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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

2022-11-09 13:43来源: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碳捕集CCUS新能源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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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日前,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石嘴山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抢抓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支持宁夏能源转型发展的历史机遇,加快光伏全产业链基地建设,推动绿能开发、绿氢生产,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推进全市能源转型发展。抓好绿能开发,多元发展光伏发电,推进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外围治理区、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互补型新能源基地建设,推动园区企业利用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有序推进平价风电、分散式风电等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风光互补项目,鼓励建设新能源发电系统储能设施。到2025年,力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60万千瓦以上,风电装机规模达到30万千瓦以上。

加快页岩气资源开发利用,推广冶金、电石等行业工业尾气生物发酵制燃料乙醇项目,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抓好绿氢生产,大力开发利用日盛高新、阳光焦化等工业副产氢气,加快以氢换煤,推动氢能技术发展和规模化应用。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源发展,加强城乡配电网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利用,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覆盖区及天然气管网覆盖区一律禁止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力争煤炭消费总量在“十四五”末达峰。

加快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增加高品质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储气设施建设等供应保障能力,提高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到2025年,建设改造城镇管网300公里左右;城区天然气管道覆盖率达到95%左右;形成不低于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支持在煤化工、火电、水泥等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试点示范。

《方案》主要目标提出,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6%以上,制造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8%,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到15%以上,轻重工业比5:95,非煤产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90%以上。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单位GDP水耗下降分别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约束性指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5%。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石单位:

