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印发关于修订《“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新修订的《细则》提出,购买符合要求的充电巡游出租车每车补贴4万元,购买符合要求的换电巡游出租车每车补贴4.5万元,以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计算,燃油(气)巡游出租车提前12个月以上更新为新能源巡游车,每台车再奖励5000元。
充电站建设补贴方面,出租汽车专用充电站建设补贴,以实际运行功率计算,按照100元/千瓦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补贴,一个充电站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出租汽车专用换电站建设补贴,以实际运行功率计算,按照800元/千瓦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补贴,每个站最高补贴不超过150万元。
新修订的《细则》明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每年对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进行考核,每年按考核结果给予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运营补贴。考核结果分优、良和及格,补贴标准分别对应为0.4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和0.2元/千瓦时,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无补贴,补贴上限时数为每年不超过1000小时。
新修订的《细则》,删除了车辆三元锂电池要求,扩大了车型可选择范围。鼓励燃油(气)巡游出租车提前报废更新为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将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运营补贴与年度考核挂钩,考核包括充换电站运营效率、服务水平等内容,考核结果分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个档次,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按考核结果分档次发放运营补贴。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补贴政策将持续到2026年。
全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关于修订《“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促进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推广应用,积极响应国家、自治区政策要求,更好适应行业发展,经研究对《“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内交发﹝2023﹞607号)进行了部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十四五”
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
奖补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区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领域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依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建〔2022〕111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用于支持新能源巡游车发展的资金来源为,国家“十四五”期间对我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30%部分(扣除专项奖励资金后)。主要用于支持新能源巡游车购置、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建设和运营等;支持信息化管理,包括:新能源巡游车购置和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建设和运营奖补资金线上申报审核(以下简称“线上申报审核”)、新能源巡游车及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运行监测(以下简称“运行监测”);以及加强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绩效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十四五”期间我区重点推广地区发展新能源巡游车(不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及重点推广地区相关奖补资金的申报、发放和管理。由各盟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要求上报年度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车发展计划(以下简称“发展计划”),交通运输厅根据各地发展计划报送时间、年度目标和完成能力等情况,确定年度重点推广地区,会同财政厅对年度重点推广地区的新能源巡游车车辆购置,以及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建设和运营给予补贴。
第四条 购置新能源巡游车、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建设和运营补贴,超出本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额度的部分,列入次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进行补贴。
奖补资金本着“先报先得”原则,“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将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专项用于支持我区巡游车电动化的五年资金总量全部支出完毕后,交通运输厅、财政厅不再对购置新能源巡游车,以及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建设和运营进行补贴。
第五条 资金的申报、审核、发放和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统筹兼顾、奖惩结合的原则。鼓励盟市、旗县(区)制订和完善扶持新能源巡游车推广应用政策。
