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潍坊市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系列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政字〔2023〕155号)等政策落实,拓展农村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广阔空间,结合潍坊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双碳”战略目标,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挖掘释放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为主线,以构建科学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为牵引,以优化新能源汽车市场供给为支撑,建立全链条全覆盖的配套保障、消费服务、政策支持、安全监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购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持续拓展农村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空间。
(二)主要目标
到2024年年底,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拉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增长,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全年增长35%、达到15万辆,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1.15万台和3.4万台;其中,农村户籍人口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40%、达到5万辆,农村地区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600台和9200台;农村地区电网、路网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和服务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
到2025年年底,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对新能源汽车消费拉动效应更加凸显,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20万辆,其中,农村户籍人口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6.5万辆;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布局合理、智能高效、安全共享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全市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1.34万台和5万台以上;农村地区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740台和1.3万台,实现公共充电站“乡乡全覆盖”;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力争达到8万辆左右;农村公路通达和服务保障能力大幅提升,乡镇新能源汽车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1.优化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修订完善《潍坊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电力、能源、交通等专项规划衔接,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加快构建科学合理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统筹做好重点领域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方面,依托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边临时停车位、国省干道停车区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配建以直流快充为主的公用充电设施,满足私家车、网约车、出租车、公务车等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同时,加强公共服务领域场站专用充电设施建设,满足公交、环卫、物流、港口等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居民充电基础设施方面,在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加快推进以小型直流、交流慢充为主的自用充电桩建设,满足普通电动乘用车基本充电需求。到2025年,全市完成重要交通枢纽站、商业综合体、社会公共停车场、重点乡镇等场所的公共充电设施布局,公共充换电站保有量达到300座以上,全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统筹做好重点区域建设,按照城区向城乡结合处、乡镇逐渐辐射的建设思路,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异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美乡村等区域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乡镇站点覆盖率达到100%。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争创省级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县、乡镇。在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选取条件相对成熟、车流量较大的20个镇街、40个社区作为市级试点,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为全市面上铺开提供样板示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潍坊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各项工作任务均需各县市区落实,分工中不再具体体现)
2.加快城乡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各类社会停车场所按配建要求建设充电设施。将充电站建设纳入普通国省干道服务区(停车区)新建或改建建设规划,在进行规划设计时同步考虑充电站的布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快充桩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位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全部为快充桩。新建的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文化旅游场所停车场、物流园区,建有快充桩的停车位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0%,配建比例纳入物流园区综合验收。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统筹配建充电设施,并对外开放。支持A级以上景区结合游客接待量和充电需求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有条件的4A级以上景区需设立公共充电站。对纳入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的重点村和以乡村旅游为主的重点村,适度提高快充桩建设比例。按照乡村振兴有关要求,加快补齐乡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实现充电站“乡镇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潍坊供电公司)
3.加快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部门统筹协作,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全面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程序,推动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严格执行新建建筑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区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条件摸排,对满足《电动汽车分散充电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且由电网企业直供的既有居住区固定车位,按照“单户报装、一次建设”的原则,以防火分区为单位设置集中表箱,电网企业建设表箱及以上供配电设施,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功率不超过7千瓦;对供电、消防等暂不具备条件的既有小区,优先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建管并重”,统一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模式,建立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社区分时共享机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充电、供电设施短板,统筹场地条件、供电能力、消防要求等实际情况,“一区一策”制定改造方案,满足居民充电基础设施报装需求。落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处理机制。(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支队、潍坊供电公司)
