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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动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强化“双碳”目标科技支撑,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创新能力,加强先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建成全国重要的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策源地。
1.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采取“揭榜挂帅”机制,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纳入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国有企业有关绩效考核。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建立绿色低碳产业专利数据库,开展绿色低碳产业专利导航、专利快速预审、维权援助等服务。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在节能降碳、新能源技术和绿色技术领域培育创建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基地平台,支持天府永兴实验室建设发展。制定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技术攻关路线图,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申报国家计划项目。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中试公共设施。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等学校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专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快建设一批绿色低碳领域现代产业学院。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依托“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四川科技英才培养计划、四川高端引智计划等,引进培养低碳领域高端人才及团队。
3.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围绕低碳零碳负碳领域,实施一批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前沿科技项目,推动技术装备研发取得突破性进展。重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动力电池、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生物质燃料替代、零碳综合供能、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等基础前沿技术攻关。积极研发先进核电技术,加强可控核聚变等前沿颠覆性技术研究。
4.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集中力量开展复杂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高效光伏、大容量储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技术创新,加快攻克燃料电池系统、储能装备、氢能储运装备、特种钢材、二氧化碳转化催化剂等基础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元器件、软件等技术短板。鼓励二氧化碳规模化利用,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实施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支持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加快氢能技术研发和应用,以打造完善的氢能产业生态为导向,统筹推进氢能安全生产和“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等领域规模化应用。
(八)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实施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资源保育,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导向作用,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构建“两廊四区、八带多点”生态安全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加快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土壤、冻土、岩溶等固碳作用。强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切实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和有害生物防治。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改善自然资源生态系统整体质量,持续提高重点生态地区生态碳汇增量。充分利用适宜空间科学安排绿化用地,推进重点区域植被恢复。抓好宜林荒山、荒坡、荒丘、荒滩造林和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加强长江干支流、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等区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和退化林修复。加强中幼林抚育,建设一批国家储备林基地。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加强河湖、湿地、冻土层保护修复。系统实施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快推进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川西北沙化土地治理、川西高原退化湿地恢复等工程。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1%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21亿立方米。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底版,利用好国家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建立完善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土壤、冻土、岩溶等生态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联合攻关,研发应用减碳增汇型农业技术,推广二氧化碳气肥等技术,形成一批综合性技术解决方案。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农用地分类管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控制土壤污染来源,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升农膜回收利用率,加强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控过度放牧,持续推进高原牧区草畜动态平衡。
(九)围绕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四川转化为全川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建立绿色生活宣传和展示平台,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数字化、智慧广电、应急广播体系和环境教育等基地作用,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提升文化产品绿色低碳内涵,创作反映提倡绿色低碳理念题材的文艺作品,制作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依托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开展绿色低碳主题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实施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节水行动,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典型。持续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快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推进粮食节约减损,防止食品浪费。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支持成都构建以“碳惠天府”为品牌的碳普惠机制,适时在全省推广。提升绿色低碳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领域国有企业要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要根据自身碳排放情况,“一企一策”制定碳减排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减碳。倡导零碳活动,鼓励各类企业在赛事、会议、论坛、展览等各类活动中采取措施推进节能降耗、绿色消费。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院校)有关班次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传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提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专业能力素养,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十)坚持全省“一盘棋”思维,实施市(州)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各市(州)要准确把握自身发展定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禀赋,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梯次有序推进碳达峰。
1.因地制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各市(州)要结合落实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区域重大战略,坚持从实际出发推进本地区绿色低碳发展,推动我省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支持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加快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推动主导产业特色化集群化绿色化发展,促进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和攀西经济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绿色发展,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2.上下联动制定碳达峰方案。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科学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避免“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动式“减碳”。各市(州)碳达峰实施方案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委员会综合平衡、审核通过后,由各地自行印发实施。
三、对外合作
(一)开展绿色经贸、技术与金融合作。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扩大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进出口。加大绿色技术国际合作力度,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科研合作和技术交流。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与有关各方共同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二)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依托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加快“一带一路”投资绿色合作转型,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绿色能源、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建、绿色金融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统筹推进境外项目绿色发展,支持新能源开发龙头企业、能源装备生产企业参与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扩大新能源技术和产品出口。
四、政策保障
(一)健全统一规范的统计核算体系。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和特点,完善地区、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统一管理全省碳排放相关数据。着力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支持成都开展碳监测评估综合试点。建立健全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
(二)健全法规规章标准。全面清理现行法规规章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适时修订、废止一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推动完善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方面法规规章制度。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推动完善氢能“制储输用”标准体系。完善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探索开展出口工业品碳足迹认证。
(三)落实经济政策。统筹整合现有财政支持政策,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支持力度。落实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全面落实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等税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用好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加大绿色金融评价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向绿色低碳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金融机构、企业设立低碳转型基金。支持成都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天府新区开展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推动发展绿色农业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和林木保险等绿色保险产品。
(四)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相关要求,加强数据质量监管、配额管理和清缴履约,推动林草碳汇开发和交易,健全企业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核查,创新推广碳披露和碳标签。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动用能权交易市场落实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支持通过绿色技术交易市场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委员会作用,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重大工程。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统筹和研究谋划,定期调度落实进展情况,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委员会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各行业领域碳达峰工作,确保政策取向一致、步骤力度衔接。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各类市场主体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主动实施有针对性的节能降碳措施,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严格监督考核。加快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实行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强化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将有关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对工作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地方和单位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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