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2月2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氢能方面指出:
该措施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核能、氢能、安全储能、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等清洁能源领域。
支持氢能示范应用。鼓励重载及长途交通运输、分布式发电及综合能源等领域氢能示范项目建设,按总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对“十四五”期间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加氢站,按广东省奖补标准予以1:1建设配套。对符合条件的制氢加氢一体站,电解水制氢用电价格执行蓄冷电价政策。允许发电厂利用低谷时段富余发电能力在厂区或就近建设可中断电力电解水制氢项目。鼓励开展天然气掺氢发电、城镇燃气管网掺氢等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应用。
氢能领域。鼓励围绕海水制氢、氢气管道输运等技术,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鼓励开展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催化剂、气体扩散层、质子交换膜、双极板,以及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阴极、阳极、密封材料、连接体等核心材料和零部件技术攻关。鼓励海上风电就地制氢、海上氢气储运等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电解水制氢、光催化制氢、生物质制氢等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发展高效安全氢气储运技术,鼓励膜电极、电堆、系统集成和氢能利用等技术研发。支持氢气制备、储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及零部件、系统集成、氢能应用等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储能领域。支持电化学储能、飞轮储能、空气储能、液流储能、氢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开发。
原文如下:
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制定本措施。
一、明确适用机构和重点支持领域
本措施适用于已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绿色低碳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本措施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核能、氢能、安全储能、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等清洁能源领域,高效电机与变频器、半导体照明、节能服务、先进环保、资源循环等节能环保领域,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与驱动控制、充电设施、自动驾驶、智慧出行等新能源汽车领域,生态农业、生态保护与修复等生态环境领域,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环境基础设施等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低碳咨询、绿色低碳项目运营、产品认证与推广等绿色低碳服务领域。详见附件。
二、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
(一)打造高水平创新载体。鼓励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对落地深圳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争创若干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一事一议给予资助。
(二)加强产学研融合创新。鼓励绿色低碳产业领军企业集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创新资源组建任务型创新联合体,瞄准绿色低碳产业链发展需求开展研发,择优选取若干创新联合体,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三)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持续布局市级科技和产业重大专项,支持针对附件中绿色低碳重点领域开展“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研制等项目,支持附录中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按总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
(四)支持布局前沿基础研究。支持创新主体面向绿色低碳领域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和共性关键技术,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及参与或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支持针对附录绿色低碳前沿领域开展基础研究探索与技术研发,按照《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0〕6号)予以支持。
三、鼓励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
(五)提升车网互动水平。加快充电基础设施改造,支持开展大功率化、智能化升级,经评审后按照智能化改造部分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针对公交、出租、港口、环卫等典型车型,面向工业园区、社会停车场等停充一体场景,对车网双向互动典型示范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六)加快虚拟电厂建设。对5G通信基站、充电站、建筑空调、冷站、数据中心等场景的智能化改造,经评审按设备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制定虚拟电厂精准响应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虚拟电厂精准响应。在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基础上,启动针对日内、实时阶段的局部性电力供应紧张问题的响应机制,参考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支持力度给予补贴。对于开展虚拟电厂应用取得显著成效的国有企业,由市国资主管部门纳入业绩考核。