4.增强充电基础设施运维管理能力。依托全省充电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构建充电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推动充电运营企业提高充电服务水平,提升充电便利性和用户体验。到2025年,实现公共充电设施接入省级平台比例不低于95%。指导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依托平台数据支撑,健全运维服务体系,下沉运维服务网络,加强设施运营维护管理,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将节假日期间充电服务保障纳入全省交通出行保障机制,在预测流量较大的高速服务区适当投放移动充电基础设施,满足高峰时段充电需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大数据局、潍坊供电公司)
5.加强配套农村电网建设保障。梳理分析乡村电网供电能力,综合考虑国省干道沿线乡镇和交通枢纽等区域高压、大功率充电服务需求,以及其他公共区域、居民小区、城郊地区待建充电基础设施区域的现有供电设施供电能力,分级、分区域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提升,补齐配电网发展短板,加快大电网延伸覆盖,合理预留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接入条件,保障安全可靠接入。2024-2025年,新建公共充电站配套配电变压器容量年均增长16%,合计新增7.5万千伏安;居民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容量合计新增8万千伏安。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光储充一体化协同等新技术、新模式,在农村地区开展“户用光伏+充电”、光储充综合站等建设试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潍坊供电公司)
(二)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
1.加快发展新能源整车。引导北汽福田、凯马优化生产流水线,建立面向电动化的生产体系,形成在短时间内根据市场需求调配资源及调整生产的能力。推动北汽福田诸城厂区、山东多功能汽车厂等加快发展载货微面、中大面、微卡、轻卡、中小型客车等新能源汽车,推出“大空间、长续航”的新能源载货车型。推动凯马汽车与东风汽车合作,积极承接东风新能源商用车生产制造。推动江淮汽车将整车产能向我市投放,将青州厂区打造成中高端生产基地。大力发展专用车,用好我市在改装车领域积累的经验,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推出新能源改装车型,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专用车制造高地。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力争达到8万辆。(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推动汽车零部件新能源化转型。发挥我市铸造、汽车覆盖件、铝型材、橡胶密封件、车桥等配套优势,助推浩信、金永和、华建铝业等传统零部件企业全力切入新能源汽车产业赛道。推动潍柴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进一步优化“基础材料-单电池-电堆-系统-整车”全系列试验开发能力和测评体系,开发先进适用的燃料电池发动机产品。推进与中航融和合作建设的锂电池制造项目,助力新能源汽车发展。引导佩特来电器、德纳传统电机等企业,加大电机、电控等新能源商用车核心零部件研发投入力度,拓展国内外市场。(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积极布局智能网联汽车。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互联,探索车辆到电网(V2G)应用模式。引导北汽福田等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探索开展面向中、低速自动驾驶,提供多种应用场景测试服务,逐步向更高级别过渡,加快特定环境下的商业化应用。充分利用智能网联平台,积极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创新理念、突破传统模式,打造制造业和服务业相互渗透发展新模式,推动工业互联网智能化应用。(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激发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1.加大新能源汽车下乡促销力度。坚持市县协同,统筹制定新能源汽车促消费工作方案,积极参与全省“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月”活动,每年举办不少于5场促消费活动,其中,下乡展销不少于2场。同时,结合汽车下乡巡展活动,提高新能源汽车参展比例,适应城乡居民对新能源乘用车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及时跟进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目录,动态纳入新能源汽车下乡展销范围,支持企业开展品牌联展,推动北汽福田、凯马等新能源乘用车、微卡、轻卡等适销车型下乡,举办展销专场。加大农村地区汽车消费信贷支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执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潍坊市分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加快城乡公共领域应用推广。加大县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新能源汽车使用推广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救护等特殊工作要求的车辆外,新增及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大力推广公共领域新能源用车,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型,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换末端运输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县乡新采购的轻型环卫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巡游出租汽车更新采用清洁能源车型或新能源车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
3.培育壮大新能源二手车经销市场。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销企业积极拓展新能源二手车销售业务。实施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改革,对销售新能源二手车的企业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 从自然人处购进新能源二手车的, 及时为已备案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农村路网建设提档升级行动
1.加快农村公路改造升级。统筹政府债券资金、各级财政资金等,实施“四好农村路”扩面提标三年行动,支持农村单车道公路拓宽改造升级,到2025年,市域内全部中心村(社区)、80%以上行政村实现至少一条6米宽以上公路通达。对不具备拓宽条件的单车道公路,每公里设置错车道不宜少于3处。对连接充电场站的道路接入口进行拓宽改造,增设引导标识,保障车辆安全出入。到2025年,全市具备改造条件的实现应改尽改,拓宽改造或设错车道的行政村占比达到85%以上,农村公路通达和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升。(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2.强化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推进农村公路村道安保工程建设,加快全市存量危桥改造。组织实施旅游班线等危险路段和事故易发路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桥梁隧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确保道路、桥梁通行安全。(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提升农村公路科学管护水平。增强农村公路路面检测能力,强化数据决策分析应用,科学指导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到2025年,实现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全覆盖。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维护,有序实施老旧公路改造,到2025年,农村公路优良路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五)全力建设高质量服务网络和监管体系
1.加快布局县乡销售服务网络。支持车企通过“直营+经销”“线上+线下”等模式,在县域商业综合体等区域,实体化布局县域销售网点。加快布局乡镇二级经销商,用好全省新能源汽车综合服务平台,发布联网通办“一站式”服务门店信息,集成办理车辆购置、奖补申请、汽车保险等事项,为居民购车提供便利化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2.提升售后服务水平。推动市县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体系向镇村下沉,指导车企采取“自营+合作”模式,加强售后网点建设,支持第三方售后服务机构开展新能源汽车服务下乡,设立流动维修站、农村维修点,进一步提升村镇居民售后服务的便利性。支持中职院校开设新能源运用与维修等专业,加大面向农村地区招生力度,积极为新能源汽车下乡提供技能人才保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局)
3.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制定落实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标准规范,压实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充电基础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严格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安全管理, 建立火灾、爆炸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引导企业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及电池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充电设施配套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和隐患治理,落实设备主人制,电网负荷高峰时期做好相关供电设施的负载和运行状态跟踪监控,及时处理低电压等电能质量问题。定期指导相关充电桩运营企业对客户侧用电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及治理,做好供电设施电力防护安全宣传,定期开展配套供电设施突发事故应急演练。组织开展贸易结算计量器具专项稽查行动,明确长期失效充电基础设施的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潍坊供电公司)
