储能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二条 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新型储能电站的运行监管,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对建设(运维)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储能电站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方式和标准,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不定期开展抽查。建设(运维)单位应积极配合抽查检查工作,不得拒绝、阻挠,并按照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资料。
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应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当场予以纠正或者限期整改;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安全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时,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对拒不整改的,责令暂时停产整顿。安全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检查单位,需要整改的应提出整改内容及整改期限,并实施跟踪检查。
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应对事故多发、安全管理薄弱的单位和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部位加密检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和信息共享,加强部门协作,实行协同监管,联合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共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四条 市城市管理委负责推动建立市级新型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平台,优化整合储能电站各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素和资源,运用先进技术加强储能电站安全运行、巡查检查、应急处置、数据统计和信息发布等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应采取通报、约谈、联合惩戒等形式,督促加快整改落实,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新型储能电站运行中涉及违反城市管理、消防、应急、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管理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十八条 新型储能电站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2年XX月XX日实施。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讯:1月9日,中国华电集团发布新疆华电乌鲁木齐光伏基地1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独立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相关系列服务采购公告。据悉,此次招标人为华电绿能乌鲁木齐发电有限公司,其中在储能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服务项目中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
北极星储能网讯:据台湾媒体报道,2025年1月6日,一辆载有大型光伏储能系统柜的大货车在台湾云林虎尾交流道下处侧翻,并自燃起火。这也是台湾省第一起锂电池储能柜运输起火事件。据报道,该光伏储能系统柜由加拿大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CanadianSolarProjectsTaiwanCo.,Ltd.)承包,委托京贸交通股份公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8日,江苏消防发布江苏省锂电池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电化学储能单位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的界定标准。文件明确,根据新修订的《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GB51048)确定的分类标准,将额定功率为100MW以上的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原文及解读如下:江苏省锂
北极星储能网讯:1月6日,江苏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地方标准《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范》,文件要求,单个防火单元内所有电池舱的电池额定能量之和不宜大于10MWh,相邻防火单元的电池舱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根据文件,安全设施“三同时”Safetyfacilities“Threesimu
2025年1月6日,华为数字能源以“融合创新,智构未来,加速光伏成为主力能源”为主题,举办2025智能光伏十大趋势发布会。华为数字能源智能光伏产品线总裁周涛发布了智能光伏十大趋势和重磅白皮书,为光储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前瞻性支持。周涛表示,2024年新能源政策持续利好,2025年光储将保持良好的增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4年,国家及地方发布了一系列储能电站运维及系统安全的标准,从技术规范、安装调试,到其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全方位促进储能产业标准化发展。据北极星储能网不完全统计,这些标准中,有10项将在2025年实施,其中包括7个国家标准和3个地方性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接
北极星储能网讯:外媒报道,2024年12月28日,位于荷兰蒂尔堡(Tilburg)的特斯拉储能系统发生火灾。(图片源自海外媒体)据报道,此次发生的火灾位于Vossenberg工业区Asteriastraat一个仓库内。消防员使用“浸没式”灭火方式,即一个装满水的容器,对受影响的电池进行浸没和冷却,从而抑制电池复燃。由
北极星储能网讯:12月27日,国家住建厅发布国家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施工及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500kW/500kWh及以上,以锂离子电池、铅酸/铅炭电池、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为电能存储载体的固定式电化学储能电站施工及验收。参编单位包括国网浙江
在我国储能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期,数智融合将成为产业发展的新引擎,并将对储能产业的发展格局产生深远影响。12月26日,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专业委员会、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承办的“2024中国能源研究会年会储能专题论坛”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盛大召开,本届论坛以“数智
北极星储能网讯:12月25日,江苏消防公布《江苏省锂电池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电化学储能单位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的界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拟将额定功率为100MW以上的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据悉,此前已有31省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仅有部分省份将储能电站
12月24日,华为数字能源与德国莱茵TÜV集团(以下简称“TÜV莱茵”)联合完成了华为智能组串式构网型储能平台(LUNA2000-4472系列和LUNA2000-215系列)储能安全测试,荣获TÜV莱茵颁发的全球首个最高等级储能安全认证证书,并举办颁证仪式。华为智能组串式构网型储能平台获TÜV莱茵全球首个最高等级安
传统电力系统基于化石能源等常规能源,电源侧发电单元容量较大、单元数量有限、集中可控,输电侧主干网架电压等级高、输送规模大,配电侧以无源网络为主,负荷以消费电力为主。在传统电力系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电力电量平衡方法、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与控制技术已经较为成熟,电力系统大多数情况处于确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13日,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其中规划2025年重点任务,包括加快储能园区建设、加快中车储能创新中心、吉林东驰研发中心建设,推动天象产城科创中心建成省级科技孵化器。组建首城招商发展公司,聚焦新型储能、新型电力系统装备、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
