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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漳州市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到,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促进石化化工行业绿色电力消费,以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为导向,逐步提升绿色电力使用比例。
文件还提到,依托福建省作为全国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基础和优势,积极参与福建省石化化工行业碳交易体系建设。探索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和聚集。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加强市场机制间的衔接与协调。通过差别电价、节能监察、环保执法等手段加大市场调节、督促落实力度,引导能效水平落后的产能有序退出。
详情如下: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漳州市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工信规〔2024〕4号
各县(区),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工信、发改、生态环境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工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漳州市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等重大战略决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安排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市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工作,根据《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工信部联节〔2022〕88号)、《福建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闽工信规〔2023〕5号)、《福建省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闽工信规〔2024〕5号)、《福建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闽政〔2022〕17号)等文件,结合相关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其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稳步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发展高端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推进我市石化化工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节能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强化能效约束,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低碳技术创新,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行绿色化改造,有序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加快用能结构调整,全力推行绿色制造,推动数字技术赋能石化化工绿色低碳发展,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基本原则
稳妥有序,系统推进。全面准确认识碳达峰行动对漳州市石化化工行业发展的深远影响,加强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贯穿产业链全过程和各环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稳步推进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
创新驱动、目标导向。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驱动力,强化科技创新,注重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加强产学研用协同,促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推动石化化工行业低碳零碳技术开发。坚持把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作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工业全面绿色转型的总体导向,全面统领节能降碳和资源高效利用。
源头把控,节约优先。加强企业、行业、地区间产业耦合链接,优化能源结构和原料结构,提升利用效率,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从源头上减少碳排放。
双轮驱动,技改先行。坚持双轮驱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以节能降碳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绿色低碳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提升绿色低碳管理效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加强节能降碳工艺技术开发,推动重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石化化工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乙烯、合成氨、烧碱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进一步提高,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30年,炼油、乙烯、合成氨等主要产品综合能耗进一步降低,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乙醇等短流程合成技术实现规模化应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绿色关键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如期达成碳达峰目标。到2030年,炼化一体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建炼化一体化项目成品油产量占原油加工量比例降至30%以下。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构建低碳体系
1.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以产业集群化、区域协同化发展为主线,积极引导化工项目进区入园,推动石化化工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以古雷石化基地为核心,辅以漳浦县化工产业发展区,重点推动基础炼化、多元化原料和石化下游深加工产业发展,形成先进炼化一体化和高端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以漳浦前亭工业园为重点,承接古雷基地石化原料,差异化发展特种聚酯、可降解塑料等化工新材料产业和塑料包装、车用改性塑料等材料后加工产业,积极布局发展新能源汽车关键配套动力电池材料和安全环保、高性能、高附加值的高端功能涂料产业。推动诏安县和漳州高新区关联产业区协同发展,重点配套电池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印刷电路板)、精细化工、化学原料药生产项目等产业。鼓励化工园区企业差异化发展,与冶金、建材、纺织、电子等行业协同布局,促进行业间协同降碳。(市发改委、工信局、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按照“少油多化、减油增化、高端化发展”的原则,坚持“炼化一体化”发展方向,重点打造古雷世界级绿色生态石化产业基地,有序推进中沙古雷乙烯项目、福海创原料适应性技改项目、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等优质龙头项目建设,合理增加炼油能力,增强烯烃、芳烃等原料供应能力,通过产业链延伸,带动高性能树脂、高性能纤维、功能性涂料、新能源电池材料等化工新材料、高端石化产品、精细化学品行业发展,以满足下游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疗器械及耗材、纺织服装、轻工建材等关联产业对石化产品的需求。积极承接台湾优质石化产业转移及国内外高端石化项目投资,重点推进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芳烃扩能、ABS及AS、不饱和聚酯树脂、碳五碳九分离及下游新材料、电子化学品等项目建设。通过推动产品高端化发展,不断降低碳排放强度。(市发改委、工信局、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标杆引领促进能效提升。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突出高质量、绿色化发展要求,全面排查石化化工行业在建项目,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组织开展重点企业摸排,建立技术改造企业清单,介于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企业装置,引导企业制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方案,明确改造期限、工期节点、预期目标,鼓励企业结合检修等时机参照标杆水平要求,积极采用新的节能技术和绿色工艺、更换高效节能设备,提高能效水平,努力达到标杆水平。