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期,广东关于2025年中长期交易价格问题的讨论引起了行业内的关注。电力中长期,常被视为电力交易的“稳健之锚”,被赋予了“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在我国,电力市场建设以发用侧中长期交易起步,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长期交易发挥了稳定市场、凝聚共识的重要作用。每逢岁末年初,主管部门均会启动新一年度的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旨在促进“保供稳价”。对于任何市场化商品而言,买家希望价格越低越好,卖家希望价格越高越好,往年的中长期合同签订中,发售双方虽“你来我往”交涉多轮,但最终意见双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妥协从而达成交易结果,而今年双方的交易意愿却出现了明显的冲突升级现象。新一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在即,两种声音引发业内关注:一方声音认为电力企业(特别是煤电企业)经营状况回暖,资本金回报率已经达到一定水平,应当顺应经济发展周期需要,降低电价、分享红利;另一方声音表示,主力电源煤电板块依然存在一定比例亏损,部分发电企业生存压力大、确有苦衷,最让人担心的是2025年的可能困难预期更大。市场需要不同的声音,面对明显的预期分歧,理性看待争议是市场建设的必修课。观察这些争议背后的真正问题,我们发现,在日新月异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浪潮中,重新认识市场环境下的上网电价包含成分迫在眉睫。
(来源:电联新媒 作者:谷峰)
签约两方意见冲突
对于新一年度的中长期签约电价走势,业内出现了两种泾渭分明的观点。一方认为,电力中长期降价是形势使然。2016年下半年开始,我国电煤供应形势从宽松转为偏紧,五大发电集团亏损面超50%。去年开始,电煤供应形势有所松动,煤电盈利有所回暖。中电联发布的多期电煤周报显示,市场价格短期仍将延续平稳偏弱走势。煤电企业中燃料成本占发电成本70~80%,电煤价格趋稳,煤电企业利润自然水涨船高,1—9月份,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5992.9亿元,增长12.1%。同时,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连续多月在荣枯线以下,制造业景气度略低于市场预期。在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阵痛期、经济增长放缓的转型期、发电企业盈利改善的增长期,各地政府部门和售电公司认为,随着“双碳”转型造成的电量供应能力大幅过剩的情况下,市场化应当降低终端用电价格。以首批现货试点区浙江为例,浙江省以省内煤电降价为基础,今年1—9月工商业企业电价同比下降了1.2分/千瓦时,下一步要继续增加签订低价中长期协议的比例,将批发市场的降价让利给企业。
另一方认为,发电企业已是自顾不暇,难以挤出让利空间。前三季度利润虽然较好,但是与煤电存量的巨大固定资产投资相比,收益总额仍然羞于启齿,且三分之一的煤电企业仍处于亏损之中。相比此前逾5000的利用小时数,煤电的定位由电力电量的主体逐步向基础保障型和系统调节型电源并重转变,其利用小时数一路走低,今年前三季度,煤电利用小时数3469小时,同比降低32小时。多省现货价格大幅下降,同时容量电价补偿标准相对利用小时下降幅度偏低、分年到位,且门槛高、考核严格,获取不易,叠加煤电企业还要分摊大量辅助服务费用和不平衡费用,肩负保供重任,如若不签高比例中长期,预期亏损是板上钉钉。同时,电热行业受燃料价格影响,是典型的经济发展越快、盈利越低的“逆周期”行业,目前利润增加是正常现象。加之最近各地市场力监管收紧,受监管规则不具体、不明确的影响,任何按上限价格报价的行为都可能被怀疑“垄断”,发电企业进退两难。以首批现货试点区广东省为例,广东省内11家发电公司日前联合向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致函,认为当前2025年的年度市场呈现出两大矛盾。一是部分售电公司罔顾发电成本因素,频频下探零售用户价格,通过中长期错配方式谋图高额利润;二是由于当前现货、月度、年度价格偏差巨大,市场用户更倾向签约联动合同,大幅增加用能成本巨大波动风险。对此,11家发电公司认为当前市场机制难以支撑发电成本的回收,月度交易已失去了“压舱石”和回收固定成本的基础作用,要求“进一步完善中长期市场机制”。
理论上,电力供需形势宽松,电量供应供过于求,需求疲软偏低,电价走低是必然趋势。电力作为商品,市场定价除了服从于供需确定价格以及边际定价理论,还需要遵守其特殊属性的“硬约束”。电能无法大规模存储,生产与消费需要实时平衡。煤电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肱骨之臣”,我国电力系统中六成的电量由煤电提供,同时也是提供电力的“主力军”,确保高峰期“发得出、顶得上”,低谷期“让得出、托得住”。如若无法确保煤电的预期合理收益,继而难以保证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接入电力系统所需的灵活性、充裕性和可靠性。电力系统的安全充裕、经济高效倚重煤电,但是煤电生存境遇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变,其利用小时的快速下降、向新能源支付的交叉补贴(免费的调节兜底服务)越来越多,行业预期将进一步压缩利润空间,致使发售双方矛盾凸显,也进一步加剧了电力供需失衡。到这里,似乎争论进入了死胡同状态,感觉双方只能“硬着陆”,别无他法。
不堪重负的中长期交易
孰是孰非,站在各自角度看,发售双方均是根据事实所做的决策,都有一定的客观依据,因此也有声音认为,如此种种风波是发售双方胶着比价、激烈博弈的表现。实则不然,矛盾的背后是中长期交易的“不可承受之重”,中长期价格包含了不该包含的部分,现货综合价格丢失了不该丢失的部分。
