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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风电场“7·2”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2023-11-27 09:15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风电高空作业风电事故风电安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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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2022年7月2日17时45分许,云南能投泸西永三风电场5#机组主轴更换吊装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5.18万元。

2022年6月22日,永三风电与德成吊装公司签订永三风电场2022年度风力发电机组大部件吊装更换工程框架采购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约定德成吊装公司应认真执行现行的安全工作规程及永三风电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保证施工现场人身和设备安全,因其过失造成事故的,其负责全部责任。

2022年7月2日8时许,德成吊装公司施工负责人杨某旺带领杨某正等9名施工人员及安全员杨某到永三风电5#风机施工现场组织召开班前会,按照工作票内容交底分工后,施工人员按分配任务各自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开展工作,17时许,完成了主轴的吊装更换工作。期间,永三风电安全员李某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及旁站,17时20分许,李某按公司规定及工作票内容完成了旁站返回公司。17时30分许,杨某旺组织李某辉、吴某鑫、杨某正4人准备将更换下来已固定在工装上的主轴用汽车起重机调运至货车上,杨某旺指派安全员杨某按照任务分工在风机塔下收拾工具,其担任起重指挥,李某辉负责驾驶汽车起重机,吴某鑫、杨某正协助其用吊带一端兜住前轴承座,另一端绕一圈兜住主轴,再将吊带交叉挂在起重机挂钩上(吊带夹角约60度)。指挥李某辉将主轴起吊至约离地40厘米,观察起吊物平衡后,继续起吊至距地面约4米后停止起吊。17时45分许,杨某旺指挥货车驾驶员倒车至起吊物下方后,准备调整起吊物入车方向,即和吴某鑫、杨某正爬上货车车厢,分别站在车厢右上方、左上方、右下方,指挥李某辉操作起重机将起吊物往下放至货车护栏位置,杨某旺等3人即用手推拉起吊物调整方向,起吊物碰撞货车护栏失稳,吊带一端滑脱,起吊物整体坠落砸中站在货车车厢右侧的杨某正、杨某旺和货车护栏及车厢后,滚落至货车右侧车轮与起重机间,造成杨某正、杨某旺受伤,货车受损。

详情见下:

2022年7月2日17时45分许,云南能投泸西永三风电场5#机组主轴更换吊装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5.1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县能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有关同志组成的泸西云南能投泸西永三风电场5#机组主轴更换吊装工程“7·2”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纪委县监委介入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经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调查询问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以及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有关单位情况

1. 泸西县云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三风电)为项目发包单位。成立于2011年8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黄向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25275798******,注册资本18500万元,住所为泸西县三塘乡连城村委会阿鲁哨村小组永三风电厂,登记机关为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及经营。公司现有27人,下设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电厂三个管理部门,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

2. 大理市德成吊装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成吊装公司)为项目承包单位。成立于2006年8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吴德成,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29017928******,注册资本2500万元,住所为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环城南路125号,登记机关为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为大型物件装卸服务、大型物件运输、机电设备安装、风电设备维护、检修等。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D353******,资质类别及等级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编号为D253******,资质类别及等级为特种工程(特种设备的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云)JZ安许证字﹝2016﹞000***,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编号为6-5-*****-2021,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类四级,有效期至2027年1月6日。

(二)项目发包合同签订

2022年6月22日,永三风电与德成吊装公司签订永三风电场2022年度风力发电机组大部件吊装更换工程框架采购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约定德成吊装公司应认真执行现行的安全工作规程及永三风电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保证施工现场人身和设备安全,因其过失造成事故的,其负责全部责任。2022年6月22日,永三风电向德成吊装公司发出施工派工单,项目名称为云南能投泸西永三风电场5#机组主轴更换吊装工程,项目内容为1台海装2.0MW风力发电机机组主轴更换吊装,工期为7天(2022年6月26日至2022年7月3日)。事故发生时,5#机组主轴已更换完成,正在进行收尾、转场工作。

(三)涉事起重机及吊索具、起吊物、货运车辆情况

1. 起重机及吊索具情况。涉事起重机为汽车起重机,2020年9月购置,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号牌为云******,车辆类型为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所有人为大理市德成吊装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品牌型号为徐工牌XZJ5556JQZ100,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11月,额定起重量为100吨,起升高度为13.9米,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至2022年10月9日,购买工程机械设备保险至2023年5月19日。涉事用吊索具为环形合成纤维吊装带,安全载荷为20吨,工作长度为12米。

2. 起吊物情况。涉事起吊物为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制造的H102N-2.0MW风力发电机机组主轴,材质为42CrMoA(国际标准合金结构钢),由主轴、前轴承座、后轴承座组成,主轴为圆柱形,长为3.374米,前轴直径为2.2米,后轴直径为0.56米,重量为15.679吨,主轴一面装有工装,起吊物总重量约为19吨。

3. 货运车辆情况。车辆为重型仓栅式货车(四桥车),号牌为皖******,所有人为滁州长久物流公司,车辆识别号为LFNFVXSX4LA******。系货运车辆,核定载质量为17570公斤,车辆货箱内部尺寸为长12米、宽2.556米、高3.989米。驾驶员罗健2022年7月2日通过“货满满”APP找到订单,并驾车到达永三风电5#风机。

