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的7个工作日,在此期间,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我委(经济运行调节局)。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杨丹 电话:0991—2836372
传 真:0991—2836372 邮箱:jjyxj@xjdrc.gov.cn
附件:新疆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2月21日
附件
新疆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能源电力安全保供的决策部署,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全社会用电秩序,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经营区内电力负荷管理工作。坚持兵地一盘棋,有效衔接、协同推进新疆电网和兵团各师(市)联络线的电力调度和负荷管理工作,共同维护新疆供用电秩序平稳。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电力负荷管理,是指为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升用能效率,综合采用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对电力负荷进行调节、控制和运行优化的管理工作,包含需求响应、有序用电等措施。
第四条 电力负荷管理应坚持“政府主导、电网组织、政企协同、用户实施”原则,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经营区内电力负荷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负荷管理组织实施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第五条 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是负荷管理的重要实施主体。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及各地(州、市)供电公司在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负荷管理装置安装和运行维护、负荷管理措施执行和分析等工作。电力用户、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依法依规配合实施负荷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地(州、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指导电网企业持续加强负荷管理专业力量建设,依托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统筹开展电力负荷管理工作。
第二章 需求响应
第七条 本细则所称需求响应,是指应对短时的电力供需紧张、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困难等情况,通过经济激励为主的措施,引导电力用户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的需求自愿调整用电行为,实现削峰填谷,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第八条 各地(州、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指导各类需求响应主体与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签订需求响应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争议解决、违约责任、协议终止等条款。
参与电力需求响应的用户,原则上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独立营销户号,独立财务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二)响应能力大于1000千瓦的工业用户及响应能力大于200千瓦的商业用户、具有蓄热功能的集中式电采暖用户(拥有独立电源用户、非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直供用户等不具备需求响应参与条件的暂不列入);后期适时推动其他具备相应条件且具有相应调节能力的主体参与需求响应。
(三)能够实现电能在线监测并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用户;
(四)能够配合各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完成资格审核、设备检测、能力校核、协议签订、组织执行、评估结算等相关工作;
(五)供电能力薄弱区域和已纳入有序用电方案的用户,可优先纳入需求响应可调节负荷资源库。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新疆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开展各类主体的资格审核、设备检测、能力校核、执行组织、效果评估以及电力用户合理接入系统等工作,评估结果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第九条需求响应执行程序一般包括响应启动、邀约确认、响应执行、过程监测、效果评估、结果公示、资金发放等环节,有关流程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各年度实施方案中细化和动态优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根据电力供需情况启动实施需求响应,单次拟实施需求响应规模100万千瓦以下的,委托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灵活组织实施。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通过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开展经营主体资格审核、响应邀约、过程监测、效果评估、信息披露等工作。
第十条 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原则,建立与电力市场相衔接的需求响应价格机制,通过实施尖峰电价、科学设置现货市场限价区间等手段提高经济激励水平。将第二监管周期尖峰电量形成的溢收资金作为电力需求响应补贴资金,“以收定支”对参与需求响应电力用户实施补贴,标准暂定2元/千瓦·次。鼓励需求响应主体参与相应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按市场规则获取经济收益。
第十一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推动需求响应与电力市场有序衔接、高效协同,逐步以更多市场化方式实现需求响应。推动需求侧资源进入电力市场,参与需求响应的各类主体可根据电力市场准入要求,自主申请注册为合格经营主体,逐步将需求响应作为电网运行常态化调节措施。
第十二条 需求响应方案实施期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对需求响应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对需求响应执行不到位的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应加强指导,并按照相关规则或协议进行偏差考核。
(二)对违反需求响应方案的电网企业,要根据相关规则或协议对用户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兵团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师(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监督行政区域内由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供电的相关用户积极配合当地供电公司、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做好电力需求响应工作。