来路。和国外典型集中式市场多以现货全电量优化起步、配套中长期财务合同作为避险机制不同,我国开展的是先电力中长期、后电力现货的渐进式改革。这造成了中长期交易的合同价格承袭自煤电标杆价,肩负着回收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的任务,是一个典型的“打包”价格,历史上执行的“煤电联动”机制,演化为参与中长期市场的燃煤发电电量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机制,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 20%。前几年,曾经出现过个别地方忽视燃料价格变化,单向降价挤压煤电企业的利润空间,向工业经济转移利润。在该模式下上网电价结构单一,与过去的“核价”类似,中长期交易的价格机制对所有成本“全包”,相当于一股脑打包“整羊”进行交易。
妥协。电力现货市场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期货、远期合同(国内中长期合同)均以现货为锚,这是通行的电力经济学理论。然而,电力现货市场的起步如此艰难,重要原因就是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让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时时放心不下”(至今第一、二批现货试点进度展期的省份依然如此),主要疑虑在于世界范围内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非常剧烈,在一个计划体制长期取得成功的国家,让用户侧接受如此一步到位的变化,确实“步子太大”,国外的电力经济学理论在国内始终被审视加审慎。尽管改革推动者坚信,“中长期避险+现货反映供需波动”的价格模式能够适应中国,基于电力系统物理运行(中外没有根本区别)的现货市场一样适应中国的国情,但是现货市场如果一直不能启动,终究是纸上谈兵,改革不能永远是“嘴炮”。被逼无奈之下,改革推动者更换了叙事逻辑、向现实退让,达成了“少量现货发现价格,中长期高比例稳价”的共识,意图通过启动的现货市场,用事实渐进式地改变行业观点。这也是仍然有人称中长期交易在现货环境下是实物合同的发端,即,现货电量作为偏差电量脱胎于中长期交易,两者同源同宗,如果现货市场是实物交易,中长期必然也是实物;相应地,该段时间中长期交易仍然回收固定成本+变动成本,现货作为偏差电量(超发电量)回收则对应变动成本。由于“偏差说”视角下“现货总量”偏小,各方乃至发电企业自动将其忽略不计,往往用边际报价(争夺发电量)形成现货市场价格,并且受大量说不清道不明的不平衡费用分摊影响,实际价格水平进一步降低。此前,煤电总体利用小时数较高,现货交易的损失或所得,未被重视,行业整体再度达成“二次偏离基本理论”的妥协。由于中长期价格和现货价格包含成分的不同,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价格“两张皮”的格局正式形成。
突变。理论的妥协如预期的效果一样,电力现货在国内落地的速度大幅提高,从“中长期为主、现货为辅”到“中长期避险、现货发现价格”再到“中长期是压舱石、现货是关键”,业内对两者关系的认识不断升级迭代。其间,“双碳”目标的提出,推动我国能源转型正式进入突飞猛进期,煤电的功能从电量生产转为兜底调节,煤电生产电量空间大幅压缩,在限价范围内,由于利用小时数的下降,煤电的固定成本度电分摊越来越高,而煤电又是我国最大的有效容量来源,占比超过了70%,现阶段“对于保供而言没有一千瓦煤电是多余的”。根据对净负荷曲线的分析计算,我国及时出台了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净发电空间内无法回收的固定成本进行补偿,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现阶段问题。如此一来,上网电价包含的成分演变为“中长期电价回收大部分固定成本+大部分总变动成本、容量电价回收部分固定成本、现货回收少部分总变动成本”的模式。
激化。“双碳”目标的转型的推进速度远超预期,部分煤电预期利用小时数一再下探、刷新新低,矛盾日益显现。受电价包含成分的不同和新能源快速入市影响,在供需宽松超预期的情况下,中长期价格远高于现货价格。电量供给大规模过剩,经济发展增速减缓,部分专家预期容量电价调整周期开始“滞后”于净负荷曲线的缩窄速度,2025年部分地区分歧已无法掩盖,现货试点地区很多观点都开始谈论容量电价的问题,认为解决方案就是提前提高容量电价。但是,真的是容量电价调整滞后了吗?这一结论显然不是非常准确。这是“妥协”的副作用,我们对电价成分的认识出现了误区:中长期价格的成分多了,现货价格的成分少了。
回归上网电价覆盖成分的理论
正本清源,还原电力商品属性,亟须在理顺现货和中长期价格成分的基础上,尽快完善现行机制,解决长久困扰市场建设的顽疾。我们到了调整观点、回归理论的起点。现代集中式电力市场理论表明,现货发现价格,中长期规避风险,也就是说,由于电力现货交易价格随供需快速变化,为规避电力现货价格剧烈波动的风险,市场主体可以通过中长期电力交易、期货等金融衍生品进行收益锁定或风险防控。中长期交易规避的只是现货交易的价格的剧烈波动,起到缓冲和平滑的作用。两者覆盖成分应该是相同的,假如现货是变动成本,中长期避险范围应该也仅覆盖变动成本,现货是“变动成本+部分固定成本”,中长期避险范围应该也是覆盖“变动成本+部分固定成本”,当然发电企业恶性竞争、“踩踏”出现的现货价格,则不在合理之列。在国际成熟市场经验中,往往将中长期价格和现货价格的耦合作为评判市场效率的指标,因此,当前我们对现货价格回收的内容认知出现了偏差。认识有偏差,行动上就有落差。
首先,现货报价并不仅仅是边际成本,还需要包含容量回收机制没有回收的固定成本。如果采用全容量补偿机制,则不应包含该部分,强制机组报价应当在长期边际机组边际成本范围之内,出清范围可以适当放宽;如果采用部分容量补偿机制,则需允许机组报价包含该部分未纳入容量补偿机制的固定成本,不应将其视为滥用市场力。然而,前者全容量补偿机制+成本型市场规制性更强,价差更小,并不利于储能、需求侧等灵活调节资源的调用;后者部分容量补偿机制+策略报价市场,需要严格控制容量补偿标准恰好补偿长期边际机组在现货市场中一定不能回收的固定成本,市场价格变幅更大,更能体现供需对价格的影响,更利于储能、需求侧灵活资源的存活。当然,如果供应极端过剩,“抢电量”逻辑下的现货价格仍然会走低。
