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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提出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置且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完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加大汽车、家电下乡活动力度,省市同步举办“汽车消费季”主题促销活动。
加快发展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围绕新能源产业链缺失环节,重点培育引进关键零部件产业。做强做大先进有色金属新材料、动力电池材料、钢铁新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等。
有序加大能源生产供应,积极推进智能化煤矿核准建设,推动在建煤矿尽快投产达产。切实做好电煤运输保障和天然气保供工作,积极推动新能源消纳。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中有进
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甘政发〔2023〕1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起步之年,也是“十四五”发展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抓住重大关键环节,纲举目张做好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经济运行在年初稳步回升。省委、省政府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就召开全省经济运行调度会议,目的就是在全省上下树立全力以赴抓经济、千方百计促发展的鲜明导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现将《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以开局就是决战的必胜信心,以起步就是冲刺的昂扬斗志,把精力、时间、力量集中到抓经济工作的任务上来,全力实现“开门红”“全年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台细化措施,通过免申即享、网申捷享、代办直达的方式,直接惠及市场主体,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要进一步强化全局观念、系统思维,统筹整合用好各类政策措施,创造更好发展条件,全力以赴抓产业发展、抓项目载体、抓企业培育、抓招商引资,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落地,推动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促进经济稳中有进
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十个方面47项措施)
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5项)
1.落实“六税两费”税费支持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省税务局、省财政厅负责)
3.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4.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支持政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500户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省税务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
5.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进行“总对总”批量业务合作,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业务模式,加快担保贷款发放。对单户1000万元(含)以下的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单户1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5%。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开展的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由政府、担保机构、银行等共同建立多元化风险补偿机制,对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较高,在保余额、户数增长较快,代偿率控制在合理区间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代偿补偿。(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负责)
二、提升金融服务实体质效(5项)
6.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支持银行机构将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调传导至贷款利率,合理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支持银行机构、支付机构推出特色减费让利措施,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链企业中长期信贷支持,有序发展上下游企业信用融资和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链主企业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贴现。推动开展防止返贫保险,为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提供综合性风险保障。开发金融新模式新产品,支持建立首贷、续贷中心,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便利化服务。(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甘肃证监局、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7.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改造贷款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支持制造业、服务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更新改造设备。支持省内银行以更优惠的利率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重点支持市场化的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项目,引导资金投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省金融监管局负责)
8.增强信贷支持重点行业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健全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引导小微企业贷款继续扩面、增量、降价。对发放普惠小微贷款较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给予激励资金。落实好延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和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将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范围,将中小微物流仓储企业纳入交通物流再贷款支持范围,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发展、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鼓励交通物流、餐饮、零售、文化旅游(含电影)、养老服务、会展等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与金融机构共享信息,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合同以及有关信用信息等数据,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发放更多信用贷款。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力度,2023年投放150亿元。(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9.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鼓励私募股权基金在甘投资,为中小企业融资和资源整合、公司治理提供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等方式再融资。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对新上市企业一次性给予资金补助。支持设立各类产业发展基金。(甘肃证监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甘肃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10.落实金融机构不良债权以物抵债税收支持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债权,对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符合条件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税收支持政策。(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甘肃银保监局负责)
三、推动消费扩容提质升级(7项)
