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8日,内蒙古能源局等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该文件指出:纳入示范项目的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享受容量补偿,按放电量补偿上限0.35元/千瓦时,补偿期10年。补偿所需资金暂由发电侧电源企业分摊(不包括分散式分布式电源、光伏扶贫电站)。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不享受容量补偿。
建设要求指出,独立储能电站生命周期不低于20年(含电池更换),电站充放电转换效率一般不低于60%,电站可用率不低于90%。
独立储能电站暂考虑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和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
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提升系统调节能力的储能电站放电不低于50MW、4小时,保障高峰用电需求的储能电站放电不低于100MW、4小时,解决末端电网用电需求的储能电站放电功率不低于5MW、不超过50MW、不低于8小时。
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主要发挥新能源场站调峰、促进相关新能源发电主体提高利用率等作用,储能电站放电不低于50MW、2小时。
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和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均可以双重身份参与交易,放电时作为发电企业参与交易,充电时视同电力用户参与交易。
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通过租赁、出售容量等其他市场化方式获得收益,租赁费用由承租的新能源企业提供;储能容量租赁价格可参考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的容量补偿标准,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
政策原文及解读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
项目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内蒙古电力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新型储能有关规定,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有序推进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若干政策(2022—2025年)的通知》有关要求,自治区能源局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0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的通知》(国能发科技规〔2021〕4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1〕8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若干政策(2022—2025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88号)等有关要求,有序推进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建设,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全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独立储能电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主要是指直接接入公用电网,以独立市场主体身份直接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服务电力系统运行的新型储能电站,包括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重力、超级电容等。
第二章 建设要求
第三条 【通用要求】独立储能电站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主要设备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运营生命周期不低于20年(含电池更换),电站充放电转换效率一般不低于60%,电站可用率不低于90%。
第四条 【并网要求】独立储能电站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符合储能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要求。
第五条 【应用场景】独立储能电站暂考虑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和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两者的功能定位和应用场景有明确区分。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主要发挥提升系统调节能力、保障高峰用电需求、解决末端电网用电需求等作用,其中提升系统调节能力的储能电站放电功率不低于5万千瓦、连续放电时长不低于4小时,保障高峰用电需求的储能电站放电功率不低于10万千瓦、连续放电时长不低于4小时,解决末端电网用电需求的储能电站放电功率不低于0.5万千瓦、不超过5万千瓦、连续放电时长不低于8小时。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主要发挥满足新能源场站并网运行要求、为有明确服务关系的新能源场站调峰、促进相关新能源发电主体提高利用率等作用,储能电站放电功率不低于5万千瓦、连续放电时长不低于2小时。
第六条 【布局要求】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中,提升系统调节能力的独立储能电站重点布局在电网调节能力较弱、新能源因送出受阻消纳困难的地区;保障高峰用电需求的独立储能电站重点布局在负荷中心用电需求增长较快、尖峰时刻供电能力不足的地区;解决末端电网用电需求的独立储能电站重点布局在阿拉善、锡林郭勒以及北部边境电网薄弱地区。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重点布局在新能源资源富集、系统消纳能力较差的地区;鼓励未配建储能的在运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根据电网结构就近布局建设独立储能电站,提升新能源电站利用率;鼓励新增的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按照配建储能规模的相关要求,根据电网结构就近布局建设对应规模的独立储能电站。
