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3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办法提出,建立“新能源+储能”机制,为确保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消纳,对“十四五”以来建成并网的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即2021年1月1日后建成并网的项目)暂按不低于装机容量10%的比例(时长2小时)配置储能电站。配置储能电站可由企业自建、共建或租赁。配置储能容量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共同认定。
鼓励用户侧配置新型储能,减少自身高峰用电需求,投资主体根据省级新型储能规划和自身需要,做好项目规划布局。鼓励微电网、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建设新型储能项目,在落实建设、安全条件情况下拓展不同应用场景。
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投运后,可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提供租赁服务。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储能企业签订协议,由新能源发电企业按年度支付储能租赁费用,储能企业按容量提供服务,采取双方协商等方式形成租赁价格,协议年限原则不低于3年,鼓励签订5年及以上中长期协议。
新型储能设施的建设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宜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我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促进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提升电力安全保障供应能力和新能源消纳水平,我局组织起草了《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5月23日至6月21日)通过电子邮箱发至263001598@qq.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docx
附件2.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贵州省能源局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
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促进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提升电力安全保障供应能力和新能源消纳水平,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根据《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国能发科技规〔2021〕47号)、《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2〕37号)、《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型储能项目是指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项目。包括电化学储能、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氢(氨)储能、冷(热)储能等。按照应用场景划分,新型储能分为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三类。
第三条我省行政区内的新型储能项目的规划管理、项目备案、建设管理、并网运行、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新型储能项目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市(州)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指导督促、协调服务及监督管理;县(市、区)级能源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备案管理、协调落实建设条件、组织项目验收、安全监管等。
第五条建立“新能源+储能”机制,为确保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消纳,对“十四五”以来建成并网的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即2021年1月1日后建成并网的项目)暂按不低于装机容量10%的比例(时长2小时)配置储能电站。配置储能电站可由企业自建、共建或租赁。配置储能容量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共同认定。
第六条鼓励新能源企业建设新型储能项目。鼓励有技术、有经验、有投资能力的企业建设新型储能项目或与新能源企业合作建设,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的,在申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计划时优先给予支持。
第二章规划布局
第七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省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消纳、抽水蓄能发展等情况组织编制新型储能发展规划,并与能源电力、国土空间及各层级相关规划相衔接,提出新型储能发展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安全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引导项目建设。市(州)、县(市、区)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省级规划,合理进行项目布局。
第八条电网侧新型储能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电网和市场需要,发布建设规模空间。市(州)、县(市、区)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建设规模空间,有序安排项目建设。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原则上布局在区域负荷中心、新能源消纳受限、电网调节能力较弱等区域,电网调配没有需求的区域不宜布局。项目选址应有利于安全管理,便于调度运行,同一区域项目应相对集中布局,原则上单个项目不小于5万千瓦(10万千瓦时),鼓励向独立、共享方向发展。
第九条电源侧新型储能由投资企业根据省级新型储能规划和企业规划建设的其他电源项目需要,做好储能项目规划布局。
第十条鼓励用户侧配置新型储能,减少自身高峰用电需求,投资主体根据省级新型储能规划和自身需要,做好项目规划布局。鼓励微电网、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建设新型储能项目,在落实建设、安全条件情况下拓展不同应用场景。
第十一条新型储能项目规划选址应充分考虑安全条件,严禁设置在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内。确因需要设置在以上场所内时,项目单位应当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专项评估,能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住房与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及专家评审。
第三章项目备案
第十二条新型储能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由县(市、区)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备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简化储能项目备案程序。项目备案前需落实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路线、应用场景等建设基本条件。
第十三条新型储能项目备案内容应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含技术路线、应用场景、主要功能、技术标准、环保安全等)、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等。
第十四条已办理备案手续的项目,在项目投产之前,投资主体、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储能型式等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备案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及时告知备案机关。
第四章建设并网
第十五条新型储能项目备案后,投资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环评、水保、用地、电网接入等开工前手续,落实建设条件和安全措施后及时开工建设。