《石嘴山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1〕39号),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努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排头兵,加快谱写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石嘴山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6%以上,制造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8%,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到15%以上,轻重工业比5:95,非煤产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90%以上。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单位GDP水耗下降分别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约束性指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5%;黄河干流断面水质保持Ⅱ类进Ⅱ类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国领先,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石嘴山。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三)加快工业绿色转型。深入实施新型工业强市计划,打好“腾笼换鸟”“四大改造”组合拳,加快新型材料、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数字信息、现代化工、轻工纺织“六新”产业发展。围绕落实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愿景,立足产业基础优势,做好“引”和“培”文章,加大“调、转、控”力度,做大做强“六新”产业,新型材料、数字信息产业占比不断提高,清洁能源和轻工纺织产业快速发展,装备制造、现代化工产业优势凸显,多元合金、电石化工等传统产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降低能耗物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培育一批绿色工厂,巩固提升3个国家级绿色园区发展水平。积极推进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企业建设,拓展固废综合利用范围,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推动电石化工、多元合金、碳基材料等高耗能行业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落实“散乱污”企业监管长效机制,夯实网格化管理,保持动态清零。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处置全流程管理。(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深入实施特色农业提质计划,坚持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产业园区为支撑、以特色发展为目标,加快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肉羊、冷凉蔬菜“六特”产业发展。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坚持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大力推进绿色食品生产加工,提升惠农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水平,支持平罗县轻工园区跻身自治区十大农产品加工园区,规划建设平罗县绿色农产品加工流通产业园区、高端乳制品加工园和大武口区绿色食品加工园。到2025年,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自治区级龙头企业60家,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以上。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秸秆粉碎深翻还田和打捆收储加工项目,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完善废旧地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全面推广标准地膜和可降解地膜,有效控制田间地头“白色污染”,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9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采取综合措施提升耕地质量,到2025年,全市高标准农田达到50万亩。开展农业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科学合理压减高耗水和低效益作物种植面积,大力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到2025年,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加快推进渔业养殖尾水治理,开展河湖水系连通和渔塘清淤整治,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优化农产品产地环境,有效提升产品品质。提高绿色发展支撑能力,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畜禽屠宰监管体系,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林草中心、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深入实施现代服务业扩容计划,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健康养老、电子商务、会展博览“六优”产业发展。开展绿色商场创建活动,培育壮大绿色流通主体。加快石嘴山市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智能物流园等项目建设,培育发展以数字经济、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等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为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深度挖掘石嘴山沙漠康养、健康食材等资源,探索集旅游、养老、医疗为一体的综合型康养产业,推进康养暨会展创业创新基地、沙漠康养基地等特色康体养生项目建设,完善石嘴山市规划展示馆、市科技馆、市体育中心等会展平台服务功能,逐步建成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满足不同类型和规模展会需要的场馆,提升会展承接和服务能力。提升“宁夏种业博览会”等展会品牌影响力,策划举办葡萄酒、富硒农产品、凉皮、甜瓜等特色产品线下展会,探索打造线上智慧展会。到2025年,新培育建设2—3个产业特色鲜明、高端要素集聚、品牌效应明显、配套功能完善的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严格执行装修装饰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引导宾馆、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壮大绿色环保产业。紧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历史机遇,聚焦自治区支持石嘴山市建设产业转型示范市定位,认真贯彻落实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经济发展方式,引领带动绿色产业发展。持续推进钢铁、化工、煤电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实施一批重大绿色改造、节能降碳项目,提升能效水效环保水平。壮大绿色产业市场主体,做大做强自治区级绿色技术创新和环保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创新环保管家一体化服务,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认真落实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领域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放开政策。实施一批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序推进大中专院校等领域合同节水管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推动《石嘴山市园区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地落实,促进园区发展规划与自治区、市“十四五”规划有效衔接,引导各园区集聚发展、集群发展、特色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抓住包银高铁过境优势,调整园区功能布局,在园区布局现代服务业和生态新兴产业,推动园区联动沿线村镇协同发展。依法依规做好各类开发区、工业集聚区调区扩区,加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把项目能耗水耗和环境准入关口,依据关联性构建循环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循环耦合。深入实施既有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废物综合利用,积极创建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地级试点城市。到2025年,石嘴山市高新区、经开区、平罗工业园区全部完成新一轮循环化改造,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园区工业取水总量控制在1.04亿立方米以内,工业耗水总量控制在0.6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下降1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中水回用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打造绿色物流,推进公铁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推动绿色供应链节点协调协作,发挥龙头企业在稳定供应链中的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建立绿色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九)打造绿色物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进公铁联运,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厂进园进企,加快建设包银高铁石嘴山段,积极推动东乌铁路连接线前期工作,大力发展口岸物流、保税物流、大宗工业品和能源化工物流,促进交通、物流、商贸、制造业等产业深度融合,优化物流运输结构,强化沿包兰铁路物流集聚集约效用,加强与呼包银鄂榆城市群、兰州—西宁城市群的协调联动,实现城市间物流资源畅通流动,提升石嘴山物流发展能级。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城市配送、邮政快递、铁路货场等行业领域应用,2025年,推动实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100%。大力培育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共享物流、绿色物流、应急物流等新业态,壮大现代物流企业和产业聚集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局、发改委、公安局、工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再生资源产业园区(交易中心),引导集聚发展。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废旧物资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持续开展“清废行动”,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石嘴山市“无废城市”建设。鼓励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立信息平台,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培育新型商业模式。健全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增强处理能力,严格规范化拆解。支持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动力蓄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行业规范企业。开展二手车交易和现代化再生资源划行归市,改造提升大武口区潮湖村废旧物资交易市场,规范提升惠农区红果子汽车配件加工产业园、宏特再生资源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住建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引导企业扩大高质量、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和农产品进出口。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国际先进环保标准生产,开展节能、低碳等绿色产品认证。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杠杆优化外贸产业结构,拓宽生态环境、节能节水、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用好中阿博览会、进口博览会等平台,推动贸易洽谈签约,扩大进出口业务。推动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升级为石嘴山综合保税区,促进我市跨境电商平台和海外仓的建设,引导企业抓住RCEP签订机遇,激发企业活力,提升发展质量,增强链接全球能力。到2025年,对外贸易进出口额突破57亿元,年均增长8%。(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石嘴山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二)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严格落实国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引导国有企业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居民优先选购绿色产品。支持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通过积分奖励等形式引导消费者选购。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强化认证机构信用监管。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家电产品能效、水效标识进行监督检查,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大力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发展假日经济、夜间经济,培育发展地摊经济、网红经济,提升蘭山小镇、沙湖夜话、汇融九街等特色商业街区文化休闲功能及艺术街区建设水平,推动吃住行游购娱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制止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餐饮浪费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全过程厉行节约意识,深入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实施垃圾分级分拣,建成城镇垃圾综合处置工程,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70%。强化塑料污染治理,持续加大监督执法、替代产品推广和宣传引导力度,有序禁止限制一批塑料制品。组织开展商品包装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查处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完善城市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服务系统,建设城市绿道慢道,引导居民绿色出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到2025年,8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70%以上的城乡学校、社区、家庭达到创建要求。(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住建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卫健委、教体局、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四)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抢抓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支持宁夏能源转型发展的历史机遇,加快光伏全产业链基地建设,推动绿能开发、绿氢生产,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推进全市能源转型发展。抓好绿能开发,多元发展光伏发电,推进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外围治理区、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互补型新能源基地建设,推动园区企业利用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有序推进平价风电、分散式风电等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风光互补项目,鼓励建设新能源发电系统储能设施。到2025年,力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60万千瓦以上,风电装机规模达到30万千瓦以上。加快页岩气资源开发利用,推广冶金、电石等行业工业尾气生物发酵制燃料乙醇项目,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抓好绿氢生产,大力开发利用日盛高新、阳光焦化等工业副产氢气,加快以氢换煤,推动氢能技术发展和规模化应用。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源发展,加强城乡配电网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利用,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覆盖区及天然气管网覆盖区一律禁止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力争煤炭消费总量在“十四五”末达峰。加快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增加高品质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储气设施建设等供应保障能力,提高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到2025年,建设改造城镇管网300公里左右;城区天然气管道覆盖率达到95%左右;形成不低于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支持在煤化工、火电、水泥等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试点示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持续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逐步建立“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模式。提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能力,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长治久清”不反弹。因地制宜建设雨水调蓄净化设施,控制初期雨水径流污染和溢流污染,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零直排”。全面推行污水处理厂污泥内部减容减量政策,推动城市污泥肥料化,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原生垃圾”零填埋。积极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保障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石嘴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稳定运行。建立健全危险废物跨区域协同处置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和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协同处置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将生态环保、耕地保护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做好交通基础设施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合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积极推进绿色铁路、绿色公路建设,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支持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物流中心、公交场站等区域充电桩、充电站、加氢站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在公路建设中资源化利用,提高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到2025年,高速公路路面旧料循环利用率达到100%,普通干线公路路面旧料循环利用率达到90%,农村公路路面旧料循环利用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住建局)

