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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我国能源电力未来改革关键路径

2024-08-21 14:32来源:能源新媒作者:徐进关键词:能源体系能源转型电力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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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关键路径是未来全面深化能源系统相关改革的重要方法论。

(来源:能源新媒 文/徐进 

作者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恰逢中国共产党建党103周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凝聚了全党上下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的思想共识,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明确了高质量发展的前行方向,开启了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还明确提出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

纵览《决定》涉及的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内容和提出的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将会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产生承上启下的里程碑意义,既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各项改革任务的延伸􏰀展和升级升华,又是对未来五年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其中明确涉及能源电力未来改革发展任务涵盖以下“五大关键路径”。

关键路径一:

中国式能源现代化

《决定》在开篇中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全党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从历史的发展脉络来看,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亦是推动我国能源电力由弱走强的关键一环。作为中国式现代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能源现代化是伴随着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迎来更加广阔美好的前景。就拿电力装机和人均发(用)电量来说,刚实行改革开放的1978年底,我国发电装机容量为5712万千瓦,人均装机容量和人均发电量分别不足0.06千瓦和270千瓦时,发电装机和发电量缺口分别达1000万千瓦和400亿千瓦时;到2023年底,我国发电装机容量达29.2亿千瓦,人均装机容量和人均用电量分别达到2.1千瓦和6539千瓦时,较改革开放之初增长了30余倍,且已经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全国用户平均供电可靠率99.9%,超过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名列世界各国前茅。

从现代化发展角度来看,能源电力作为国家经济命脉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与动力源泉,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因素之一。目前,我国在世界能源转型中角色举足轻重,不仅是全球最大能源生产国和最大能源消费国,而且是世界最大可再生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诸如包括水电、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在内的主要可再生能源的装机规模均居世界第一,仅2023年我国就贡献了全球一半以上的新增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量,占全球太阳能和风能发电量的近五分之二。截至2023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在全国发电总装机中的比重已突破一半以上,历史性超过火电装机,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引领者和领跑者;到今年6月末,我国以风光为主的新能源装机规模又首超煤电装机规模。由此可见,能源的发展程度与国家的现代化进程紧密关联。

一言以蔽之,中国式能源现代化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能源现代化,既存在各国能源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我国国情的自身特色。总体来讲,中国式能源现代化的核心内涵是:立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目标,牢牢把握我国能源资源禀赋特征和区位分布特点,以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核心的新型能源体系为奋斗目标,以保障能源安全高效供应、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提升能源产业链韧性为基本要求,以确保“双碳”目标顺利实现为重要前提,切实统筹好能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两大首要任务,以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用能需要、推动建设清洁美丽世界”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绿色清洁能源动力。

关键路径二:

建设全国统一能源与电力市场

《决定》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一部分中,涉及到能源领域的相关描述有:一是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二是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

从能源电力领域价格改革的角度看,我国的煤价和油价的市场化改革相对走在前列,而电价和气价的市场化改革相对较为滞后;从目前市场运行情况来看,我国电力市场正处于“计划电”与“市场电”相互交叉并轨的格局,燃气市场依然是气源和用户两个价格的双轨制、上下游价格缺乏畅通的疏导机制,市场化之路依然步履维艰。然而,能源领域价格市场化改革已经成为一股任何势力不可阻挡的洪流,这不仅能够促使能源电力价格更多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非政府定价,还有利于推动能源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更自由、更充分流动。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清楚地认识到:一方面从能源电力的行业地位和作用来看,作为国民经济的先导和基础行业,能源电力的价格直接影响着企业生产成本,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其市场化改革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另一方面从能源电力产品的自身属性来看,电力与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大宗能源贸易品种的价格机制存在较大的差异,尤其是从电价的本质及与之相关的系统来看,电力系统可以称之为目前人工构建的最复杂系统、电力市场是最复杂的交易市场。从某种意义上讲,能源电力作为相对垄断性的行业,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就是为了打破行业和区域壁垒、优化资源分配利用效率、提升要素利用效益以及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更好地服务务实体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的必由之路。

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即在进一步放开经营性发用电计划、改革输配电价监管机制、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的基础上,加快构建和完善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相衔接的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推进跨省跨区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进一步推动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和增量配电试点项目落地,确保在竞争性环节上的上网电价全部由市场决定,不断扩大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努力实现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运行和电力交易方式不断创新,全面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不断释放电改红利。