11.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置且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完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加大汽车、家电下乡活动力度,省市同步举办“汽车消费季”主题促销活动。优化重点城市区域交通限行举措。(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省公安厅负责)
12.持续提升“甘味”品牌效应。组织开展“甘味”农产品产销对接、东西协作产销对接等线上线下促销活动。打造兰州牛肉面产业园,支持省内兰州牛肉面品牌企业连锁经营,在省外大中型城市和东西部协作城市开店50家以上,对符合条件的店面每个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多措并举支持产品展销点,打造集特色农产品销售、文创产品展示、旅游景点宣传等为一体的平台窗口,提升甘肃优质产品知名度。(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13.大力促进旅游市场消费。严格落实公休假制度。组织开展“甘肃人游甘肃”活动,鼓励错峰出游。探索推出全域旅游年卡,2023年国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全年执行不低于5折的票价优惠。对通过旅游包机、旅游专列、团队等方式,组织境内外游客来甘旅游以及组织甘肃人游甘肃的旅行社均按标准给予补贴资金,淡季提高补贴标准。对省内景区、酒店及旅行社在境外主要客源地开拓市场,组织宣传营销活动的按比例给予补贴。对提供广告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费额的50%减征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将符合条件的红色旅游景区、乡村旅游产业聚集区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省文旅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省总工会负责)
14.提升城市消费能级。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实施发放定向消费券等惠民措施。支持兰州、天水、酒泉、张掖、庆阳5个区域(特色)消费中心城市加快建设,有序开展“外摆经营”,提高经营面积及顾客接待量。加快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特色商业步行街、特色餐饮街区和便民消费服务中心,支持“中华老字号”“甘肃老字号”创新发展。组织实施第二批县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企业改扩建冷链集配和低温配送中心,打造“1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15.大力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引导实体企业加大与电商平台合作力度,推动直播带货、社交电商、即时销售等应用,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优惠服务同步等系列活动,支持在线文娱、远程医疗、智慧旅游、智能体育等领域消费,加大中医针灸按摩、中草药食疗领域消费推广力度。(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16.加大交通运输领域配套政策扶持。扩大货车通行收费公路差异化收费降费路段,对通行全省高速公路且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汽车实施差异化收费,继续执行ETC车辆通行费优惠5%政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开口子”和提质升级等工程,支持国省干线公路沿线货车停车场建设,在公路服务区增设新能源充电桩等设施。放宽定制客运经营主体和车型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5座车型参与定制客运经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负责)
17.促进外贸提质增量。鼓励省内企业参加进博会、服贸会等省外境外展会,并予以参展费用支持。积极推进兰州、天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带动优势机电产品、特色农产品等出口。加快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建设兰州、敦煌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稳步提升全省服务贸易规模。培育壮大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文旅厅、兰州海关负责)
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2项)
18.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取消不必要的住房需求限制,鼓励商品房团购,进一步降低商品房商业贷款利率。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稳定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信贷投放,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对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加快建设交付,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采取保函置换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负责)
19.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影响。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实际贷款额度。(省住建厅负责)
五、降低市场主体运营成本(5项)
20.降低市场主体水电气成本。对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继续执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执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积极引导新能源电力、超发水电参与省内中长期交易,提高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鼓励支持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坚持低价电量(含偏差电费)优先匹配居民、农业用电。为10千伏及以下中小微企业全面建设外部电力接入工程,无需用户投资。全省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可采用低压接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政府国资委、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21.进一步降低相关收费标准。对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及养老院、残疾人社会福利性事业单位(企业)、特困企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继续执行按规定标准50%收取的政策。2023年6月30日前,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直属检验检测机构对小微企业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费用减半收取,对省内个体工商户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和特种设备检验费用减半收取,对住宿餐饮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减半收取。继续实行水资源费缓缴政策,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的水资源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负责)
22.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保医保费。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进行补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在现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个人医保待遇不降低,先行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省人社厅、省医保局负责)
23.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项目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对于缓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应在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补缴时可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缴纳,任何单位不得限制或拒绝。(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金融监管局、甘肃银保监局负责)
24.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集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进一步加大“政采贷”支持力度,严格落实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惠企政策。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省财政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六、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7项)