(十七)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鼓励城市留白增绿。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需求,实现城市面貌转变、绿色生态发展、人居环境提升,加快补齐城市防洪排涝短板弱项,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发展,因地制宜推动提高太阳能、地热能等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鼓励近零能耗建筑发展。到2025年,基本完成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100%。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协同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治理,配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积极推进垃圾源头分类和末端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稳步解决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改善村容村貌。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到2025年,集镇规划区和城镇近郊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结合国土绿化行动的实施,优化农村生态用地布局,推进村庄美化绿化和庭院经济建设,创建森林乡村或美丽村庄达78个。(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林草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八)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组织实施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科技攻关项目,示范应用一批先进科技成果。大力培育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型企业和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带动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壮大。整合区内外优势科技资源,优化生态环境领域创新平台布局。推进“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协同创新,支持企业联合其他创新主体建立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实施一批绿色技术创新攻关项目。重点支持航空航天用铍材料、超导铌材、锂电池材料、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叶片、高性能轮胎、高速列车制动系统、电子晶体材料、特殊合金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等新产品研发,打造一批助力国之重器发展的核心产品,在国产替代、自主可控、首发首创方面形成一批典型示范。到2025年,力争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20家,创新型示范企业达到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400家,瞪羚企业实现新突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九)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国家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和自治区首台(套)技术装备奖补政策,支持企业绿色技术应用。充分挖掘国内外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积极开展供需对接和成果转移转化。利用东西部科技合作机制,鼓励优秀人才和团队带项目、带成果、带资金来石开展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选择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重点区域、主要行业,汇聚成果、人才、资金、服务等要素,打造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鼓励引导市域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家绿色技术交易。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团队和专业技术经纪人,开展技术挖掘、科技咨询、交流谈判、知识产权、投融资等服务。依托龙头企业,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力争建成5家高水平的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和中试孵化平台,到2025年,形成、转化科技成果30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达到8亿元。面向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领域建设发展一批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新型研发机构,推动石墨烯、氰胺化学新材料、工业固废高效综合利用、5G未来牧场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配套建设中试基地。到2025年,全市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达到12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二十)强化法规制度保障。抓好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利用、循环经济、污染防治、环境信息公开、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制度的落实。强化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等领域执法监督,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双向衔接,形成行政司法合力。(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综合执法监督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一)完善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严格落实惩罚性电价、差别化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调动农业节水积极性。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工信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市星瀚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利用好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项目实施。认真落实好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确保政策应享尽享。继续落实水资源税改革相关办法,全面总结试点经验,按照全国水资源税改革扩大试点进程完成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水务局、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三)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组织开展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鼓励银行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开展绿色信贷创新,完善绿色信贷考核机制,支持生态农业、清洁能源、节能节水、环境治理等项目实施。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构建完善绿色保险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政策性森林保险等业务,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覆盖面和渗透率,提升保险保障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上市公司通过增发股票、利用公司债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再融资。(责任单位:人民银行石嘴山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分局、金融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四)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制度。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开展或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完善地方绿色标准体系。认真落实国家认证制度,引导企业开展节能、节水、再制造等认证。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调查制度和标准,做好统计监测,强化统计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五)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按照资源有价、使用有偿、交易有市、节约有效的原则,大力推进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六权”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和政策体系,抓好确权、赋能、定价等工作,加快开展交易。按照自治区确定的纳入碳排放交易的企业,配合督促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编制及核查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完成配额履约和清缴。启动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节能减碳增效。(责任单位:市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中心、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十六)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加强督促考核,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政策联动,抓好贯彻落实。

(二十七)加强统筹协调。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工作调度,及时梳理总结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成效、经验、做法。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和政府报告。

(二十八)强化宣传引导。市新闻传媒中心要大力宣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取得的成绩,积极宣扬先进经验,适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规上马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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