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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贺州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印发贺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根据《广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结合贺州市实际,按照贺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贺州市大面积停电事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
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对贺州市的影响程度,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应Ⅰ级响应,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应Ⅱ级响应,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应Ⅲ级响应,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应Ⅳ级响应。
详情如下:
贺政办发〔2022〕91号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贺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和正确、快速地处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全市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贺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贺州市境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贺州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大面积用户停电,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1.4.1统一领导、综合协调
在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贺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通过综合协调各级应急指挥部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电网恢复、维护稳定、恢复电力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4.2 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根据行政区域、电网结构和电网调度管辖范围,按照分层分区、统一指挥、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制定本级本部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各自职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贺州供电局、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各县供电公司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所辖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含“黑启动”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各发电企业要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重要电力用户、部门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电源,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1.4.3 保障民生、维护安全
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控制中,将保障民生、维护安全放在突出位置,采用果断措施,有效控制事件影响范围,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避免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贺州市城区、县城、市级工业园区、重点乡镇、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涉及民生的用水、用气等供电。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1.4.4 全社会共同参与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贺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体系
2.1 市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1.1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成立贺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贺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或按照自治区大面积停电指挥部的指示批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贺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应急局,贺州供电局、桂东电力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直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分管电力的领导兼任。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市委宣传部、网信办,贺州军分区、武警贺州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城市管理局,气象局、贺州海事处,中国电信贺州分公司、中国移动贺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贺州分公司、中国铁塔贺州分公司、贺州供电局、桂东电力、华润电力(贺州)有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贺州火车站。
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还可临时增加事发地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本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也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2.1.1.1电力恢复组
组成:由市工信局牵头,贺州军分区、武警贺州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局、林业局,气象局、贺州供电局、桂东电力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县区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协调军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2.1.1.2新闻宣传组
组成: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公安局、文广旅局、应急局、中国电信贺州分公司、中国移动贺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贺州分公司、中国铁塔贺州分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市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1.1.3综合保障组
组成: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健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投资促进和商务局,中国电信贺州分公司、中国移动贺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贺州分公司、中国铁塔贺州分公司、贺州供电局、桂东电力、贺州火车站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2.1.1.4社会稳定组
组成:由市公安局牵头,贺州军分区、武警贺州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文广旅局、投资促进和商务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1.1.5专家组
组成:市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的组建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2.1.2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工信局:负责履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和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组织各电力运营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及应对工作;负责电力恢复组牵头组织运转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发、供、用电资源的紧急调配及全市发电企业的电煤供应;组织协调通信、信息网络安全等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通信保障;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宣传组牵头组织运转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媒体宣传、网络舆情信息等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正确引导舆论;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新闻宣传报道;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贺州军分区:负责调集所属部队、组织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武警贺州支队:协同有关方面保卫重要目标,制止违法行为,开展人员搜救、维护社会治安和疏散转移群众等工作;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的消防工作,及时处置电力事故引发的火灾,加强电力设施设备事故引发的火灾处置的预案编制和演练。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保障组牵头组织运转工作,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负责和相关部门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安排重大灾后重建项目审批;积极向上级争取救灾资金支持灾后建设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组织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师生安抚及校园稳定工作,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社会稳定组牵头组织运转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监督指导重要目标、重点部位治安保卫工作;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并及时启动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负责保障应急救援与抢险、电网大面积停电后恢复等有关经费及时到位,监督、检查应急资金的使用;负责将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经费纳入市财政统筹安排;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对于自然因素诱发地质灾害引起的大面积停电,负责地质灾害勘察、预警预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和防治措施,为救灾抢修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根据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组织协调建设工程抢险队伍;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协调和指导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公路运输;疏导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疏散、安抚滞留旅客;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协调有关电力企业合理利用水能,向相关部门提供水利信息等技术支持;负责突发事件区域水利设施险情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组织突发事件江河水情、汛情监测预报,以及引发的洪涝灾害的处置、水利工程的抢险和水毁灾损水利设施的修复等工作;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资源开展伤员抢救、转运和医院收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开展社会防疫工作;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市应急局:对于地震引起的大面积停电,负责地震灾害强度、方位、范围等信息测定;并协调有关事故应急和各部门横向协同事务工作,指导有关应急安全活动,提出相关处置意见,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调配应急资源;协同自然资源局为电力企业等相关单位提供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负责协调救灾队伍、救灾资金、救灾装备,了解物资储备情况,指导相关单位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协调和指导突发事件中转移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事发地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求各检验机构做好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事发地林业部门加强林场的巡逻工作,协助供电部门及时清理危及线路和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林木;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市文广旅局:负责保障广播电视传输播出单位正常运转,引导舆论及时发布处置进展情况;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市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建立完善市级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及必要生活资料的调运和市场供应,并会同海关、质监、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组织重要商品的进口及口岸检验、检疫工作,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根据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指导供水企业、供气企业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组织调配供水车辆等设备,保障城区居民生活基本用电供应;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气象防灾成员单位及公众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同时密切关注未来天气情况,并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共气象服务;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贺州海事处:负责监控市内水上通航动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水上通航秩序正常;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塔等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负责做好公用通信网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各级停电事件状态下应急处理、事故救援等的通讯畅通,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贺州供电局:成立本单位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事故抢修和应急处理工作;按照市应急指挥部和单位上级应急指令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保证主电网安全,恢复电网供电;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桂东电力:成立本企业和下属企业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及下属企业的事故抢修和应急处理工作;按照市应急指挥部和上级调度应急指令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保证电网安全,恢复电网供电;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华润电力(贺州)有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应急事件发生时发电设备的应急恢复工作,参与自治区级电网的“黑启动”工作。
贺州火车站:负责组织铁路系统的应急处置,保障、协调和指导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铁道运输;疏导铁道交通,组织疏散、引导和安抚滞留旅客;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广西(贺州)北控水务公司:按要求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后,迅速启动应急电源,保障城区居民生活基本用水供应。
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是各自辖区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在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指挥本辖区内应急处置工作;在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配合做好人员疏散安置、后勤保障和其他相关工作。
其他电力企业: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机制,编制完善本单位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负责本单位大面积停电情况下组织现场电力应急抢修,及时恢复供电;组织参与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工作。
