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6月16日,海安市人民政府印发《海安市节能降碳增效实施方案》,共分为7个部分20条举措。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包含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实施节能审查3条举措。二是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包含持续推进太阳能多元应用、有序推进生物质能源化利用、加大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力度3条举措。三是推动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包含大力淘汰落后低效产能、持续提升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园区综合能效、推进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提效、培育绿色示范企业5条举措。四是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包含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优化建筑用能结构2条举措。五是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节能降碳。包含深化运输结构绿色转型、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积极引导低碳出行3条举措。六是推动公共机构领域节能降碳。包含加快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推进用能精细化管理2条举措。七是推动其他领域节约用能。包含推动居民节约用电、推进商贸流通领域节能2条举措。
市政府关于印发海安市节能降碳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海安市节能降碳增效实施方案》已经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海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安市节能降碳增效实施方案
为积极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大力推动节能降碳增效,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经济低碳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处理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节能降碳增效为重点工作方向,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源头管控
1.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增强绿色低碳产业的资源要素集聚能力,重点扶持能耗低、排放低的高端制造类、科创类、重大外资项目。按照碳承载力谋划经济产业发展,强化碳生产力布局,实现“数智”控碳。重点打造高端纺织、高端装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现代建筑、现代家具、现代医药及大健康、粮食物流等十大重点产业集群,加快建立绿色低碳产业体系。2023年,力争打造3个节能降碳示范应用场景;到2025年,累计打造10个节能降碳示范应用场景。(责任分工:发改委牵头,商务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等部门配合,各区镇具体落实。)
2.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钢铁(炼钢、炼铁)、焦化、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按照国家、省、南通市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2023年,推动存量“两高”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责任分工:发改委、行政审批局牵头,生态环境局、科技局等部门配合,各区镇具体落实。)
3.严格实施节能审查。聚焦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目标,推行科学有序的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能源要素合理配置,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与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准入、节能审查的深度衔接。严格项目能效对标,能效水平必须与国际国内、区域同行业同类项目进行对标和类比,推动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推动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节能验收。到2025年,新建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节能验收率达100%。加强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确保项目能效水平和设备能效达到目标要求。2023年,新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比例不少于20%;到2025年,新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比例不低于50%。(责任分工:发改委、行政审批局牵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配合,各区镇具体落实。)
(二)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1.持续推进太阳能多元应用。积极开展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鼓励因地制宜利用沿海滩涂、鱼塘水面、沟渠等空间资源,建设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光伏+”综合利用平价基地。新建工业园区、新增重大项目原则上预留发展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荷载能力和配网结构,鼓励建设和发展与建筑一体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2023年,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安装比例达到100%,力争新增10万千瓦光伏装机;到2025年,全市累计光伏装机总量达90万千瓦。(责任分工: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供电公司等部门配合,各区镇具体落实。)
2.有序推进生物质能源化利用。以生物质能资源的能源化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为重点,推动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沼气直接利用、生物天然气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应用。(责任分工: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各区镇具体落实。)
3.加大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力度。科学规划,鼓励、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勘查开发地热能,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提高地热能利用效率,广泛用于工业、三产服务业、种养殖业,以及建筑物冷热联供。对今后政府投资新建的医院、学校、办公楼和生态区、创新区等园区,优先配套利用地热能,并列入规划设计审查要点。稳步推进既有建筑合理利用地热资源改造。2023年,探索研究滨海新区绿色低碳协调发展示范区建设,力争推动公共机构、企业或小区配套利用地热能。(责任分工:发改委牵头,资源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教体局、卫健委等部门配合,各区镇具体落实。)
(三)推动工业领域节能降碳
1.大力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围绕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行业,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加大自查、筛查和排查力度,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基于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政策,推动低效、无效企业淘汰退出或节能改造达到要求。对能效已经达到或接近标杆水平的骨干企业,鼓励其谋划建设示范项目,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对能效水平未达到行业基准水平的企业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差别化政策,引导其实施改造升级;对能效在基准水平以下,且难以在规定时限通过改造升级达到基准水平以上的产能,通过市场化方式、法治化手段推动其加快退出。2023年,完成12家企业落后低效产能淘汰;到2025年,累计完成30家以上企业落后低效产能淘汰。(责任分工:发改委牵头,各区镇具体落实。)
