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三)偏差免责
偏差免责申请及办理流程依据北京相关文件执行。
六、零售交易
(一)零售代理
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绑定代理关系、签订零售套餐,且电量均需通过该售电公司代理(与绿电交易代理关系保持一致),双方代理关系以在交易平台签署零售套餐作为生效依据。零售用户变更代理关系最小周期为月。
(二)零售套餐
1.零售用户、售电公司签订北京地区零售市场交易结算(补充)协议,分别约定绿电交易、非绿电交易零售结算套餐,可采用固定服务费、价差比例分成、“固定服务费+价差比例分成”模式约定购售电服务价格,绿电交易暂按固定服务费模式约定购售电服务价格。
2.为抵御市场风险,保障购售双方利益,零售用户、售电公司可自行约定购售电服务价格上下限。
3.售电公司依据零售用户实际用电量结算购售电服务费,以平段电价方式计算零售收入,售电公司售电收益为售电公司零售市场收入减去批发市场支出。
(三)偏差结算
1.鼓励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协商确定偏差共担费用,售电公司零售市场偏差共担收入减去批发市场因偏差电量多支出费用的超额收益,按照偏差共担费用额度比例向相应零售用户分享。分享返还后的偏差共担收入按用户用电量折价后纳入售电公司购售电服务价格上下限计算。
2.零售用户、售电公司每月可协商调整零售合同电量、结算关键参数。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电力用户在同一合同周期内仅可与一家售电公司确立零售服务关系,售电公司暂不能代理发电企业参加交易。
(二)市场化电力用户2023年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应高于上一年度用电量的80%,鼓励市场主体签订一年期以上的电力中长期合同。
(三)参与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高耗能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21〕1524号)相关要求执行。2023年,北京市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年度最低消纳责任权重预期性指标为20.1%(非水20.0%),具体消纳责任权重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的约束性指标为准。鼓励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通过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等方式完成责任权重。
(五)完成市场注册的售电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险后,方可参与市场交易。履约保函或履约保险的开具、管理及执行等相关规定按照《北京市电力市场履约保障凭证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执行。
(六)北京地区零售市场交易结算(补充)协议、北京地区2023年电力直接交易结算指引,由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另行发布。
(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共同做好北京市电力市场交易组织工作。同时,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简化注册流程,优化结算、清算流程,积极开展市场成员培训活动,强化交易信息月报制度。如市场主体存在违约行为,及时做好信用记录,定期上报市城市管理委。
(八)各有关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则。因违反有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等影响交易正常开展时,市城市管理委将会同华北能源监管局视情况暂停、调整和中止交易,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市场主体的责任。
北京市2023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推进本市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有序推进绿色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8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2〕1258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绿色电力交易定义
绿色电力交易是以绿色电力产品为标的物,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电力用户可通过电力交易中心平台购买绿色电力。初期,参与交易的绿色电力主要为风电和光伏发电,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水电、生物质发电、光热发电、地热发电等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
二、市场主体
参与2023年本市绿色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等。
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初期主要为风电和光伏等平价新能源企业,并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核发绿证。
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含批发用户、零售用户)须在交易平台注册生效。批发用户直接与发电企业进行交易购买绿色电力产品,零售用户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买绿色电力产品。零售用户与售电公签订北京地区零售市场交易结算(补充)协议,提交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备案后,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绿电交易,并与售电公司保持其他市场电量代理关系不变。
相关市场主体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在充分知悉绿色电力市场交易风险前提下,秉承真实、自愿原则参与绿电交易。
三、交易品种及交易方式
2023年本市绿色电力交易主要包括京津唐电网绿色电力交易、跨区跨省绿色电力交易。绿色电力交易依托“e-交易”电力市场统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e-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方式以双边协商、集中撮合、挂牌交易等为主。
京津唐电网绿色电力交易由市场化电力用户直接或通过售电公司与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北京地区)购买绿色电力产品。
跨区跨省绿色电力交易由电网企业汇总本市绿色电力交易需求,跨区跨省购买绿色电力产品。根据本市市场化用户、售电公司采购绿电需求申报信息,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汇总后,与跨区跨省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开展绿电市场化交易。鼓励直接交易用户、售电公司与跨区跨省新能源发电企业开展自主双边协商交易,将双边意向协议提交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备案。
四、交易安排
(一)交易周期
交易中心根据市场主体需求及北京区外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交易意向,以年(多年)、月(多月)等为周期常态化组织开展绿色电力交易。
(二)交易申报
市场主体采用分时段报量、单一报价的模式,以各时段总量参与交易。市场主体申报的分月电量不得超过其月度实际最大可用电能力。
(三)交易价格
绿电交易价格由市场化机制形成,成交价格应包含电能量价格和绿色环境价值,以交易平台达成的成交价格为准。用户用电价格由绿色电力交易市场化电价、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构成。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用户,交易电价作为平段电价,尖、峰、谷电价按浮动比例执行,相关要求按照北京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五、交易组织