第六条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区奖补资金的申报、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盟市、旗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主管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盟市、旗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新能源巡游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好奖补资金申报材料统计、核实和报送等工作。盟市、旗县(区)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奖补资金拨付管理,配合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奖补资金分配、公示等工作,及时拨付和发放奖补资金。
第二章 技术条件和补贴标准
第七条 新能源巡游车车辆技术条件和补贴标准。
(一)技术条件
新能源车辆为纯电动汽车,车辆为出厂新车,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符合国家规定,电磁辐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有漏电保护、碰撞自动断电装置,综合工况续航里程≥400公里、轴距≥2700毫米、功率≥100千瓦、快充时间≤1小时(0%-80%),电池容量≥49千瓦时。车辆营运前,集成安装集计价器数据实时传输、录音录像、行驶记录、应急报警等功能于一体的车载智能终端设备。
(二)车辆购置补贴标准
车辆购置补贴分两种方式:
1.在推广应用周期内,购置符合规定条件的充(插)电式新能源巡游车,或充换电兼容模式的新能源巡游车(整车包含电池),实际以充电模式投入运营服务的,按照每台车(即对应一个经营权指标)4万元的标准,给予实际出资购车方(公车公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以下同)一次性补贴。
2.在推广应用周期内,购置符合规定条件的充换电兼容模式的新能源巡游车(整车包含电池或“车电分离”),实际以换电模式投入运营服务的,按照每台车(即对应一个经营权指标)4.5万元的标准,给予实际出资购车方一次性补贴。
在推广应用周期内,以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计算,燃油(气)巡游车提前12个月以上更新为新能源巡游车的,每台车再奖励5000元。
公车公营企业是指企业取得巡游车经营权并出资购车,经营权和车辆产权均属企业。一个经营权指标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报废需重新购车的情况除外)。
第八条“十四五”期间,地方关于新能源巡游车的购置补贴政策出台时间早于2022年8月25日的(原《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内交发﹝2022﹞618号的印发日期),且地方政策关于车辆的购置补贴标准低于本《细则》补贴标准的,对购买新能源巡游车的实际购车方(车辆技术条件符合地方政策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会同财政厅补齐补贴差价。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25日之前,地方未出台新能源巡游车购置补贴政策,对购买新能源巡游车的,按照本《细则》补贴标准进行补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会同财政厅将补贴资金发给实际购车方。
本《细则》印发后,未确定为重点推广地区的地方另行出台新能源巡游车购置补贴政策的,补贴标准依据地方政策执行,地方的补贴标准低于本《细则》补贴标准的,自治区不予补齐补贴差价。
第九条 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技术条件和补贴标准:
1.出租汽车专用充电站:按插(充)电式新能源巡游车、桩比2:1的比例和单个充电桩功率不低于60千瓦的标准建设,在当地行政区域范围内集中建成,正常营运的充电桩总功率不少于2400千瓦,日服务巡游车的车次能力不少于充电桩数的2倍(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最低不少于80车次/日。
2.出租汽车专用换电站:有独立运行的APP,司机可通过APP查询附近换电站及运营状态;单个换电站总功率不低于400千瓦,换电站所有电池与当地新能源巡游车匹配;换电站电池充满后安装在车辆上,在15摄氏度以上的条件下,实际可行驶里程与显示可行驶里程比例不低于70%,或电池实际充满的电量与理论充满值比例不低于70%;与当地所有采取换电模式的新能源巡游车(换电站支持服务的车型),签订换电协议;安装能够动态识别等候排队车辆数的监控系统,能够对换电站、换电车辆数、电池进行动态监管,具备换电过程中主动识别危险信息并自动暂停换电动作,具备电池发生热失控时主动监控识别、紧急处置功能,确保换电站安全;公开出租汽车换电收费价格,以油气双燃料车型为主的地区,当地换电价格按公里或电量计算,不高于使用天然气的成本;出租汽车专用换电站的经营成本在一定范围内发生波动的情况下,保持换电价格相对稳定。
出租汽车专用换电站在满足为新能源巡游车换电需求的基础上,可向其他车辆提供换电服务。
3.充换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充换电设备、接口、安全等相关标准,无国家标准或国家标准不明确的,应当符合自治区、盟市相关标准。
4.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符合自治区相关要求。
5.充换电站必须在当地行政区域范围内安装,且至少保证8年正常连续使用。
6.建立完善的充换电站运营安全管理制度,保证设施运营安全可靠。
7.充换电站建设运营企业应对运营数据进行采集和存储,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放共享,数据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三)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
1.出租汽车专用充电站建设补贴。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以实际运行功率计算,按照100元/千瓦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补贴,一个充电站(即一个充电桩群)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2.出租汽车专用换电站建设补贴。以实际运行功率计算,按照800元/千瓦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补贴,每个站最高补贴不超过150万元。
3.交通运输厅结合“运行监测”平台,每年对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进行考核,交通运输厅每年按考核结果给予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运营补贴。考核结果分优、良和及格,补贴标准分别为0.4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和0.2元/千瓦时,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无补贴,补贴上限小时数为每年不超过1000小时。如考核标准调整则由交通运输厅另行发文。
4.确定为重点推广的地区,已建成的但不符合本《细则》技术条件的充换电站,鼓励其进行改造,改造后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应标准享受建设和运营补贴。