2.持续提升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严格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新建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以及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其主要用能产品设备原则上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依法依规禁止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生产销售,严厉打击能效水平虚假宣传行为。围绕在用锅炉、变压器、电机、水泵、风机、压缩机等通用用能设备,持续开展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加大高效用能设备应用力度,开展存量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推动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由准入水平向节能水平、先进水平逐步提升。2023年,推动30家以上企业通用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到2025年,3000吨标煤以上企业通用用能设备能效全部应提尽提,新增高效节能电机、高效节能变压器占比分别达到70%及80%以上。(责任分工:发改委牵头,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配合,各区镇具体落实。)
3.提升园区综合能效。深入推进节能减排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新区实施区域能评。深入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园区资源高效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鼓励建设综合能源项目、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引导高新区进一步提标改造,在国家绿色园区的基础上,通过“横向耦合、纵向延伸”,构建园区内绿色低碳产业链条,打造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推动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工业综合体加强全链条、全维度、全过程用能管理,协同推进大中小企业节能提效,系统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综合能效水平。2023年,力争推动开发区实施区域能评;到2025年,推动高新区实施区域能评,探索推进新通扬运河、上湖创新区零碳园区建设。(责任分工:发改委牵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配合。)
4.推进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提效。鼓励工业企业配合电力负荷管理,科学调整生产及检维修计划,通过主动错峰生产、避峰让电、调班运营等方式,支持缓解用电高峰时段供电压力。以纺织印染、化纤等行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化学纤维智能化高效柔性制备技术,推进在线改性;推广低能耗印染装备,应用低温印染、小浴比染色、针织物连续印染等先进工艺。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以国家现行节能标准确定的准入值和限定值以及省划定的各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为参照,鼓励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企业产品技术、工艺装备、环保能效等绿色发展水平,重点实施工艺技术路线优化、高耗能设备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智慧管理建设等节能技改,推广应用节能新材料及新技术方案,实施原料清洁替代、生产过程“三废”无害化处置、废物资源化利用等减污协同增效改造。2023年,对万吨标煤以上纺织印染、化纤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回头看”,重点围绕5000-10000吨标煤纺织印染、化纤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改,组织实施16个节能降碳技改项目;到2025年,纺织印染、化纤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8%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21%以上,累计实施50个以上节能降碳技改项目。(责任分工:发改委牵头,生态环境局、资源规划局等部门配合。)
5.培育绿色示范企业。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实施一批绿色制造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2023年,培育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2家;到2025年,力争创成国家绿色工厂10家以上,省级绿色工厂20家以上。(责任分工:发改委牵头。)
(四)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
1.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新建住宅项目全面按照75%及以上节能率进行设计建造;海安保障性住房、各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力争按照二星级以上标准设计建造。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逐步提升三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数量。全面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建材,引导建材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绿色建材示范引领。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2023年,新建绿色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到2025年,新建绿色建筑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力争推动上湖创新区创成绿色低碳、超低能耗的绿色建筑示范区,超低能耗建筑有新的突破。(责任分工:住建局牵头,发改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2.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入拓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普及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建筑综合利用,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大力发展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技术在城镇建筑中的一体化应用。2023年,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50万平方米,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1万平方米;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达12%以上。(责任分工:住建局牵头,发改委、资源规划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五)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节能降碳
1.深化运输结构绿色转型。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综合交通网络,重点推进新长铁路扩能改造,强化海安铁路货运枢纽地位。加快发展公铁水多式联运,促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积极开展海安第二物流基地建设,打造长三角公铁水联运中枢。“十四五”期间,铁路和水路货运周转量占比提升2个百分点,全市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责任分工:交运局牵头,发改委等部门配合。)