(七)大力发展综合能源服务。鼓励能源服务主体加快转型升级,壮大综合能源服务商。支持公共建筑、连片建筑群、大型工业园区等试点示范应用综合能源管理服务,深度融合能源互联网、分布式能源、集中供冷、安全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多领域技术,部署分布式综合能源调控系统,实现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对示范项目按总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
(八)创新节能管理模式。鼓励公共建筑委托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对年整体综合节能率达到10%以上的公共建筑,根据节能率水平分档,按能源托管面积给予能源托管服务公司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公共建筑实施集中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对改造后综合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集中空调系统,按集中空调系统改造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对体量相对较小的公共机构实行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集中打捆招标。引导新建建筑采用先进节能设备和服务,在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资金主导项目招标过程中明确量化建筑能效和制冷机房能效要求,鼓励对集中空调制冷系统、制冷控制系统进行独立招标。
(九)鼓励碳管理服务发展。鼓励碳排放监测、量化、核查,低碳认证、咨询、培训,碳减排评估、碳足迹评价、碳金融服务、碳资产交易等碳管理服务产业发展,对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重点排放单位等碳减排相关单位提供服务的,分档给予优质服务商奖励。
(十)支持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鼓励开发交通、商业、居民生活、碳汇等节能降碳重点领域碳普惠方法学,对具备碳减排效益且经备案公布的碳普惠方法学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鼓励运营机构开发碳普惠应用程序,打造碳普惠场景,对运营机构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将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纳入深圳市碳交易市场履约补充机制。
(十一)鼓励绿电绿证交易。鼓励我市能源企业利用全国布局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支持购售电公司为我市企业提供绿电交易服务。建设深圳市“绿电历”平台,为我市企业提供绿电查询、认证及相关服务,提供科学、权威的用电碳排放数据。在电网保供能力许可的范围内,对消费绿色电力比例较高的用户在实施需求侧管理时优先保障。加强与深圳碳交易市场的衔接,探索将绿色电力交易对应的二氧化碳减排量[与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等其他自愿减排机制不重复核证部分]纳入深圳市碳交易市场履约补充机制,具体要求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另行确定。
四、加快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
(十二)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支持新建分布式光伏接入深圳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推动分布式光伏聚合参与绿色电力市场交易试点。鼓励薄膜光伏示范项目建设,对示范项目按发电量予以0.4元/千瓦时的补贴。鼓励生物质发电企业拓展上游环卫业务,打造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强生物质全生命周期污染和碳排放控制。
(十三)支持氢能示范应用。鼓励重载及长途交通运输、分布式发电及综合能源等领域氢能示范项目建设,按总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对“十四五”期间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加氢站,按广东省奖补标准予以1:1建设配套。对符合条件的制氢加氢一体站,电解水制氢用电价格执行蓄冷电价政策。允许发电厂利用低谷时段富余发电能力在厂区或就近建设可中断电力电解水制氢项目。鼓励开展天然气掺氢发电、城镇燃气管网掺氢等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应用。
(十四)推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加强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锂离子电池材料、模组、控制芯片及系统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快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液流电池等新型储能技术研发和示范。鼓励结合电网调峰调频需求布局电源侧、电网侧储能系统,在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场景因地制宜布局用户侧储能。对规模化示范储能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探索移动储能商业化运营模式。
(十五)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建设。探索适应城市光伏等新能源发展的微电网技术及运营管理体制,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储能设施搭建微电网。对利用分布式能源、储能装置和可控负荷组成的微电网示范项目,按总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
(十六)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鼓励应用“互联网+回收”模式开展废旧物资回收活动,支持回收企业与生产厂商共建网点,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培育废旧物资龙头企业,对于认定的市级废旧物资示范企业给予奖励,对开展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再生利用项目以及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再生利用项目建设,给予示范项目财政资金支持。
