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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大数据报告(2024):第六章 非化石能源发展

2024-06-25 08:38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作者:韩继园关键词:非化石能源能源安全生物质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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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我国新时代能源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擘画了中国能源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十年来,能源战线坚定不移推进能源革命,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有力支撑服务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重磅推出《中国能源大数据报告(2024)》,以近十年数据为依据,全面展示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以来我国能源发展的生动实践与丰硕成果。“中能传媒研究院”公众号将陆续推送《中国能源大数据报告(2024)》系列文章,本期是系列报告第六章:非化石能源发展。

中国能源大数据报告(2024)

第六章 非化石能源发展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 本章作者 韩继园

一、总体发展概况

1.非化石能源发电量突破3.3万亿千瓦时

2023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突破3.3万亿千瓦时。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我国水电发电量12858.5亿千瓦时,比上年降低4.9个百分点;核电发电量4347.2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4.1个百分点;风电发电量8858.7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6.2个百分点;太阳能发电量5841.5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6.7个百分点。另据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数据,2023年生物质发电量约1980亿千瓦时,较上年增加156亿千瓦时。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约3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三分之一。其中风电光伏发电量1.43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5.8%,高于13%的全球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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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占比系计算所得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

图6-1 2023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结构

2.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首次超过火电,占比过半

据中电联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5.7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突破50%,达到53.9%。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持续推进。分类型看,水电4.2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5094万千瓦;核电5691万千瓦;并网风电4.4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4.0亿千瓦、海上风电3729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6.1亿千瓦。全国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从2022年底的7.6亿千瓦,连续突破8亿千瓦、9亿千瓦、10亿千瓦大关,2023年底达到10.5亿千瓦,同比增长38.6%,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36.0%,同比提高6.4个百分点。

据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数据,截至2023年底,我国生物质发电全国并网装机容量约4414万千瓦,较上年增加282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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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占比系计算所得

(数据来源:中电联、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

图6-2 2023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结构

3.非化石能源新增装机增长近一倍

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05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2.7%。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2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3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58.5%。新增风电装机容量7937万千瓦。风光在电力新增装机中的主体地位更加巩固。2023年新增商运核电机组2台,即我国西部地区首台“华龙一号”核电机组——中国广核集团广西防城港核电站3号机组、华能山东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从2016年开始,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占全国新增电力总装机的比重超过50%,2023年达到85%,成为我国新增电力装机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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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核电新增装机系计算所得

(数据来源:中电联、国家能源局、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

图6-3 2014—2023年不同能源新增装机情况

4.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近九成

2023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同比增长31.5%,占电源投资的比重达到89.2%。太阳能发电、风电、核电、水电投资同比分别增长38.7%、27.5%、20.8%、13.7%。近两年来,风光发电投资占比有较大幅度提升,2023年达电源总投资额的四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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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电联、国家能源局)

图6-4 2014—2023年不同能源投资情况

二、水电

1.水电装机容量42154万千瓦,增速放缓

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3年底,全国水电发电装机容量42154万千瓦,同比增长1.8%,增速放缓。我国水电装机连续19年稳居世界第一,约占全球水电装机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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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电联、国家能源局)

图6-5 2014—2023年水电装机及增速

2.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4.9%

2023年,我国水电发电量12858.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9%。年初主要水库蓄水不足以及上半年降水持续偏少,导致上半年规模以上电厂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22.9%;下半年降水形势好转以及上年同期基数低,8—12月水电发电量转为同比正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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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电联、国家统计局)

图6-6 2014—2023年水电发电量及增速

3.水电利用小时数十年来最低

受上半年降水偏少影响,2023年,6000千瓦及以上水电设备利用小时数3133小时,比上年减少285小时,为十年来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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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电联、国家能源局)

图6-7 2014—2023年6000千瓦及以上水电设备利用小时数

三、风电

1.风电新增装机创历史新高

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3年底,我国并网风电装机容量44134万千瓦,增长20.7%。连续14年稳居世界第一,约占全球风电装机的43%。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数据,2023年,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新增装机14187台,容量7937万千瓦,同比增长59.3%,创历史新高。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7219万千瓦,占全部新增装机容量的91%,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718.3万千瓦,占全部新增装机容量的9%。2012年以来,我国风电装机增长了6倍,年均增长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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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电联、国家能源局、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

图6-8 2014—2023年风电装机及增速

2.风电发电量再创新高

2023年,全国风电发电量8858.7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6.2%。风电发电量在全社会用电量中占比首次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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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电联、国家统计局)

图6-9 2014—2023年风电发电量及增速

3.风电利用小时数再提高

2023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并网风电利用小时数2225小时,同比提高7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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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电联)

图6-10 2014—2023年6000千瓦及以上并网风电设备利用小时数

4. 风电消纳情况稳定

根据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3年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2023年1—12月,我国风电利用率为97.3%。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重庆、四川、西藏、广西、云南实现风电电量100%利用。弃风最严重的地区为蒙西,1—12月风电利用率为93.2%;其次为青海、河北,1—12月风电利用率均低于95%。