北极星储能网讯:西北能监局消息,西北区域新版“两个细则”于2025年1月1日起转入结算试运行。日前,西北能监局新版“两个细则”补充规则印发,其中对于新能源配建储能新增考核与补偿规则。此外还对一次调频管理、涉网试验要求、功率预测管理、无功平衡服务补偿等部分条款进一步补充修订。根据新版文件
北极星储能网讯:1月9日,中国华电集团发布新疆华电乌鲁木齐光伏基地1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独立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相关系列服务采购公告。据悉,此次招标人为华电绿能乌鲁木齐发电有限公司,其中在储能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服务项目中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025年1月10日上午,山东省政府举办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了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等解读《健全完善新能源消纳体系机制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会上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刘学军就山东在新型储能方面还需要做好哪些工作进行了解答。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新型储能示范引领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到2026年,建立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产业链,打造2个新型储能产业园,培育10家以上具有产业带动效应的优质企业,力争应用规模80万千瓦以上,储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8日,广东怀集县人民政府印发《怀集县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到2025年,电网初步具备削峰能力,达到最高负荷3%,到2030年达到5%左右。增强电力供给侧灵活调节能力,因地制宜开展新型储能电站示范及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新能源+储能”项目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024年12月20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文件强调,优化电源送出通道,充分利用项目周边已规划布局的海上风电、清洁高效火电等资源,实现“风光火”打捆送出,并按要求配置或购买功率不低于10%、时长2小时的新型储能设施(服务)
截至1月5日,国网宁夏银川供电公司顺利完成了闽宁24小时绿电连续试运行工作,成功验证了闽宁“绿电小镇”具备24小时绿电供应能力,实现了项目年度建设目标。国网银川供电公司与永宁县政府联合成立工作专班,搭建政府指导、电网牵头、企业参与的合作平台,统筹电网、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负荷各环节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6日,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印发吉林市支持碳纤维产业发展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文件提出,支持采取自带负荷(风火打捆)、中小企业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等方式配建新能源项目,鼓励企业建设用户侧新型储能设施,合理利用分时电价政策,选择适宜基本电费缴纳方式,促进企业降本增
续《2025年新型储能市场十大趋势预测(一)》预测五:光储融合将在多场景下加速应用,微电网场景应用提速,光伏企业协同优势凸显光伏组件和储能系统经过两年的多轮降价后,其光伏+储能的初期投资成本继续下降,在全球能源市场中作为投资选择变得越来越有吸引力。预计光储融合在海外工商业及微电网场景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8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度市级重点项目安排的通知。其中包括500个市级重点实施类项目安排、50个市级重点准备类项目安排,其中共有7个储能相关项目,涵盖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以下为储能项目详情: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13日,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其中规划2025年重点任务,包括加快储能园区建设、加快中车储能创新中心、吉林东驰研发中心建设,推动天象产城科创中心建成省级科技孵化器。组建首城招商发展公司,聚焦新型储能、新型电力系统装备、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10日,为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拟对为新都区制造强区做出积极贡献的独立法人和个人进行奖励激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发布《成都市新都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区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明确,支持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
近日,苏能股份新能源体系建设再获重要进展——睢宁50MW/100MWh储能电站项目完成购售电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并网成功。睢宁地区新能源集聚,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达1GW,亟需建设独立储能电站,用于平抑电网负荷波动。“我们根据电力市场需求,将储能电站接入220KV倪村变,向江苏新能源项目提供调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8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2025年江苏省重大项目名单、2025年江苏省民间投资重点产业项目名单。其中,重大项目名单包括16个储能相关项目,民间投资重点产业项目名单包括5个储能相关项目,未公布规模。详情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11日,三峡集团发布《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总发电量193.29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27.62%。其中,独立储能完成发电量2.04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300.00%。2024年累计总发电量719.52亿千瓦时,
近日,鹏程无限三大储能项目先后成功并网,总规模64MW/188MWh。项目详情如下:中国能建新疆院30MW/60MWh储能电站在新疆木垒,中国能建新疆院30MW/60MWh储能电站并网,鹏程无限积极推动自治区绿色产业链优化升级。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境内,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项
1月10日,阳光优储安利股份12.5MW/25MWh用户侧储能电站建成,将助力安利股份在清洁能源综合高效利用、绿色高质量发展上再迈台阶。阳光优储是阳光新能源聚焦储能电站的投资运营平台,投资运营的工商业储能电站规模位列安徽省前列。针对各类高载能生产企业、工业园区等用户侧场景,阳光优储通过更高效建
北极星储能网讯:西北能监局消息,西北区域新版“两个细则”于2025年1月1日起转入结算试运行。日前,西北能监局新版“两个细则”补充规则印发,其中对于新能源配建储能新增考核与补偿规则。此外还对一次调频管理、涉网试验要求、功率预测管理、无功平衡服务补偿等部分条款进一步补充修订。根据新版文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8日,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双方将围绕推进风光储一体化、新能源装备产业基地建设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据了解,双方将合作推进总投资98亿元的风光储一体化、新能源装备产业基地建设,目标是打造国内领先的新能源装备研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11日凌晨,福建省首个大型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站——平潭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实现全站送电。据悉,平潭共享储能电站建设总规模240MW/480MWh,采用的储能电池类型为磷酸铁锂电池,其中一期120MW/240MWh,全年计划发电量约1.53亿千瓦时。项目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实发集团投资开发,中国电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