其次,边际电价计算过程中无法纳入的启停费用、上抬费用需要通过核价进行补偿。启停费用一般是火电机组在启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主要由燃料费用、厂用电费用以及由于启动而对机组寿命造成的折损费用三部分组成。如果机组启动发电过程中的收益无法弥补该时间段的变动成本和启停费用,就需要给与补偿,启停机组参加机组组合是为了通过供给侧整体优化来满足负荷的变动,补偿费用理应由用户侧负担。上抬费用指调度偏离交易结果指挥机组运行支付的电费与机组意愿费用之差(电力现货市场不能产生违背机组正常报价意愿之外的调度指令),上抬费用已经在部分省份出现,在此不再赘述。
最后,现货市场中火电机组重要的空载费用收入,在市场设计中完全被忽视。空载费用不仅对大众而言很陌生,对很多业内研究者而言也非常生疏。根据PJM的定义,空载成本(No Load Cost)指的是“单调递增的增量成本曲线的起点所需的成本”,简而言之,空载成本可以理解为,与出力水平无关的,只要在开机状态每个小时都会要付出的成本(类似座机费),也有研究机构将其称为最小发电成本。空载成本是衡量机组在同步转速下维持零净输出的成本。空载燃料成本的初步计算式为:空载燃料消耗量×机组性能系数×总燃料成本+运行维护成本附加费。当然这些都需要通过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监审,才能支付。也许这些知识专业研究者才需要深究,大部分用户和从业者只需要了解其规模和比例即可,例如,某一燃机在某一出力的平均成本等价煤耗为220克,但是其边际成本等价煤耗却只有170克,相差超过20%,这需要空载补偿制度进行弥补。
总而言之,煤电企业在供需平衡(电力平衡)的情况下,电力现货市场收入+辅助服务收入+容量补偿机制收入,就应当能够弥补全部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但现货市场收入≠现货价格×成交量),此时中长期交易就变成了避险的手段,比例已经变得不再重要。电力市场中的实物商品就是分时电量(电力)、调节(调频和备用)和有效容量,自然实物的商品收入就应该满足生产者回收成本的需要。当把一只“整羊”拆开出售,拆分成“羊腿、羊排、羊杂”等,分别对应不同的使用价值,以不同的价格交易,整羊出售状态的商品之间交叉补贴自然就消失了,所有分摊的辅助服务、不平衡资金也自然变得不再合理。那么,电力中长期签约到底该不该有比例?实际上,市场实物交易能够满足的成本回收的需要,中长期仅为规避风险的金融合约,应当放开签约电量限制,由市场经营主体基于自身对未来价格的判断及对风险和收益的平衡自由选择签约电量比例,让中长期金融避险功能充分发挥。回到文初,在现货运行地区,在现货市场中无前置条件地“抢发电量”是错误的,发电企业报价应当考虑边际成本和未被容量电价覆盖到的固定成本,在超过边际成本和未被容量电价覆盖的固定成本之后才进行发电。只有这样,才能较为准确地计算现货市场中不能回收的固定成本,以方便准确地确定容量电价的水平。
当然,这一切都需要解放思想,让市场建设回归原始的电力经济理论。理论创新不易,新概念创造更无价值。电力市场建设仍需努力。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进一步发挥浙江省天然气发电机组保供作用,促进燃气机组提升顶峰能力,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浙江省天然气发电机组容量电价考核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浙江省内燃气机组容量电价考核机制等有关要求。通知规定,浙江省内适用气电容量电价的省统调燃气
“双碳”目标下,新能源占比逐步提高并将成为发电主体,煤电逐步向调节性、支撑性电源转变,新型储能和抽水蓄能等调节电源成为提升发电容量充裕度、保障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的重要支撑。国家针对煤电和抽水蓄能已经出台了容量电价机制,新型储能尚未享受容量电价。本文从容量电价机制原理、新型储能作用发
近年来,广东通过积极推进改革、大胆创新,打造了复杂大电网下省级电力现货市场样板,基本建成了品种齐全、规模领先、颇具活力的电力市场,走出了一条符合广东省情、适应时代要求的电力改革之路。火电是新型电力系统的压舱石和调节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为更好地让火电发挥兜底保供及调节作用,容量电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以下简称“1501号文”)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煤电机组执行容量电价机制。由于1501号文没有明确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实施后电量电价水平的具体形成办法,各省普遍的做法是把容量电价折算成电量电价,然后在“基准
2023年1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以下简称“1501号文”),明确我国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实施容量电价。煤电容量电价的实施,既是对煤电机组“兜底调节”功能的经济性认定,也是保障我国电力供应
“双碳”目标下,煤电面临着从我国电量供应主体电源逐步向支撑性调节电源转型的艰巨任务。近年来,因煤价高位和电价传导不畅导致煤电企业经营压力较大,甚至给部分地区的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带来隐患,容量电价对于缓解煤电经营压力、稳定行业预期、保障煤电发挥支撑调节价值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已于2024年
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以下简称“1501号文”),该文件的出台将煤电从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灵敏反映电力市场供需、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
