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下称《能源法》)获得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施行。《能源法》涵盖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等内容,旨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填补了我国在能源法律法规顶层设计上面的空白,更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法治基础。
(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新媒”文/王秀强 《能源》杂志副总编辑、领航智库研究员)
《能源法》以立法的形式勾画了我国能源系统发展的新版图,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发展中的优先地位,但将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推向市场;煤电、煤炭在能源系统中的调峰、支撑地位也获得法理上的支撑。
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并重,
市场交易提升绿色溢价
《能源法》作为上位法,明确了煤电、煤炭等化石能源,及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的政策导向,未来我国能源体系的发展脉络与版图可见一斑。
在能源开发利用政策上,《能源法》明确,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积极发展光热发电。鼓励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液体燃料、生物天然气。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
从产业发展趋势上看,可再生能源被置于优先发展的序列,更突出资源的有效利用,在形成大规模装机的同时,并网消纳才是可再生能源推动经济社会转型的根本所在。对于非化石能源的利用,国家将制定长期发展目标,按年度监测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制定并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能源法》赋予了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责任等工作的法律地位,为可再生能源规划与利用提供了根本保障。
《能源法》强调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改变《可再生能源法》关于建立“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表述,将可再生能源消纳的责任由电网兜底分摊给供电企业、售电企业、相关电力用户和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这意味着,可再生能源在发展规划上被置于第一梯队,但消纳利用被推向了市场;《能源法》并强调“加强电源电网协同建设”,电网不再承担并网的主体责任,转而以通过电网智能化改造等方式,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2024年3月,国家发改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将全额保障性收购分为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两类。保障性收购电量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确定,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市场交易电量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共同承担收购责任。
根据统计,2023年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6845亿千瓦时,占新能源总发电量的47.3%。在市场交易规模和占比增加的同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面临电量、电价竞争的双重压力,有部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2024年出现亏损。
可以乐见的是,在可再生能源的电量价值之外,《能源法》正在推动其绿色溢价的估值和价值兑现。这包括:国家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国家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鼓励能源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国家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鼓励能源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
国家从法律层面明确推动从能耗双控到碳排放双控转型,同时通过绿证、绿电、碳市场等市场交易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保证满足经济发展对能源消费的需求的同时,提高绿色电力的环境溢价和经济价值。可以预见,未来可再生能源的绿色价值将优于其电量价值,绿色属性也是其战略地位的重要支撑。
煤电、煤炭赋予新使命,
加速向公共服务属性转型
基于我国能源资源禀赋,以及化石能源在能源系统中的兜底保障定位,《能源法》强调化石能源“合理开发与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被赋予新的责任和使命,既要为能源转型提供支撑,又要推动产业转型。先立后破、安全转型是非化石能源对化石能源替代的前提和基础,运动式、一刀切式替代不是能源转型应有的路径。
根据《能源法》,国家优化煤炭开发布局和产业结构,鼓励发展煤矿矿区循环经济,优化煤炭消费结构,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挥煤炭在能源供应体系中的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国家推动燃煤发电清洁高效发展,根据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供应保障的需要,合理布局燃煤发电建设,提高燃煤发电的调节能力。
在新型能源体系的建设中,《能源法》赋予煤炭和煤电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的定位。传统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不是水火不容,而是唇齿相依的逻辑关系。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煤炭和仍然是我国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尤其实在国际能源市场波动、重大自然灾害、地缘政治冲突等情形下,煤炭既是重要的应急资源,也是重要的工业原料。煤炭与新能源的优化组合,也是推动产业转型的重要路径。
对于煤电而言,国家力推煤电清洁高效利用。根据《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煤电改造项目布局与技术路线主要包括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和CCUS三条路线,但成本与经济性是改造建设行动的主要痛点。
未来,煤电的价值将由单一的发电型电源向着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型电源转变。《能源法》着力推进能源市场体系建设,完善能源产品价格机制,也为煤电等产业的转型铺设了伏笔。《能源法》明确“协调推动全国统一的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主要由能源资源状况、产品和服务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可持续发展状况等因素决定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
基于此,随着能源交易市场的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的建立,清洁高效煤电机组的容量机制、辅助服务价值也将显现,煤电的价值也将从单一的电量价值向容量价值、灵活性价值、可靠性价值并重,煤电作为灵活性调节电源可以实现自我价值,通过容量电费、电量电费、电价价差、服务服务补偿等获得经济收益,合理收益,煤电在能源系统中的公共服务属性也将得到认同与尊重。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能源法规范保障电力行业行稳致远国家电网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nbsp;欧阳昌裕能源保障和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法治是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处于新型能源体系规划建设与能源法治体系健全完善的叠加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能源法治建设的里程碑。做好能源法的顶层设计,是确保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贯彻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时代要求。在顶层设计上,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对能源工作的全面领导,锻铸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战略定力;必须全面体现党和国家的意志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该法律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能源法》是我国能源领域一部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填补了我国能源领域法律法规顶层设计的空白,为实现能源安全、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战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确立了能源领域哪些重要制度?记者专访了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问:能源法在加强能源可靠供应方面设立了哪些基础性制度?对提高我国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以及应对各种风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确立了能源领域哪些重要制度?记者专访了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问:能源法为什么被称为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确立了能源领域哪些重要制度?记者专访了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问:能源法为什么被称为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是能源领域基础性、统领性法律,集中阐述了我国能源工作大政方针、根本原则和制度体系,其颁布施行是我国能源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能源高质量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是能源领域基础性、统领性法律,集中阐述了我国能源工作大政方针、根本原则和制度体系,其颁布施行是我国能源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能源高质量