第十六条 新型储能系统应高效、可靠、耐用,循环寿命和系统容量保持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行业规范要求。新型储能项目主要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检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国家(行业)标准要求。鼓励优选安全、可靠、环保的产品。
第十七条新型储能设施的建设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宜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新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必须遵循全生命周期理念,建立电池一致性管理和溯源系统,梯次利用电池均要取得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已建和新建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须建立在线监控平台,实时监测电池性能参数,定期进行维护和安全评估,做好应急预案。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储能电站设计寿命、安全运行状况以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电站、电池的退役管理。
第十八条项目的建设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承担项目设计、咨询、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第十九条新型储能项目参照电源项目并网流程开展并网与涉网工程调试及验收,电网企业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明确并网要求及调试、验收流程,积极配合开展新型储能项目的并网调试和验收工作,全程做好技术指导、签订协议等并网服务工作。项目在并网调试前,应按照国家质量、环境、消防有关规定,完成相关手续。涉网设备应符合电网安全运行相关技术要求。
第二十条坚持“总量控制,先建先接,能并尽并”原则,在同一区域项目,优先保障建设较快项目并网。电网企业应根据新型储能发展规划,统筹开展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电网配套工程与新型储能项目建设需相互协调,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公平无歧视的电网接入。电网规划滞后的,配套接网工程由新型储能项目投资主体优先建设。
第二十一条新型储能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消防、安全、并网等专项验收。在各专项验收及全部设备试运行验收通过后,由县(市、区)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邀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及时将总结报告、验收鉴定书和相关材料报省、市(州)级能源主管。
第五章 运行调度
第二十二条电网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明确相关调用标准及管理流程;并采取系统性措施,优化调度运行机制,科学优先调用,保障新型储能利用率,充分发挥新型储能系统作用。
第二十三条新型储能项目参与电网调度,须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完善涉网部分系统建设与配置,并网运行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管理。电网企业应建立健全新型储能项目公平参与电力运行的调度机制,建立公用调度平台,保障公平调用,做到应调尽调。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年调度完全充放电次数应不少于300次。
第二十四条项目投资主体应每月5日前按要求报送项目的备案、开工建设、运行、竣工等全过程信息。县(市、区)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每月8日前向市(州)级能源主管部门报送,市(州)级能源主管部门每月10日前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报送,并将项目备案情况抄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
第六章 市场交易
第二十五条鼓励新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各类电力市场交易。具备技术条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通过参与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等市场获得收益,通过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提供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获得收益。
第二十六条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投运后,可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提供租赁服务。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储能企业签订协议,由新能源发电企业按年度支付储能租赁费用,储能企业按容量提供服务,采取双方协商等方式形成租赁价格,协议年限原则不低于3年,鼓励签订5年及以上中长期协议。
第二十七条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第二十八条鼓励试点推广不同技术路线、不同特点、不同功能的新型储能发展,结合我省新型电池材料发展延伸产业链,推动新型储能在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应用并建立相关价格、运行等机制。
第七章安全监管
第二十九条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储能电站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储能电站各参建单位进一步落实施工安全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单位负责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将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依法承担安全责任。能源主管部门、消防主管部门、能源监管部门、应急部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
第三十条储能电站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贵州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储能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十一条新型储能项目从规划、选址、设计、设备选型、施工、调试、验收、运行等实行全过程安全管理,投资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执行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运行调度监测监控,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第三十二条项目单位应做好新型储能项目运行状态监测工作,实时监控储能系统运行工况,在项目达到设计寿命或安全运行状况不满足相关技术要求时,应及时组织论证评估和整改工作。经整改后仍不满足相关要求的,项目单位应及时采取项目退役措施,并及时报告备案机关及其他相关单位。
第三十三条市(州)、县(市、区)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新型储能电站监督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督促建设(运维)单位定期评估风险等级,对不同等级的风险点、危险源实施差异化治理,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更新隐患台账,确保储能电站日常运行安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贵州省能源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六条施行期间,国家及省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2
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我省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推进储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提升电力安全保障供应能力和新能源消纳水平,需尽快出台我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主要编制依据包括《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国能发科技规〔2021〕47号)、《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2〕37号)、《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等。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8个章节、36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共6条,包含办法起草的依据、新型储能项目的定义和分类、办法的适用范围、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新能源配置储能要求。