第七条 【投资条件】支持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独立或成立联合体投资建设独立储能电站,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独立储能电站投资。鼓励未配建储能的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采用合建、租赁、购买等方式建设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鼓励已配建储能的在运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在满足计量、运行控制等技术条件、安全标准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将配建储能整合为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的配建储能暂不考虑转为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原则上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的配套送出工程全部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的送出线路工程由储能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电网变电站内的相关工程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八条 【支持内容】鼓励独立储能电站开展新型储能技术应用示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支持开展液流电池、压缩空气、钠离子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重力、飞轮等技术路线试点示范;支持能够提供物理转动惯量的技术路线,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支撑新能源消纳;支持装备制造行业、能源行业的龙头企业牵头建立新型储能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等,支持新型储能相关生产企业技术攻关和改造,在重大科技项目攻关、高新技术认定、科研经费投入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倾斜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推荐纳入“科技兴蒙”政策支持范围;支持新型储能装备制造企业在自治区投资建设储能装备制造项目。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第九条 【调度运行】独立储能电站按电网企业要求接入相应的电压等级,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纳入全区电力运行统一管理。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和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在正常运行方式下作为独立市场主体,按市场规则参与电力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自主申报充放电计划;在电网出现紧急状况(如电力供需紧张、电网事故等)时,独立储能电站按照电力调度机构安排的运行方式进行充放电,电力调度机构应合理安排调用独立储能电站。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在充电时应优先满足对应新能源场站调峰需求,不足部分按市场规则自主申报充电计划。
第十条 【交易方式】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和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均可以双重身份参与交易,放电时作为发电企业参与交易,充电时视同电力用户参与交易。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相应的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蒙西地区的独立储能电站可通过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获得收益,充放电电量电价以及辅助服务费用按相关市场价格及规则执行。蒙东地区的独立储能电站在电力现货市场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行之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执行峰谷、尖峰等分时电价政策,并按照东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相关要求,参与有偿调峰、调频、转动惯量调用获取收益;电力现货市场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行后按相关市场价格及规则执行。
第十一条 【容量补偿】纳入示范项目的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享受容量补偿,补偿标准按放电量计算,补偿上限暂按0.35元/千瓦时,补偿期暂按10年考虑,如有容量市场或容量电价相关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补偿所需资金暂由发电侧电源企业分摊(不包括分散式分布式电源、光伏扶贫电站),电网企业按月测算补偿资金规模和各发电侧电源企业分摊标准。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不享受容量补偿。
第十二条 【市场化】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通过租赁、出售容量等其他市场化方式获得收益,租赁费用由承租的新能源企业提供;储能容量租赁价格可参考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的容量补偿标准,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为相关新能源场站提供调节服务产生的充放电量需能够进行计量,对应的充电电量价格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章 项目申报
第十三条 【组织申报】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由自治区能源局统一组织示范项目申报,建设规模及布局根据电网实际需求确定,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组织上报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储能项目。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不开展示范项目申报,由储能企业自主选择独立储能电站容量和场址位置,原则上就近布局在与之建立对应关系的新能源电站周边。
第十四条 【遴选评估】自治区能源局组织电网企业和第三方咨询机构,对各盟市上报的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进行遴选评估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容量认定】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建成投运后,储能企业与对应的新能源企业应及时签订租赁协议或购买合同,鼓励租赁双方签订长期协议;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能源项目租赁或购买的储能容量进行认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项目备案】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的独立储能电站实行备案管理,并及时将备案情况报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自治区能源局。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电网企业要对独立储能电站在规划用地、施工许可、电网接入、用能指标等前期手续上依法依规给予支持。独立储能电站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要求开展电站设计、建设、安装、竣工验收和运营,电站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具相应资质。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独立储能电站建设完成后,由所在盟市能源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会同电网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联合组织竣工验收。电网企业要抓紧研究制定独立储能电站并网准入标准,强化独立储能电站设备质量技术标准要求。