(十七)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试点示范。鼓励开展CCUS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煤电CCUS、海上CCUS等重大示范项目建设,推动CCUS技术全链条、规模化应用,实现CCUS项目持续高效运营。
五、支持数字化赋能绿色转型
(十八)筑牢绿色化转型数字基础。加快我市双碳云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城市级碳监测与评价平台,支撑各行业各领域优化能耗与碳排放表现。汇聚绿色低碳产业情报和行业信息,免费向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开放。
(十九)鼓励数字化解决方案赋能绿色化。鼓励工业企业、建筑业主等市场主体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安装温室气体排放、能耗在线监测设备,对接入深圳节能在线公共平台、深圳市建筑能耗管理系统、双碳云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示范项目,按总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
(二十)推动数字产业绿色化转型。支持建设绿色数据中心,推进存量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加快冷源、近端制冷、液冷等制冷先进节能技术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中的应用。打造零碳数据中心示范,对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数据中心给予奖励。
六、提升绿色低碳产业市场竞争力
(二十一)推动标准、认证、计量与国际接轨。支持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主导数据中心能效、工业互联网节能、碳计量、氢能、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绿色金融、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评价技术要求等绿色低碳领域标准编制,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分级给予奖励。支持企业面向国内外市场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开展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制定国家碳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二十二)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结合促消费政策实施安排,适时实施新购置符合条件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以及对提前报废或迁出“国IV”及以下普通小汽车并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等,促进新能源汽车销售。
(二十三)加大跨境贸易支持力度。完善新能源汽车贸易配套服务体系,继续鼓励重点船公司在深圳港开设固定外贸滚装船航线,对承运出口汽车的船公司,给予运营费用补贴。支持我市绿色低碳领域企业申请“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经核准出口商 ”等认定,享受通关便利化政策支持。
(二十四)发挥专业展会桥梁作用。结合绿色低碳细分领域拓展我市重点展会目录,支持我市企业在发达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等重点市场参加重点展会,搭建品牌展会平台,拓展国际市场。参加绿色低碳领域境外展会项目的按展位费实际支出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加大高水平绿色低碳专业展会培育力度,对在我市新办且办展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展会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二十五)强化交流合作宣传。支持举办绿色低碳领域专业论坛,按层次分级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合作开展全球绿色低碳领域蓝天奖评选活动,对评选认定的国际先进技术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先进制造业园区入驻优惠、创业融资支持、研发补助等孵化政策,支持其在深圳实现成果转化。鼓励绿色低碳城市应用场景示范基地建设,对举办绿色低碳相关的科普、教育、宣传类公益活动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七、打造绿色低碳特色园区社区
(二十六)优化绿色低碳特色园区土地政策。鼓励各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探索特色园区二三产业混合用地供应和综合开发。鼓励产业用地混合利用,对经认定的特色园区,单一用途产业用地内可建其他产业用途和生活配套设施的比例提高到建筑总量的30%。
(二十七)鼓励绿色低碳产业特色园区建设。推动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建设,在立项、审批环节为绿色低碳领域特色园区开通流程简化绿色通道,重点引进附录中绿色低碳产业优势企业,给予形成聚集效应和竞争力的示范园区财政资金支持。鼓励项目所在区代建厂房及厂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员工宿舍,实现企业轻资产“拎包入驻”,企业自产生税收后可自愿分期回购。
(二十八)支持产业园区开展绿色低碳循环改造。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现代工业产业园区建设,面向“20+8”产业集群打造若干示范园区,支持园区配备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监测收集处置设施,建立与园区节能、节水、碳排放下降水平、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挂钩的奖励机制。
(二十九)打造一批近零碳排放区。选取减排潜力较大或低碳基础较好的区域、园区、社区、校园、建筑及企业,试点建设近零碳排放区,对符合条件且验收通过的试点项目给予奖励。
八、保障措施
