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市机管局修订的《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贯彻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鼓励社会资金和力量投入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原文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机管局修订的《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府办规〔2023〕1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机管局修订的《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29日
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鼓励社会资金和力量投入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类公共机构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等方式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第三条(职责分工)
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本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具体管理工作由市机管局负责实施。
市机管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市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市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各区机管局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区域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第四条(对象及方式)
公共机构建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技改:
(一)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未达到同类公共机构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相应标准或超过能耗定额基准值的;
(二)建筑用能设施设备系统,如空调、锅炉、照明、动力等,能效水平未达到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
(三)建筑用能大型设施设备列入年度大中修、专项维修或设施设备使用到期拟进行报废更换计划的;
(四)采用太阳能、空气能、地热能等能源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技术改造的。
确因客观原因不具备实施条件的,经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可暂缓实施。
公共机构建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技改:
(一)对办公建筑分散于多个区域的公共机构,鼓励采用多区域联动方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二)对有多家单位合署办公的办公建筑,鼓励由其中一家单位牵头实施或由多家单位共同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三)新建建筑项目交付使用投入运行满3年后,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项目能源系统实施能源托管。
第五条(预算安排)
能源管理合同期内,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及运维费用预算根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认定及有关合同约定的基准核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列入部门预算,视同能源资源及运维费用列支。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及运维费用(含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预算及支出,原则上不应超过实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上一年度能源资源及运维费用的预算及支出。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上一年度能源资源及运维费用情况无法真实反映公共机构实际用能情况的,经评估后可进行合理调整。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及运维费用预算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重新核定。
第二章 项目储备
第六条(项目备案)
公共机构计划实施或已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当将合同能源管理信息报送本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备案。
公共机构使用部门预算资金实施上述节能技改或建筑维修项目的,原则上在其能源资源及运维费用预算中统筹安排相关经费,财政部门不再另行安排(经本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确认同意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除外)。
第七条(项目储备库)
市机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市级公共机构报送的项目信息,结合能耗定额管理、能源审计、大中修项目节能前置审核等工作开展情况,编制市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计划表,建立市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储备库。
各区机管局应当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建立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储备库。纳入区储备库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当报市机管局备案。
第八条(协同推进)
对纳入市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市机管局根据实际情况,推进项目实施,并会同市有关部门对纳入市级储备库的项目提供政策指导。
区机管局应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纳入区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储备库的项目给予政策扶持与指导。市机管局应当对区机管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推进工作给予指导。
第三章 项目实施
第九条(前期评估)
公共机构在启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政府采购之前,应当邀请节能专业机构对项目技术方案、服务范围和标准、成本核算、基准能源资源消耗量和费用、预计节能量和费用及合同期限等进行评估。
成本核算是指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方案编制、设施设备购置、投资监理、施工监理、工程管理、评估验收、运行维护等所有投入费用的核算。成本核算应充分考虑各阶段费用支出,保证项目预算的完整性。
基准能源资源消耗量是指经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严格测算核定,科学反映项目实施前,公共机构年度能耗实际水平的能源资源消耗值。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可作为基准能源资源消耗量参考依据。
节能量是指在满足与基准能耗测算时建筑用能工况、用能人数、业务承载情况、气候条件等保持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带来的相对于基准能耗的能源资源消耗减少量。
第十条(采购形式和方式)
合同能源管理属于服务项目,以合同能源管理期内预计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总费用作为最高限价。公共机构应当对照市财政局发布的《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依法确定采购形式和采购方式。
公共机构要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基准能源资源消耗量、节能目标、奖惩条件等,考虑项目的安全性、可行性、经济性和适用性。
涉密项目相关采购工作,按照涉密项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
公共机构和节能服务公司应当参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细化合同条款,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合同标的、合同期限、基准能源资源消耗量及计算方式、基准费用及计算方式、节能量及节能量调整核定方式、服务绩效目标、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保密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等专项条款内容,及时签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可结合设施设备使用寿命、项目投资金额、投资回报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不超过10年。
采用集中办公或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可委托物业服务公司作为合同第三方参与项目实施。
公共机构作为业主单位应统筹协调节能服务公司与物业服务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做好预算编制、项目申报、项目管理等工作,并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配合做好项目的现场管理及物业服务保障等工作。