2.2 县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当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市政府统一协调指挥,各相关县(区)政府联合处置。
2.3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各级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也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编制完善本单位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在市、县(区)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5重要电力用户
对电力供应有特殊要求的重要电力用户,要制定本单位在电网突然停电情况下的应急处置预案,负责本单位在电网突然停电情况下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并按规定配备应急电源设备,并加强日常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迅速投入运行使用。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2 预警
3.2.1 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受影响区域事发地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事发地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当研判可能发生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电力企业应及时报告上级单位外,同时还应报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并报国家能源局。
3.2.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相关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区域各级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向受影响区域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停电事件发展趋势等信息。事发当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全市各级政府及其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对初步判定为重大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立即按程序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广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结合贺州市实际,按照贺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贺州市大面积停电事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
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对贺州市的影响程度,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应Ⅰ级响应,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应Ⅱ级响应,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应Ⅲ级响应,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应Ⅳ级响应。
自治区电网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命令和通知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或在自治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如果停电事件发生在一级重要电力用户或贺州市城区,由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如果停电事件发生县级及以下供电企业电网,则由县(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按县(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并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对于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事发地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 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有关政府、部门和单位按不同的应急响应级别和实际,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4.2.1 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命令和通知要求,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4.2.2 Ⅱ级应急响应
4.2.2.1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对
(1)传达自治区工作组、自治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批示精神,组织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
(2)立即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停电范围、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停电区域的需求等,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发展,宣布启动应急响应,部署应对工作;
(3)根据事发地和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根据需要组织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5)研究决定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报自治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决策;
(6)开展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7)及时向自治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发生、处置等相关情况。
4.2.2.2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要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抢修受损电力设备设施,尽快恢复电力供应,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区域、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同时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要迅速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2.2.3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2.2.4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市政管理部门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商务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4.2.2.5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部门要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机场、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严厉打击散布谣言、造谣惑众的行为;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工信部门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物价部门要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4.2.2.6 加强信息发布
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2.2.7组织事态评估
工信部门要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2.3 Ⅲ级应急响应
4.2.3.1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对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指导督促市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2)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3)根据电力企业和事发地请求,协调有关部门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4.2.3.2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要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
电网企业要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力设备设施,尽快恢复电力供应,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区域、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同时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要迅速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2.3.3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2.3.4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视停电时间情况,市城市管理部门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
4.2.3.5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部门要加强停电区域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防范发生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4.2.3.6加强信息发布
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抢修等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2.3.7组织事态评估
工信部门要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2.4 Ⅳ级应急响应
4.2.4.1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应对
(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规定下达有序用电指标,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各电力企业、电力用户要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指标。
(2)电力企业应迅速组织事故抢险队伍,赶赴事故现场,排除险情,抢修设备设施,尽快恢复供电。及时发布停电原因和范围,抢修进度,预计恢复供电等信息。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电力企业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3)有关部门应加强煤炭、石油的运输协调工作,确保电厂的燃料供应。
(4)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5)市城市管理、公安、宣传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停电地区的供水、治安、交通和网络舆情等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4.2.4.2 县(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应对
立即启动县级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果断科学处置。
4.3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电网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后期处置
5.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市、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5.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3善后处置
市、县(区)政府要及时组织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报市、县(区)政府审批,由相关电力企业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县(区)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大队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储备、紧急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工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技术保障
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究和部署,增加电网运行安全资金投入,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气象、自然资源、水利、水文等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6.5应急电源保障
电力企业要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发展改革、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电网“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资金保障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 附则
7.1预案管理
7.1.1本预案实施后,市工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7.1.2 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备案。
7.1.3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完善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或应急工作机制,并报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7.1.4各电力企业要按照本预案要求,编制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贺州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贺政办发〔2018〕46号)同时废止。
附件:1.贺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贺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联系方式
附件1
贺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30%以上,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
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广西电网公司贺州供电局电网:供电负荷6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对桂东电力公司电网供电负荷465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70%以上。
(二)桂东电力公司电网:供电负荷6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贺州市城区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广西电网公司贺州供电局电网:供电负荷6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对桂东电力公司电网供电负荷465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50%以上70%以下;或对各县供电公司电网总供电负荷35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
(二)桂东电力公司电网:供电负荷6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供电负荷6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贺州市城区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四)广西新电力各县网:负荷15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广西电网公司贺州供电局电网:供电负荷6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对桂东电力公司电网供电负荷465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40%以上50%以下;或对各县供电公司电网总供电负荷35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50%以上60%以下。
(二)桂东电力公司电网:供电负荷6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三)贺州市城区电网: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四)广西新电力各县电网:供电负荷15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五)市级以上工业园区配电网:供电负荷3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负荷指本网区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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