三、政策措施
1.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于在国家《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且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于在《减免税目录》,且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2.落实生产研发企业税收优惠支持政策,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制造高新技术企业,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现行税额标准的50%执行;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比例加计扣除;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制造企业可申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3.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乡镇、村域新建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积极争取中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资金。统筹省级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资金,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充分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碳减排政策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潍坊市分行)积极支持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和金融机构,依法依规拓展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渠道。(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潍坊市分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落实好省对农村路网提档升级、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建设等农村公路改造财政奖补相关支持政策,按照省统一部署,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更多项目取得省级支持。(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
4.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对现有生产设施等进行改造提升,推动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对符合条件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国家和省政策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5.加大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农村公路投资等新能源汽车消费配套投资工作成效,积极争取获得省委、省政府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交通投资激励。(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
6.落实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价格政策,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放宽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潍坊供电公司)
7.落实好居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分时电价政策,对居民家庭住宅以及居民住宅小区、农村社区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设置的,由国网潍坊供电公司直接抄表和收费到户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可自主申请按省统一标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牵头单位:市发改委、潍坊供电公司)
8.实行充电车辆停车费优惠政策,对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设施类停车场,给予入场充电的新能源汽车每天2小时免费停车优惠。鼓励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在提供充电服务时,实行停车优惠。(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9.完善新能源轻型货车与新能源皮卡不限行政策,赋予“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新能源箱式货车与新能源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10.简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审批手续,各居住区、单位停车场(位)及单位场地红线划定停车位建设充电站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手续;对充电站结合社会公共停车场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允许免于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潍坊供电公司)
11.强化用地服务保障,支持市县对既有农村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继续按照农村道路管理的,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前提下,无需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对独立占地的公共充电站,参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对农村地区新建扩建变电站、配套电网线路走廊等,给予用地重点保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级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由市政府领导同志总牵头、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统筹推动全省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困难问题。日常工作由市发改委承担。(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相关责任部门)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年度目标、落实举措,定期调度推进,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政策牵头部门要加强市级政策研究,全力抓好上级政策落实,后续根据国家、省政策安排和实施情况动态调整。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结合各地实际,抓好政策制定及落实。(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责任部门)
(三)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新闻报道、互联网新媒体等各类媒体渠道,加强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支持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农村消费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相关责任部门)
(四)强化实施评估。建立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督导评价机制,根据省统一部署,定期开展行动方案实施成效评估,强化评价结果与奖补政策、项目布局衔接,对实施成效明显、引领作用突出的地区加大支持力度。由市发改委负责,定期向省、市政府报告任务进展情况,研究提出工作改进措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相关责任部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6日,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5年南通市重大项目清单,储能项目6个。其中包括海博思创储能系统、思格智慧光储充系统、思源储能系统及电力电子、万胜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光伏储能配件、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150MW/300MWh储能电站、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
“这里充电很快,服务又好,出城前把电补满,没有里程焦虑。”4月30日,在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和城南大道交汇处的万溪充电站,来自长沙的游客胡先生仅用30分钟就给自己爱车充满电。万溪充电站是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内首个涵盖“光储充检”功能一体的综合性场站,设有600千瓦及480千瓦超
5月6日,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获悉,今年“五一”假期,江苏省内高速服务区充电全部由绿电供应。国网江苏电力购入蒙东、锡盟等地区共计2285万千瓦时绿电,覆盖全省224座高速服务区充电站,并延伸至城市公共、景区、公交场站等公共场所的自建充电设施。据介绍,该公司自建的充电设施总充电量达1485.