(二)规划布局。共5条,主要明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新型储能发展规划、统筹建设规模,市(州)、县(市、区)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布局、落实项目建设。
(三)项目备案。共3条,主要明确新型储能项目的备案管理有关要求。
(四)建设并网。共7条,主要包括产品质量要求,承担项目设计、咨询、施工和监理的单位要求,并网原则及要求、施工及验收要求。
(五)运行调度。共3条,主要包括调度管理、调用要求和信息报送要求。明确电网企业应建立健全新型储能项目公平参与电力运行的调度机制,并采取系统性措施,优化调度运行机制,保障新型储能利用率。
(六)市场交易。共4条,主要明确具备技术条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可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提供租赁服务。
(七)安全监管。共5条,主要明确各有关政府部门、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等在项目规划、选址、设计、设备选型、施工、调试、验收、运行等环节的安全职责。
(八)附则。共3条,主要包括本办法由解释部门、实施时间。明确施行期间,国家及省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推动新型储能高效调用,着力提升电网调节能力——《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政策解读内蒙古电力公司电力调度控制分公司近期,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提出了相关要求和安排部署,旨在进
距离宣布将斥资35亿元投建年产8.9GWh储能锂电池项目过去整整一年时间,黑芝麻日前表示将“暂缓”该项目建设。有业内人士道出其中原委:其跨界储能之路并不顺畅。对此,黑芝麻解释称“2023年下半年起,新能源电池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敢冒进推进,暂缓项目建设,等待最佳实施机会”。这与一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8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分为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实施路径、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五个部分。《实施方案》针对重点碳排放行业提出碳达峰实施路径:在钢铁行业要合理
近日,南方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南方电网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则(试行)》,在文件解读中南网调度中心表示:南方电网已初步建成“一体多用、分时复用”的新型储能市场化调用体系。预期《新型储能调度规则》的实施落地,将进一步提升新型储能利用率。在新型储能不具备参与市场的条件时,要求调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新型储能的功能定位、调度范围及技术要求,布置了并网和调度运用工作任务,指明了当前新型储能的提升举措,对强化新型储能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
近日,南方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南方电网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则(试行)》,在文件解读中南网调度中心表示:南方电网已初步建成“一体多用、分时复用”的新型储能市场化调用体系。预期《新型储能调度规则》的实施落地,将进一步提升新型储能利用率。在新型储能不具备参与市场的条件时,要求调
结合电网需求“多充多放”合理实现租赁容量规范化、规模化形成新型储能智慧调用体系——《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政策解读南方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新型储能”2024年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新型储能产业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4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财政部介绍2024年一季度财政收支情况并答记者问。财政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优化调整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将新能源等纳入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增加“独立新型储能”等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全文如下: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
北极星储能网讯,近日,广东铁塔2024年5G基站交流侧可变容量户外型新型储能柜产品研发项目中选候选人结果公示。项目共有两个标段,两家公司入选,分别为:广东海悟科技有限公司和昆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除已入选企业,还有多家未入选,以下为北极星储能网整理的被淘汰企业名单以及淘汰原因: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多位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季度,财政收入按可比口径计算保持恢复性增长态势,财政支出进度合理加快。财政部将根据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分配情况,及时启动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工作;同时,指导地方合理把握专项债券发行节奏,优化政府投资节奏和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2日,安徽省工信厅发布《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3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针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赵国庆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储能运营政策的落实落地的建议,安徽省工信厅给出答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储能产业发展,2023年10月成立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中能建数科集团消息,4月24日,中国能建数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万明忠一行赴江西樟树与樟树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功成,江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胡世平开展座谈交流。三方就携手推动樟树能源低碳创新发展、盐穴资源综合利用展开深入交流,并见证数科集团与江盐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4日,鞍钢联众电力储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港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名中标候选人:广东大唐国际电力营销有限公司招标文件要求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镇江日报消息,4月22日,江苏镇江市首座“二站合一”光伏储能电站-领航丹阳储能电站正式并网。领航丹阳光伏储能电站由丹阳市领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约3亿元。项目建设直流侧装机50兆瓦、交流侧装机39.6兆瓦光伏,配套储能项目容量16兆瓦/32兆瓦时,该储能汇集升压至35
