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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凉山州风电基地、新增风电7GW! 四川凉山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出台

2023-02-01 12:18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四川风电风电市场风电十四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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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推动能源转型升级

第一节 持续推进节能降碳

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加快构建节约高效、清洁低碳的用能模式。鼓励工业领域采用先进节能工艺技术和设备,持续推进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组织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城镇节能降碳示范、煤炭减量替代等重点工程。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分级管理。实施全民节能行动和能效领跑者引领计划。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效权交易。弘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引导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第二节 积极推动能源清洁替代

加大电能替代实施范围,在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业生产、供暖供冷、家具家电等领域推进电能替代,不断提高电气化水平。持续扩大电能替代规模,重点在燃煤(油、柴)锅炉、窑炉、电烤烟、机场桥载、冰蓄冷、电驱钻井、电驱压裂等领域实施一批电能替代项目。

第三节 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完善电动汽车清洁替代基础设施建设,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建设,完善政策措施、激发市场活力,创新发展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建成竞争力强、布局合理、网络健全、应用领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地区。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新增公交车、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换)站20座;积极推进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充电桩配建工作,力争新增用户专用充电桩1.1万个,公共充电桩5000个;结合已建、在建高速公路网,形成州内高速服务区城际快充网络,力争新增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236个。

第四节 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

科学研判电网、负荷现状,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分布式能源建设,鼓励配套储能设施。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建筑楼宇、产业园区充分利用分布式新能源,实现能源就地高效利用。稳步推进户用光伏发电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发展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鼓励市场主体探索分布式能源商业运作模式。到2025年,力争建成分布式能源装机50万千瓦以上。

专栏9 分布式能源项目

分布式能源项目:大力推进会东、冕宁、昭觉等县(市)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其余县(市)分散式风电建设;大力推进德昌、雷波等县(市)整县(市)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工业园区、公共建筑、集中安置点分布式光伏建设。

第五节 促进新型储能技术发展

推广储能技术应用,推动新兴能源技术装备发展,围绕关键技术、核心材料、装备制造等短板弱项,建立技术研发平台,加大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大规模、大容量、高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储能技术发展,积极推动具备条件地区开展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探索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多场景商业化应用,不断提高储能电站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储能配置建设。

第八章 建立健全现代能源治理体系

第一节 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建设。探索培育售电侧主体,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有序推进县级农网体制改革和独立供区、小水电供区移交划转。

第二节 加强区域合作

扩大和深化区域能源合作,强化西电东送电源侧定位,积极配合省政府,与浙江、江苏、上海等能源需求中心加强战略合作,提高水风光一体化电力消纳比重,争取“减碳价值”更多向地方倾斜。积极推动融入成渝经济圈,打通凉电外送新通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延链、补链、强链的整体思路,推动新能源联动产业融合发展,补齐新能源装备制造及应用、文旅、医药、基础设施等短板。

第三节 加强能源行业管理

加强能源行业制度建设,加强推动能源行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程,提高行业管理效率。强化资源、环境、安全等技术标准,运用市场、信用、法制等手段,加强对能源市场主体行为的持续监管,防范安全风险。提高能源领域法制意识,推动能源行业依法行政。加强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罚机制,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遵循《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凉山州“十四五”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专项规划要求,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为目标,提出能源生产、输送、应用等方面重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凉山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总体要求,切实减少能源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全面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在保障全州“十四五”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持续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和消费模式,突显能源高效、清洁、低碳环境效应成效。能源效率持续提高,加快能源集约、智能利用,促进能源技术创新。用能方式更加清洁,终端用气电气化水平持续提高,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天然气普及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50%以上。

第二节 环境保护措施

发挥能源规划的引领和约束作用。科学规划和合理开发能源资源,依据规划布局能源基础设施,优化项目实施方案,促进能源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加强能源产供储销各环节的环境保护。强化源头控制,积极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减少能源生产中的污染物排放。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提升环保水平。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模式,营造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加强能源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全面贯彻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能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切实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水保方案和“三同时”制度,重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和环境恢复,加强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和事故防范。

实现能源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调。提前协调能源建设项目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相互制约的空间功能区划,加强对生态敏感区能源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管。根据能源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能源项目建设规模,实现能源发展与生态环境的有机统一。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州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政务服务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围绕规划提出的重要指标、重大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等,按照部门职能职责推进相关工作。

第二节 强化规划引领

加强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领和约束,能源产业布局、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引领作用。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专项规划衔接,在发展目标、项目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方面的衔接。

第三节 加强政策支持

加强试点示范和政策统筹,完善能源发展相关财政、投资、金融等政策,落实有关税收支持政策,推动能源安全储备、能源转型等重点任务实施。完善用地政策,加强能源重大项目实施保障。按照“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加强空间管控,统筹处理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与能源开发的关系。坚决落实环境影响评估措施和环境保护“三落实”制度,加强能源开发建设中的环境保护。

第四节 强化安全生产

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制为抓手,全面落实能源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能源企业主体责任。编制完善能源行业防汛抗旱、暴雨洪涝地灾抢险处突、地质灾害等应急预案。抓好能源项目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新型储能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储能电站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等级防控“双重预防”机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安全领域的应用,提升科技对安全生产的支撑水平。

第五节 完善实施机制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测评估,建立能源规划实施监管体系,重点监管规范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实施闭环管理,确保规划落实到位。加强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根据本规划统筹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公众参与,提高科学管理、民主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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