2.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推进城市公交、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加快推广码头和船舶岸电设施利用。统筹布局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运输装备的新能源与清洁能源供给网络,推动公路服务区、港区、客运枢纽、物流园区、公交场站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2023年,新建150根面向社会运营的充电桩;到2025年,市区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100%。(责任分工:交运局牵头,发改委等部门配合。)
3.积极引导低碳出行。加快推动城市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微循环公交等设施建设,优化运力配置和换乘环境。加大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共享电动助力车、公共自行车运维监管,实施“互联网+交通运输”,满足城市居民1-10公里短途出行需求。充分利用大数据精准化、综合性治理拥堵,打造基于移动智能终端技术的服务系统,以数据衔接出行需求与服务资源。到2025年,主城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责任分工:交运局牵头,宣传部、城管局、发改委等部门配合。)
(六)推动公共机构领域节能降碳
1.加快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深化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023年,新增1家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托管,创成1家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到2025年,2家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或托管,创成2家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责任分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
2.推进用能精细化管理。优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全市“一张网”建设,加强公共机构名录库和基础信息动态管理,推进能源资源消费计量、统计、监测信息化。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地方标准,全面实施能耗定额管理。推动集中办公区、医院、学校、场馆等实施科学有效的精细化节能管理措施,减少无人、少人区域的空调、照明用能,严格控制夜间景观照明、亮化设施以及非必要待机设备能耗。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人均综合能耗和人均用水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6%、7%、7%和7%。(责任分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
(七)推动其他领域节约用能
1.推动居民节约用电。鼓励、引导居民科学用电、合理用电、绿色用电。尽量利用自然光、少开长明灯;使用高效率、低能耗电器;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减少空调使用时间和频次;减少电器待机耗电;充分利用夜间负荷低谷进行电动汽车、电瓶车充电。(责任分工:发改委牵头,宣传部等部门配合。)
2.推进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创建一批实施节能减排、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商场,引导商贸流通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到2025年,引导海安万达广场基本满足国家绿色商场创建要求。(责任分工:商务局牵头,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持续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推进重点耗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和已建成投产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以上的“两高”项目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节能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实施动态监控。加强节能诊断服务,全面挖掘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潜力。2023年,完成“一对一”入户诊断咨询及节能改造方案设计4家;到2025年,重点用能单位实现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责任分工:发改委牵头。)
(二)持续加强节能监察
制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聚焦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用能行为,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建立节能监察与用能单位信用评价、节能审查等管理制度的衔接,完善常态化节能监察机制。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节能监察体系,提升监察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加大节能监察部门及企业节能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实地调研等方式提高业务水平。2023年,对所有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进行节能监察;到2025年,3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实现节能监察全覆盖。(责任分工:发改委牵头。)
(三)加快推进节能量交易
完善我市“能耗总量库”,将工业企业存量挖潜、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南通市每年给我市下达的能耗增量指标、推动各行业各领域节能提效等方式形成的能耗增量空间纳入此库,在此范围内开展招商引资。探索市内节能量交易,将用能单位通过存量挖潜形成的节能量达到3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通过第三方认定,国资公司收购、交易的方式,满足市内新上项目用能需求。争取用能权交易试点,通过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引导社会资本向节能领域、绿色技术加大投入。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和集聚。推动能源资源配置更为高效、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2023年,完成4个以上项目节能量认定;到2025年,力争推动用能权交易落地落实。(责任分工:发改委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降碳增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南通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降碳增效的决策部署上来,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明确责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政策衔接,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切实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突出抓好全市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着力构建市镇合力、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降碳、绿色发展工作新局面。(责任分工: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严格责任考核
优化节能降碳增效工作在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中的考核指标权重,对企业节能降碳增效工作配合实施情况进行加减分。制定年度节能降碳增效工作考核办法,将年度节能降碳技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镇,纳入月度主要成果指标考核和“新型工业化杯”竞赛办法中。对节能降碳增效工作完成较好的区镇给予表扬激励,对推进不力、序时进度进展缓慢或严重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任分工:发改委牵头。)