四、太阳能发电

1.太阳能新增发电装机破2亿千瓦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60949万千瓦,同比增长55.2%。连续9年稳居世界第一,约占全球太阳能发电装机的42%。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超过2亿千瓦,成为非化石能源新增装机的绝对主力。2012年以来,我国光伏装机增长了184倍,年均增长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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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电联、国家能源局)

图6-11 2014—2023年太阳能发电装机及增速

2.太阳能发电量持续增长

伴随着太阳能发电装机的大幅增长,太阳能发电量保持快速增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太阳能发电量5841.5亿千瓦,比上年增长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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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电联、国家统计局)

图6-12 2014—2023年太阳能发电量及增速

3.太阳能发电利用小时数有所下降

据中电联统计,2023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并网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为1286小时,同比降低5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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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电联)

图6-13 2014—2023年6000千瓦及以上并网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

4.太阳能发电消纳平稳

根据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3年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2023年1—12月,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为98.0%。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广西光伏发电利用率达到100%;西藏和青海利用率较低,西藏利用率最低,为78%,青海利用率为91.4%。

五、核电

1、核电装机稳步发展

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3年底,全国核电装机容量为5691万千瓦,同比增长2.4%。全年新增商运核电机组2台,新开工核电机组5台。截至2023年底,中国大陆在运核电机组55台,总装机容量为57吉瓦,核准及在建核电机组36台,总装机容量为44吉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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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电联、国家能源局)

图6-14 2014—2023年核电装机及增速

2.核电发电量持续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我国核电发电量4347.2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4.1%。我国核电发电量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近5%,其中福建、辽宁、海南省核电发电量占比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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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电联、国家统计局)

图6-15 2014—2023年核电发电量及增速

3.核电利用小时数有所提高

据中电联数据,2023年,我国6000千瓦及以上核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为7670小时,同比提高5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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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电联)

图6-16 2014—2023年6000千瓦及以上核电设备利用小时数

六、生物质发电

1. 生物质发电装机保持增长

据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数据,截至2023年底,生物质发电全国并网装机容量约4414万千瓦,较上年增加282万千瓦。从装机容量结构来看,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最大,2023年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占到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的58%,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占到总装机容量的38%,沼气发电仅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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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

图6-17 2016—2023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及增速

2.生物质发电量近2000亿千瓦时

据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数据,2023年,生物质发电量约1980亿千瓦时,较上年增加156亿千瓦时;年上网电量约1667亿千瓦时,较上年增加136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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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图6-18 2016—2023年生物质发电量及增速

七、非化石能源政策

1.促进绿电交易、绿证核发全覆盖,体现可再生能源绿色低碳环境价值

2023年2月15日,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就进一步完善绿电交易机制和政策,稳妥推进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更好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给出有关要求。根据文件:包括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含有补贴项目、平价上网项目)将全部参与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扫清了补贴项目参与绿电交易的障碍,发电企业可以在绿电溢价收益和补贴之间二选一。这一政策增加了绿电供应量,亦有利于解决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问题,绿电市场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023年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范围,规范绿证核发,健全绿证交易,扩大绿电消费,完善绿证应用,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覆盖。进一步发挥绿证在构建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低碳环境价值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强风电、光伏电站退役管理,促进循环利用

2023年6月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发电企业应依法依规负责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的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处置。鼓励发电企业、设备制造企业、科研机构等有关单位开展风电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研究,建立健全风电循环利用产业链体系,培育壮大风电产业循环利用新业态。

2023年7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完善设备回收体系。支持光伏设备制造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建立分布式光伏回收体系。鼓励风电、光伏设备制造企业主动提供回收服务。支持第三方专业回收企业开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业务。支持发展退役新能源设备拆除、运输、回收、拆解、利用“一站式”服务模式。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发电企业、运营企业、回收企业、利用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加强上下游产业衔接协同。引导风电机组拆除后进行就地、就近、集中拆解。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规范有序回收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

3.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利用试点示范

2023年9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提出,通过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支持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拓展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景,着力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成本下降、效率提升、机制完善,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示范工程内容包括技术创新、开发建设、高比例应用三大类。

2023年11月1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提出,通过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拓展国内生物柴油的应用场景,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体系、发展路径,逐步形成示范效应和规模效应。

4.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

2023年3月2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光热发电兼具调峰电源和储能的双重功能,可以实现用新能源调节、支撑新能源,可以为电力系统提供更好的长周期调峰能力和转动惯量,具备在部分区域作为调峰和基础性电源的潜力,是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传统能源的有效手段,是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有效支撑,同时,光热发电产业链长,可消化提升特种玻璃、钢铁、水泥、熔融盐等传统产业,还可带动新材料、精密设备、智能控制等新兴产业发展,光热发电规模化开发利用将成为我国新能源产业新的增长点。《通知》提出,内蒙古、甘肃、青海、新疆等光热发电重点省份能源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光热发电项目规划建设,根据研究成果及时调整相关规划或相关基地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光伏、光热规划布局,合理布局或预留光热场址,在本省新能源基地建设中同步推动光热发电项目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国光热发电每年新增开工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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