(三十)加强绿色低碳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面向可再生能源开发与消纳、碳捕集利用、碳管理、碳经济、循环经济等方向建设绿色低碳领域学科,鼓励围绕新建学科建立碳中和技术学院、低碳特色学院等,对相关学科和学院建设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推动绿色低碳产业技能人才评价,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自主评价,将碳排放管理员、碳交易员等纳入《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建设深圳市绿色低碳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发展中心和大湾区绿色低碳技术人才实训基地,开展职业培训,推进产教融合。
(三十一)加大绿色投融资支持力度。由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为出资人和主要发起人,在绿色低碳领域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的投融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碳账户和碳评级工作,引导金融资源为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精准支撑。用足用好风险共担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绿色融资增信服务,按照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有关规定给予风险补偿。支持绿色金融业务规模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和项目予以贴息。对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入库项目融资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九、附则
本措施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规定调整的,本措施进行相应调整。各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鼓励各区根据产业规划布局特点制定专项领域支持措施。本措施与本市其他同类优惠措施,由企业自主选择申报,不重复资助。
本措施自2022年12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绿色低碳产业重点支持领域
附件
绿色低碳产业重点支持领域
一、清洁能源
光伏领域。支持针对新兴高转换效率有机薄膜光伏电池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鼓励开展钙钛矿薄膜太阳能电池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中试,支持异质结电池、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电池、交指式背接触电池等下一代电池以及双玻半片等新型组件、组件优化器、智能逆变器、适配大尺寸硅片电池装备和异质结电池装备、交指式背接触电池装备等先进电池片设备等产业化。鼓励碲化镉薄膜光伏等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风能领域。支持针对新型风力发电机、深远海漂浮式风电基础、浮式平台及系泊系统的风浪流动力耦合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鼓励开展下一代大容量高防护风电变流器、场站级协调控制技术、自主化能量管理系统、风机状态传感器和海上风电水下机器人等关键技术和核心零部件攻关。鼓励风电变流器、智能运维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核能领域。鼓励围绕聚变堆芯等离子体、核反应堆模拟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鼓励开展核燃料组件、事故容错燃料、核级泵阀等关键技术和设备开发。支持开发第四代核反应堆、可控核聚变核心材料和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开展安全防护及监测、通信系统、核级线缆、电源系统等核电配套零部件重点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氢能领域。鼓励围绕海水制氢、氢气管道输运等技术,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鼓励开展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催化剂、气体扩散层、质子交换膜、双极板,以及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阴极、阳极、密封材料、连接体等核心材料和零部件技术攻关。鼓励海上风电就地制氢、海上氢气储运等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电解水制氢、光催化制氢、生物质制氢等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发展高效安全氢气储运技术,鼓励膜电极、电堆、系统集成和氢能利用等技术研发。支持氢气制备、储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及零部件、系统集成、氢能应用等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智能电网领域。支持基于直流的综合能源系统、逆变器集群统一控制技术、前端智能传感器数据采集技术等关键技术和核心零部件攻关。鼓励面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所需的电网侧智能化、数字化设备及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储能领域。支持电化学储能、飞轮储能、空气储能、液流储能、氢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开发,重点支持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电池正负极及耐高温低电阻隔膜、高导电率电解液、电燃料储能等电化学储能技术开发。支持变流器、电池模组优化器、簇控制器、能量管理系统、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攻关。支持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新型储能电池系统关键材料及零部件重点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新兴领域。鼓励开展大功率海洋广域电磁法勘探、高效率大规模开采、脱水净化等天然气水合物基础研究,支持前瞻布局海洋盐差能和温差能等前沿领域研究。鼓励开展高效能量俘获系统、能量转换系统等波浪能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开展恶劣海况下生产保障及锚泊等潮流能关键技术攻关,鼓励开展地下温度场三维勘测技术、高温钻井装备仪器、增强型地热系统、中低温地热发电等地热能关键技术攻关及装备研发。
二、节能环保