(三)强化宣传引导
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为重点在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降碳增效宣传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平台,在全社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积极倡导星级饭店、旅游景区和文博场馆等践行节约用能理念,鼓励多元参与,家庭、学校、医院、社会多管齐下,营造全社会节能降碳增效的良好氛围。(责任分工:宣传部牵头,发改委、商务局、文广旅局、教体局、卫健委等部门配合。)
(四)加强政策落实
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根据国家、省、南通市统一部署,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实际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建成后实际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阶梯电价。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节能降碳增效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健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和风控体系,引导和激励更多金融资源对节能给予多元化支持。加强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积极推广综合能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责任分工: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文件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2023年区镇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增效目标任务
附件
2023年区镇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增效目标任务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11月29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碳交易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到2025年,充分考虑全市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科学合理将碳市场配额总量与全市碳排放总量控制挂钩,持续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打造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
北极星环保网呼吸,11月29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圳市碳交易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充分考虑全市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科学合理将碳市场配额总量与全市碳排放总量控制挂钩,持续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打造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完成深圳碳普惠和碳市场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1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减碳技术和服务,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领域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等决策部署,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云南省丽江市编制了《丽江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11月28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印发《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到,到2025年,城乡建设方式加快从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绿色建筑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建筑能效水平稳步提升,绿色建造方式加速推广,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建设领域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互助县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有序开发可再生能源,提升清洁能源占比,加快构建多元协同发展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合理配置能源资源,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工业产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1月28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印发《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到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到2030年达到10%。因地制宜推广污水源、土壤源、空气源等热泵供暖供冷技术。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供暖,充分挖掘发电、钢铁、化工、污水处理等
近日,济南市十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文件提出,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深度、复合应用,在规划阶段明确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建设要求和应用规模,新建建筑应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农村社区以及集中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11月1日,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南昌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比例逐步提高,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工作,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稳
11月27日,浙江省人大就《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草案)》已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现将草案和说明予以公布。社会公众可以扫描二维码将意见反馈至省人大常委会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1月1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港航领域“绿动厦门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绿动厦门湾”是指在厦门港绿色航运实践中,从推动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技术在厦门湾港内航运公司船舶应用和L
1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补贴范围包括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发电项目,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
农村清洁取暖现实问题和对策研究(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作者:任彦波武亭)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农村是重点也是难点。近年来国家大力实施清洁取暖项目工程,引导和培育了农村清洁取暖市场。当前,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进入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一方面是实施完改造的地区如何巩固成果,如何保