第十九条 【运营监管】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和有关机构定期开展项目监管,对于纳入示范项目的独立储能电站投资主体,在补偿期内原则上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不得以出卖股份、资产租赁、分包、转包等任何方式实质性变更投资主体。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独立储能电站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运行和检修规程,定期开展设备运维检修和电池系统健康状态评估、涉网性能检测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和消防设备检查,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第二十一条 【退出管理】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业主应做好项目运行状态监测工作,实时监控储能系统运行工况,在项目达到设计寿命或安全运行状况不满足相关技术要求时,应及时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满足相关要求的,项目业主应及时采取项目退役措施,并及时报告原备案机关及其他相关单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自治区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与国家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若干政策(2022—2025年)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全区新能源规划、电网规划和新型储能发展等实际情况,自治区能源局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旨在有序推进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丰富拓展新型储能应用场景,试点示范新型储能先进技术,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政策主要内容解读
《实施细则》主要从厘清独立储能定义和功能定位、拓展多元化应用场景、合理优化项目布局、规范储能电站及配套工程建设、完善市场价格机制、健全调度运行机制、建立容量补偿和共享租赁机制、示范项目申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独立储能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提出相关要求。
(一)独立储能定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直接接入公用电网,以独立市场主体身份直接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服务电力系统运行。
(二)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功能定位,划分为电网侧独立储能、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网侧独立储能为电力系统整体服务,发挥提升系统调节能力、保障高峰用电需求、解决末端电网用电需求等作用。电源侧独立储能主要为对应的新能源场站提供调节服务,充电时优先满足新能源场站的调峰需求、不足电量从电力市场获取,放电时结合市场交易和电网需求自主安排。
(三)拓展应用场景。电网侧独立储能细分为三类应用场景,各类场景的储能规模有明确区分:提升系统调节能力类的放电功率不低于5万千瓦、时长不低于4小时,保障高峰用电需求类的放电功率不低于10万千瓦、时长不低于4小时,解决末端电网用电需求类的放电功率不低于0.5万千瓦、不超过5万千瓦、时长不低于8小时。电源侧独立储能的放电功率不低于5万千瓦、放电时长不低于2小时。
(四)独立储能布局。结合新能源消纳和电网运行需求,电网侧独立储能重点布局在新能源送出消纳困难地区、负荷中心和电网末端地区,电源侧独立储能重点布局在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结合新能源场站位置和电网结构就近建设。
(五)储能电站建设。电网侧独立储能根据电网实际需求有序建设,允许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独立或成立联合体投资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电源侧独立储能结合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的需求建设,可采用合建、租赁、购买等方式新建或技术改造转为独立储能电站,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的配建储能暂不考虑转为独立储能电站。
(六)配套工程建设。电网侧独立储能的配套工程全部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电源侧独立储能的送出线路工程由储能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电网的变电站内工程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七)调度运行机制。为充分发挥新型储能移峰填谷、调频调压等调节作用,独立储能电站需接受电网统一调度管理,在电网出现紧急状况时严格按电力调度机构的计划安排运行,其他时段可参与市场交易自主申报充放电计划、按市场出清结果运行。
(八)市场价格机制。以市场化为导向,完善适应新型储能的市场价格机制。允许独立储能自主选择参与电力中长期和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等获取收益,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相应的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九)容量补偿机制。考虑到新型储能正处于起步阶段,为促进电网侧储能发展,在容量市场(电价)运行之前,按放电量给予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容量补偿,每度电的补偿标准上限为0.35元/千瓦时,补偿期为10年,具体补偿标准在示范项目评估时根据项目方案研究确定。
(十)共享租赁机制。为提高新能源配建储能转独立储能的积极性,拓宽电源侧独立储能收益模式,支持电源侧独立储能通过共享租赁等方式获得收益,鼓励储能企业和新能源企业签订长期协议,租赁价格可参考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的容量补偿标准,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
(十一)示范项目申报。加快多元化新型储能技术试点示范,由自治区能源局统一组织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申报,并会同电网企业、第三位咨询机构开展示范项目评估,从安全可靠先进等方面遴选出示范项目并组织项目实施。
(十二)项目监督管理。加强独立储能项目管理,对项目备案、开工建设、竣工验收、项目监管、安全生产、状态检测和项目退出提出明确要求。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4日消息,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明确我省电化学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期限内共收到22条反馈意见,经研究,采纳13条,未采纳9条。其中,反馈单位为广储文峡能源(文昌)有限公司、国电投、华能核电、大唐海南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1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山东省2025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开展新型储能提振行动,其中完善储能市场交易机制方面,适当放开现货市场限价,拉大充放电价差。支持储能自主参与实时电能量市场和调频、爬坡、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建立“一体多用、分时复用”交易