25.加快下达投资项目实施进度。2022年金融工具、贴息贷款、中长期贷款已投放资金以及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券,6月底前基本支付完毕。2023年下达投资计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6月底前全部开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26.支持民间投资发展。鼓励民间投资更多进入交通、能源、水利、城建、环保以及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体育、养老、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优化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实时向民间投资开展项目推介;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后,其融资贷款需求直接通过甘肃“信易贷”推送至金融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等有关部门负责)
27.盘活存量资产拓宽筹资渠道。盘活公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能源、环境保护等项目,支持市、县政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项目。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结余资金和连续2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2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国资委负责)
28.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加大基础地质调查和省地勘基金项目资金投入,支持市县政府和市场主体参与新一轮找矿突破行动,推动矿业权公开出让常态化。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保障能源资源供应安全。组建省矿产资源集团,盘活优质矿产资源,优化矿权融资方式,支持矿业权作价出资或入股优化省属企业资源配置。(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府国资委负责)
29.强化重大项目前置要素保障。发挥省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作用,按照“一项目一方案”要求,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调度。适度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按照分级审批的原则,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根据职责权限作出承诺,依法依规加快办理项目用地、环评、能耗等手续。用好“政银企”常态化对接交流机制,按季度向银行提供“项目清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负责)
30.促进“飞地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建立规划、建设、管理和利益分成等共建共享合作机制,支持兰州市、兰州新区与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的河西五市建立飞地经济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招商引资,共同保障重大项目落地。(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负责)
31.优化监管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优服务。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全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加快打造“诚信甘肃”。完善信用信息修复机制,高效开展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工作。持续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涉企轻罚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依法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七、全力以赴招商引资(3项)
32.聚焦产业精准招商引资。开展“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紧盯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重点地区和世界财富、中国企业、民营企业3个“500强”企业,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信息、中药材、特色农业等领域,“走出去”开展产业链招商。(省商务厅负责)
33.强化开放平台支撑。支持省内对外开放平台引进一批运营企业,提升运营规模和质量效益。积极开辟国内国际货运新航线,发展壮大临空经济。着力夯实自由贸易试验区申建基础,持续推进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复制推广。(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兰州海关、省国际物流集团负责)
3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持续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确保“拿地即开工”。建立领导干部包联工业企业工作机制,建立推行“白名单”和“六必访”制度。创优“陇税雷锋”服务品牌,不断提升纳税缴费服务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负责)
八、深入开展产业赋能行动(5项)
35.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利用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延链补链强链重点项目。发挥好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数据信息发展资金作用,加大力度支持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推进300个以上“三化”改造重点项目。推动石油化工产业延链补链,打造兰州石化、庆阳石化2个大型石化产业基地。助推有色冶金产业向高端延伸,实现由有色金属产业大省向有色金属产业强省转变。加快推进钻采炼化、电工电气、数控机床等装备制造产业加快升级,积极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强化能源生产和供应能力建设,加快建设陇东综合能源基地和陇东千万吨级油气生产基地。(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36.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领域实施关键技术攻坚计划,培育新建一批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发展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围绕新能源产业链缺失环节,重点培育引进关键零部件产业。做强做大先进有色金属新材料、动力电池材料、钢铁新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等。强力推动生物制药引领突破发展、化学药及制剂创新绿色发展。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甘肃)建设,建成兰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药监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37.发挥优势壮大特色产业。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大力发展现代寒旱特色农业,壮大黄土高原区旱作高效农业、河西走廊戈壁节水生态农业、黄河上游特色种养业、陇东南山地特色农业。推进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及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建设,扩大张掖丹霞、黄河三峡、拉卜楞寺等大景区带动效应。加快实施文化旅游康养项目。依托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平台,组织开展中药材产业发展专项行动,引导中医药产业聚集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药监局负责)
38.大力推动服务业发展。实施“服务业提升计划”,优化服务业结构,推进金融、康养、旅游、文体娱乐、电信服务、创意设计包装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比重,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加速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负责)
39.持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开展县域经济年度综合评价,对“十强县”“先进县”“进步县”予以授牌表彰,省级财政给予“进步县”资金奖励(总额5亿元)。统筹运用各类财政性资金,加大对开发区、代表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加大开发区考核激励力度。开展工业互联网一体进园区“百城千园行”活动,2023年新增百亿级园区2个以上,创建2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九、千方百计稳就业扩就业(5项)
40.全力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深化省内东西部人力资源协作机制,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持续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募集见习岗位1.5万个,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与高校签订见习岗位协议,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见习补贴,对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和1500元。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