节能服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公共机构及物业服务公司的现场管理要求,推进项目实施。
第十二条(项目施工)
节能服务公司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项目各方应签订安全责任书或协议书。
施工管理过程中,各单位应当加强风险防范,科学管理,文明施工,保证安全质量。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
公共机构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采用适宜的方式对项目加强管理,也可聘请工程监理等专业机构进行专业管理。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
公共机构和节能服务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项目验收,并进行相关专业技术培训。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十五条(运营保障)
能源管理合同期内,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做好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的运行维护工作。
节能服务公司应当在项目验收前,组织对物业服务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项目及物业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应急处置)
能源管理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项目环评及项目风险源评估。发现任何影响项目安全稳定运行的事项,节能服务公司应当尽快解决,物业服务公司配合做好工作。对业主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约定处理。
第十七条(项目移交)
能源管理合同执行完毕后,节能服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共机构移交项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档案等资料。
第五章 节能量认定
第十八条(要求和职责)
根据项目需要,合同当事人应当经协商后,共同聘请第三方作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核定机构,并在合同签订时予以明确。
对申请政府财政资金奖励项目的节能量认定方法和程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九条(基准能耗计算原则)
可以选择项目实施前一年至三年期间任意年度的能耗数据作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基准能耗予以核算,并按照实际能源单价换算相应的年能耗费用。
新建建筑的基准能耗,由节能服务公司根据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采用能耗模拟的方式进行测算,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节能设计标准的最新要求,测算结果应当由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进行检验评估。
第二十条(节能量调整核定方法)
对于因建筑运行工况、用能人数、业务承载情况、气候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实际节能量与预期节能量存在较大差距,可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节能量调整核定方式,对节能量进行核定。若未在合同中约定相应调整方法的,双方可另行协商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参考《建筑改造项目节能量核定标准》进行节能量核定。若合同双方对节能量核定结果存在异议,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第六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节能费用支付)
公共机构和节能服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要求,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费用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第二十二条(运行维护等费用支付)
能源管理合同期内,项目的运行维护等费用支付,由合同各方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执行。
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项目的运行维护等费用支付,由公共机构、节能服务公司、物业服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七章 国资管理
第二十三条(国资处置)
对项目实施前涉及原有设施设备等国有资产处置的,按照本市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资产处置。
第二十四条(国资入账)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无偿赠予公共机构。公共机构应当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第八章 项目激励
第二十五条(绿色金融)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业务,通过优化绿色信贷服务、创新绿色保险产品、促进绿色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投资等方式,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方式予以支持鼓励,形成公共机构绿色化改造的金融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模式。
第二十六条(节省费用的使用)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公共机构,项目内节省的能源资源费用,如需统筹用于本单位开展节能工作的,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解释权)
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市机管局承担。
第二十八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景春梅金爱伟谢笑梅(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课题组)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近两年来,我国光伏制造业阶段性供需失衡,“量增价减”问题加剧,出现“内卷式”竞争。光伏制造业是我国培育的重要新质生产力,长期看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在推动光伏制造业重回
6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正式对外发布《五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将组织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此次活动以“绿色、低碳、智能、安全——赋能新农村,畅享新出行”为主题,旨在加快补齐乡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短板
5月29日,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积极推动建筑用能低碳化,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积极推动在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
绿电直连政策以制度创新“四应”国家大局绿电直连是风、光、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实现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不循旧历,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现“四应”,即呼应社会诉求、响应行业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推动新能源规模开发利用。强化新能源资源管理,加强陆上风电和海上光伏资源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快推动海上风电和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进能源供给清洁替代和能源消费电能替代。建
6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工信厅通装函〔2025〕219号)。其中指出,推动车网互动技术在乡村地区应用,提升乡村绿色发展水平。落实车购税、车船税减免,汽车以旧换新,县域充换电设施补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为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江苏南京江宁开发区作为首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制定全省首个园区级近零碳工厂标准,针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服务,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进程。近日,园区西门子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A
5月30日上午,国家能源局在北京组织召开“十五五”能源规划专家座谈会,听取有关专家对“十五五”能源发展的意见建议。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志主持会议并与专家进行深入交流。座谈会上,叶奇蓁、江亿、刘吉臻、金之钧、郭剑波、汤广福、姜智敏、王震、郭春丽等院士专家先后发言。大家认为,“
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和工厂推荐工作及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择优推荐属地以制造业为主要产业特色、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工业园区(含高新区、开发区等工业类产业