(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能效约束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有关限制、淘汰生产工艺和产品规定,依法淘汰存量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落后产能。严格实施分类管理,对能效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严格能效约束,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行动,聚焦对二甲苯、合成氨、烧碱等重点行业,摸排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用能设备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情况,引导企业技术改造,严格落实能耗、排放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加快推进老旧化工装置更新,提升能源与资源利用率,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1.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合理控制化石燃料消费,加快煤炭减量替代,促进煤炭分质分级高效清洁利用。增加天然气储存、输送能力,保障平稳供应,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增长。因地制宜推动风电、光伏、核能等清洁能源的应用,逐步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重点推进古雷石化37兆瓦、福海创20.63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鼓励化工园区与风电、光伏电、核电等清洁能源供应企业协作,提高清洁能源消纳比例。(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终端用能电气化。以电气化、智能化为导向,推动终端能源消费方式升级。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在加热、烘干、蒸汽供应等环节,推广电锅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提高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促进石化化工行业绿色电力消费,以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为导向,逐步提升绿色电力使用比例。(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企业用电灵活性。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探索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支持古雷石化基地等具备条件的化工园区开展分布式光伏、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依托古雷石化基地石油化工企业副产氢产能优势,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促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原料低碳化替代。加快推进低碳原料替代,探索采用可再生生物质、非载能原料、二氧化碳等低碳原料替代部分化石能源原料。引导烯烃原料轻质化,利用轻烃、液化气等低碳原料生产烯烃及下游产品,合理引导化工原料用气增长,实现源头降碳。提高碳五、碳九等副产资源利用水平,促进废旧纺织品再造、废旧塑料再生原料的替代。开发可再生资源制取化学品,甲烷转化合成化学品等技术,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制备氢,优化合成氨、甲醇等原料结构。积极发展生物化工,利用可再生的生物质为原料生产大宗化学品和精细化学品,强化生物基化学品与现有化工产业链衔接,实现对传统化石基产品的部分替代。推广采用生物质发酵生产多元醇,利用已有化工产品向下游延伸,发展二氧化碳下游合成材料产品,推动石化原料多元化,从源头减少化石原料消耗。(市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绿色技术改造,促进关键环节降碳
1.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聚焦石化化工行业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积极推广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高效组织生产与使用能源,实现技术节能与管理节能双重效益。重点支持采用高效催化技术、过程强化技术、精馏分离技术等改造现有工艺装置。支持推广能源系统优化技术,鼓励企业采用热泵、热夹点、热联合等技术,探索低温乙烷、丙烷技术,加强工艺余热、余压回收,实现能量梯级利用。推动企业使用可塑性耐火材料衬里、陶瓷纤维衬里、高温隔热漆等优质保温材料,降低热损失。支持工业窑炉、锅炉、电机、风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节能改造。发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组织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示范项目遴选,加快推进福海创、古雷石化等企业的原料适应性技改、芳烃联合装置优化节能、四合一炉改造、锅炉掺烧氢气改造、CFB锅炉风机高压变频改造等节能改造项目落地。支持典型流程工业能量系统优化,重点工艺流程、用能设备实施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升级,通过高效管理实现节能降碳。(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强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高效治理的系统减污理念,强化清洁生产在节能降碳中的支撑作用,依法依规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持续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重点开展高效催化、过程强化、高效精馏等工艺技术改造。以炼油行业为重点,推动炼油污水集成再生,开发推广渣油高效深度加工技术,探索绿氢炼化等前沿技术。乙烯行业推广使用原油直接生产化学品技术,以低价值原油为原料直接制备轻烯烃和芳烃等高价值化学品。鼓励烧碱行业企业使用化工废盐无害化制碱、节能型离子膜电解槽等生产工艺及装备。鼓励对二甲苯行业企业采用芳烃二甲苯装置余热利用及深度热集成技术、LNG冷能利用技术等,实施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改造。推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产品使用。(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广先进适用低碳技术。推动化工废盐无害化制碱,二氧化碳耦合制化学品等。实施绿氢炼化、二氧化碳耦合制甲醇等降碳工程。推广生产工艺深度脱碳、原燃料替代、工业流程再造、二氧化碳回收与循环利用等绿色技术。探索低碳技术推广新机制,促进先进适用的石化化工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市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引领产业低碳发展
1.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围绕石化化工重点领域和地区,以古雷石化基地为重点,持续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企业建设,持续发布我市绿色制造名单。实施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及分级管理,探索绿色认证和星级评价,强化效果评估。(市工信局、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稳步扩大绿色制造体系规模。逐步扩大提升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企业、绿色设计产品与绿色园区的数量和质量。鼓励石化化工行业重点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产品,构建绿色供应链,积极引导化工园区按照要求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市工信局、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体系。鼓励建设“绿色低碳”产业大数据平台,积极评选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单位,推动企业重点用能设备上云,实现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提升石化化工行业碳排放的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管控水平,实现生产过程物质流、能量流等信息采集监控、智能分析和精细管理。推动建立石化化工重点产品碳排放基础数据库,完善碳排放数据计量、收集、监测、分析体系。(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增效降碳