41.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纵深推动“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负责)
42.持续优化农民工就业环境。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按每人不超过600元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对省内就近就业的脱贫劳动力按每人不超过300元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对于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就地就近吸纳甘肃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进行奖补。对认定为省级劳务品牌的创建承办单位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认定为国家级劳务品牌的创建承办单位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市、区)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因地制宜规划布局一批零工市场。(省人社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负责)
43.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在年度培训计划中的占比。支持企业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或参加社会化评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按规定申领每人1000—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支持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企业需求和劳动者意愿,大力开展订单式、嵌入式和项目制等培训,提供培训、评价、输转一体化服务,符合条件的可预拨20%的培训补贴资金。鼓励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技能评价,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300元的技能评价补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负责)
44.更好发挥以工代赈“赈”的作用。对于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建立以工代赈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的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由20%提高至30%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负责)
十、保障粮食能源安全(3项)
45.加大强农惠农政策供给。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大力开展耕地轮作试点,每亩补助150元。推动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和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益等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当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重点支持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相关的机械,2023年购置补贴各类农业机械达6万台套。(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46.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大力实施种业振兴“五大行动”,建设完善国家和省级种质资源保种场或保护区,加快种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装备升级改造。支持企业创新联合体开展种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23年选育突破性玉米新品种4—6个,选育专用型马铃薯新品种1—2个,培育2—3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集团。(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负责)
47.持续提升能源生产供应保障能力。有序加大能源生产供应,积极推进智能化煤矿核准建设,推动在建煤矿尽快投产达产。切实做好电煤运输保障和天然气保供工作,积极推动新能源消纳。(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以上政策措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执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政策措施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省政府将适时开展评估督导和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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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池网获悉,据工信部消息,为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工作,3月25日,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组织召开线上研讨会,部分省份工信部门的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重点介绍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编制进展,反馈了2023年摸底调研相关情况。各地介绍了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中国宝武官微消息,3月22日,宝钢工程旗下苏州大方举行新品发布会,一款DCD型换电式电动框架运输车给业界带来全新期待。DCD型换电式电动框架运输车是一款主要适用于冶金行业的特种运输装备,车辆可满足国内外钢厂各类钢产品如钢卷、钢板、线材、钢管等的运输作业。该换电式电动框
北极星电池网获悉,据“江宁发布”消息,近日,江苏南京江宁招商团赴瑞典、韩国开展招商引资促进与经贸合作交流,签约引进总投资达17.67亿美元的9个外资项目。其中,江宁滨江开发区与韩国电池巨头LG新能源进行签约,总投资约8亿美元(约57.7亿元人民币),主要涉及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生产项目。资料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消息,3月27日,北汽集团召开干部大会。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靳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北京市委编办主任李世新宣读北京市委、市政府决定,北京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曾劲主持会议。按照市委、市政府决定,张建勇同志任
3月24日,南京某车展上一辆极氪X展车在用户体验时意外启动,造成现场5名观众受伤,相邻展台车辆受损。对此,3月24日晚间,极氪官博发布相关情况说明称,因参展车辆管理失误,未按规定开启展车模式,处于驻车舒享模式且汽车钥匙在有效适用范围内。目前极氪已紧急在全国范围内开启展车自查,避免类似风险
初春的湛江,海湾波光粼粼,城市脉络清晰。近日,以“碧海绿”为主色调的格力钛新能源经典公交车再次“游”入国家省域副中心城市广东湛江,投运于东海岛沿海重要交通干线——开发区公交500K快线(东堤客运站至东南码头客运站),为这座海滨城市再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打造“绿色海岛交通”新名片。助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1日,理想汽车发布公告,公司预计2024年第一季度的车辆交付量为7.6万辆至7.8万辆。这较此前的交付预期,下调2.4万辆至2.5万辆。李想表示,公司错误地把理想MEGA从0到1阶段(商业验证期)当成了从1到10阶段(高速发展期)进行经营。理想MEGA和高压纯电,必须经历一个与理想ONE和
北极星电池网获悉,据蜂巢能源官微消息,近期,蜂巢能源旗下全资子公司章鱼博士智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鱼博士”)第50万套BMS产品下线仪式在保定曼德工厂隆重举行。目前,章鱼博士BMS产品不仅在国内已经搭载坦克、哈弗、欧拉、理想、领克、几何、岚图等20余款热销车型,在国际上也崭露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印发关于修订《“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修订的《细则》提出,购买符合要求的充电巡游出租车每车补贴4万元,购买符合要求的换电巡游出租车每车补贴4.5万元,以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计算,燃油(气)巡游
3月19日,小鹏汽车发布2023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财报。数据显示,2023年,小鹏汽车实现营收306.8亿元,同比增长14.2%;亏损进一步扩大至103.8亿元,毛利率持续下滑至1.5%,汽车毛利率为负1.6%。其中,2023年第四季度,小鹏汽车实现营收130.5亿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154%;净亏损为13.48亿元,同比收窄42.9%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4日,小米集团董事长雷军发微博称,这段时间很多人在追问,小米SU7为何迟迟不公布价格?整个汽车行业新车发布周期都比较长,从第一次发布到正式上市,长达半年。价钱,都是在产品正式发布会上公布的。小米SU7从技术发布到产品上市,只有3个月。我们计划在28日发布会上公布。这个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2024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明确提出加大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布局、加密设置,新增公路服务区充电桩3000个,充电停车位5000个,持续提升公路沿线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原文如下:2024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2024年,交通运输部将以习
