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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开展“新能源+储能”示范应用 到2025年建成5GW储能设施

2022-12-06 12:53来源:宁夏发改委关键词:新型储能新能源+储能储能设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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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加快建设宁夏黄河几字弯绿能基地和千万千瓦级“宁电入湘”绿能基地,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倍增”,可再生能源占新增电力装机、发电量比重达到80%。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超过5000万千瓦,力争达到55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分别提高到55%和30%以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30%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28%以上。新能源综合利用率力争保持在9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左右。

加快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建设,充分发挥调峰、调频和备用等多类效益,降低电网消纳压力。优化电力调度运行管理,探索多种能源联合调度模式,实现新能源发电项目“能并尽并”“多发满发”。

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按照“多能互补、协调发展、扩大消纳、提高效益”的思路,推动增量新能源项目同步建设储能设施,积极开展“新能源+储能”示范应用,推动风电、光伏与储能联合开发和互补融合。有序扩大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新型储能商业应用,优先在中卫沙坡头区北部、中宁县北部,吴忠利通区中北部、红寺堡区西北部、盐池县东南部、同心县中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南部等新能源富集、电网送出断面受限地区,建设电网区域性共享储能设施。到2025年,力争建成500万千瓦储能设施。

推动电力需求侧响应规模化发展。加快实施电能替代工程,推广电采暖、电动汽车、电制氢等应用,扩大本地消纳空间。加强需求侧管理和响应体系建设,培育需求侧响应聚合服务商等新兴市场主体。鼓励大工业负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发挥电价敏感型高载能负荷灵活用电潜力,推动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消纳波动性新能源电力。

原文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宁发改能源(发展)〔2022〕88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11月30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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