第三章 有序用电
第十四条本细则所称有序用电,是指在可预知电力供应不足等情况下,依靠提升发电出力、市场组织、需求响应、应急调度等各类措施后,仍无法满足电力电量供需平衡时,通过行政措施和技术方法,依法依规控制部分用电负荷,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和电网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兵团发展改革委组织指导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根据年度电力电量平衡预测和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新疆电网历史最高用电负荷情况,编制年度有序用电方案,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告。各地(州、市)、有关师(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根据有序用电方案定用户、定负荷。
第十六条编制年度有序用电方案应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安排电力电量平衡,明确参与用户优先等级,充分发挥自备电厂应急调峰和负荷调节能力,优先压减乌鲁木齐、昌吉、吐鲁番、奎屯等相关区域自备电厂下网电力,再依次压减“两高一低”项目用电负荷,避免高频次、长时间对单一用户执行有序用电措施。不得在有序用电方案中滥用限电措施,影响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不得以国家和地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名义对电力用户等实施无差别的有序用电。
第十七条 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应重点保障以下用电:
(一)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 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障安全负荷;
(三)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四)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五)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六)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第十八条 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应重点限制以下用电:
(一)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三)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自治区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四)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五)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企业。依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优先限制能效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用电需求。
第十九条有序用电方案调控指标规模应不低于新疆电网历史最高用电负荷的30%;若无法满足以上条件,应将所有重点保障用电以外的负荷全部纳入方案。方案按照Ⅰ—Ⅵ级六个等级制定,每5%为一档。各地(州、市)、有关师(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和最大用电负荷情况,在上述基础上细化落实措施并制定本地区方案。
第二十条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兵团发展改革委,结合历史最高用电负荷情况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前分别修订有序用电方案。其他因素导致本地区电力供需平衡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方案。
第二十一条 有序用电方案印发后,各地(州、市)、有关师(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同当地供电公司及时向相关电力用户告知有序用电方案,并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前开展有序用电演练。有序用电方案涉及的电力用户应加强电能管理,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内部负荷控制方案,确保有序用电措施执行到位。
第二十二条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应密切跟踪电力供需形势,加强电力电量分析预测,当预计出现电力供应缺口时,经提升发电出力、市场组织、需求响应、应急调度等措施后,仍无法满足电力电量供需平衡时,应及时将电力缺口、具体时段、持续时长、拟实施有序用电等级等信息报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第二十三条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应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提前48小时发布电力电量平衡预警信息。按照电力或电量缺口占当期最大用电需求比例的不同,预警信号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特别严重(红色、缺口20%以上);
Ⅱ级:严重(橙色、缺口10%以上—20%以下);
Ⅲ级:较重(黄色、缺口5%以上—10%以下);
Ⅳ级:一般(蓝色、缺口5%以下)。
第二十四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反馈的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后适时启动有序用电方案,会同兵团发展改革委组织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实施有序用电,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序用电一经启动,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根据电力供需状况制定每日有序用电执行计划,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兵团发展改革委报备,并通知用户执行,直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有序用电终止执行信息。
第二十五条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期间,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应加强与国家电网和西北分部沟通协调,积极做好省间余缺调剂和相互支援工作。发电企业应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燃料储运,提高机组顶峰发电能力。电力用户应加强节电管理,合理安排检修计划。拥有储能设备的用户应优化充放电策略,提高顶峰放电能力。有序用电方案涉及的用户应按照调控指标,规范刚性执行。
第二十六条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依据有序用电方案,结合实际电力供应能力和用电负荷情况,合理做好日用电平衡工作。在保证有序用电方案整体执行效果的前提下,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应优化有序用电措施,在电力电量缺口缩小时及时有序释放用电负荷。
第二十七条电力供应紧张期间,各燃煤自备电厂、应急备用发电机组应严格按电力调度指令要求应开尽开、应发尽发。