第十条 申请奖补资金的企业或个人,需通过“线上申报审核”平台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奖补资金的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新能源巡游车的运营等数据要统一接入我区“运行监测”平台,并保证数据传输质量。换电站建成运营1个月内,建设运营单位要向“运行监测”平台申请完成数据对接传输,逾期未申请或数据对接不符导致超期的,不得申请当年建设和运营补贴。未接入“运行监测”平台的不予认定为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不得申请相关补贴。
第十一条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3号),列为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的城市,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巡游车购置补贴、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建设补贴,在原有补贴基础上分别增加5000元/辆、200元/千瓦。
第十二条对一次性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300辆(含),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换电示范项目,除其他奖补外,再一次性给予出租汽车专用换电站运营企业200万元。换电示范项目满足以下要求:
1.以车辆行驶证日期为准,18个月内投放不低于300辆(含)新能源巡游车,投放的所有车辆统一车型品牌并满足《细则》要求的车辆技术条件。鼓励车辆使用抗低温电池等设备。
2.出租汽车专用换电站由运营企业全资建设、控股,每100辆车至少配套一座出租汽车专用换电站,每个换电站电池不低于20块并由运营企业购买持有。
3.投放的所有车辆与换电站签订换电协议或合同,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整体正式运营时间不少于3个月。
4.有完善的应对措施,确保车辆和换电站在低温等异常气候下能够正常运营;换电站无严重的服务质量、群体投诉、舆情等问题。至少在两个一二线城市有成熟的发展模式。
5.符合管理部门其他要求。
满足要求的由换电站运营企业提交项目申请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6),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认定并进行公示。换电示范项目采取“先报先得”,全区换电示范项目数量不超过12个。
第三章 资金申报和审核
第十三条 申请奖补资金的企业或个人通过“申报服务”软件提交材料,由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申报奖补资金提供以下材料:
(一)车辆购置补贴
除附件1、4外均为复印件:
1.新能源巡游车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实际购车方为公车公营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实际购车方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
3.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登记证书、行驶证和车辆运输证、完税证明、续航证明、安装智能车载设备相关证明。
4.电池容量的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
5.车辆实际以换电运营的,提供与出租汽车专用换电站签订的换电协议或合同。
6.信用承诺书(见附件4)。
(二)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建设补贴
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建设运营企业提供以下材料(除附件2、3、4外均为复印件):
1.XX年度XX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奖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含开户名称及账号)。
3.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或核准文件,以及验收合格的证明。
4.申报单位与场地方签订的充换电设施建设合作协议。
5.设施额定输出功率或充换电设施装机容量证明材料,换电站所有电池与当地新能源巡游车车型匹配的证明材料。
6.与当地所有采取换电模式的新能源巡游车(车型与换电站电池匹配),签订换电协议的证明。接入自治区“运行监测”平台证明。
7.具有明确验收结论的充换电设施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单位盖章)。
8.充换电站建设运营企业面向出租汽车的收费价格说明,并确保充换电价格保持稳定的承诺书。
9.申报充换电设施的采购、安装协议及相关财务凭证(设备购买合同、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发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10.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责任制及实施情况、巡查制度及实施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实施情况、应急值守制度及实施情况、安全培训制度及实施情况等)。
11.申报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
12.信用承诺书(见附件4)。
(三)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运营补贴
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按年度考核结果发放运营补贴资金,除报送建设补贴申报材料外,另提交以下材料:
1.电费凭证。
2.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年度考核结果(考核标准见附件5)。
第十四条 申报的奖补资金项目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申报项目属于奖补资金支持范围,不得跨范围申报。
(二)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项奖补资金,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和完整,申报单位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奖补资金。
第四章 资金退回
第十五条 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建设运营企业,在获得建设补贴前3年退出正常运行的,按以下标准退回补贴资金(按获得补贴资金的时间先后):
第1年退出正常运行的,退还100%补贴资金。
第2年退出正常运行的,退还70%补贴资金。
第3年退出正常运行的,退还40%补贴资金。