1.加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以高值化、规模化、集约化利用为重点,推动废催化剂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古雷开发区丰鹏环保废催化剂综合利用、海顺德渣油催化剂等项目建设。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大磷石膏、废塑料、废轮胎等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推动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高值利用,提升再生资源对原生资源的替代比例。加大科技攻关力度,推动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等焦化副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提升焦化副产品加工利用水平。推动化工园区集中打造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共用回收渠道,打造完善的化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推行循环生产方式。提高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水平,以古雷石化基地为引领,开展循环化化工园区试点示范,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构建企业首尾相连、互为供需和生产装置互联互通的化工循环产业链。鼓励企业开展资源利用评价,开展余热余压及挥发油气回收利用,提高副产物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企业间的协同效应,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推广古雷石化通过物料管道输送丁二烯产品直供下游企业的做法,促进上下游企业原料及产品互转互通,减少下游企业原料运输的能源消耗,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推广化工副产石膏制作建材等行业低碳耦合模式,打造行业协同发展的循环经济示范。(市工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开展节水标杆建设。推进企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在烯烃、芳烃、纯碱等重点用水行业有序开展用水审计、水平衡测试、节水诊断工作,争创重点产品水效“领跑者”,推动重点用水企业水效对标和节水技术改造。加大废水资源化利用。推广应用电化学循环水处理、供水管网漏损检测等技术工艺,促进废水循环利用。(市工信局、水利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低碳技术创新,开拓技术减碳空间
1.加强前沿技术开发应用。加强应用石化化工行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针对炼油、乙烯、对二甲苯、合成氨等重点行业,加大前沿节能降碳工艺技术装备遴选和推广力度。炼油行业推动渣油浆态床加氢等劣质重油原料加工、先进分离、原油直接裂解等深度炼化技术开发应用;乙烯行业推动加氢裂化反应器、乙烯电裂解炉、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等技术装置的开发应用;对二甲苯行业加强国产模拟移动床吸附分离成套技术、大型化二甲苯塔及二甲苯重沸炉等技术装置的开发应用;合成氨行业开展绿色低碳能源制合成氨技术研究和示范。实施工艺深度脱碳、原燃料替代、工业流程再造、电气化改造、二氧化碳回收与循环利用等低碳技术示范工程。进一步研发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二氧化碳耦合制甲醇等零碳、负碳技术,将二氧化碳转化为化学品实现固碳和系统循环。鼓励福海创、古雷石化等重点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方案和技术经验。(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数字技术与石化化工降碳融合发展。支持数字化、智能化工厂改造,推动数字技术赋能石化化工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鼓励数字化低碳解决方案应用推广,重点培育标杆型智能工厂,发展效率型数字化车间。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化工园区企业工艺流程、生产过程、供应链、设备升级等环节的数字化改造力度,推动制造过程的关键工艺装备智能感知和控制系统、过程多目标优化、经营决策优化。发挥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充分挖掘石化化工碳排放基础数据价值,为生产流程再造、跨行业协同等提供数据支撑。持续加大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力度,加快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能耗预警预报。聚焦关键碳排放环节、能源管控等典型应用场景,培育“工业互联网+节能降碳”解决方案。对于获得国家级、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等给予资金支持。(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要素保障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碳减排政策激励,加大对技术改造转型升级、节能降碳、高效新材料、绿色低碳安全生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项目的政策支持。完善经济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向碳减排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融资,加大对碳达峰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政府办、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标准体系
以减污降碳、循环利用为重点,落实国家、省石化化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标准体系。探索生物基材料、生物可降解塑料、再生塑料材料评价标识管理体系,推动绿色用能及碳排放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示范引领
积极培育一批节能降碳示范项目,树立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绿色低碳标杆企业和园区,构建全生命周期绿色制造体系,提高石化化工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市场机制
依托福建省作为全国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基础和优势,积极参与福建省石化化工行业碳交易体系建设。探索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和聚集。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加强市场机制间的衔接与协调。通过差别电价、节能监察、环保执法等手段加大市场调节、督促落实力度,引导能效水平落后的产能有序退出。(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交流合作
加强闽台石化产业合作,引进台湾优势石化产品的生产工艺,依托古雷石化基地台商投资项目核准特殊政策,承接台湾已具有较高发展水平的石化项目落地。重点加强与台湾石化企业在精细化学品领域的合作,发展含氟精细化学品、电子化学品等高端化工产业。(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碳达峰行动的集中统一领导,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碳达峰工作牵头抓总、统筹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安排,按照碳达峰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统筹管理项目落实情况,加强战略谋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如期达成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目标。(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对石化化工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支持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强化企业责任意识,龙头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精准施策明确碳达峰目标和路径,中小企业加强节能减排信息公开,积极采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组织开展碳达峰先行示范,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
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培养石化化工行业专业人才,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专业组织、新闻媒体等渠道,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宣传教育,加强节能减碳政策解读,推介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骨干企业定期开展公众开放等活动,增强公众认同感,提高公众参与度。引导建立绿色生产消费模式,为石化化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市工信局、发改委、教育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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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4月开始,湖北虚拟电厂新型主体不断涌现,截至9月,仅5个月的时间,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就受理了华能湖北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等22家企业的虚拟电厂注册申请,并进行公示,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对此梳理如下:此前,湖北已有9家虚拟电厂。也就是说,目前湖北各地共计有31家虚拟电厂已接入虚拟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等文件要求,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组建现货市场建设工作专班,研究编制了《重庆电力现货市场整月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各有关单位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第二十六批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的公告,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5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对提交的市场准入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经过核验的售电公司名单及基本情况公示。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9月北京地区售电公司退市统计表,1家售电公司退市,详情如下:
