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1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配电网升级改造,加强农村牧区电网改造。加大城镇供热管网、燃气管网建设与改造力度,到2025年,完成运行年限满20年的供热管道,以及存在泄露隐患、热损失大等问题的其他管道改造任务,城镇燃气普及率超过95%,推动供热管网、燃气设施向城乡结合部、农村牧区延伸。加快推进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等国家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任务落实,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取暖用能中的比例,到2025年,全区城镇清洁取暖覆盖率超过93%。
推动建筑领域碳减排。提高建筑节能标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零碳建筑试点示范,持续推进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5年,完成改造面积1000万平方米。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快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具备条件的城乡建筑中实施电气化工程,推动以电代气、以电代油,推动“光储直柔”等技术应用,实现建筑用能与电网调度柔性互动。
详情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自治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37号)精神,加快推动全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安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为扎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作出积极贡献。
到2025年,自治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建设方式不断优化,基础设施和建筑绿色品质稳步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建立,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宜居宜业宜游、绿色低碳循环的城乡绿色发展局面基本形成。
二、构建集约高效绿色空间载体
(一)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全面对接国家城镇化空间布局,围绕“一群双星多点”城镇空间布局,引导资源要素向城市群集聚,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重大风险防控相结合的空间格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水资源刚性约束和城镇开发边界管控。统筹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衔接“三线一单”,协同建设区域生态网络。推进呼包鄂乌城市群综合交通、通信网络、能源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积极创建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试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能源局、林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国土开发强度,积极探索混合用地、产城融合的城市空间结构布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积极争创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探索符合内蒙古特色的海绵城市建设路径。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到2025年,实现盟市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长治久清,基本完成旗县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加强城市公共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福利救助等公共服务设施及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绿道建设,实施城市山体、河湖、湿地生态修复,保护现有城镇绿地和树木,合理布局社区公园、口袋公园,提高乡土树种应用比例。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严格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强化县城节约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质扩面,满足群众就地就近进城安家需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林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创建绿色社区和完整社区。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统筹建设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构建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到2025年,基本补齐既有社区各类公共服务资源短板,城市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建成一批完整社区试点,全区地级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农村牧区。按照应编尽编原则,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持续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加强农村牧区供水设施建设,提升分散户的供水保障能力。以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到2025年,全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2%。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加强既有农房节能绿色化改造。支持各地区培育发展休闲农牧业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自治区农牧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五)推动绿色交通体系建设。优化城市路网结构,适度提高城市道路路网密度,到2025年,城市道路网密度不小于8.5公里/平方公里。加大次支街巷道路改造力度,打通各类断头路,提高道路通达性和通畅性。依托公交场站、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加强停车泊位供给。鼓励发展共享单车(非助力自行车)等新型交通方式。推动城市步行街改造升级和绿色步道建设,全面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向村户延伸。(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能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配电网升级改造,加强农村牧区电网改造。加大城镇供热管网、燃气管网建设与改造力度,到2025年,完成运行年限满20年的供热管道,以及存在泄露隐患、热损失大等问题的其他管道改造任务,城镇燃气普及率超过95%,推动供热管网、燃气设施向城乡结合部、农村牧区延伸。加快推进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等国家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任务落实,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取暖用能中的比例,到2025年,全区城镇清洁取暖覆盖率超过93%。(自治区能源局、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开展城镇供水管网普查与改造,到2025年,城镇用水普及率超过99%,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积极创建国家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黄河流域缺水型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改造建设,推动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到2025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回用率超过35%,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超过90%,黄河流域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制镇基本实现全覆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在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等城市建成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各盟市实现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在设市城市优先发展垃圾焚烧处理。