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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现货试运行以来,山东已经第三次调整分时电价体系。」
——享能汇工作室
10月,山东再次发文调整分时电价!
(来源:微信公众号“享能汇” 作者:享能汇工作室)
15日,山东发改委印发《关于征求 〈关于进一步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再次调整分时分时体系,这是自2019年山东启动现货结算试运行以来,第三次对分时电价作出调整!
本次调整最重点,是将今年6月份从原输配电价体系中分离出来的抽水蓄能容量电费、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两个部分纳入执行分时范围,分时情况与正在执行的工商业电价保持一致。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11月15日,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这意味着山东峰谷价差进一步拉大!
自2019年开展现货结算试运行后,山东不断根据电力现货市场价格信号调整工商业电价体系,第一次调整在2020年年末——由于现货出清价格和当时的峰谷价格矛盾,山东出现谷电用户入市难的情况,年底,山东根据光伏出力及负荷情况,自行作出了调整峰谷时段的决定;第二次调整在2022年末,山东根据连续一年现货结算试运行经验,拉大省内峰谷系数差,在全国首发午间“深谷”电价,并执行分时容量补偿电价。
而本次发文的第三轮调整重点,则是建立在今年6月全国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的基础上,将从原输配电价中独立剥离出的抽水蓄能容量电费、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再执行分时。
文件原文:政策调整后,工商业用户容量补偿电价、抽水蓄能容量电费、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以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不含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代理购电价格执行分时电价政策。输配电价(含线损、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代理购电损益分摊标准、保障性电量新增损益分摊标准、执行1.5倍代理购电价格中的0.5倍加价部分等其他标准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代理购电用户代理购电价格峰谷损益纳入代理购电损益,由代理购电用户分摊(分享);工商业用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容量补偿电价、抽水蓄能容量电费、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损益由全体商业用户分摊(分享),并逐月清算。
其实,早在2022年1月,山东就曾印发全国首个具有“分时”概念的省级输配电价方案——《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分时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颇有超前意识,也吻合2020年初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发改价格规【2020】101号文)第二十六条,“现货市场试点地区,结合实际情况可探索提出符合现货市场需要的、具有一定弹性的分时输配电价方案建议。”只不过方案暂不了了之。
而今年年内,全国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大刀阔斧改革,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从此,输配电价不再是“铁板一块”,也为山东顺势推出本次新分时电价方案造就共识基础。
本次山东分时电价体系调整,执行峰谷分时的电价部分,从原先的2个——代理购电价格和容量补偿电价,增至4个——代理购电价格、容量补偿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分摊。(如下图1蓝色):
享能汇制图1:山东最新执行分时的电价部分,前后对比
假如以今年11月电网代理购电为例(图1中的价格),比较山东某10千伏工商业用户明年起的电价变化。
则尖峰时段电价涨幅高达度电1.91分,高峰度电涨价1.33分、低谷度电跌价1.33分、深谷度电跌价1.71分,日间最大峰谷价差拉大至0.982元,较现行的峰谷差再次扩大度电3.624分!(见下图2)。
享能汇制图2:山东最新分时电价峰谷价差示例
随着价差拉大,意味着用户侧光伏、储能、充电等商业模式效益更大,投资标准和商业模式再次激活和更新。
同时,峰更贵,谷更便宜,也意味着零售市场价格波动起伏更大。
2024长协签订正在进行中,而本次文件继续对零售套餐提出约束机制,其中高峰时段均价在平段均价基础上,上浮不低于60%;低谷时段均价在平段均价基础上,下浮不低于60%。
完善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用户零售套餐约束机制。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用户零售套餐执行分时约束,其中高峰时段均价在平段均价基础上,上浮不低于60%;低谷时段均价在平段均价基础上,下浮不低于60%。参考容量补偿电价各季节时段,零售合同的峰段至少包含容量补偿电价的尖峰时段,谷段至少包含容量补偿电价的深谷时段。零售合同的谷段可在容量补偿电价平段和谷段中选取,峰段可在容量补偿电价平段和峰段中选取。谷段总时长不得少于峰段总时长,平段总时长不得少于12个小时。执行期间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享能汇制图3:山东最新零售套餐约束机制
去年山东调整分时电价后,中长期市场零售侧首次迎来“私人订制”,对用户的选择,以及零售套餐的定制,是省内售电公司盈利与否的关键因素,本次调整,主要变动为,再一次扩大了上下浮动范围,零售套餐设计空间进一步加大。
除此以外,电网代理购电分摊部分进一步细化。
根据文件,代理购电用户代理购电价格峰谷损益纳入代理购电损益,由代理购电用户分摊(分享)。这部分分摊与其他入市工商业用户无关。
享能汇工作室在《中国分时电价十二时辰》系列中曾分析,2021年以来,分时电价的更迭,映射出“双碳”目标背景下,中国电力系统正在经历的深远巨变:一为新型电力系统需要源网荷储的深度配合、相互响应;二为各省区的能源投资条件、投资方向发生变化。
正如实现碳达峰不可能一蹴而就,分时电价也仍处在探索和更迭阶段,山东省依据了电力现货市场价格规律作出的多次分时电价调整,反映了最新的系统供需平衡关系,和边际供电成本,也反映了其新能源并网速度和系统转型速度。
事实证明,现货市场价格成为政策调整的强有力信号基础,而分时电价势必有一天会与电力市场逐步衔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激发能源投资活力,引领源网荷储协同发展,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共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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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5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试行重大节日深谷电价,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前述三个节假日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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