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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电厂参与浙江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试点工作方案:虚拟电厂同一交易日同一机组只能参与一种辅助服务

2024-08-20 08:59来源:浙江能监办关键词:虚拟电厂浙江虚拟电厂电力辅助服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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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能监办发布关于印发《虚拟电厂参与浙江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试点工作方案》。

现阶段,虚拟电厂可按《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浙江省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监能市场 〔2023〕1 号)及其补充规定等(以下简称“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参与辅助服务;可试点参与《华东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华东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 理实施细则》(华东能监市场〔2020〕147 号)(以下简称“两个 细则”,如有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现货市场启动后,根据市场建设情况,积极推动具备相关技术条件的虚拟电厂试点参与调频等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试点期间国家和浙江省对虚拟电厂管 理及参与市场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虚拟电厂同一交易日同一机组只能按照以下方式之一参与辅助服务:1.作为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2.参与“两个细则”考核补偿;3.参与现货调频辅助服务市场。

参与品种 1.调频。调频又称自动发电控制(AGC),是指在规定的出 力调整范围内,跟踪电力调度指令,按照一定调节速率实时调整 发电出力,以满足电力系统频率和联络线功率控制要求的服务。 

2.备用。备用(10 分钟)是指为了保证电力系统可靠供电, 根据电力调度指令要求,并网主体所提供的能够在 10 分钟内调 用的预留发电容量或者 10 分钟内调用的可降低用电功率服务。 

3.按照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有关规定参与相 应品种的辅助服务。

详情如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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