加大建筑垃圾和施工弃土资源化利用力度,积极推动“无废城市”建设。(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优化城市防灾空间,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预留防灾避难空间和安置重建空间。加强公共消防设施、人防设施、防灾避难场所等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交通工程设施布局,构建城市快速应急通道。推进城市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信息通讯等生命线系统设施建设。加强超高层建筑防火安全管理。统筹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内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安全的易涝积水点。(自治区应急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人防办,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建筑全生命期绿色品质
(十)推动建筑领域碳减排。提高建筑节能标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零碳建筑试点示范,持续推进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5年,完成改造面积1000万平方米。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快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具备条件的城乡建筑中实施电气化工程,推动以电代气、以电代油,推动“光储直柔”等技术应用,实现建筑用能与电网调度柔性互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农牧厅、能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动高品质绿色建筑建设。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确定的“四类”民用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超高层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严格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监管。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强化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同步实施。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创建行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自然资源厅、卫生健康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新开工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模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自2023年起,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原则上均采用装配式建筑,并逐年提高装配率;到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主城区达到40%以上。鼓励公共建筑优先选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积极推动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积极开发应用绿色建材,加强绿色建材产品生产、认证、采信应用等监督管理。推动绿色建筑、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以及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率先采用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开展绿色建材政府集中采购试点,落实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提升政府采购工程建筑品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城乡建设绿色治理能力
(十四)构建城市智慧管理体系。实施呼包鄂乌智慧城市群建设工程和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工程,支持呼和浩特市等城市建设“城市大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智慧新城新区”试点,构建“数字孪生城市”,逐步推行城市楼宇、公共空间、地下管网等“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完善自治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加强“智慧建筑”“智慧城管”“智慧房产”等数字平台建设与应用,推进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平台互联互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数据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鼓励使用环保再生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广节能节水用品,倡导绿色装修。鼓励部分空间、部分时间等绿色低碳用能方式,推进行为节能。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鼓励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出行方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委宣传部、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开展全区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做好测绘、建档、挂牌工作。抓好国家、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创建工作。强化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改造和使用监管。在城市更新中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与风貌保护,不拆传统民居,不砍古树名木,采用微改造方式,补齐历史文化资源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和有机更新。(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新完善工作方法
(十七)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要求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生活、生态和安全需要,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重大工程项目。提高城市设计水平,加强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建设管控,完善城市形态,提升建筑品质。健全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动态管控建设进程,确保一张蓝图实施绘到底。(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在设区的市全面启动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常态化机制。将城市体检成果作为编制城市建设相关规划、实施城市更新和确定项目建设计划的重要依据。建立城市体检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加强数据综合管理应用,逐步形成集预警、监测、评估、反馈为一体的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旗县(市、区)探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能力水平。以公共空间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市容环境整治、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利用、美丽乡村建设、污水处理、垃圾分类等为载体,构建社区生活圈,下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源,探索适宜城乡社区治理的项目招投标、奖励等工作机制。推动“五社联动”,及时掌握社区居民需求,精准补短板、强弱项。(自治区民政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抓统筹、盟市负总责、旗县(市、区)抓落实”的原则,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部门统筹协调,推动任务落实。