近年来,新疆依托丰富的新能源资源,加快建设“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在广袤的新疆大地上,戈壁荒漠源源不断汇聚绿色动能,新能源及储能等新兴产业正蓬勃发展。2024年年底,新疆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在西北地区省份中率先突破1亿千瓦,达到1.003亿千瓦。新能源电源大规模并网给电网调峰和系统安全稳
4月21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山东省2025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文件明确,2025年,完成煤电灵活性改造2000万千瓦左右,建成新型储能300万千瓦,全省新能源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重点任务方面,新能源结构优化行动:1.加快发展风电。快速提升风电装机规模,减少电力系统调节压力。海上风电建成华能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1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2025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文件明确,2025年,完成煤电灵活性改造2000万千瓦左右,建成新型储能300万千瓦,全省新能源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文件提出,大力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支持采用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
2024全年,内蒙古中西部地区新型储能累计充电量8亿千瓦时、放电量6.6亿千瓦时。而2025年一季度,新型储能累计充电量达6.2亿千瓦时、放电量5.3亿千瓦时,转换效率达85.4%,实现了新突破。近日,在自治区储能企业座谈会上,9家企业共话储能产业发展新商机。会上,内蒙古电力集团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储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200MW/400MWh!万里扬广东佛山高明独立储能项目开工4月11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的万里扬高明独立储能项目举行动工仪式。该项目占地38亩,总投资8亿元,计划建设200MW/400
4月15日下午,欣旺达智慧能源公司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管理委员会正式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合作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的网侧独立储能项目。该项目作为当地的大型独立储能电站,是盐城乃至江苏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实践。本项目选址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沿海合作开发
北极星储能网讯:4月15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明确提出:到2027年新型储能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成效明显,新型储能年等效充放电循环达到300次,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到2030年新型储能规模不低于300万千瓦。文件提到
北极星储能网讯:4月16日,江西省发改委音发布《关于支持独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件提出:建立健全“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完整市场体系,支持独立储能参与现货市场和电力中长期市场,鼓励独立储能分时段签订市场合约,发挥其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独立储能每年调用充放电次数原则
为满足投资人了解不同省份储能电站的电能量收益情况,飔合科技广泛收集市场数据,基于聆风智储收益测算模型,暂不考虑系统运行、运营等费用对收益的影响,仅考虑设备性能(设备充电深度100%,转化效率80%,额定功率100MW),测算独立储能电站在各省现货市场低充高放收益表现,为投资决策提供量化分析依
新型电网运行控制系统赋能电力系统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为了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更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近年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自主研发了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新型电网运行控制系统,主要包括大电网电磁暂态仿真、多时
根据CNESADataLink全球储能数据库的不完全统计,2025年第一季度,国内新增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5.03GW/11.79GWh,同比-1.5%/-5.5%。其中表前新增装机规模4.46GW/10.57GWh,同比-0.2%/-4.4%,用户侧新增装机规模575MW/1124MWh,同比-10.9%/-11.6%。图12025年1-3月中国新增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
江苏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专注于储能系统集成与核心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公司依托“储能PACK生产、系统集成、集成方案销售、电站运营”全产业链布局,已形成覆盖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的多场景应用的解决方案能力。2024年公司海内外储备订单饱满,项目覆盖国内,欧洲,东南亚,中东等地区。为满足业
北极星储能网讯:4月22日,关于国天能源内蒙古二连浩特市200MW/400MWh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公示发布,项目位于内蒙古二连浩特市境内,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8000万元、拟申请银行贷款32000万元,折合单价1元/Wh。项目建设一座200MW/4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属于电网侧独立储能,并配套建
在电力系统中,人工智能技术贯穿于发电、输电、配电和用电等各个环节,通过优化运行参数、调度策略和用电设备控制,显著减少了能源浪费和损耗,提高了整个能源链路的效率。在发电侧,人工智能可以优化发电机组的运行参数,提高发电效率;在电网侧,可以优化电力调度,减少线路损耗;在用户侧,则可以通
