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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提升配电网数字化和柔性化水平 积极发展分布式智能电网

2023-02-01 10:20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键词:分布式智能电网配电网数字化直流配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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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加快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环卫、邮政快递车辆电动化进程,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加快中置轴汽车列车等先进车型推广,持续开展货运车辆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快淘汰落后运能。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构建便捷、高效、安全的铁路运输体系。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运输车船和港作机械,实施气化西江工程,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因地制宜开展沿海、内河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提升机场运行电动化智能化水平。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按要求完成国家下达的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下降目标任务。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智能交通,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围绕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建设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持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积极参与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推进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构建高效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加快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加快建设平陆运河,研究建设湘桂运河,推进建设沟通长江、珠江和北部湾的水运大通道。加快建设连通广西北部湾港、西江重要港口及重点产业园区的支专线铁路项目,扩大货运铁路路网覆盖面,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推进综合客运枢纽一体化规划、同步建设、协调运营、统筹管理。实施旅客联程联运,积极发展“空铁通”、“空巴通”、公铁联运、海空联运等服务产品,实现铁路、航空和道路旅客运输零距离换乘。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升民航运行管理效率,引导航空企业加强智慧运行,实现系统化节能降碳。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鼓励争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快物流配送绿色化发展,鼓励运输物流、邮政快递、城市配送等企业发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集约运输模式,优化城市货运和快递配送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县争创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积极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发展定制公交、网约公交等多层次公交服务。“十四五”期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左右。到2030年,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提升基础设施环保水平,创建绿色公路、绿色港口,打造西江生态航道等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示范工程。推广应用节能型建筑养护装备、材料及施工工艺工法,积极扩大绿色照明技术、用能设备能效提升技术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交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的应用。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客运枢纽、物流园区、公交场站等区域汽车充换电、加气、加氢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特大城市中心城区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客运体系。加强城市慢行交通、静态交通设施的规划和配置,因地制宜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和绿道。鼓励电网公司与新能源汽车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充换电场站共建、电动汽车与电网互动、清洁能源消纳、充电技术、储能、品牌运营等领域开展合作。推动船舶充换电、加氢等设施建设,推进码头岸电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提升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率。提升机场运行电动化智能化水平。到2030年,除消防、救护、加油、除冰雪、应急保障等车辆外,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

4.提升交通运输绿色化和数字化管理水平。建立交通物流能源与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开展公路客运、公路货运、城市客运、运输船舶、港口等领域节能减排监测、统计与评价系统建设。推广应用智能交通系统(ITS)技术和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技术,缓解交通拥堵。严格实施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排放标准,落实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提高智能出行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广西出行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推行出行信息服务“一站式”查询。推广电子站牌、一卡通、电子客票、移动支付等,提升公众出行体验。加快布局智能交通系统,提高通行效率。搭建中心城市交通“智慧大脑”,优化城市交通信号灯控制机制,优化中心城市智能交通系统,提升交通运输效率。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优化交通信息引导,加强停车场管理。支持网络货运平台建设,提升供需精准匹配度,减少运输空驶率。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打造绿色低碳园区。推动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园区生态化、绿色节能化改造,建设一批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生态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园区。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组织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制定绿色低碳园区准入标准,积极推动园区产业结构向低碳新业态发展,淘汰落后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积极引入低碳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建立低碳技术企业孵化器,推动低碳技术产业化。充分利用智慧化手段和大数据等数字化技术,健全完善园区节能降碳等信息化管理平台。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到2030年,自治区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2.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推动赤泥路基化建材化应用,推进冶炼渣、碳酸钙废料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等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开展农业灌溉器材、农资及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利用。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再生资源回收、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循环化改造等示范试点建设。到2025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6800万吨左右;到2030年,年利用量达到7400万吨左右。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强化废旧家电、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大力发展汽车关键零部件、机电、工程机械、办公设备等再制造产业,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鼓励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废物回收线上线下有机结合。高水平建设梧州、玉林等“城市矿产”基地,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开展节水行动,大力推进农业、工业等重点领域结构性节水,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25年,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1400万吨左右,到2030年达到2000万吨左右。