当涂发电公司以起跑即冲刺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抓生产、增效益、谋发展。1月份煤电利用小时数沿江区域排名第二,来煤入厂标单同比下降8%,经营实现连续盈利,实现“开门红”。开局关乎全局,起步决定走势。一月份“开门红”的实现,靠的是“营”的能力,靠的是“赢”的信心,更重要的是思想观念的转变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4日,南方能监局发布《南方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其中提到,本细则所指有偿辅助服务是指并网主体在基本辅助服务之外所提供的辅助服务,通过固定补偿方式提供,包括有偿一次调频、二次调频(包括AGC、APC)、有偿调峰、旋转备用、冷备用、转动惯量、爬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1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公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完成了2025年1月上海电网煤电机组最大出力申报和认定情况、容量电费考核结果、免于考核情况等信息的计算和汇总,具体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25年2月18日17:30前向国网上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贵州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发布。其中提到,2024年,加快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和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调度原煤产量达1.68亿吨、增长9.8%,产量为“十四五”以来最高。建成投产盘江新光燃煤发电项目超超临界2号机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以下简称“1501号文”)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煤电机组执行容量电价机制。由于1501号文没有明确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实施后电量电价水平的具体形成办法,各省普遍的做法是把容量电价折算成电量电价,然后在“基准
2023年1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以下简称“1501号文”),明确我国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实施容量电价。煤电容量电价的实施,既是对煤电机组“兜底调节”功能的经济性认定,也是保障我国电力供应
“双碳”目标下,煤电面临着从我国电量供应主体电源逐步向支撑性调节电源转型的艰巨任务。近年来,因煤价高位和电价传导不畅导致煤电企业经营压力较大,甚至给部分地区的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带来隐患,容量电价对于缓解煤电经营压力、稳定行业预期、保障煤电发挥支撑调节价值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已于2024年
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以下简称“1501号文”),该文件的出台将煤电从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灵敏反映电力市场供需、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4日,南方能监局发布《南方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其中提到,本细则所指有偿辅助服务是指并网主体在基本辅助服务之外所提供的辅助服务,通过固定补偿方式提供,包括有偿一次调频、二次调频(包括AGC、APC)、有偿调峰、旋转备用、冷备用、转动惯量、爬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1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公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完成了2025年1月上海电网煤电机组最大出力申报和认定情况、容量电费考核结果、免于考核情况等信息的计算和汇总,具体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25年2月18日17:30前向国网上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贵州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发布。其中提到,2024年,加快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和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调度原煤产量达1.68亿吨、增长9.8%,产量为“十四五”以来最高。建成投产盘江新光燃煤发电项目超超临界2号机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025年1月19日上午,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省长李炳军作政府工作报告。涉及能源电力内容如下:2024年工作回顾推进现代能源产业做大做强。深入推进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调度原煤产量1.68亿吨、增长9.8%,产量为“十四五”以来最高。建成投产盘江新光电厂超
1月17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煤电机组动态调整公告(2025年第1期),煤电机组动态调整公告(2025年第1期)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4〕111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机组动态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辽发改能源〔2024〕462)有关规定,现将辽