第二十八条 由于极端天气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电力供应缺口超出有序用电方案调控能力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指导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结合本地实际视情增加调控指标,制定扩大范围的应急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必要时予以实施,保障居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安全运行。
第二十九条当发生供电能力明显不足或电网事故等紧急状态下,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应执行事故限电序位表,因电网事故造成突发停电事件时,应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第三十条除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情况外,在对用户实施、变更、取消有序用电措施前,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应组织各供电公司通过公告、电话、传真、短信、网络等方式履行告知义务。其中,实施有序用电应至少提前24小时告知。
第三十一条 有序用电实施期间,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应开展有序用电执行情况汇总和分析工作,并及时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兵团发展改革委。
第三十二条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期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兵团发展改革委对方案执行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对执行方案不力、负荷压降不及预期或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电力用户,应责令改正,必要时由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通过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进行负荷控制,相关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情节严重并可能影响电网安全的,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履行政府报备,并按程序停止供电。
(二)对违反有序用电方案和相关政策的电网企业,要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政府部门相关人员,要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政务处分。
(四)对违反有序用电方案,因此导致出现电网安全或影响民生及重要用户用电的严重不良事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由于实施有序用电导致的市场化交易电量偏差部分免予考核,偏差电量由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进行认定核算。
第四章 系统支撑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所称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是指用于对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开展负荷信息采集、预测分析、测试、调控、服务的软硬件平台,是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信息技术辅助系统,是负荷管理工作的重要实施平台。
第三十五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指导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统筹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制定负荷资源接入年度目标,逐步实现10千伏(6千伏)及以上高压用户全覆盖。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应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确保负荷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调控、统一服务,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为第三方经营主体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服务。
第三十六条 各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应定期动态开展负荷资源排查、核查和监测,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电力运行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等单位,组织各地(州、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供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加强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建设、运维及安全管理。具体包含如下内容:
(一)指导负荷管理中心和电力用户签订负荷确认协议。
(二)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制定统一建设标准,出资开展系统平台建设、负荷管理装置安装和运行维护、网络安全防护、信息与数据安全防护,指导电力用户将负荷合理接入系统。
(三)电力用户负责按自身产权范围出资开展建设工作,包括开关改造、负荷确认、接入系统等。不得将保安负荷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不得私自迁移、更改、破坏接线,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八条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立健全电力负荷管理工作体系,指导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常态化运行,组织各方主体做好负荷管理实施工作。
第三十九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加强负荷管理工作宣传培训,建立各级政府、供电公司、发电企业、电力用户、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电力供需信息沟通和发布机制。
第四十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每年组织各地(州、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供电公司对电力负荷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错峰,是指将高峰时段的用电负荷转移到其他时段,通常不减少电能使用。
(二)避峰,是指在高峰时段削减、中断或停止用电负荷,通常会减少电能使用。
(三)限电,是指在特定时段通过一定措施限制某些用户的部分或全部用电需求。
(四)电力缺口,是指某一时刻,用电负荷超过电力供应能力的部分。
(五)电量缺口,是指某一时段,用电量超过电力供应量的部分。
(六)负荷管理装置,是指部署安装于用户侧的边缘计算装置,可实现用电负荷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计算、负荷调控等功能的设备。