高效节能领域。鼓励开展高功率高性能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高性能铁钕硼永磁体等关键技术和核心零部件攻关。支持数字技术与工业节能融合发展,鼓励开发高能效低能耗人工智能芯片,开发工业互联自动化技术、软件与装备。鼓励开发综合智慧能源系统能效诊断和碳流分析等智能化技术,支持能源路由器和能量AI调度算法开发。支持伺服电机、高效变频器等优质节能产品增资扩产,支持IGBT、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等产业化。鼓励开展5G基站、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液冷、间接蒸发冷却、整机柜服务器、预制化电力模块等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与装备研发。
先进环保领域。支持高品质净水器产品、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成套设备、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设备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小型化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仪器设备、VOCs组份监测仪器设备、新污染物分析监测仪器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鼓励开展基于卫星遥感的区域/全球生态环境要素的高分辨率遥感技术、菌藻共生等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新型固碳储碳技术等前沿技术研究及布局。支持保温隔热防火材料、光催化自清洁功能材料、涂镀锌防腐装饰、节能玻璃幕墙等绿色建材研发及产业化。
资源循环利用领域。支持面向碳中和远景目标,开展固废二氧化碳捕集、二氧化碳高值化化学利用、二氧化碳生物利用、二氧化碳矿化封存、碳集中储存转运、海洋生态负排放等前沿技术基础研究和布局。支持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重点支持动力电池先进检测设备、磷酸铁锂电池材料修复技术、废旧锂电池预提锂与短程回收技术开发。支持余土免烧结建材等建筑废弃物再生高附加值产品研发。支持动力电池拆解技术、高品质再生骨料制备、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研发等重点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三、新能源汽车
支持围绕固态动力电池、燃料电池、L4等级以上高安全性线控底盘、智能车路协同等技术,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鼓励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开发,支持动力电池核心材料、车规级芯片、电机控制器、轮毂电机、发卡绕组电机、整车控制系统、车载智能感知与控制、自动驾驶解决方案等关键技术攻关和核心零部件研制。鼓励无模组化电池、驱动电机、智能座舱、高端车型整车制造等重点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四、生态环境
支持对控制农艺性状、畜禽水产性状、功能性状基因功能元件定位与克隆、连锁标记分析和分子标记开发、基因功能元件组合、新种质创制等种源关键技术领域进行技术攻关。鼓励农业传感器、农业物联网设备、智能控制生产流水线、智能灌溉系统、农业机器人等智慧农业关键技术与装备的开发及产业化。支持新型生物肥料、生物农药、微生物饲料、疫苗、电子杀虫技术、种子磁化处理技术、防病促生技术等先进绿色农业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五、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鼓励开发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的节能设计分析软硬件技术,开发柔性配电、电能质量管理、新型直流配电网保护、光储直柔等节能技术。开发装配式墙板设计、墙体与主体结构连接、拼装节点处理等装配式建筑技术,开发高性能结构保温一体化建材。支持轨道交通线网评估模型、车站评估模型、策略预案等技术研发,支持智慧乘务服务、网络化智能运输组织调度、智慧能源管理、智能运维等系统开发,鼓励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船舶自主航行、船岸协同等领域前瞻性、战略性技术研发。
六、绿色低碳服务
支持风能资源、光伏资源、生物质能资源等绿色资源勘察服务。鼓励开展绿色产业项目设计与建设服务、绿色产业项目运维与优化服务。支持开展绿色低碳产业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绿色金融咨询服务。鼓励开展绿色低碳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包括虚拟电厂、车网互动、微网互动、电力需求侧管理、绿证及绿电交易等服务。支持开展绿色制造体系认证和推广服务,重点支持碳足迹标识、节能产品、低碳产品等认证和推广服务。支持碳计量、碳排放监测、温室气体测量等服务。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低压纯氢与掺氢燃气管道输送及其应用关键技术”项目,清华大学与西安交通大学共同在文澜智谷中试产业基地完成关键侧线试验。此次试验为掺氢天然气远程传输及掺氢天然气提纯应用提供了技术验证,向推进实现掺氢天然气在工民领域的示范应用以及“氢进工
在完成HGT51F燃烧室掺氢20%、25%、30%试验测试的基础上,2024年9月,公司在燃气轮机高氢燃烧研究方面又取得了新突破:在国内率先完成掺氢40%全温全压试验,推动并引领了国内重型燃气轮机高氢燃烧室设计和试验的技术发展。试验在国家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4年9月13日,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发布《佛山市南海区支持“高耗能”企业氨氢融合技术应用扶持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提出扶持区内在生产加工环节以氨替换或部分替换天然气燃烧应用,对向南海区提交资格申请并经资格审核确认的前5家企业提供扶
9月2日,从浙能集团获悉,国内首次城镇燃气高比例掺混氢气燃烧试验和氢气分离试验在浙能天然气集团成功实施。试验验证了3%至30%比例氢气掺入天然气技术可行性,填补了我国利用在役城镇燃气设施进行高比例掺混氢气试验的空白,为实现氢能输送技术自主可控奠定了重要基础。相比其他能源,天然气和氢气同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8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就国家标准《氢能输配设备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该文件规定了氢能输配设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质量证明文件、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城镇氢能输配系统用储存设备、过滤设备、调压