未退回补贴资金的,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建设运营企业不得再次申请建设和运营补贴。
出租汽车专用充电站未达到日均服务巡游车车次标准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退还建设补贴并取消当年度运营补贴资格。
第十六条 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正常运行总功率,在考核周期内(自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正式运营日期至年底为一个考核周期)累计超过四分之一的天数少于获得建设补贴功率数总额的,由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核查,如发现虚报功率等行为,按照本《细则》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处理。
因车辆质量、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服务不到位的问题,由汽车生产厂家、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建设运营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并限期解决。因解决不到位导致从业群体反映强烈或引发行业不稳定事件,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建设运营企业退回建设和运营补贴资金。
第五章 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 交通运输厅根据重点推广地区发展计划,将分配方案提交财政厅,由财政厅下达资金。
第十八条 各盟市、旗县(区)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并将资金发放情况反馈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盟市、旗县(区)财政主管部门收到上级下达的奖补资金后,应当及时通报和配合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奖补资金分配和发放。盟市、旗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奖补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制度,及时将奖补对象、标准和程序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执行,并根据奖补资金发放情况,将最终确定的资金发放明细表等内容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补助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因清算返还、督查追回的补助资金,自治区将按照有关规定统筹使用。
第二十一条 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对未按时拨付奖补资金或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地区将进行全区通报。
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各盟市补助资金申报数据的符合性和真实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实施绩效管理。自治区财政厅会同交通运输厅对各盟市补助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额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处理。对上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盟市,交通运输厅将进行专项督查。
按照本《细则》规定,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一经查实追回奖补资金并永久取消奖补资金申报资格。对虚报瞒报奖补资金申报数据、扩大奖补资金发放范围、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的部门和管理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回相应的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未按规定将奖补资金及时拨付申请对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各盟市交通运输局未按发展计划完成当年度任务指标的,下一年度减少计划额度或不予认定为重点推广地区。
第二十四条 各盟市、旗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平台,确保新能源巡游车运行期间,卫星定位、车辆运营、视频音频等数据能够得到实时采集和动态监控。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内交发﹝2023﹞607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天眼查显示,近日,时代骐骥绿色能源科技(临沂)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宿殿阁,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电池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宁德时代间接控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1日晚,特锐德公告称,近日,控股子公司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逸安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充电站销售与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约52787.64万元(不含税)。根据合同协议,特来电将按照宝马要求建设并运营充电站,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充电枪、电缆、液晶屏、充电功
赋能“绿能之都”阳江,打造“以光养桩”标杆,隧道股份服务阳江首个光储充一体充电站项目建设奏响双碳新“粤”章。日前,由隧道股份上海能建建造的广东阳江江城区南恩街道光储充一体充电站项目举行开工仪式。该项目是广东阳江首个光储充一体充电站项目,也是广东“百千万工程”在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方
11月6日,广西贺州市望高电动汽车超级充电站全面焕新升级,正式投入使用。该站是目前南方电网广西电网公司在全区投资建设的容量规模最大的重卡超充站,总容量达4680千瓦。据悉,广西贺州市望高电动汽车超级充电站是南网首条电动重卡超充走廊核心电能补给站点。该站共分两期建设,一期已于2023年5月建成
在国家“双碳”战略的深入实施下,企业的碳排放管理日益严格,交通领域作为碳排放的重要源头,其转型步伐尤为关键。其中,燃油重卡作为交通领域的碳排放大户正步入转型发展的新阶段,新能源重卡的普及应用已成大势所趋。10月28日,中国石化广西崇左首座重卡充电站正式投运。该充电站以易事特超大功率直
