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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3.0征求意见稿):现货市场结算发用双方均采用“单偏差”结算模式

2024-11-15 09:28来源: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电力市场电力现货市场湖北电力现货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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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电力交易中心近日转发了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征求湖北省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相关规则意见的函。

湖北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3.0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湖北电力市场结算由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出具结算依据,电网企业负责电费结算,各市场主体保持与电网企业的电费结算收付方式不变。

电力批发市场采用“日清月结”和“月清月结”相结合的结算模式。电能电费计算以小时为基本计算时段,以日为周期汇总后出具日清分临时结算结果,以月度为周期出具正式结算依据并开展电费结算;市场运营费用按月结算。

电力零售市场以月度为周期开展结算,按月出具电力市场结算依据。

遇特殊情况和节假日,结算相关工作顺延。其中,结算结果发布遇到周六、周日和其他节假日时,相关结算结果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发布。

现货市场结算时,发用双方均采用“单偏差”结算模式,即日前市场出清结果不进行财务结算,实际上网(用)电量与中长期合约曲线的偏差电量,按照实时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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