第四十二条本细则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四十三条本细则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自2024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期间如有相关政策文件实施,按最新规定执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一季度全省经济工作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实施春节期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结合我省电力负荷曲线,将2025年2月1日到2月28日11:00(含)—13:00时段调整为平时段、13:00(含)—15:00时段调整为谷时段,用电价格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2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布关于同意成立上海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的批复。原文如下: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同意成立上海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的批复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你公司《关于成立上海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的请示》(国网上电司销〔2025〕23号)收悉。经研究,为深入贯彻落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2024年浙江全社会用电量67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5%。其中,宁波全社会用电量为1157亿千瓦时,连续5年居浙江省第一。杭州全社会用电量10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7%,是全国第二个用电量破千亿的省会城市。2025年浙江省最高用电负荷预计超过1.3亿千瓦。对此,国网浙江电力加快补强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0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美丽黄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其中提到,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每年更新编制区级温室气体清单,并探索编制更高频率、更小尺度的温室气体清单。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试点研究制定区级建筑领域碳排放统
1月17日,国家超级计算成都中心举行“数启新篇·算领未来”2024年度用户大会。来自国网四川省公司成都供电公司科技数字化部专责李喆则介绍了电力大数据在服务政府、居民、企业方面的做法和场景应用。据介绍,2024年国网成都供电公司与国家超级计算成都中心共同研发了基于Lstm神经网络的电网负荷预测模
近日,受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由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牵头组建的天津市电力规划研究中心挂牌成立。该中心主要开展能源电力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研究,电力新技术研究及推广,电力信息收集及分析等,助力能源电力规划工作。天津市电力规划研究中心由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负责运营,主要
一个完整的批发侧电能量市场包含中长期和现货两部分,对于一个售电公司来说,在这两个市场上购电费用之和才是真正的成本。(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转头再到零售侧,两个年用电量一模一样的零售用户,就算合约总电量和实际使用总电量完全一致,代理这两户在市场上购电所形成的成本却不会一致
记者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获悉,我国首个百万千瓦级居民虚拟电厂14日在江苏启动建设,旨在将省内海量居民家中的大功率智能电器整合进云端虚拟能量池,配合新能源发电特性开展灵活调配,助力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此次开建的虚拟电厂,依托江苏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借助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
智能微电网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独立性,是大电网的重要支撑。在电网末端建设一批智能微电网项目,提高电网对分布式新能源电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是苏州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氢能发电、光伏发电,配套建设的储能设备以及车网互动充电桩……在位于江苏苏州张家港市的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
1月2日,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开展迎峰度冬极端场景联合反事故演练,检验了电网应急处置和协同联动能力。此次演练针对河北南网冬季运行特点及薄弱环节,设置了500千伏线路覆冰舞动、500千伏变电站关键设备故障、重要供热电厂机组全停3个演练场景,模拟了电力供应不足、运行设备过载、居民供热受到影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作者:国网能源院)(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消费弹性系数变化特点短期内电力消费弹性系数波动较大。1978-2023年,我国年度电力弹性系数最大值为1.79(1989年),最小值为0.14(2015年),年度之间波动较大,主要是产业结构调整、市场环境变化、气候波动等因素,对电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明确提出“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在今后五年能源领域价格改革中,《决定》特别强调了居民阶梯电价改革,说明了阶梯电价改革的相对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储能价格机制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文件规定了独立储能充放电价格、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充放电价格、以及用户侧储能项目容需量电费收取规则等其他事项。为鼓励电力用户建设新型储能项目,调节供需矛盾2026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印发《关于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全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强化企业用电保障。