依据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京电交市〔2022〕26号)、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交易,具体以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公告为准。
(一)京津唐电网绿色电力交易组织流程
1.需求申报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市场主体在“e-交易”平台提交的交易需求申请,发布交易公告。市场主体按时间规定申报、确认电量(电力)、电价等信息,“e-交易”平台出清形成无约束交易结果。
2.安全校核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将无约束交易结果提交相关调度机构安全校核,经安全校核后发布有约束交易结果。
(二)跨区跨省绿色电力交易组织流程
1.需求申报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在“e-交易”平台发布申报公告,组织北京地区直接交易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依据零售用户需求)参与跨区跨省绿色电力交易电量、电价需求申报,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会同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汇总电力用户、售电公司跨区跨省绿电需求。
2.跨区跨省外送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北京地区跨区跨省绿电需求申报结果,在“e-交易”平台上发布跨区跨省绿色电力外送交易公告和承诺书,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交易电量和价格,并发布预成交结果。
3.交易校核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将预成交结果提交相关调度机构,以优先组织、优先调度的原则进行安全校核,经安全校核后发布交易结果。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根据跨区跨省绿电交易成交结果,发布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跨区跨省汇总绿色电力交易用户需求申报交易成交结果。
六、交易结算
京津唐电网、跨区跨省绿电交易结算分别按照《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执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25日,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云南省电力需求响应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NewPage$]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的通知,其中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的专项监管,重点对以下情况进行监管。(一)交易规则执行情况。重点关注2023年以来市场运营机构在各类市场交易中行为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公平性。具体包括:交易
截至3月底,青海电力交易平台共注册市场主体1698家。其中:发电企业816家,同比增长1.8%;售电公司186家,同比减少17.7%;电力用户684家,同比增长35.7%;独立储能企业3家,同比增长100%;辅助服务聚合商9家,同比增长100%。3月份,省内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结算电量8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跨省跨区
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行业装机规模飞速提升,持续维持跨越式发展态势,早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要力量。截至2023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约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的三分之一,风光合计发电量已能够完全覆盖同期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初期,“保障性收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新疆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达4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近一倍,约占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的38.7%,交易规模和占比均创历史新高。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疆新能源装机规模大幅度提升,当前,我国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3年黑龙江电力市场运行情况,详情如下:一、市场主体注册情况截至2023年末,黑龙江电力交易平台已注册市场主体2801家,同比增加39个。其中,发电企业485家,同比增加17户;电力用户2142户,同比增加43户;售电公司173家,同比减少21家;电网企业1户(电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湖北分时电价调整后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合同处置的通知,详情如下:
从4月1日起,山东电力所属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实现全时段100%绿电供应,推动“新能源车充新能源电”,为电动汽车通过电力市场参与绿电交易作出积极探索。4月3日,在青银高速济南东服务区,一辆辆新能源汽车在充电站内有序充电。国网济南供电公司营销部智能用电管理专责张斌荣介绍,这座充电站利用雨棚
4月3日,宁波能耀新能源有限公司电力市场化交易及能源增值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招标人为宁波能耀新能源有限公司,服务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能耀新能源有限公司电力市场化交易及能源增值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宁波能耀新能源有限公司电力市场化交易及能源增值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波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4月绿电交易有关通知。为确保4月月内及5月月度绿电市场化交易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截至1月底,青海电力交易平台共注册市场主体1716家。其中:发电企业835家,同比增长5.2%;售电公司191家,同比减少22.7%;电力用户679家,同比增长43.2%;独立储能企业3家,同比增长100%;辅助服务聚合商8家,同比增长100%。1月份,省内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结算电量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跨省跨区交易外送
4月18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南方电网海南海口供电局试点向第四届消博会主办方发布绿色电力消费评价证书,为本届消博会100%绿色办会提供证明,实现了南方区域绿色电力消费统一评价机制试点的首次落地,解决了以往市场主体对外声明绿色用电比例时缺少统一可信证明的问题。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在距离陆地约50公里处的福建长乐外海,植根海底、耸入蓝天的“风车群”迎风转动,将一度度“绿电”送入千家万户。放眼八闽,不只是长乐蔚蓝的海风,还有漳浦山丘的阳光、奔腾的江河……正点燃福建绿色发展引擎的叶片,也见证“福地绿电”的建行力量。近年来,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发挥绿色金融专业优势,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满足电力用户购买绿色电力需求,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专章》),作为《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补充,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交易方式方面,《专章》明确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作为《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的补充,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绿色电力交易价格包括