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5)汇集了全球储能一线品牌,齐聚政产学研领袖,共同探讨储能发展大势,以应对储能发展之变局。华思系统致力于成为加速世界向清洁能源转变的推动者为使命愿景,倡导与合作伙伴共建绿电生态、共享绿色未来。在此次峰会上,华思系统携最新产品亮相:适配600Ah#x2B;
4月29日-30日,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建福州举办。在国家“双碳”战略持续推动的背景下,城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议题。4月30日,以“共建绿色城市新生态”为主题的城市绿色高质量发展峰会在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5号馆成功举办。本次峰会聚焦“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路径等重点
4月29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文件提出,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光伏,自发自用电量占年发电量的比例应在50%以上,鼓励通过储能等方式优化涉网安全与电网友好性。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未达到要求时,调
4月25日,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国际独立第三方检测、检验和认证机构德国莱茵TüV大中华区(简称“TüV莱茵”)联合山东省储能学会、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在青岛举办“2025华北区新能源产业先进技术研讨会”。本次研讨会以“探索绿色可持续开创能源新未来”为主题,汇聚了专家学者和行
近年来,随着“东数西算”工程的推进和DeepSeek等人工智能大模型的突破,浙江数据中心行业在技术创新、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多重驱动下发展势头强劲。截至2024年年底,浙江已建成数据中心183个(含智算中心12个、超算中心2个),总体算力规模超每秒12百亿亿次浮点运算,约占全国总量的4%;用电量从2021
4月25日,浙江华昱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昱欣”)、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电力负荷管理室(以下简称“国网浙江营销服务中心”)、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能源低碳研究所(以下简称“华电检测研究院”)正式签署技术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三方将在能源综合利用领域开展深度
2025年2月19日,日本东京国际智慧能源展(SmartEnergyWeek2025)在东京有明国际展览中心拉开帷幕。作为亚洲最具影响力的新能源行业盛会,本届展会吸引全球1600余家企业参展,覆盖氢能、光伏、储能、智能电网等全产业链。北京兴晟能源有限公司携多款创新产品亮相,并接受CCTV2央视采访,向世界传递中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7日,资阳市虚拟电厂绿色示范应用项目-第一批次储能设备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资阳产业投资集团旗下的资阳瑞雁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四川省资阳市。项目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搭建一个虚拟电厂平台(综合运营管理平台),建设全市的光储充等能源电力基础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025年3月初,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布一则充电业务项目转让内容。其中具体涉及127座充电站、2075根充电桩业务相关资产组涉及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整体转让。信息显示,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受福建闽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平潭闽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对127座充电站、2075根
4月29日,协鑫能科发布2024年度报告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度,协鑫能科实现营业收入97.96亿元,归母净利润4.89亿元。其中,扣非归母净利润2.94亿元,较上年上升190.83%。在行业同质化内卷严重的大背景下,协鑫能科取得骄人业绩,得益于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深入推进“双轮驱动”战略。2025年首季,
4月14日,湖北武汉市新增1家企业签订武汉市虚拟电厂精准响应意向协议。截至目前,该虚拟电厂累计签约8家企业,包括华润、华能、中广核、特来电、蔚来等知名企业,最大可提供67.2万千瓦的负荷调节能力。此前,为提前备战2025年武汉市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最大化挖掘武汉分布式电源、储能等负荷潜力,国网
2025年4月,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不仅是一份政策文件,更是中国在“双碳”目标下的一场系统性变革的宣言。这份文件以交通与能源的深度融合为核心,试图打破行业壁垒,重塑产业链条,为中国乃至全球的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成都市电力保障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到保障新型储能项目用地需求。对列入年度计划、独立占地的新型储能电站,优先保障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按公用设施优先安排项目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无法保障的,可利用产业园区规定配套项目
近日,研究机构EV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共同发布了《中国充电模块行业发展白皮书(2025年)》。白皮书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充电模块市场规模达到143.5亿元,其中中国市场占比高达71.1%。展望未来,随着公共直流充电桩、换电站、小功率直流快充、V2G和储能充电等行业的快速发展,EVTank预计在2030
作为广东省唯一且全国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产业园区,南沙开发区近年来将协同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着力点,充分结合自身产业特色、减污降碳工作基础、重大战略平台优势以及气候投融资等多试点融合发展,在产业变革、能源转型、政策优化与能力提升、绿色金融等关键领域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不断