8月21日10时,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统一组织下,甘肃电力交易中心通过“e交易”平台成功完成了甘肃首次向北京输送绿电的交易。此次交易涉及来自北京的30家电力用户和甘肃的142家新能源发电企业,预成交电量2597万千瓦时,其中,风电占31%,太阳能发电占69%。甘肃电力交易中心自2006年成立以来,历经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闽粤联网工程于2022年9月30日投运,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我国两大电网间首次实现电力交易市场化。两年来,该工程为福建和广东两省累计完成27次电力互送交易,互送电量89.3亿千瓦时。其中,福建送广东50.8亿千瓦时,广东送福建38.5亿千瓦时。
2024年8月,批发用户(售电公司和批发大用户统称为批发用户)交易结算电量92.68亿千瓦时,交易结算均价377.06元/兆瓦时。售电公司代理零售用户交易结算电量90.13亿千瓦时,交易结算均价387.52元/兆瓦时。1-8月,批发用户累计交易结算电量696.91亿千瓦时,交易结算均价375.98元/兆瓦时。8月电网企业代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9月29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意见的结果,截止公示期结束,收到1个单位3条意见,2条关于“中长期缺额考核”,全部采纳;1条关于“放宽短期功率预测误差”,与整个市场建设逻辑不符未予采纳,并电话反馈达成一致。详情如
2024年8月,共结算市场化发电企业上网电量162.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75%。其中,火电上网电量122.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2%;风电上网电量15.98亿千瓦时,同比降低1.02%;光伏上网电量19.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08%;水电上网电量3.98亿千瓦时,同比降低5.40%。1-8月累计结算市场化发电企业上网电
4月9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公布了适用于浙江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运营的《浙江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从5月1日起,浙江电力现货市场重启长周期结算试运行,为电力市场化改革提供有力支撑。浙江是用电大省,也是能源供应小省。近五年来,浙江全社会用电量以年均超过6%的速度增长,外来电超过全
2024年8月,主网外送交易结算电量42.5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4.23%;主网外购交易结算电量18.5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0.98%。2024年截至8月底,主网外送交易结算电量267.5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0.02%;主网外购交易结算电量102.2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7.91%。8月省间交易结算情况单位:亿千瓦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近日发布了关于完善唐山市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到,对全市未按国家及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的钢铁企业以及改造后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钢铁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按期完成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8月19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2024年度福建省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项目拟奖补企业名单,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符合申报要求,现予公示,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度福建省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项目拟奖补企业名单的公示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发挥价格税费政策激励约束作用。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尖峰电价政策。落实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继续对港口岸基两部制用电实施支持性电价政策,对港口货物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2日,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市发改委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实施差别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其中提到,炼油、煤制甲醇、建筑陶瓷、铁合金冶炼等第一批工业重点领域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名单见附件),2024年8月底前未实质性开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自2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征求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意见的公告,充分发挥阶梯电价、差别电价的杠杆作用,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编制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开展新能源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试点。探索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省级工信部门按程序公示、公告产能置换方案、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亿元的钢铁产能置换技术改造项目(含2023年已申报且获得奖励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的钢铁产能置换改造项目)。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福建省工信厅发布关于2023年度福建省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项目拟奖励企业名单的公示。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9个项目符合申报要求,现予公示。详情如下:关于2023年度福建省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项目拟奖励企业名单的公示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2023年度执行差别电价的限制类(装备)企业名单,详情如下:关于对2023年度执行差别电价的限制类(装备)企业名单的公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关于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行业市场交易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5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称,2024年10月1日起,对全省未按国家及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的钢铁企业以及改造后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钢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焦作市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2023年度我市部分企业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其中提到,沁阳市宏达钢铁有限公司2台电弧炉属于限制类装备,执行差别化电价。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我省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860号),该设备用电应执行每度加价0.15元,自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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