3月18日,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首次组织绿色电力交易。本次交易首次将绿色电力交易纳入中长期交易范畴,市场主体在消费低碳电力的同时获得国家绿色电力证书,启动后深受市场主体欢迎,相关战略新型产业、传统优势产业861家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了首批月度交易。内蒙古电网是继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后第3个
今年前2月,新疆实现绿色电力交易电量6.5亿千瓦时,是2023年全年交易电量的1.5倍。自2022年实施绿电绿证交易以来,截至目前,疆内绿电交易成交电量10.9亿千瓦时,疆内用电企业购买绿证277万张,疆内新能源发电企业出售绿证128万张,有力地促进了新疆新能源电力消费。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方案》,原则同意按该方案组织实施,并要求编制实施细则,完善交易平台功能,组织市场主体注册,尽快启动绿电交易试点,并做好与绿证机制的衔接。内蒙古电力集团收到批复文件后,立即研究落实相关工作。对接自治区能源局,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其中包含电力需求侧管理,包括节约用电、需求响应、绿色用电、电能替代、智能用电、有序用电等。可再生能源绿证和绿色电力交易:包括可再生能源绿证和绿色电力交易的项目信息管理、证书核发、交易体系
日前,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除水电机组,生物质发电机组,非燃煤火电机组(不含抚顺新钢10万千瓦CCPP机组),分布式新能源,结算电价(不含财政补贴)高于煤电基准价的风电机组外,其他发电机组上网电量原则上均
据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网站2月22日消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成好“五大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开发利用好内蒙古新能源资源优势,推进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中“开展内蒙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建投能源发布一季度业绩公告称,2024年第一季度营收约66.08亿元,同比增加23.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52亿元,同比增长278.35%;基本每股收益0.14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79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国神华4月27日发布一季度业绩公告称,2024年第一季度营收876.47亿元,同比增加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84亿元,同比减少14.7%;基本每股收益0.799元,同比减少14.7%。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永泰能源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21亿元,同比增长3.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7亿元,同比增长11.41%,主要系本期电力业务发电量同比增加及动力煤采购成本同比下降所致。在电力业务方面,2024年一季度,永泰能源实现发电量99.99亿千瓦时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大唐发电4月27日发布一季度业绩公告称,2024年第一季度营收约307.37亿元,同比增长9.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3.31亿元,同比增长872.26%;基本每股收益0.0505元,同比增加517.44%。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新集能源披露2024年一季报。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0.58亿元,同比增长5.59%;归母净利润5.98亿元,同比增长0.6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8亿元,同比增长40.35%;报告期内,新集能源基本每股收益为0.2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32%。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华银电力发布2023年年报,2023年,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217.9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31%;完成上网电量202.6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55%;实现营业收入99.39亿元,同比增加2.44%;实现利润总额-1.35亿元,同比减利2.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净利润-1.87亿元,同比减利2.11亿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华银电力4月27日发布一季度业绩公告称,2024年第一季度营收约21.96亿元,同比减少17.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6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04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陕西能源4月26日发布一季度业绩公告称,2024年第一季度营收约56.4亿元,同比增加10.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87亿元,同比增长15.3%;基本每股收益0.2633元,同比减少7.74%。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上海电力公告,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6.08亿元,同比增长2.57%;净利润6.34亿元,同比增长89.2%,主要原因是发电量上升以及煤电成本下降导致发电板块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陕西能源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53亿元,同比下降4.10%,实现净利润25.56亿元,同比增长3.30%,基本每股收益为0.73元。公告显示,本期电力业务实现收入147.70亿元,同比下降2.25%,主要原因系上网电量同比减少3.87%。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内部煤、电协同,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26日,内蒙华电披露2024年一季报,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72亿元,同比下降7.43%;归母净利润8.88亿元,同比增长2.96%;扣非净利润8.58亿元,同比增长0.7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2亿元,同比下降26.18%;报告期内,内蒙华电基本每股收益为0.132元,加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