3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户均配变容量提高到3.25千伏安。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推动充电桩乡镇全覆盖。原文如下:中共安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2024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指出,优化车辆能源结构。推进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出租车“油换电”。出台实施国IV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货车新能源化方案。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
北极星储能网从爱企查获悉,浙江安瑞哲储能有限公司于日前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实施绿色能源消费促进行动,鼓励绿色电力消费。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加快“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建设。加大绿色低碳产
3月8日,福建省发布加快构建福建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方案(闽发改规〔2024〕5号),其中指出,在输配电网基础好的大型村镇、易地搬迁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地区,规划布局充电网络。放宽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方案明确,到2025年,构建城市面状、
3月11日,中国充电联盟发布2024年2月全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其中,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对比情况,2024年1-2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53万台,新能源汽车国内销量102.5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桩车增量比为1:1.9,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
近日,广西柳州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提到,加快推进柳工智能国际工业园、优必选机器人超级智慧工厂等项目建设,持续优化提升机器人、智能电网等专业园区功能,积极创建国家智能制造先行区。同时,加快推动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发展壮大,推动“源网荷储”示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023年山西晋城市新建公共充电桩1785个,超额完成全年新建1200个充电桩的年度目标。据了解,目前,该市接入省级监管平台的充电桩数量为3974个,累计充电量1438.78万千瓦时,累计碳减排1.43万吨,累计节油量863.27万升,总功率16.74万千瓦。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9日下午就新能源技术与我国的能源安全进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会议强调,要适应能源转型需要,进一步建设好新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支撑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中
2月23日,中国充电联盟公布2024年1月全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2024年1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26.5万台,同比上升31.1%。其中公共充电桩增量为5.6万台,同比上升36.8%,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增量为20.8万台,同比上升29.6%。截止2024年1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886.1万台,同比增加63.
北极星电池网获悉,恩捷股份近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不生产电池,公司的主要产品锂电池隔离膜主要应用于消费类锂电池、动力类锂电池和储能电池领域,公司将根据客户对锂电池隔离膜的需求,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
北极星电池网获悉,3月27日晚间丰山集团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6日、2024年3月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丰山集团表示,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
北极星电池网获悉,3月26日,容百科技公告,公司近日与SKOn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三元和磷酸锰铁锂正极领域,开展全面深度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合作、产品开发和产品销售等。容百科技表示,本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国际头部客户对公司在三元和磷酸锰铁锂正极等产品开发
北极星电池网获悉,据新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消息,日前,受自然资源部委托,新疆成功挂牌出让和田县甜水海锂矿勘查等3宗锂矿探矿权,总成交价25.6269亿元,竞得人均为民营企业。3宗探矿权分别为面积18.83平方千米的和田县甜水海锂矿、面积6.7059平方千米的和田县大红柳滩外围龙门山锂矿和面积105.3935平
“及时完善退役动力电池、再生材料等进口标准和政策。”近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释放退役动力电池、再生材料进口的重要信号!从市场规模看,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1465万辆,同比增长35.4%,且以电动汽车为主。其中,中国、欧洲、美国三方排名TO
北极星储能网讯:3月18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省长沙市,考察了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是德国领先的化学公司巴斯夫和中国企业五百强杉杉2021年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其中巴斯夫持股51%,杉杉持股49%。该公司已构建涵盖原材料、正极材料前驱体、正极活性材料及废
百川股份公告,近日,公司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1.5万吨石墨负极材料(1万吨石墨化)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正式投产;“年产2万吨磷酸铁、6000吨磷酸铁锂产品项目”、“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已完成相关部门验收手续,进入生产阶段。子公司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正异丁醛及
硅宝科技3月18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已建成1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中试生产线,产品在动力电池厂客户送样测评中,产品性能优异,得到客户好评,目前正在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批量供货。
德方纳米3月15日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公司现有磷酸铁锂产能26.5万吨/年,磷酸锰铁锂产能11万吨/年,补锂剂产能5000吨/年,其中磷酸锰铁锂产线可以兼容生产磷酸铁锂。
3月18日晚间,万华化学发布2023年年报。公告显示,万华化学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53.61亿元,同比增长5.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16亿元,同比增长3.59%。同时,万华化学还披露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25元(含税),共计51.02亿元。资料显示,万华化
据天钠科技官微消息,3月16日下午,山西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武汉天钠科技有限公司与和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钠电池材料项目签约仪式在新荣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此次签约的年产3000吨钠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落地新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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