8月2日,由中化华油建设集团承建的国内首条具备掺氢输送能力的长距离高压管道项目包头——临河输气管道工程(2#-5#阀室)顺利通过初次验收,这是五个参建单位中首个通过初验的!该项目总投资9.1亿元,全长258公里,最大输气能力可达12亿立方米每年,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天然气基础建设项目,也是内蒙古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国资委发布第三批中央企业创新联合体建设名单,本次共新建17个创新联合体,其中国家电投集团获批牵头“绿色氢能制储运”方向“输氢管道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平台建设”专项任务。中央研究院碳中和研究中心主要承担专项任务中天然气掺氢管道相容性及连接密封关键技术、高精度掺氢
截至7月25日,宝石钢管公司生产的掺氢比为20%的管线钢管,已累计生产超1700吨。氢气是一种清洁、高效、安全的可再生能源。掺氢输气管道用于长距离输送掺有氢气的天然气,对钢管母材及焊缝的抗氢腐蚀要求较高。多年来,宝石钢管始终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提供装备利器。2023年,公司成功开发出设计压力为6.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7月11日,由CPECC华北分公司设计的固阳-白云鄂博掺氢输气管道工程在包头市固阳县正式开工,标志着华北分公司承担的第二条长距离掺氢管道项目正式进入工程实施阶段。固阳-白云鄂博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具备20%掺氢输送功能,是《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油气发展规划》“蒙西县县通”重点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6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氢能燃气燃烧器具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原文如下: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氢能燃气燃烧器具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碳达峰碳
6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本文来源:微信公众号氢云链ID:qingyunliankeji)《管理办法》指出,天然气利用分为优先类、限制类、禁止类和允许类,结合国家发改委今年印发的《产业结构
2024年11月20日,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交大行业研究院副院长、交大深圳研究院执行院长田新民、交大化工学院常务副院长姜学松等领导一行五人莅临纳尔股份参加产学研合作签约仪式,董事长游爱国、投资顾问李子强、纳尔研究院院长丁力等一同出席。在双方的共同见证下,纳尔股份与上海交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18日,由山西孝义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和鹏飞集团共同主办的2024年光电氢储一体化项目启动仪式举行。项目依托鹏飞集团制氢、储氢、加氢、充电等产业优势,推进孝义市太阳能光伏发电、充电桩基础设施、电解水制氢、储氢、加氢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光电氢储一体站”建设。项目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14日,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合肥成功举行战略合作协议暨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项目绿氢制绿氨EPC合同签约仪式。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项目于2022年9月29日列入自治区第二批风光制氢示范项目,是鄂尔多斯市首个开工的
11月12日,由上海氢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氢盛创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盛能源”)自主研发制造的PEM电解水制氢撬装设备完成出厂前第三方测试见证发往国家能源集团海洋氢能关键技术研究示范项目海上平台,本次交付设备为全国首套海上PEM电解水制氢设备,具有重大科技与产业示范意义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10日上午,宁氢新能源装备(宁夏)有限公司在苏银产业园举行下线仪式暨签约仪式,首台套1000标方电解槽成功下线。据悉,宁氢新能源成立于去年12月,专注于氢能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以先进催化剂和电极技术为引领,围绕氢能和环保两个领域,建立了绿氢核心材料、成套绿氢装备的生产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11日,新疆俊瑞轮台县新能源规模化制绿氢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为中建七局新能(上海)建设有限公司。据招标信息显示,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勒州轮台县,新建年产3万吨绿电制氢工厂,配套安装额定电解槽总量106000Nm#xB3;/h,电解水制氢单套2000Nm#xB3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9日,集装箱式水电解制氢装置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显示中标候选人分别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希倍优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分别为225万、229.643万、235.82万。据了解,10月28日,该项目发布中标候选人,分别为中石化石油
北京未来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未来氢能)致力于绿氢事业,是最早深根AEM电解水制氢产业化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攻坚,公司形成系统化研发体系及产品能力,首批核心产品包括AEM阴极催化剂、阴极电极、阳极电极将率先于2024年11月21日盛启上市。新品聚焦核心材料活性、稳定性、长效性、扩展性