优化煤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一是进一步发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作用,推动完善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推动建立煤炭跨区域运输通道和集疏运体系,增强煤炭跨区域供应保障能力,从根本上破解“煤电顶牛”难题;二是在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基础上,建立健全油气期货产品体系,改进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实现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构建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基本取向;三是稳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与替代能源联动的天然气价格调整机制,加快建立统一的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和低成本用气的前提下,尽快改变市场化定价与政府定价并存、居民与非居民用气价格之间交叉补贴的局面。

关键路径三: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能源生产力

《决定》提出,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套用当前的一句流行语,新质能源生产力是指以能源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能源增长方式、符合能源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能源生产力质态。新质能源生产力是能源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伴随着能源技术革命性突破、能源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能源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从而达到提升能源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确保能源产业体系自主可靠和安全可靠,以及提升能源的开发、利用和转换效率的目的。

首先,新质能源生产力有赖于更先进能源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科技创新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动力。要瞄准当前世界能源技术发展大势和结合我国能源科技发展面临的“短板”问题和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为突破口,通过原创性、颠覆性能源科技创新,打好能源电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从根本上消除包括电力芯片在内的一些关键零部件、重要设备、基础软件等对外依存度偏高的“隐患”,加快推进能源电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努力培育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领域、新优势。

其次,新质能源生产力有赖于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要以产业为载体,加强能源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集聚集群融合发展,巩固扩大超洁净煤炭煤电开发利用、超大型水电基地开发、超大功率风光新能源、四代核电等产业领先优势,积极打造超深油气开采、大型燃气轮机、前沿新兴氢能、新型储能、干热能开发与海洋能开发等新增长引擎,努力开辟可控核聚变技术、超导输电网络等未来能源产业新赛道,使现行的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再者,新质能源生产力有赖于实体能源和数字能源深度融合。要以打造新型能源系统和新型电力系统为支撑,通过数字孪生技术与能源实体深度融合,全力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传统能源电力产业,不断推进能源电力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深度发展,打造更加柔性、更加灵敏的智慧能源、智能电网,实现能源流、业务流、数据流、价值流等多流合一,加快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慧能源新形态、新业态。

关键路径四: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决定》强调,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提出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

实际上,能源行业具有自然垄断属性,涵盖电力、油气等领域。尤其是电力行业中的输电网、配电网、电力调度等方面具有较大自然垄断性,也是20余年来电力体制改革最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能源电力的发展史实际上就是一部分电力体制的改革史,无论是从新中国成立后的高度集中计划管控阶段(1949—1978年)到改革开放之初的政企合一、集资办电阶段(1979—1997年),还是从世纪之交的政企分开公司化改组阶段(1998—2001年)再到后来的厂网分开、政监分离阶段(2002—2012年),以及新时代的简政放权、市场化探索阶段(2013年以来)电力体制改革一直在“路上”,并没有“休止符”。时至今日,我国能源电力体制改革还远远没有改到位,仍面临诸多艰难阻碍和艰巨任务需要克服,改革依然是破解我国电力高质量发展问题的关键法宝。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等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这是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具有里程碑的事件。从近十年的实践效果看,“新电改”虽然进一步促进了电力市场总体格局的初步形成,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但在“输配分开”、破除市场垄断、破解电价扭曲及构建高水平监管体系等一些环节上仍面临一些困难,同理想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

电力体制改革被称之为“最难啃硬骨头”,现已经到退无可退局面。个人认为,引入竞争、打破垄断,形成更加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是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和必要手段,也是推动我国电力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主旋律,但这并不能成为电力体制改革的最终唯一目的。尤其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世界性大国来说,国家的办电宗旨是“人民电业为人民”,电力体制改革应当紧紧围绕这个宗旨来展开,切实从根本上破解我国电力发展上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藩篱”。从《决定》的论述来看,电力体制改革最终落脚点和突破点应放在如何有效对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实行有效监管、以其防止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的无序延伸和对竞争性环节进行充分市场化改革和全面引入竞争机制、以切实提高有限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和降低全社会的用电成本。如果背离了这个目标和方向,任何电力体制改革活动都不难以让人民群众真正满意,都是“瞎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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