当地时间11月9日,欧盟委员会批准了一项6000万欧元的荷兰援助计划,以支持受俄乌冲突影响的荷兰公司实施可再生供热项目。该援助将采取直接赠款的形式,支持已实施可再生热力项目并因2022年和2023年生物质和电力成本增加而面临财务流动性短缺的公司。
当地时间11月5日,中国能建建筑集团承建的科特迪瓦必欧雅46兆瓦生物质电站项目进入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该项目位于阿比让以东的阿博伊索省,是西非地区最大的生物质电站,建设包括2台25兆瓦汽轮发电机、2台锅炉以及控制楼和堆料存储区的设计、供货、安装和调试工作。项目建设运营期间,将提供超过1000个
在业内人士看来,生物质能有望在政策支持下迎来快速发展,但基于纯发电项目盈利难的现实,综合能源服务以及跨产业、跨行业融合协同发展将成为其发展的新方向。作为重要的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绿色、低碳、清洁,不仅发电输出稳定,还可参与电力调峰,在推动实现“双探”目标方面潜力巨大。国家发改委、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0月19日,吉林省能源局答复《关于加快我省乡镇生物质能源化利用的建议》中指出,实施秸秆能源化利用“能源替代工程”,在全省各地因地制宜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生物质锅炉、秸秆发电、生物气化等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生物天然气项目。发展秸秆直燃发电项目。一是有序推进农林生物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10月19日,国家电网发布关于2023年度第1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5000000万元,其中风力发电2251413万元,太阳能发电2522532万元,生物质能发电226055万元。
10月19日,国家电网发布关于2023年度第1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5000000万元,其中风力发电2251413万元,太阳能发电2522532万元,生物质能发电226055万元。公告称,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调剂202
华能山东分公司济阳生物质2024-2025年锅炉灰、渣综合利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3-10-2-097-01)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1.招标条件本华能山东分公司济阳生物质2024-2025年锅炉灰、渣综合利用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济阳生物质热电有限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文件提出,提高秸秆、林业剩余物等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水平,深入论证玉山县生物质气化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加快推进余干、鄱阳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探索生物质能利用的市场政策。加强能源开发生产环节
法国总统马克龙9月24日宣布,为促进生态转型和实现减排目标,法国将在2027年之前关停并改造最后两座燃煤发电厂。马克龙当天接受电视采访时说,传统化石能源污染严重,为实现生态转型必须摆脱煤炭发电。法国现有两座燃煤电厂,分别位于西部的科尔德迈市和东部的圣阿沃尔德市,它们将被完全改造为生物质
国家能源局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多措并举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继今年6月突破13亿千瓦后,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再创新高,截至10月底突破14亿千瓦,达到14.04亿千瓦,同比增长20.8%,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49.9%,其中水电4.2亿千瓦(常规水电3.7亿千瓦、抽水蓄能5004万千瓦)、风电4.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1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减碳技术和服务,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领域投
11月28日,国家能源局通报10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办理情况。2023年10月,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以下简称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889件,办结投诉举报1273件(含往期结转)。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当月接收情况2023年10月,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889件,环比增长3.01%、同比增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8日,派能科技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产品线实现Wh级到MWh级无缝覆盖,并可通过集装箱系统扩展至百MWh,能够覆盖从家庭到工商业再到电网、大型新能源发电站等各种场景。公司产品目前已在国内工商业储能、可再生能源配套储能、微电网储能等场景实现商用。公司积极拓展国际、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28日,阳光氢能智能制造中心开工仪式隆重举行,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合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宋道军,合肥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钱文,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党委书记张友权,副总裁兼阳光氢能董事长彭超才等出席仪式。项目投产后,阳光氢能生产制造智能
近日,济南市十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文件提出,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深度、复合应用,在规划阶段明确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建设要求和应用规模,新建建筑应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农村社区以及集中
11月22日,陕西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何钟主持召开了全省四季度节能工作第二次调度推进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的有关通知精神,通报了各市(区)1-10月份规上工业能耗情况,在各市(区)的努力下,能耗增速较1-9月份放缓,工作取得了一定
1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补贴范围包括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发电项目,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
1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通知》显示,2024年风力发电补助32.6773亿元,太阳能发电补助11.8061亿元,生物质能发电补助未安排补助预算,风光补助资金总计44.4834亿元。《通知》明确拨付补贴资金原则如下:(一)优先足额拨付第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11月3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宝坻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积极参与碳排放核查核算、产品碳足迹、可再生能源、氢能等国家标准制定。积极参与研制节能降耗、减污降碳等标准,推动资源
土耳其能源公司MargunEnerji与合作伙伴EGS和华为合作,正准备为其位于土耳其西部的太阳能发电厂(SPP)增加一个2兆瓦时容量的电池储能系统,该发电厂的峰值装机容量为20.17兆瓦。MargunEnerji在一份声明中强调,储能系统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实现碳中和、能源行业转型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发挥着关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