盟市、旗县(市、区)作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依据国家、自治区确定的目标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实施。(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政策支持。制定、修订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相关政策法规,加大财政对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保险、债券、基金、碳金融等金融产品,建立完善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项目库。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因采取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房屋建筑面积。支持各盟市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政策。合理开放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完善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加快推进供热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内蒙古税务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保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推动科技创新。围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点工作和重大工程建设需求,统筹布局科研项目立项、研发与成果转化。强化国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对绿色低碳技术的支撑作用,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加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利用技术公告、目录制度等,推广成熟可靠、经济适用的技术和产品,推动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有效衔接。(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宣传培训。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培训宣传,不断提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能力和水平。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作为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的教学内容,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绿色发展能力素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1月20日,深圳市住建局公布了深圳市2024年度(第二批)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名单,共计26个项目上榜,总装机容量9929.34kWp。详情如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24年度(第二批)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4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上海杨浦区政府机关光储直柔示范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该项目招标最高限价356.46万元。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仅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原文如下:杨浦区政府机关光储直柔示范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杨浦区政府机关光储直柔示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29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海南省建筑光伏系统建设技术标准》。文件指出,在设计建筑光储直柔系统时宜预留储能系统的接口,当储能容量超过200A·h时,宜设置专用的蓄电池室。建筑光储直柔系统单次调节能力的最大负荷调节容量比例应高于10%,宜高于20%;调节电量比例应大
2022年以来,“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启动,2023年12月,国家数据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为充分展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领域取得的应用成效,国家数据局组织开展了“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应用
8月12日中午,王再军的新能源汽车正在临空市民中心进行充电,而他用的正是昨天屋顶的光伏板发电后“保存”下来的电。虽然烈日炎炎,但临空区内的用电负荷并没有随着当日气温升高而上涨。这就是“光储直柔+多能互补”的典型案例。近年来,廊坊临空经济区主动融入国家“双碳”发展战略,致力于打造“零碳
9月9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新乐市储能装备系统集成产业项目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项目、新建智能化电力装备智慧工厂之光储直柔项目、华能西柏坡百兆瓦级(县级)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项目等6个项目在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项目的
站在北京首个“光储直柔”零碳营业厅——北京环球供电服务中心营业厅的可视大屏前,光伏发电量、储能系统的充放电、汽车充电桩等用电数据及综合优化算法的实时运行情况和优化结果等尽收眼底。这块大屏正是西门子SmartECX智慧能碳管理平台的“智慧”体现。而可再生能源消纳率提高近10%,用能效率较传统
8月2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24〕45号),其中提到持续推动太阳能建筑应用。积极推广光热建筑应用,并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和开发区标准厂房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符合条件的既有公共建筑和厂房屋顶加装光伏系统。同时,鼓励建设以“光储直柔
8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朝阳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推广光储直柔、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智慧交通、交通能源融合技术。主要目标到2024年底,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初见雏形,基本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政策体系,制定并出台减污降碳
8月12日中午,王再军的新能源汽车正在临空市民中心进行充电,而他用的正是昨天屋顶的光伏板发电后“保存”下来的电。虽然烈日炎炎,但临空区内的用电负荷并没有随着当日气温升高而上涨。这就是“光储直柔+多能互补”的典型案例。近年来,廊坊临空经济区主动融入国家“双碳”发展战略,致力于打造“零碳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8月26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指出,支持在大科学装置集聚区等高耗能、对电能质量要求高的重点电力保障区域合理布局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鼓励有条件的仓储
11月14日,甘肃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了2024年三季度电力厂网联席会暨迎峰度冬电力保供部署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和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保供工作部署,强化厂网沟通协作,确保电力稳定供应。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等部门,国网甘肃省电力公
11月15日,浙江金华磐安印发《2024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其中明确,2024年冬季磐安县用电高峰期间的最大电力缺口将达到5.06万千瓦。其中提到,全县共安排应急机动负荷0.5万千瓦,为在用电临时短缺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实施有序用电,并以尽可能少的用户参与,在最短时间内达到有效错避峰。应急机