4月22日,巴彦淖尔市能源集团旗下巴能(乌拉特中旗)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德岭山500千伏变电站电网侧储能项目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附近,建设规模为100MW/400MWh,储能系统采用全户外预制舱式布置,户外放置80个储能电池预制舱和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1日,杭州鑫蜂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同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就算电协同领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秉承资源共享、互利共赢、长期稳定的合作原则,共同推进算力中心储能、新型零碳智算园区与人工智能算力技术创新业务的深度协同。通过算电协同有效提升智算数据中心的运营效率和
广东电网公司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广东累计发电装机容量达2.27亿千瓦,同比增长14.1%。广东发电装机电源类型涵盖传统与新兴能源,煤电、气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储能电源等多元互补,共同构建了百花齐放的能源格局,使得广东在应对不同能源需求和环境挑战时更具灵活性和
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在北京首都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开幕,由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中国能源研究会和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主办。本届峰会以“数智赋能产业变革,储能重塑能源格局”为主题,开幕式现场汇聚了国内外政府主管部门、科研院所、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储能产业链龙头企业等1000
近日,林洋集团总裁、林洋能源董事长陆永华,林洋能源高级副总裁方壮志等公司高层于波兰华沙与瑞典上市能源集团Suntrade核心高层举行会谈。双方聚焦北欧储能市场的发展潜力分析、现有项目开发及设备供货合作等话题展开深度磋商,并顺利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包含Suntrade集团拟于2025-2026年间向林洋能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15年《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后,我国在价格改革领域的又一重要政策文件,旨在进一步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优化价格治理体系。《意见》面向电力行业的价格机制改革部署了一系列重要工作
新电改十年历程中,“双碳”目标和体制改革双轮驱动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完成从政策培育到市场化运营的范式转变。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背景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引发的系统波动性矛盾与灵活性资源结构性短缺,催生了源网荷储协同调节的刚性需求;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制度创新与多层次价格传导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2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3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公示。详情如下:2025年3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公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围有
华能江西分公司永新抽水蓄能电站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4-1-277)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1.招标条件本华能江西分公司永新抽水蓄能电站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市场总体运行情况。2024年,省内发电侧共结算上网电量3504.0亿千瓦时,总结算均价453.51元/兆瓦时(含市场化容量补偿电价、煤电容量电价、抽水蓄能容量电价、两个细则);省内用电侧总结算电量4235.64亿千瓦时,最终结算均价426.63元/兆瓦时(含市场化容
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给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带来重大变革,在此转变中,需要实现顶层机制与底层技术的有机结合,为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入市提供有力支撑。在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的同时,行业面临两大挑战:顶层机制层面,需优化新能源与火电、新型经营主体同台竞价的制度设计;底层技术层面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优化我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通知。《指引》指出,非电网直供电终端用户用电价格可按照“基准电价+上浮幅度”确定。具体如下:基准电价为非电网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购电的平均购电价,平均购电价按
2025年4月10日,全球储能行业顶级盛会——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5)在北京·首都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开幕。ESIE2025由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中国能源研究会和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主办。本届峰会以“数智赋能产业变革,储能重塑能源格局”为主题,开幕式现场汇聚了国内外政府主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完善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合理体现煤电机组高效调节价值和环境价值。《方
2025年4月10日,全球储能行业顶级盛会——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5)在北京·首都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开幕。ESIE2025由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中国能源研究会和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主办。本届峰会以“数智赋能产业变革,储能重塑能源格局”为主题,开幕式现场汇聚了国内外政府主
广东煤电清洁低碳转型思路及举措黄少中1汤泰1王浩浩2张葵叶1于立东1(1.中国能源研究会双碳产业合作分会2.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在“双碳”战略目标指引下,我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是大势所趋。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指出,“2030
2024年12月15日,德国EPEXSPOT电力市场电价跌至-150欧元/兆瓦时,这是该国第37次出现负电价。与此同时,中国山东电力现货市场连续21小时电价低于-0.08元/千瓦时,创国内纪录。当光伏电站在正午时分“倒贴钱发电”,微电网运营商在电价低谷期“反向盈利”,一场由负电价引发的能源革命正在重塑行业格局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