4月23日,CESC2024第二届中国国际储能大会暨智慧储能技术及应用展览会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开幕。国网江苏综合能源公司受邀携多款储能产品及智慧平台亮相本次展会,重点展示公司依托储能创新成果在智能微电网实践中的探索与应用。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发展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新型储能,已成为激发能源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3日,中核集团发布甘肃嘉峪关500MW/100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本项目使用磷酸铁锂电池系统+超级电容系统的方案,由475MW/100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25MW超级电容储能系统(60s)、能量管理系统(EMS)、变压器等设备等组成。此次招标人为嘉峪关市宁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北极星储能网讯,近日,广东铁塔2024年5G基站交流侧可变容量户外型新型储能柜产品研发项目中选候选人结果公示。项目共有两个标段,两家公司入选,分别为:广东海悟科技有限公司和昆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除已入选企业,还有多家未入选,以下为北极星储能网整理的被淘汰企业名单以及淘汰原因: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3日上午,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政府与安徽得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举行枞阳县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签约仪式。据了解,该项目是安徽省能源局建立的全省50个新型储能项目之一。项目位于枞阳县横埠镇,总投资6.5亿元,采用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储能电站整体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项目建设周
4月22日,《人民日报》八版视觉栏目,以“压缩空气储能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为题,以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中储国能(北京)技术有限公司等为科研产业发展缩影,报道了我国先进压缩空气储能产业蓬勃发展之势。文中大篇幅报道了中储国能在山东肥城建设的3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国家示范项目,介绍了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多位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季度,财政收入按可比口径计算保持恢复性增长态势,财政支出进度合理加快。财政部将根据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分配情况,及时启动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工作;同时,指导地方合理把握专项债券发行节奏,优化政府投资节奏和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2日,安徽省工信厅发布《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3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针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赵国庆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储能运营政策的落实落地的建议,安徽省工信厅给出答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储能产业发展,2023年10月成立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
北极星储能网讯,近期三一锂能6MWh集装箱式储能项目在昆山实现开工建设,标志着昆山市用户侧储能技术进入规模化应用阶段。该6MWh集装箱式储能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系统由2个储能电池舱、2个PCS交流升压舱组成。电池单元采用模块化设计,单个储能子系统模块规模为3.354MWh,包含1套中压并网开关设备(含一
储能电站作为电力系统中的关键灵活性资产,虽然对于提升电网调节能力和保障系统稳定运行至关重要,但目前仍面临着安全性、经济性、市场机制不完善、调度与运营技术储备不足、利用效率低等多重挑战,且储能技术快速迭代也对储能制造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整体承压之下,如何推动储能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24年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方案》。新分时电价方案重新划分时段区间,有意解决原分时政策下湖北区域电力市场现货电价“峰段不峰、谷段不谷”的不足,更真实地反映湖北区域用电曲线,促进湖北省新能源电量消纳,推动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总体下降。截至2023年底,新能源装
北极星储能网讯,4月17日,深圳市海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监局进行辅导备案登记,辅导机构为东莞证券。根据海雷新能源官网显示,其成立于2012年5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储能锂电池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深圳市独角兽培育入库企业以及国内两轮电动
4月18日,纳晖新能源战略投资微慕科技签约仪式暨用户侧储能领航计划启动会在杭州举行。聚焦分布式智慧新能源解决方案服务商的定位,纳晖新能源同步发布用户侧储能领航计划,从科技创新、场景方案定制、智慧能源管理平台三个方面,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用户侧储能+场景方案提供商,让更多用户享受到体验智
2024年4月10-13日,由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主办的第12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4)在北京首钢会展中心举办。在峰会开幕式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基础处处长金磊发表致辞,金磊指出,下一步,工信部电子司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会同有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林洋储能消息,4月15日,林洋储能皖能海南文昌25MW/50MWh新能源配套储能项目并网成功。该项目位于海南省文昌市公坡镇,配置25MW/50MWh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由多个储能单元组成,每个储能单元包含储能电池集装箱和变流升压一体机集装箱,与储能系统相关BMS系统、电气柜、消防、暖通设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消息,近日,中国能建西南院总承包的国能宁东光伏基地配套储能二期构网型储能电站项目全容量并网成功,是目前国内投运规模最大的构网型储能电站。该储能电站为全国首批1亿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项目,位于宁夏银川宁东镇石槽村,规划总容量为200兆瓦/400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0日,由江苏鑫明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17MW/10.32MWh用户侧磷酸铁锂液冷储能电站正式落地并网。该项目的建成,标志着无锡的用户侧商业化储能应用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将会对市内用户侧储能的推广及储能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
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文件要求准确把握新型储能功能定位,明确接受电力系统调度新型储能范围。接入电力系统并签订调度协议的新型储能,可分为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和电站自用新型储能两类。调度调用新型储能指具备独立计量装置,并且按照市场出清结果或电力
2024年4月11日至4月13日,第12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4)”在北京首钢会展中心盛大开幕,南京四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象新能源”)携工商储和户储最新产品与多维场景解决方案在3号馆E304展台重磅亮相,凭借卓越的技术实力和创新产品,吸引了大批参展观众驻足展台进行详细的商务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