随着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飞速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布局规划成为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和产业发展的关键,目前充电基础设施仍存在布局不够完善、结构不够合理、服务不够均衡等问题,为此远光软件所属远光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横琴)有限公司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推出车网互动充电站规划解决方案,构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由港城企业日出东方和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联合打造的苏北首座光储充一体化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全面建成投用。该充电站年发电量可达60万度,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8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494吨。据介绍,整个电站的光储充系统由高压侧630kVA箱变和低压侧光伏车棚、日出东方储能柜以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024年10月22日,广东珠海发改委印发了《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规范电力设施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官方解读显示,珠海工商业和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4000余个,电化学储能电站30余个,公用专用充电站700余座,公共充电桩约2万余个,《规则》将适用于以上
近日,英国太阳能停车场公司3tiEnergyHubs推出了Papilio3系统,一款专为电动汽车短时停车需求而设计的、标准化的可移动式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根据3ti的介绍,该系统采用可回收利用的集装箱,配备42块光伏板和12个充电桩,包含7kW至22kW的规格,年发电量可达18MWh,并且具备良好的并网能力,用户可以按
近期,黑龙江省大庆市城发集团“光储充放”智慧微电网即将投入使用这也是全市首个集光伏、储能、充电、放电等多重功能为一体的智慧充电站据了解,城发“光储充放”智慧微电网位于市城发集团办公楼南侧,今年6月底开工建设,总占地面积4000平米,装机容量495kW,光伏板面积2040平米,并设置215KWh蓄能柜
10月23日,特锐德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特来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特来电科技为和县县域充电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中标人,中标金额约为13,400万元。本次特来电科技中标和县县域充电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将对和县公共和政府事业单位停车场进行充电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调整能源结构。围绕构筑世界级新能源产业,推进“风光氢储车”五大产业全链条发展,加快建成世界最大的光伏产业基地、最大的储能产业基地、最大的氢能产业基地、最大的新能源重卡基地。统筹煤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3日,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提出制定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大容量光伏电池运输服务保障措施。政策还提到,大力提升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研究开展双挂汽车列车运输测试,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布局建设专
“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充电设施总数达到1143万台,有效支撑了28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高速公路服务区安装的充电设施已经超过2.88万台,覆盖停车位4.48万个,重大节假日的充电服务保障能力也得到了明显提高。”在日前召开的第四届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技术创新大会上,国家能源局电力司电网处处长孙
11月7日,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旗舰超充站——深圳莲花山超充站正式开放运营,这也是全国首个“光储超充+车网互动+虚拟电厂+电力魔方+电鸿”多元综合示范站。该站超前设置了单桩最大充放电功率达600千瓦的超充桩,放电速度较普通桩提升10~20倍,为全国最快;充电速度最快可达每分钟10千瓦时,比普通超充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国家电投启源芯动力宣布,截至目前,启源芯动力已在中国内地所有省级行政区布局重卡充换电站超1000座,覆盖上海到阿勒泰、三亚到鹤岗,为矿山、钢厂、港口等园区提供绿色运力,也在长途高速上跑出澎湃绿动力。据悉,这些换电站采用了固定站、撬装站、移动站多种形式,应用了风
2024年10月全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1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2024年10月比2024年9月公共充电桩增加6.3万台,10月同比增长34.3%。截至2024年10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充电桩339.1万台,其中直流充电桩153.5万台、交流充电桩185.5万台。从2023年11月到2024年10月,月均新增公共充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第一批公路水路典型运输和设施零碳试点项目名单,中国电建投资建设的中开高速火炬服务区入选全国首批7家零碳高速公路服务区试点项目之一,为推动实现“碳中和”目标贡献电建力量。随着大湾区新能源车渗透率的比例不断提高,服务区用能需求不断增加,碳减排压力也将逐步加大。火
赋能“绿能之都”阳江,打造“以光养桩”标杆,隧道股份服务阳江首个光储充一体充电站项目建设奏响双碳新“粤”章。日前,由隧道股份上海能建建造的广东阳江江城区南恩街道光储充一体充电站项目举行开工仪式。该项目是广东阳江首个光储充一体充电站项目,也是广东“百千万工程”在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方