支持省电力公司在1-2月低谷时段(12:00-14:00、23:30-5:30)电价以现行低谷电价为基础下浮20%,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一季度全省经济工作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实施春节期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结合我省电力负荷曲线,将2025年2月1日到2月28日11:00(含)—13:00时段调整为平时段、13:00(含)—15:00时段调整为谷时段,用电价格分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23〕1721号)有关要求,促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现呼吁广东省内商业运营充换电站以及公交车充电站在春节期间参与车网互动灵活响应,本次车网灵活互动响应是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4年12月30日,汕尾市水务局发布关于印发《汕尾市小水电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明确,小水电上网电价实行最低保护价政策,逐步实现同网同价。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省小水电站试行差别化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推进试行差别化上网电价。原文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八师石河子市发布贯彻新发展理念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其中提出,通过支持企业和项目参与负荷侧调峰、落实分时电价政策、鼓励使用绿电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用电成本。详情如下:八师石河子市贯彻新发展理念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文中简称《管理办法》),是基于新型电力系统及分布式光伏新变化、新特征、新趋势、新发展而作出的调整,体现了与时俱进、实事求是、规范治理的原则,有利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鄂电价格”将通过系列学习报告,分析政策的核心、要点,提出思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关于明确冀北地区零售用户2025年2月低谷电价浮动比例的通知,售电公司和零售用户在零售合同中确定用户电价的峰谷时段浮动比例时,选择参照现行峰谷浮动系数的,2025年2月谷段电价下浮比例由70%调整至75%,其他时段保持不变。选择参照批发市场年度交易峰谷价差比例的
1月22日,2025年全省能源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安排部署,传达学习省政
2024年,湖南电力市场发电企业累计结算上网电量1352.48亿千瓦时,电费614.64亿元;售电公司累计结算合同电量853.98亿千瓦时,零售电量857.26亿千瓦时,交易盈利1.92亿元。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累计结算合同电量351.66亿千瓦时,电费6.67亿元。2024年,湖南电力市场发电企业结算均价454.46元/兆瓦时;售电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八师石河子市发布贯彻新发展理念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其中提出,通过支持企业和项目参与负荷侧调峰、落实分时电价政策、鼓励使用绿电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用电成本。详情如下:八师石河子市贯彻新发展理念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新疆电网2025年2月交易组织计划,新疆电力交易中心2025年2月计划组织27批次市场化交易。其中组织5批次月度交易,组织3批次月内绿电交易,组织19批次月内合同交易(按工作日连续开市)。月度交易组织计划:2月8日:组织2025年3月新疆月度双边绿色电力交易。2月11
1月22日至23日,新疆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和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开展春节前电力生产安全、电力(热力)保供和民生用能督导调研。在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督导调研组深入国网新疆调度控制中心、乌鲁木齐供电公司调度中心、供电服务指挥中心、乌鲁木齐市部分居民小区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我区电解铝企业2023年度生产用电执行阶梯电价情况的公告,根据监察结果,新疆6家电解铝企业2023年度铝液综合交流电耗分别为: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13440千瓦时/吨、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13430千瓦时/吨、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13428千瓦时
记者从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悉,2024年新疆外送电量超1264亿千瓦时,创历史新高,其中新能源电量占比超三成,达到392亿千瓦时。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392亿千瓦时的新能源电量,相当于节约标煤118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202万吨、二氧化硫10.08万吨。而且,新疆已连续5年实现外
截至12月底,新疆博州全社会用电量(电网同期监测数据,不含兵团,下同)41.66亿千瓦时,用电量再创新高,同比增长17.2%,增幅较去年同期提高5.6个百分点。一、行业和居民用电实现“双增长”全行业用电量36.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86.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5.49亿千瓦时,同比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工商业电力用户入市的温馨提示,为提升经营主体注册服务质效,工商业电力用户入市周期已调整为按月执行。详情如下:关于工商业电力用户入市的温馨提示各有关经营主体:依据《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更新新疆电力市场注册服务指南的通知》(新电交易〔
在天山南北广袤的戈壁上,一组组光伏板装点成深蓝色海洋,在阳光下星罗棋布、熠熠生辉;一排排风机拔地而起如同“白色森林”,巨大的叶轮随风舞动,源源不断地将风能转化为绿电。新疆,正凭借其丰富的资源优势和优越的地理位置,在新能源发展的道路上绘就一幅能源转型与绿色发展的壮美画卷。2024年,新
1月17日,从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悉,2024年新疆外送电量超过1260亿千瓦时,新疆连续五年实现外送电量破千亿,年均增长4.6%,新疆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保障基地作用日益凸显。作为党中央确定的“三基地一通道”,新疆在全国能源资源开发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煤炭资源总量、风能资源储量、太阳能
新疆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4年新能源并网装机4037万千瓦,总规模突破1亿千瓦,占全疆电力装机50%以上。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节点。标志着新疆向清洁能源大区迈出了关键一步,不仅为全区新型电力系统产业集群建设提供了强力支撑,也为全国实现“双碳”目标贡献了新疆力量。还有一个数据需要关注。2024年,
1月14日,新疆电网新能源最大发电出力达3351万千瓦,创历史新高,较上次最大发电出力(1月9日3035万千瓦)增加316万千瓦,当时全网发电出力5985万千瓦,新能源发电出力占到全网总发电出力的56%。近年来,新疆新能源装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2024年底实现新能源装机破亿。为促进新能源高效利用,国网新疆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