(四)项目安全管理简况

1. 德成吊装。德成吊装公司接派工单后,按照工程承包合同、安全协议编制了“三措两案”,经公司副总批准后报永三风电审批,委派了项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施工人员参加了入场安全知识培训、技术交底。根据作业实际向永三风电申请了5#机组主轴更换的工作票和高处作业的作业票,每天召开班前会,将会议视频通过微信回传公司。

2. 永三风电。公司按照工程承包合同、安全协议,对德成吊装公司的“三措两案”、人员、设备、工器具进行了审核,德成吊装人员进场后开展人员核查,入场安全培训教育、风险告知和安全技术交底,根据检修工作申请签发许可工作票,在施工过程中开展了7次安全检查,按公司安全工作规程对大部件拆除及安装等重要、关键工序过程落实了旁站管理。

(五)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情况

县能源局。年初与云能投签订能源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印发了“电力油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并按照方案、计划要求开展执法检查,2022年1至6月对云能投共开展了6次检查、6次复查,发现隐患15条,已督促整改15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传达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会议11次。

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处置和现场勘察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7月2日8时许,德成吊装公司施工负责人杨某旺带领杨某正等9名施工人员及安全员杨某到永三风电5#风机施工现场组织召开班前会,按照工作票内容交底分工后,施工人员按分配任务各自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开展工作,17时许,完成了主轴的吊装更换工作。期间,永三风电安全员李某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及旁站,17时20分许,李某按公司规定及工作票内容完成了旁站返回公司。17时30分许,杨某旺组织李某辉、吴某鑫、杨某正4人准备将更换下来已固定在工装上的主轴用汽车起重机调运至货车上,杨某旺指派安全员杨某按照任务分工在风机塔下收拾工具,其担任起重指挥,李某辉负责驾驶汽车起重机,吴某鑫、杨某正协助其用吊带一端兜住前轴承座,另一端绕一圈兜住主轴,再将吊带交叉挂在起重机挂钩上(吊带夹角约60度)。指挥李某辉将主轴起吊至约离地40厘米,观察起吊物平衡后,继续起吊至距地面约4米后停止起吊。17时45分许,杨某旺指挥货车驾驶员倒车至起吊物下方后,准备调整起吊物入车方向,即和吴某鑫、杨某正爬上货车车厢,分别站在车厢右上方、左上方、右下方,指挥李某辉操作起重机将起吊物往下放至货车护栏位置,杨某旺等3人即用手推拉起吊物调整方向,起吊物碰撞货车护栏失稳,吊带一端滑脱,起吊物整体坠落砸中站在货车车厢右侧的杨某正、杨某旺和货车护栏及车厢后,滚落至货车右侧车轮与起重机间,造成杨某正、杨某旺受伤,货车受损。

(二)事故报告及救援处置情况

1. 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李某辉见事故发生,即拨打了“120”急救,杨某等人随即展开现场救援,同时向永三风电报告,接到事故报告后,永三风电即组织人员、车辆赶往现场参与救援,将杨某正、杨某旺送往泸西县人民医院抢救,杨某正在送医途中经120急救人员抢救无效死亡,杨某旺送医救治。2022年7月2日德成吊装公司副总张某赶到泸西与死者家属、货车驾驶员协商善后事宜,2022年7月3日达成善后赔偿协议。事故伤者杨某旺已出院在家休养。至此,该事故的善后事宜已妥善处理。

2. 事故信息上报情况。2022年7月2日18时06分,货车驾驶员罗某拨打“110”报警,2022年7月2日19时20分许,县应急管理局接三塘乡人民政府报告后,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州应急局。

(三)应急处置评估结论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迅速启动响应机制。县级有关部门、三塘乡党委政府有关人员赶到现场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封锁事故现场,县人民政府于7月3日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没有发生次生伤亡情况。同时,县人民政府、三塘乡党委政府指导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工作已妥善处置完毕,家属情绪稳定,对善后处置工作未提出异议。

(四)事故现场勘察情况

现场位于泸西县三塘乡永三风电场5#风机平台上,经度103.8度、纬度24.4度。永三风电场5#风机平台东北角有一圆柱形立柱,立柱上标记有“005 云南能投”字样,立柱顶端安装有三块条块状物形状为风机叶片。立柱西南侧地面上摆放有一辆履带式吊车、一辆黄色号牌为云******的吊车、一辆红色皖******的货车。云******吊车车身上见“德成吊装”字样,吊车上的起重臂呈升起状,起重臂上的钢绳呈下垂状,钢绳上连接有一个挂钩,挂钩下方地面上见一个长336厘米、顶部直径为56厘米、底部直径为220厘米的蓝色圆柱形物体,圆柱形物体其中一个侧面安装有一个铁架。圆柱形物体底部缠绕有一根布条,圆柱形物体底部与皖******货车相邻,货车与圆柱形物体底部相接处下方地面上见暗红色斑迹,相接的缝隙内见一顶蓝色安全帽,安全帽不同程度损坏,圆柱形物体两侧地面上见弯曲变形的红色铁质护栏。皖******货车右侧面对应圆柱形物体上方的护栏及车门损坏、部分缺失,车厢内见190厘米×182厘米的凹陷痕迹,凹陷痕迹处粘附有暗红色斑迹。经仔细搜索,现场其余未发现异常情况。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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