11月5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第66批集中招标结果正式公示,三一氢能有限公司成功中标吉电股份盐城吉电绿氢制储运加用一体化(一期)示范项目电解水制氢设备。三一氢能将为该项目提供8台先进的碱性电解水制氢成套设备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包括8套IGBT整流电源、8套1000Nm/h碱性电解槽、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0月,一批氢能项目继续传来消息,值得一提的是,10月,又增加了几个首个项目,例如,北京市首个生物质绿氢项目落地;河南省首个绿氢绿电示范项目签约;江汉平原首个风光氢醇项目签约;内蒙古首条绿氢输送管道开工;全球首个——中国能建十万吨级绿色甲醇与绿色航油示范基地开工;国
11月6日,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发布绿氢绿氨研究制氢合成氨项目可行性研究采购公告。根据招标内容,绿氢绿氨研究制氢合成氨项目按“光伏发电一电解水制氢一合成氨一氨运输一火电厂掺氨燃烧”的技术路径,对综合利用光伏绿电、规模为1x1000Nm3/h中压碱水电解制氢系统及其运行辅助系统、结合规模为1000吨
为进一步加强重药物流绿色环保建设,持续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重药物流2024年采购的3台氢能源车近日已投入使用。氢能源车的工作原理是氢气和氧气通过燃料电池系统直接产生电化学反应而产生电流,直接驱动车辆行驶。与传统燃油车相比具有清洁环保、性能稳定、用车成本低、营运效率高等诸多优势
11月15日,由秦创原总窗口企业,陕西同尘和光低温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联合建设的0.5吨/天小型撬装液氢试验平台正式开工。项目采用高效、低能耗的液化系统,为液氢生产提供可靠的冷量保障,同时配置液氢薄膜罐和球罐的组合方案,大幅提升了液氢储存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根据《通知》,2025年奖补资金总共16.25亿元。其中,前五市分别为唐山39830万元;上海31349万元;郑州26368万元;北京24308万元;天津11207万元。其中,第二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0月23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再度揭晓。高功率车用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成功2023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奖项目优秀创新成果。详情如下:项目名称:高功率车用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完成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完成人:易培云等奖励等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自“碳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4年11月8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广州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行驶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试行版)》。原文如下: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行驶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试行版)》《广州市餐饮外卖行业无需餐具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试行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4年11月11日,中汽协会发布2024年10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其中,2024年10月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91和563辆,同比分别增长19.2%和18.8%。1-10月,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679辆和4695辆,同比分别增长25.9%和27.4%。根据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4
11月15日,现代汽车将携旗下氢能、电动化及高性能N品牌在内的多款产品集中亮相2024年广州国际汽车展览会,展现现代汽车在新能源领域全球领先的技术实力与在华发展的最新成果。其中,现代汽车最新氢燃料电池概念车INITIUM也将继10月全球发布之后首次亮相中国。现代汽车集团海外首家氢燃料电池研发、生产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4年11月11日,清能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清能通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能通胜”)隆重举行大功率燃料电池及加氢制氢核心装备产业基地投产仪式。清能通胜位于伊金霍洛旗空港物流园区,凭借清能股份二十余年在燃料电池及新型电解制氢技术领域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批量化生
据北极星氢能网不完全统计,2024年三季度,国家及地方层面共计发布氢能产业支持性政策条例37条,其中便包括吉林省、陕西省和山西省吕梁市对氢能车辆高速费进行减免的政策。有业内专家表示,在很多终端用户的眼中,真正能让氢能车辆推广普及的要素不见得是初期成本,而是使用成本。而氢能车辆目前最好的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中原内配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与吉凯恩就固态储氢系统展开合作,主要负责促进该系统在中国区域的营销。该合作将在合作有效期内结合市场情况适时推进。2023年,公司子公司焦作同声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向宇通商用车有限公司销售50台氢燃料电池系统。未来,公司将继续联合宇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4年11月8日,由国氢科技济南绿动牵头实施的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大载重长续航无人机用燃料电池研发及应用”项目启动会暨实施方案论证会在济南召开。在启动环节,济南绿动有关负责人作为项目牵头人介绍了该项目的背景、概况、目标以及预期效果等方面内容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