4月18日,陕西能源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投资计划。该计划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两大部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为88.26亿元,股权投资计划预算总额为68.94亿元,涵盖新设公司、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增资以及可能的股权收购等。公司强调该投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陕西能源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公司完成发电量530.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74%;完成原煤产量2356.28万吨,同比增长1.17%;实现营业收入231.56亿元,同比增长19.04%,其中,电力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6.67亿元,同比增长19.62%,煤炭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8.43亿元,同比增长1
4月14日,武汉市新增1家企业签订武汉市虚拟电厂精准响应意向协议,累计共签约8家企业,包括华润、华能、中广核、特来电、蔚来等知名企业,最大可提供67.2万千瓦的负荷调节能力。此前,为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新政策,提前备战2025年武汉市“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最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石化董事长、党组书记马永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油站不仅能加油,而且可以加气、充电、换电、加氢……中国石化加油站正在变成加能站。面对新能源汽车普及、消费需求升级与能源结构多元化的浪潮,中国石化正以“加能站”重塑传统加油站的定
5月6日,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征集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意向储备项目的通知。符合1014号文有关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包括能源基础设施。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储能设施项目;清洁低碳、灵活高效的燃煤发电(含热电联产煤电)项目;特
随着迎峰度夏脚步的临近,各地分时电价政策也迎来密集调整——江西省新增“深谷时段”且电价较平段电价下浮70%,江苏省新增春秋两季午间谷段且谷段电价较平段直降65%,山东首创“新能源大发时段”特殊电价。不难看出,分时电价时段的划分,正从“粗放式”转向“精细化”。分时电价政策的密集调整,本质
民营经济参与能源领域发展建设进入快车道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能源政策与市场研究院院长凡鹏飞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落实一批举措。民营企业具有发展运营灵活性和创新能力优势,近年来在引领科技创新方向、健全完
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吕文斌,能源战略中心副主任田磊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在能源领域,民营经济正以创新基因和市场活力参与、融入和推进能源转型变革,成为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
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支撑有力空间广阔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鹏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明确要求。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
北极星储能网讯: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文件明确,支持发展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虚拟电厂,有序推动发展绿电直连模式,研究出台支持智能微电网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推动大功率充电、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质量等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核电项目,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水电、油气储备设施、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基础设施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油气管网主干线或支线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文件明确,支持发展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虚拟电厂,有序推动发展绿电直连模式,研究出台支持智能微电网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推动大功率充电、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质量等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资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徐欣解读《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徐欣表示: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结合能源发展新形势、新变化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化公司600MW机组低负荷能效提升技术研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源电力宝清煤电化公司600MW机组低负荷能效提升技术研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3723,招标人为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
近日,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拟转让木垒中平电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底价0.0001万元。公告显示,木垒中平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由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00%持股,此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为49%。该转让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