据媒体报道,就在广东2025年电力长协签约的当口,在粤十一家发电集团临门一脚,于2024年10月25日联合向政府部门致函申请,呼吁优化电力交易机制,筑牢预防经营进一步恶化的堤坝。(来源:电联新媒作者:管永生)今年以来,紧绷的广东电力供应,迎来了满满的松弛感。随着新核准的煤电等电源项目陆续投产
1月14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煤电政府授权合约价格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结合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实施,建立煤电机组政府授权合约价格机制,即煤电机组省内中长期交易合同均价,叠加政府授权合约价格与省内市场价格的差价,形成最终电能量价格。结合电煤成本情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新疆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等4个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包括《新疆电力市场结算方案(修订稿)》部分修订条款。补充增加独立储能结算相关条款,明确独立储能充放电分别按照用电侧、发电侧进行结算。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7日,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2025年第四批电力市场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2025年3月,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1家售电公司注册申请。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对上述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核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2025年第一批电力市场注销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2025年3月,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1家售电公司自愿注销申请。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5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3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市场经营主体依规运营的风险提示。
2021年以来,储能市场风起云涌、群雄争霸,储能行业进入蓬勃发展阶段。与此同时,储能的“商业模式”与“收益率”也成为大家讨论的热点。而这个热点问题,离不开电力市场,可谓是储能收益“成也电力市场,败也电力市场”。仅凭一纸账单,虽能够得知储能收益情况,但这些数字背后的形成原因更值得我们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售电公司国启中能电力(北京)集团有限公司自主注销的公告。售电公司国启中能电力(北京)集团有限公司,初始注册地为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该企业自愿申请注销售电业务。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部分售电公司注销的公示。根据2024年辽宁电力市场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查情况,47家售电公司因未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规定时间整改到位或连续3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启动强制退出程序(已自行注销者除外)。现将相关企业名单予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创新支持陕西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陕西省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创新支持陕西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陕西省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陕西省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2025年,推动全省虚拟电厂接入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平台并参与需求响应、电能量市场和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南方电网公司发布2025年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重点任务,其中包括抓好“十大任务”实施、推进“十大技术”应用。详情如下:·抓好“十大任务”实施1.加快新能源高效开发利用2.构建新能源优化配置大平台3.推动配电网高质量发展4.加快数字电网孪生平台建设5.提升需求侧协同能力6.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能源电力绿色发展成为备受关注的议题之一。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南方电网公司正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步伐,推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