4.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实施低碳循环农业试点建设,开展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推进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的高值化利用,打造生态循环农业。健全完善农产品绿色流通体系,加快建设覆盖农业主产区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加大生物肥、缓(控)释肥、水溶肥等高效新型肥料和有机肥的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推动规模种养园区和基地综合实施健康栽培、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规模化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5.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降低填埋比例。鼓励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升城乡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水平,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广“三个两、无动力、低成本”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模式。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左右。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创新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构建数字化创新体系,加快培育创新生态,提升数字化创新发展能力。采取“揭榜挂帅”、“赛马”等多种机制,开展新一代太阳能电池、电化学储能、催化制氢等低碳、零碳、负碳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和前沿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将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纳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和转化应用纳入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国有企业有关绩效考核。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鼓励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优化科技奖励和补助项目,健全奖补结合的资金支持机制。支持企业整合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建设。鼓励创业投资等各类基金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围绕节能减排降碳和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打造一批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培育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适度超前布局一批科技基础设施,引导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共建一批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等学校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依托重大绿色低碳科技任务和重大创新基地培养人才,组建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委员会。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合,面向产业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建碳达峰、碳中和产教融合发展联盟,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3.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根据自治区产业绿色低碳转型需求,构建应用基础研究多元支持体系,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加大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力度。聚焦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动力电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和引导各市人民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增加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形成持续稳定投入机制。

4.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深化数字化创新应用,推进数字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应用。推进零碳电力技术创新,重点突破火电机组提效降碳、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化储能、先进输配电等关键技术,积极推动储能、氢能、能源互联网等技术应用。推进高碳行业零碳流程重塑,着力强化低碳燃料与原料替代、过程智能调控、余热余能高效利用等研究,持续挖掘节能减排潜力。重点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固碳增汇技术攻关,挖掘生态系统碳汇潜力。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开展示范应用。加强低能耗建筑、建筑碳排放控制、交通低碳燃料替代、智能交通、综合能源、碳标签认证等技术研发和推广。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推进碳减排关键技术突破与创新,鼓励二氧化碳规模化利用,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示范应用。加快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中介服务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高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结合广西国土空间规划,加快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统筹生态空间布局,强化生态空间保护和管控,稳定现有森林、湿地、草原、海洋、土壤、岩溶等固碳作用。建立“亩均效率”综合评价体系,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持续推进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制度,实施盘活存量土地专项行动,大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完善并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管理,改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方式,完善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更新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强化森林火灾、有害生物等生态灾害防治,完善森林火灾预防、监测体系,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降低灾害对生态固碳能力的损害。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统筹实施南岭山地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湘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广西北部湾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加强重点河流生态保护和治理,开展以桂林漓江和西江流域(广西段)为主的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深入开展国土科学绿化行动,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推进草原种草改良,提升草原碳汇能力。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加大蓝碳生态系统修复力度,整体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和修复工程,提升海洋生态碳汇能力。开展岩溶碳循环调查与岩溶碳汇效应评价,积极推动岩溶碳汇开发利用。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2.6%左右,森林蓄积量保持在10.5亿立方米左右。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利用好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成果,建立生态系统碳汇计量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湿地、草原、海洋、土壤、岩溶等碳汇本底与更新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健全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网络,识别生态系统碳汇功能重要空间,实施海洋标准化碳汇监测,建设广西海洋碳汇野外观测平台,建立海洋碳汇数据库。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加强生态气象监测评估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气象预报预警以及气候资源评估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展生态系统碳汇监测和增汇减排评估等技术攻关,加强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基础理论、基础方法等相关研究,开展岩溶地区土壤地下漏失监测与水土保持技术研究。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林业碳汇开发和交易试点。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低碳农业模式。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研发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和模式,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推动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排放强度下降。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实施保护性耕作,有效减轻土壤风蚀水蚀,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增强农田土壤固碳能力。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健全生态文明教育网络,推动生态文明相关知识纳入各类国民教育体系和各类教学培训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文艺作品,制作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湿地日、全国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公园、广场、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非遗陈列馆等文化设施,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教育。积极申报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态园区、特色农业生产基地等配套建设文化教育设施,打造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互补优势,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开展形式多样、主题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绿色低碳、勤俭节约的社会氛围,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投身碳达峰行动。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提升公共服务业数字化水平,加快推进购物消费、居家生活、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引导居民优先购买使用节能节水器具,减少塑料购物袋等一次性物品使用,持续完善低碳出行激励机制,倡导步行、自行车、公交和共享出行方式,自觉实行垃圾减量分类,在衣、食、住、行各方面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扩大节能、节水、环保、再生利用等绿色产品消费,推行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积极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进一步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产品,积极推进绿色办公。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领域国有企业要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加快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十)各市县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