5月29日,尚纬股份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仪式在厂区红旗广场举行。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武俊、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大区经理梁凯、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领导朱万春、庞超群出席仪式。仪式上,武俊在致辞中回顾了乐山高新区自2022年8月成功申报四川省近零碳排放试点园区以来,系统推进园区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健全油气产品碳足迹核算体系,规范油气产品碳足迹核算边界、分配规则、计算方法、数据质量要求,率先在国内油气行业实现采油厂、分公司两级油气产品碳足迹核算全覆盖。截至目前,累计完成17家油气开发单位的油气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油气产品碳足迹包括油气勘探、开采、集输及生产服务
5月29日,由国网山东综合能源公司负责建设的山东省储能示范项目、济南市重点项目泽安莱芜200兆瓦/400兆瓦时独立共享储能电站正式并网运行。该项目占地面积25.6亩,于2024年8月入选山东省储能示范项目名单。自项目承建以来,公司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全链条协同作战”机制,整合各方优质资源,确保项目
6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正式对外发布《五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将组织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此次活动以“绿色、低碳、智能、安全——赋能新农村,畅享新出行”为主题,旨在加快补齐乡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短板
开展碳足迹核算是国家“双碳”战略中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组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单位计算了2023年燃煤发电、燃气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碳足迹因子和输配电碳足迹因子以及全国电力平均碳足迹因子,以生态环境部公告
5月29日,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积极推动建筑用能低碳化,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积极推动在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
5月30日,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行绿色办公和大型活动碳中和,推动企业将绿色生产理念纳入企业文化建设范畴,加快向绿色生产方式转型。全文如下: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
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从生活垃圾处理的保障措施、社会参与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出细化,共分七章三十五条。细则对生活垃圾每个类别进行更加细致地列举,提高分类准确性和公众辨识度,针对四类生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北京城市副中心力争到2027年,绿色创新能力、绿色企业数量、绿色产业产值不断提高。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绿色技术发明专利数量年均增长20%左右,建成北京市国际绿色技术概念验证中心。绿色产业特色化、规模化加快发展,绿色企业数量超过300家,建成1个绿色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5月30日,质子汽车首批次出口澳大利亚氢燃料重卡发车仪式圆满举行,正式开启质子汽车进军澳大利亚及新西兰新能源重卡市场新征程,也标志着质子汽车国际化战略再次迈出关键一步。据悉,此次出口车辆搭载行业量产最大功率240kW氢燃料系统和新一代电驱桥,最大续航里程达500公里,匹配A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推动新能源规模开发利用。强化新能源资源管理,加强陆上风电和海上光伏资源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快推动海上风电和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进能源供给清洁替代和能源消费电能替代。建
5月30日,由广东水电二局所属粤水电能源集团投资建设的粤水电巴楚县5兆瓦分布式光伏制储加氢一体化(试验示范)项目光伏电源侧成功并网。该项目是广东省属援疆企业在喀什地区投资建设的首个光伏制储加氢一体化项目,同时也是喀什地区首个集“光伏发电-制氢-储氢-加氢”于一体的氢能全产业链示范项目,
六月长风起,市场佳讯传,东方电气中标一批重点项目,扬帆起航赴新程。中标大唐南电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主机设备近日,东方电机、东方汽轮机成功中标大唐南电二期2×745兆瓦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商业机组设备。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国H/J级燃气轮机自主化进程,提升我国重大装备制造水平,
5月29日,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积极推动建筑用能低碳化,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积极推动在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6月3日,浙江省能源局印发《浙江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指导意见(试行)》,全文如下:浙江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能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结合我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实际,制订本指
“十五五”是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全球能源格局深刻调整的重要时期。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能源电力将持续处于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的大趋势大环境中,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电力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和先导作用,促进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实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
5月30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政策篇两部委: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自用不低于60%、上网不高于20%,按规缴费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5月27日,国家能源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10亿人民币增至25.6亿元。国家能源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21日,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股,法定代表人为蔡兆文。经营范围包括电力(热力)能源的开发与建设(仅限外埠经营)、经营管理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河南省绿证绿电交易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对绿证给出最新要求。通知指出,文件适用于省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文件指出,要加强绿证绿电与节能降碳政策
5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鼓励通过购买绿证等方式促进非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提出,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鼓励通过购买
5月15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河南省绿证绿电交易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对绿证给出最新要求。通知指出,文件适用于省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应在归集和报送电量数据时标注绿证
5月15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河南省绿证绿电交易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适用于省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应在归集和报送电量数据时标注绿证对应电量是否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
AINews网站发表署名RyanDaws的文章,题目是:WilltheAIboomfuelaglobalenergycrisis(人工智能的蓬勃发展会引发全球能源危机吗?)?(来源:国际能源小数据作者:ESmallData)人工智能对能源的需求正在膨胀成一个巨大的挑战。这不仅仅是关于电费的问题。其对环境的影响是严重的,包括消耗宝贵的水资源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