能源法保驾护航能源低碳转型和市场建设——专访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经理付兆辉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正式颁布,这部能源领域基础性、统领性法律,从起草到落地一直备受业界关注。当前,全球能源危机与能源转型并存,我国的能源发展面临诸多挑战,能源法的出台具有怎样的划时代意义
我国《能源法》于2024年修编通过,2025年施行,是能源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它为我国能源发展提供战略指导,保障能源安全供应,规范能源行业各环节,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完善能源法治体系。(来源:电联新媒作者:杨萌)在全球,顶层能源法案的修订推进对各国家和地区能源转型意义重大。20世纪70年代
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称《能源法》)正式通过,中国能源行业迎来新的发展里程碑。本次《能源法》发布不仅为中国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也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天合光能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助力中国能源转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能源改革的相关部署,解决新型电力系统日渐紧迫的调节、消纳、保供问题,针对近年来涌现的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和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超前谋划,积极引导,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
12月5日,2024年中国光伏行业年度大会在四川宜宾召开。会议上,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陶冶副主任就能源发展提出相关建议。他表示,产业发展要与能源电力双向奔赴,希望电力企业要尽快学会从负荷当中找增量空间和利润空间。未来的产业转移和新能源布局要更加耦合,除了土地、电网之外
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电力安全供应等方面的作用,鼓励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文件明确,新型经营主体是具备电力、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4日,道达尔宣布与瑞士资产管理公司合众集团(PartnersGroup)签订协议,以15.7亿欧元的价格收购德国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商VSB集团。据了解,VSB总部位于德国,是欧洲领先的可再生能源平台之一,拥有超过18千兆瓦的风能、光伏和电池储能项目储备,以及超过475兆瓦的自营(IPP)项目
澳大利亚政府委托专家组完善国家电力市场来适应不断变化的能源系统,以保障就业、降低支出、支撑行业,并帮助澳大利亚在净零经济中充分发挥其潜力。该小组确认了三个优先事项,一是将规划设计与国家经济目标相匹配。目前澳大利亚能源市场运营商(AEMO)每两年发布的《综合系统规划》是基于“最有可能”
12月4日,浙江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提前下达的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应优先足额补助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截至2025年底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对于剩余的其他光伏发电项目2022—2024年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按等比例方式拨付。原文
沙特电力采购公司(SPPC)发布了4.5GW可再生能源产能开发第6轮合格开发商名单。本轮光伏独立发电商(IPP)项目入围公司包括但不限于Masdar、JERANEXLimited、EDFRenouvelables、中国电力工程咨询集团和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晶科科技、国家电投黄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据了解,2024年9月SPPC启动了沙特阿拉
12月3日,山西省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二十五场新闻发布会。阳泉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坚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聚焦打造“三集群、两基地”,着力培育转型发展新动能。一是聚力打造数字经济产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3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451万元,详情如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68号温州市、瑞安市、长兴县财政局:为
据悉,中央财政近日提前下达自治区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32亿余元,以助力内蒙古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据悉,此项补助资金,主要是进一步支持内蒙古自治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规模化建设及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全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能源低碳绿色
11月28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任京东与哈萨克斯坦能源部副部长扎马沃夫在哈共同主持召开中哈政府间合作委员会能源合作分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并签署会议纪要。任京东表示,在两国元首的战略引领下,双方在油气、可再生能源、核能等领域合作取得诸多新成果。下一步双方应以管道油气稳定供应为基础,促进油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电力市场交易服务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详情如下:2025年度电力市场交易服务商采购招标公告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电力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规则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规则体系(征求意见稿)》,包含“1+8”系列规则,即1个基本规则和8个实施细则。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准入注册实施细则(征求
山东月内交易机会提醒11月14至17号光照条件的置信度较低,光资源可能出现波动,其中14-15号的风速较低,置信度较高,现货价格可能走高,建议相关发售电企业结合市场情况适当操作。(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Lambda)11月16至17号风资源充沛,尤其是17日,现货价格走低概率大,但置信
山东月内交易机会提醒11月7至9日风光资源稍差且置信度较高,现货价格走高趋势明显,建议相关发售电企业结合市场价格,适当增、减仓。(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Lambda)11月15日风光置信度较低,风光资源存在波动偏差,现货价格未必走高,结合市场情况,售电企业建议不要进行低价补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省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市场经营主体1.满足准入条件的燃煤(不含皖电东送机组)发电机组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燃气发电机组和并网自备电厂,可申请参与市场交易。2.平价新能源企业(含分布式)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审议后,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相关报道,见《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观茶君团队经认真研究后,提出几点意见建议,并已按程序提交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上海电力市场售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双方合同(2025年版范本)》的通知,本合同为上海电力市场售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开展零售市场交易的唯一认定合同。售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应严格按照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合同范本签订本合同。之后政策规则若有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发布电力市场化交易购电服务项目调研公告,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南湖院区、下埔院区、江南院区及仲恺院区预估总用电量预估4000万千瓦时/年,为节约医院用电成本,拟通过售电公司参与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办理优惠用电业务。详情如下: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电力
8月16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售电公司强制退市的通知,其中提出,山东对340家售电公司启动强制退市程序,公示时间为8月16日-29日,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注销自动生效。自新版《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加强了对售电企业的监管,各地也不时有自愿退市、强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2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公布参与山西电力市场售电公司(2024年第七批)名单,山西胜纵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等7家售电公司纳入山西电力市场售电企业目录,具备参与山西电力市场资格。详情如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