近年来,河南省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机遇,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环境优美、城乡宜居、生态安全、保障有力的美丽河南建设新格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坚决贯彻河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
从传统燃油车零配件供应基地到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升级裂变的图景在肇庆得以浓缩。伴随着当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强势崛起,与其配套的充电服务网络也在日益完善。11月7日,全国首个“光储充换放”欧标综合能源站(广东电动肇庆综合能源充换电站)于肇庆投运,为当地汽车产业集群向“
先控电气成功中标内蒙古电力集团充电桩采购项目,标志其在新能源充电设施领域的实力再次得到权威认可。此次中标不仅为先控电气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更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贡献重要力量。呼和浩特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城市,近年来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构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4日,吉利汽车发布公告,决定将旗下极氪、领克两大品牌股权结构进行优化,理顺股权关系,减少关联交易、消除同业竞争,坚定不移推动内部资源深度整合和高效融合。领克收购事项及注资事项完成后,极氪将持有领克51%股份,领克其余49%股份继续由吉利汽车旗下全资子公司持有。对此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024广州车展将在11月15日正式开幕,奇瑞将发布新车型猎风。新车将会搭载30000转的驱动电机,3秒级的零百加速性能,极速可达260km/h。而且还会用上奇瑞的800V固态电池,续航可达1500km。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新高地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明确产业发展重点。支持郑州经开区做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大健康、智慧物流四大主导产业,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国际贸易及新
11月14日,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1000万辆达成活动,在湖北武汉举行。此次活动是在工信部指导下,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主办。随着10余家车企的整车下线,中国新能源汽车迎来年产1000万辆的荣耀时刻。我国是全球首个新能源汽车年度达产1000万辆的国家。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是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纳入统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4年11月11日,中汽协会发布2024年10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其中,2024年10月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91和563辆,同比分别增长19.2%和18.8%。1-10月,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679辆和4695辆,同比分别增长25.9%和27.4%。根据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4
据中工汽车网获悉,11月12日,有媒体报道称,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华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组织召开学习会,与中国资源循环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朱建春一行进行探讨,现已并入中国资环集团。具体来看,欧冶链金是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是工信部公示第二批符合废钢铁加工
“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充电设施总数达到1143万台,有效支撑了28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高速公路服务区安装的充电设施已经超过2.88万台,覆盖停车位4.48万个,重大节假日的充电服务保障能力也得到了明显提高。”在日前召开的第四届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技术创新大会上,国家能源局电力司电网处处长孙
伴随前三季度数据持续披露,新能源汽车产业业绩亮眼。前三季度,全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同比增长31.7%、32.5%,近3个月新能源乘用车销售占比均在50%以上,实现新突破。在中国新能源汽车版图中,长三角表现尤为突出,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国四成以上。巨大的市场需求下,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集群迎来更广阔的发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析,进入十月,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对汽车消费拉动效应明显,多地车展与促销活动如火如荼,企业新车型密集投放,推动车市热度持续走高,10月汽车销量环比同比均实现增长。其中,乘用车市场在多项积极因素推动下持续向好,商用车市场表现相对疲弱,新能源汽车和汽车出口依然保持较快增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7日,五部门关于发布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其中包括零跑汽车的零跑C16、比亚迪五款汽车、哪吒汽车、小鹏汽车等16家车企的45款新能源汽车车型入选。原文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
近年来,河南省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机遇,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环境优美、城乡宜居、生态安全、保障有力的美丽河南建设新格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坚决贯彻河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