11月15日上午,2024-2025年河北省迎峰度冬电力保暖保供应急演练在石家庄市举行。演练目的是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保供工作决策部署,全力做好迎峰度冬电力保暖保供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翟增军副主任主持演练并讲话。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公司围绕日前日
11月19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的通知。其中指出,电网安全风险等级按以下原则划分。对于可能导致特别重大电力安全事故的风险,定义为一级风险;对于可能导致重大电力安全事故的风险,定义为二级风险;对于可能导致较大电力安全事故的风险,定义为三级风险;对于可能导致一般电
11月13日,省工信厅组织省电力公司、各市(州)工信部门和供电单位,开展了2024年迎峰度冬电力负荷管理实战化演练。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陶英平现场指导并总结讲话,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吕栋观摩点评。本次演练以“现场+视频”的方式开展,主会场设在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分会场设在各市(州)及兰
今年4月,山东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的通知》,建立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机制,明确不同虚拟电厂机组类型参与电能量、现货、辅助服务市场的交易、结算、调度运行衔接等相关机制,并于7月开始正式执行。从6月至今,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公告,陆续公示了6批共15家虚拟电厂注册聚合商,可
11月13日,南网总调新型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分析及提升措施研究项目招标。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新型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分析及提升措施研究,具体包括:任务1:南方五省区灵活调节能力调研分析主要研究内容:(1)灵活调节能力的定义、需求与场景根据灵活调节能力的根本作用和电网运行要求,明确灵活
11月12日,安徽铜陵枞阳县供电公司发布国家电网公司调度交易服务十项措施。
11月11日,浙江玉环发布2024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根据上级安排的电量指标,有序用电分为A到F级共6级,逐级递增。其中A级为6.72万千瓦,B级为13.44万千瓦,C级为20.16万千瓦,D级为26.88万千瓦,E级为33.60万千瓦,F级为40.32万千瓦,应急机动负荷4.18万千瓦。原文如下:
11月5日,天津市2024年迎峰度冬电力负荷管理专项演练在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举办,系统检验了天津市迎峰度冬电力负荷管理预案,为做好迎峰度冬电力保供工作打下基础。本次演练全流程模拟了迎峰度冬期间受持续寒潮天气影响,用电负荷不断攀升叠加新能源出力不足等因素,在出现电力缺口情况下的负荷管理措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稳定工作会议暨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会议深入总结电网稳定实践经验,深刻分析转型期面临的形势挑战,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承与创新,扎实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发展,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体系为先
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之一。通辽新能源资源丰富,政策条件集聚,新能源发展优势突出。一方面,通辽风光资源富集,属于二类资源区,风能资源具有风向稳定单一、持续时间长、无破坏性风速等特点,新建大型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达3500小时以上,利
11月19日,内蒙古能源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光伏区开始并网,接下来风电场区将进行有序并网。项目位于杭锦旗锡尼镇,是国内单体最大的以生态治理为立足点规划建设的风光火储热多能互补项目,治沙面积3382亩。整体项目全容量并网后,风场年上网电量34.46亿千瓦时,光伏场年发电量1.98亿千瓦时,可
11月15日,内蒙古电力集团召开新一代营销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营销2.0)割接启动会,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白凤英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集团公司营销服务部及数字化部对营销2.0系统割接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和安排。各相关单位就服务保障准备工作进行了具体汇报。白凤英强调,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
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关于下达2024年集中式光伏电站、村级光伏电站资产收益资金的通知》的公示,共下达2024年集中式光伏电站、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资金273.8万元,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收益资金165.75万元,用于科左中旗2023年实施的3315户庭院经济项目到户补
根据巴彦淖尔市政府网消息,近年来,巴彦淖尔市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累计获批实施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3个,总规模1560万千瓦。其中,上海庙至山东直流特高压通道配套可再生能源基地巴彦淖尔区域160万千瓦风电项目是国家第一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新建风电装机160万千瓦,2023
11月18日,三峡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李富民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拜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王莉霞,双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全方位务实合作进行深入交流。三峡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王昕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黄志强,
11月13日,内蒙古电力集团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牵头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消纳的储能电站协调运行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顺利通过综合绩效评价。该项目解决了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消纳的储能电站及虚拟电厂运行控制关键科学与技术问题。项目落地成果——10千伏白家湾示范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1月15日16时,由内蒙古电力集团乌兰察布供电公司承建的乌兰察布市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丰镇产业园园区绿色供电项目一次性启动成功,标志着内蒙古电力系统首个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顺利送电。作为自治区能源局首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该项目建设新能源装机80兆瓦,其中光伏发
11月15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丰镇产业园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接网工程(110kV昌东线)成功并网。该项目由乌兰察布市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负荷方为内蒙古王远实业有限公司的矿热炉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49亿元,位于丰镇市红砂坝镇,主要建设
11月12日,随着电动汽车放电模式的开启,内蒙古电力集团首次V2G车网互动试验在呼和浩特市特来电光储充放智能微电网充电站正式启动。成为自治区首次V2G车网互动、光储充放微电网与虚拟电厂结合的负荷侧调峰示范案例。本次试验的核心技术在于V2G车网互动技术,该技术使电动汽车不仅是交通工具,更成为移
一直以来,内蒙古电力集团积极引导新能源配建储能加快调试进度,合理调用新型储能充放电,在传统电力保供手段基础上,推动新型储能充分发挥“超级充电宝”功效,为顶峰电力保供贡献了关键力量。一装机容量稳步增长,放电电力屡创新高截至10月底,内蒙古电网新能源配建储能装机340.1万千瓦/676万千瓦时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