各市县要精准把握自身发展定位,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禀赋,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

1.科学合理确定碳达峰目标。各市县要严格落实绿色发展战略导向,立足自身实际,结合发展定位,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逐步实现碳排放增长与经济增长脱钩。碳排放总量较大、碳排放强度较高的地区,要把节能降碳目标摆在突出位置,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为全区实现碳达峰目标多作贡献;碳排放总量较小、碳排放强度较低的地区,要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走在全区前列;其他地区要持续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各项措施,力争与全区同步实现碳达峰。

2.上下联动制定各市碳达峰方案。各市要按照自治区总体部署,坚持全区一盘棋,科学合理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避免“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动式“减碳”。各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经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审核通过后,自行印发实施。

3.开展示范创建。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园区、行业等开展碳达峰示范建设,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示范试点给予支持。支持基础较好的地区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与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园区碳达峰示范工作,推动示范园区产业结构向低碳新业态发展,推动能源替代技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工艺降碳技术、低碳管理技术在园区率先开展示范应用。在电力、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因地制宜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体系的建设,从能源利用、原料使用、工艺优化、节能降碳技术、运输方式等方面分类提出碳减排措施。修订完善生态文明示范、绿色低碳循环试点等相关建设规范、评估标准和配套政策,积极推进现有试点示范融合创新。充分发挥试点示范效应,梳理提炼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

四、开放合作

(一)加强区域绿色低碳合作。加强区域低碳转型战略的政策衔接,加快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步伐,促进低碳绿色发展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开展跨区域绿色产品、技术和服务合作。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高清视频显示、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等绿色低碳产业链精准对接,深化与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等地的务实合作,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东盟”跨区域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加强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共建珠江—西江千里绿色生态走廊。加强与长江经济带等区域绿色低碳发展合作,共建共享绿色低碳技术科研平台,创建“科创飞地”,推动更多创新成果来桂转化。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新能源及智能汽车、新材料、循环经济及节能环保等低碳产业发展,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集群。

(二)加强中国—东盟绿色开放合作。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则,推动投资合作绿色转型政策融通和经贸规则衔接,积极参与制定面向东盟的开放绿色低碳领域合作首创性制度机制和标准。高标准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拓展智能家电、绿色家居、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品出口市场。依托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化跨境科技创新合作,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科研合作和技术交流,支持建设国际联合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加快推进以数字互联互通建设、拓展面向东盟的数字化应用为重点的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深化跨境金融创新与合作。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升级版等开放合作平台,积极筹划开展绿色合作主题国际性交流活动,加强与东盟国家在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交流合作。

(三)积极参与共建绿色“一带一路”。积极对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加快建立绿色贸易和投资体系,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加强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的“五通”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加工贸易+”、“互市贸易+”计划,促进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进出口稳定增长。提高广西绿色低碳产品对国内国际需求的适配性和竞争力,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强化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走出去。推进“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广西分平台等建设,加强环保标准领域的交流合作。着力推动产业投资绿色转型,推进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双向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大引进外资力度,鼓励优势产业走出去,深入推进对外投资合作,加快形成区域大合作格局。

五、政策保障

(一)推动健全法规及标准体系。推动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推动制定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推动出台广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加强节能低碳标准、认证、计量体系建设,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大力推行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及标准标识制度,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要求,建立完善有关碳排放统计核算管理办法,强化碳排放数据管理。加强碳排放监测和计量体系建设,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数字化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水平,探索建立碳排放基础数据共享机制。

(二)完善经济政策。建立健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合理确定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清洁能源发展、绿色低碳产业、资源节约利用、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提升等支持力度,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机制。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节约能源车船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严格执行阶梯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组织实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继续深化绿色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用好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建立多层次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加快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碳达峰行动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大力发展绿色保险,支持保险资金以股权、基金、债权等形式投资绿色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设立各类绿色低碳科创、产业投资基金。

(三)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等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强化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等市场机制与各类政策的统筹衔接。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推进设立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牵头组织实施标志性重大项目,建立重点工作领域试点单位、实施单位或监督推进单位名单制度,以上率下、领衔示范、点面结合推进工作,加快构建全区统一谋划、整体部署、全面推进、系统考核的制度机制。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相关工作。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市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制定实现碳达峰分步骤的时间表、路线图,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思想到位、行动到位,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措施、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将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纳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署,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严格监督考核。落实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部门按规定给予激励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工作,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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